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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佛教史▪P31

  ..續本文上一頁asa-nadhaja)受封爲僧王。他受比丘戒五年,著《導論新疏》,戒臘八年封爲僧王,著《長部疏》,以及其他多種經論注疏。他在僧王期間,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促成國王派遣僧人去斯裏蘭卡,同時帶去巴利文獻,傳“阿摩羅補羅僧派”(Amarapura-niaya)至斯裏蘭卡,因爲阿摩羅補羅(Amarapura)是貢榜王朝時首都之一,阿摩羅補僧派,意即“緬甸僧派”。僧王平常處各地教授弟子,並且持頭陀行,日中一食。(五十岚智昭譯:《緬甸史》,第191-192頁。)

  公元1784~1785年,孟雲王曾出兵征滅阿拉幹。阿拉幹有一尊著名的“大牟尼佛像”,爲全國人民所尊信,認爲是阿拉幹王國的象征,保護國家。這時大牟佛像及其他各種青銅像等,都成了頃人的戰利品,用船載運至阿摩羅補羅,孟雲王及宮人都出來迎接。阿拉幹境內的佛寺,孟雲王命人搜集到約六百塊碑刻,交由僧人考查,這些碑刻,曾作謄本保存,爲曆史珍貴的資料。(五十岚智昭譯:《緬甸史》,第188-189頁。)

  1800年,斯裏蘭卡有六位沙彌及一個俗人侍者,帶了十粒佛舍至緬甸,供獻給緬甸佛教。他們在緬甸受比丘戒時,僧王爲戒和尚,國王護法;侍者日後也出家爲沙彌。

  阿拉幹的一位摩诃摩耶牟尼(Mahamayamuni),也受禮請至王都弘揚佛法。

  孟雲王在位叁十八年,崇信武力,想做“世界霸主”。他又是荒唐的夢想家,想做“諸佛之王”。約在1797年,他一度舍棄後妃到實皆的明恒(Mingun),征召二千阿拉二人,建造一座明恒塔,他居于其中要效法釋尊修道,並自稱是當來“聖彌勒”,但是沒有多日,就脫去僧衣,仍做他的國王。他中途也放棄營造明恒塔,在塔處又鑄一個八十多噸的大鍾,列爲世界第二。(1.五十岚智昭譯:《緬甸史》,第191-192頁。2.《緬甸史話》,第156-157頁。)

  1813年,美國浸禮教會賈生(Judson)夫婦抵達緬甸傳教。

  因爲緬甸是臨海國家,在貢榜王朝初期,國勢尚強,可阻五外國勢力侵入,全在阿瑙帕雅王時,仰光已被開辟爲通商港口。後來西方列強,從事國外發展,不斷東來攫取殖民地。公元1823年,英車增兵印緬邊境,次年二月,就對緬甸第一次宣戰,海軍迫攻仰光,1826年,變色鏡和,項國在緬甸占得很多優利條件。

  英國勢力繼續侵入緬甸,而緬甸王室中又常發生爭位政變,加以兩國關系不斷惡化,在1852年,英國派遠征軍,先後攻占了仰光、庇古、馬塔班、巴森等重地。次年敏東王(Mindon,1853~1878年)推翻異母兄弟即位,就跟英國媾和,劃割整個下緬甸,包括沿海地區,爲英國的統治範圍,結束了第二次英緬戰爭。

  這時緬甸的佛教發展也受到戰爭的影響。1846年,般若殊多毗陀阇者(Pannajotabhidhaja)受封爲僧王,他曾譯《增支部》及《增支部注》爲緬文。伊耶達磨(Eyyadhamma)譯《無礙解道注》爲緬文。摩光尼光正法(Manijotasaddhammalankara)澤《相應部》及《相應部譯注》爲緬文。慧勝種(Medhabhiva sa)譯《長部》及《長部注》爲緬文。(般若薩彌:巴利《教史》第6章。)

