..續本文上一頁(Ari)一語,據語言學者考證,是從梵語“雅利安”(Arya,聖賢、尊貴的意思)轉成,這是因緬人發音變化的關系。阿利僧派是出于何種宗派?何時傳入緬甸境內?不易作明確的判斷。仍緬甸高僧般若薩彌(Pannasami)所著巴利語《教史》(Sasana vamsa,文末著者說書成于公元1861年)卷六所記,稱阿利僧爲“僞僧”(Samana-Kuttaka),自叁藐提王(Sammatiraja)時傳入起,至阿奴律陀王(Anuruddha)在位(公元1044~1077)止。《教史》所記叁藐提王,似乎是緬甸古代立國的第一位國王。緬甸古代史資料缺乏,所記不可確實,但可確定的,在阿奴律陀王以前,阿利僧在蒲甘一帶,成爲一個很有勢力的教派,中心地是在沙摩底(Samati),人數約萬人,弟子六萬人。
前節敘述緬甸人在波巴山每年的大祭拜,與阿利僧與有很大的關系。即每年一次大規模犧牲的祭拜,上至國王、下至人民,都登上波巴靈山參加,具備酒肉,由阿利僧作祭司,祭完,即舉行大飨宴,飲酒啖肉。職權利僧在寺院中,著衣近似西藏喇嘛僧,爲藍色法服,頭發留一寸許,過著非常放逸而無慚愧的生活。他們認爲人造了任何深重的罪惡,甚至五逆殺害父母,只要念誦《救護咒》(Paritta),就可解除,不受因果報應。教徒男女結婚,必須先獻身于阿利僧派的男女尊長教師,如違犯這種教規,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元周達觀《真臘風土記》中說:“富室之女,自七歲至九歲,至貧之家,則于十一歲,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名曰陣毯。”又在泰國北部早期,清來、清盛等地,與緬甸鄰界,有伊柯族(Iko),男女到十叁至十六歲,須先獻一種宗教巫師,巫師分有男女,爲族人所敬仰,去其童身,跟巫師學習夫妻生活之法,然後男女考舉行結婚。據學者研究,東南亞古時有些地區,這種風俗很流行。)
蒲甘“難陀摩若寺”的碑銘記載說,信衆對阿利僧必須早晚兩次供養養米飯、牛肉、蒟醬及酒一瓶。緬人的著作《阿利僧利生記》(Ari-atthuppatti)中說,阿利僧原始野蠻,帶有崇拜龍蛇的部分。又說阿利僧分二派,一派稱“森林住者”,一派稱“聚落住者”,後者更具勢力。
阿利僧派,顯明是與上座部佛教不同的,他們源出于何種教派,不易斷定。公元七、八世紀,印度後期的大乘密教,即所謂左道密教大樂思想的說法,結合了印度教的性力派(Sakta),主張露骨的肉欲主義,通過連結最高的真理,把不淨的事物也當爲是神聖的行事。阿利僧看來似未與此大乘密教的傳教師,但阿利僧這種作法,多少太過極端。法人費琅認爲是濕婆教的傳教師。美國佛拉德(J.B.Fradd
)認爲是混合的大乘佛教,屬于墮落的喇嘛密教。霍爾在他的名著《東南亞史》中,認爲是大乘密教,結合其他放縱性欲的儀式。(1.般若薩彌:《教史》,卷6。此書共十券,爲巴利語佛教史名著,《頃甸佛教史》是第六卷,約占全書一半篇幅。2.D.G.E.霍爾:《東南亞史》(中譯),第188頁。3.立花俊道:《南方圈的宗教》中《緬甸佛教》,第98-100頁。4.五十岚智昭譯:《頃甸史》(Outline of Burmese History,G.E.Harvey著),第20-21頁。)
緬甸早期佛教各派及阿利僧的滅亡,是在蒲甘王朝的初期。蒲甘王朝提倡佛教革新,尊迎上座部。
第二章 蒲甘王朝時期的佛教
(公元1044~1287年)
第一節 佛教改革與上座部興盛
緬甸有正確的信史,是自公元1044年,阿奴律陀(公元1044~1077)建立蒲甘王朝以後。在此以前,緬甸缺乏完整的曆史資料,有記載的也是暖味不明,難作信史。佛教也如此,自蒲甘王朝以後,才有較可靠的記載。
蒲甘王朝的建立,並不自阿奴律陀王開始。緬人說是建立于公元前四世紀,也有人說是從公元二、叁世紀骠國開始。考古學者依出土文物推測,認爲蒲甘建國大約在公元849年,是一個很弱小的王國,當時的王名頻耶(Pyinbya)。後來經常發生篡位之事,到公元964年,王族中出了一人叫混修恭骠(KunhsawKyaughpyu)奪得王位(公元964~986),殺死同族兄弟修羅漢(NgaunguSawrahan)王。曆史記載混修恭骠,就是阿奴律陀的父親。修羅漢有子二人,長子棄須(Kyiso),次子須迦帝(Sokka-te),又起來奪得王位,強迫混修恭骠于一佛寺中出家爲僧。1044年,常隨父親隱藏居寺的阿奴律陀,決計要恢複恢複父親的王位,于是秘密聯絡召集部衆,在波巴山舉行會議,作好准備,然後向須迦帝(其兄棄須王先死)宣戰,戰勝殺死義兄。阿奴律陀請父複位,但父王自覺年老,無力處理國政,遂令阿奴律陀登位。阿奴律陀登位後,先後征服群雄,結束了割據局面,緬甸逐步走向統一,開創曆史新的一面。他的父親混修恭骠,最後四年仍在佛寺中過隱居的生活,奉侍非常豐足(1.D.E.Hall: A History of South-Sast,Asia,第135-137頁。2.五十岚智昭譯《緬甸史》,第23頁。3.馮汝陵:《緬甸史話》,第20-23頁。)。
阿奴律陀王統一國家後,因青年時隨父隱居佛寺的熏陶,及當時蒲甘有很多佛教宗派存在,他深惡阿利僧非法勢力的盛行,所以除治理國政外,又注意佛教的改革。
阿奴律陀王熱忱擁護佛教改革,還受到一位住在直通的得楞族高僧阿羅漢(Arhan)的影響。阿羅漢另一巴利法名叫“法見”(Dhammadassi梵文Dharma-darsi)。(1.般若薩彌著:《教史》第6章。2.2500 Yaer of Buddhism,第88頁。印度政府編印。)緬文《琉璃宮史》及般若薩彌《教史》第六章記載,阿羅漢長老精通叁藏,住在直通。爲了到不同宗派的地區去弘法,他就先一蒲問答,由于長老對佛理理解的精湛,甚得國王的尊信,得到熱忱護持。不久,明令頒布佛教爲國教,尊阿羅漢爲國師。長老初至蒲甘時,未攜帶叁藏經典,內怕遺失及有關禁例。佛教定爲國教後,爲了佛法普遍弘揚民間,就需要巴利叁藏的應用。于是阿羅漢向國王建議,請求遣使前往直通(亦名沙塘Saterm,巴利名善法城Sudhammapuri),求見直通國王摩奴诃(Manuha),要求賜贈“叁藏”及“佛舍利”。當時直通國王不願賜贈,並且淩辱來使。阿奴律陀王知道後非常需求怒,就派軍去征伐直通,經過叁個月猛烈的戰爭,結果直通被攻破。攻略完畢,在直通叁多處收集叁藏、各種注釋及文物,用戰勝來得來的象群叁十二頭,負載至蒲甘。又迎請直通戒律莊嚴的上座部僧人五百名,及召集直通的藝術家、工藝人等叁萬名,隨同受俘的摩怒诃王,一同歸返蒲甘,這是公元1057年緬甸史及佛教史上的大事。(1.《教史》第6章;達磨悉提巴利《莊嚴結界》。2.立花俊道:《南方圈的宗教》,第102-103。3.Brian Harrison:South-East Asia A Short History,p.37.4.2500 Years of Buddhism,第88頁。)
原先在蒲甘的各派僧團,因戒律不嚴,尤其是阿利僧的非法行爲,國王于是命令還俗爲民,或者改信歸屬阿羅漢長老領導的上座部佛教。有些人不遵從的,就被阿奴律陀王放逐。這一佛教改革,結果使緬甸的佛教,有了清新和希望的遠景。不久,上座部佛教興盛發達,普及全國。而原先的各派,包括蒲甘原有的上座部、大乘佛教、密教,以及婆羅門教,漸被淘汰消失。(1.《南方圈的宗教》,102-103頁。2.《教史》第6章。)
征服直通後,阿奴律陀王又與斯裏蘭卡通好,依阿羅漢的建議,派遣僧團往斯裏蘭卡,迎請斯國佛教巴利叁藏,與直通得來的巴利叁藏,作詳細對照審訂,結果證明兩種經文內容完全一致。他又命令比照二種本子,重新抄一部。爲了珍藏各種經典文獻,興建了莊嚴宏偉的“叁藏經樓”(Tripitaka Library)供養佛教。
王又令在各地興建許多佛塔、佛寺,塑造佛像。蒲甘著名的瑞海宮佛塔(Shwexigon Pagoda),在公元1059年動工,至他去世時尚未完成,再由他的兒子繼續興建。塔作金鍾形,緬史記載,塔內珍藏佛的前額骨和佛齒聖物。(1.五十岚智昭譯《緬甸史》,第35。2.馮汝陵:《緬甸史話》,第32頁。)
未久,王又征服了西部若開族(Akyab)的阿拉幹王國,北方戰和南诏,便緬甸從一向分裂而歸統一。當時他的領域,北起八莫,南濱大海,東部統領族諸部,西臨北阿拉幹,爲蒲甘王朝奠下243年(1044~1287)的基業。(蒲甘王朝,俗稱“建寺王朝”,因爲此朝曆代君王護持佛教,建造很多塔寺。)阿奴律陀王在位時,又開鑿運河,振興農業。對緬甸文化與佛教方面,更志了深遠的影響。他以孟文及骠文爲基礎,創造緬文,現存最古的頃文碑銘,镌刻于公元1058年。他熱忱擁護阿羅漢,改革佛教,使上座部佛教盛行全國,代替過去的各派佛教,以通俗的巴利文,代替古雅的梵語。
公元八、九世紀以前,南傳佛教是以斯裏蘭卡爲中心,而後斯裏蘭卡因常受到來自印度注辇(亦稱朱羅)人的侵襲,國內佛教徒,也受到印度教殘酷的迫害。國王毗舍耶婆诃一世,于公元1071年,才將注辇人擊退。因國家主經戰亂及外患,佛教衰微,僧人極少,經典文物散失,所以遣使至緬甸,要求阿奴律陀王賜給叁聯單藏,並派僧團往斯裏蘭卡傳承戒法。(1.參看本書(錫蘭佛教史)第5章。2.五十岚智昭譯《緬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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