  1857年,敏東王遷都至曼德勒。他在位時,政治上勵精圖治,想要複興國家,但時勢不能遂願。在佛教方面,由于他笃信和熱心護法,得到進一步的發展。1871年敏東王召集二千四百位高僧,在首都曼德勒舉行“第五次叁藏結集”,(第一結集,于佛滅之年在王舍城舉行。第二結集,一佛滅百年頃在毗舍離舉行。第叁結集,于佛滅二叁六年在華氏城舉行。第四結集,此方所傳爲佛滅六百年,在迦濕彌羅五百比丘集會,迦膩色迦王護法;南方所傳爲佛滅六世紀初,在斯時蘭卡毗多伽摩尼王時,叁藏及注譯,書錄于貝葉上。)國王爲護法人。這次結集以《律藏》爲中心,詳細考訂校對聖典原文的同異,加以改正,經過五個月完成。更將結集叁藏文字,分別镌刻在七百二十九塊方形大理石上,豎立在曼德勒山恥一座拘他陀塔寺(Kuthodaw)裏,外護以四十五個佛塔圍繞,刻石共花五年多時間,祈願聖教長遠流傳。這些偉業迹,現在還存在德勒古都。(1.Hinduism and Buddhism,Vol.Ⅲ.第65頁。)

  敏東王著名的國師般若薩彌(Pannasami),是伊耶達磨僧王的弟子。他受戒五年,著緬文《音義分析》(Saddatthabhedacinta),受戒十年,譯《名義明燈》(巴利語辭書)爲緬文,並引用多種經論考訂。後來又著巴利語《教史》(Sasanavamsa),共分十章,爲佛教史名著,其中緬甸佛教史爲第六章,占全文一半以上;此外還有其他多種著述。

  伊耶達磨僧王著《善王之道》(Suraja maggadipani),爲學僧講解《中阿含注》,被記錄和翻譯,之後書寫在貝葉上。慧勝種譯《本生經》爲緬文。

  公元1847年,緬甸傳去斯裏蘭卡的僧團,因比丘與俗人在有水的地方,建了一道橋,便利他們來參加結界僧羯磨,但橋蓮接到結界以外去。當時一位智善心(Nanalnakarasumana)上座,舉行僧羯磨,如說戒等,已經過二、叁年。後來一位提難陀上座(Dhinan-da)。認爲結果不合法,不願共同僧羯磨,因此,緬甸傳去斯城蘭卡的僧團分成兩派。

  1856年12月,提難陀派兩位比丘到緬甸,請示僧王,僧王審查經律,申明那樣的羯磨是不合法。因此兩位比丘重新自僧王受戒,次年八月回斯裏蘭卡。1858年,智善心也派比丘二位,沙稱一位,與一俗人至緬甸,僧王也爲叁人重新受戒,然後協助他們回斯裏蘭卡。後來緬甸傳到斯裏蘭卡的僧團比丘至曼德勒,都要重新受戒。

  依《教史》記載,公元1862年時,緬甸全國佛教共分爲五個宗派,即阿羅漢派、郁多羅耆婆車波多派、屍婆利派、多摩陵陀派、阿難陀派。(般若薩彌:巴利《教史》第6章。)

  公元1885年11月11日,英緬第叁次戰爭又爆發。只十多天的時間,同月28日,英軍就攻陷首都曼德勒,緬甸貢榜王朝末君王施泊(Thibaw,1878~1885)被俘,與王後同被放逐于印度孟買的拉德乃奇黎島(Ratnagiri Ⅰ.)上。次年元旦英國宣布,緬甸爲英國女王統治下的版圖。

  第二節  著衣的論爭再起

  在第四章第二節中,已談過東固王朝時期緬甸佛教有著衣的論爭。東固王朝滅亡後,佛教著衣的論爭,並沒有解決,到貢榜王朝時期,著衣論爭更趨激烈。

  職權瑙帕雅于公元1752年,建立貢榜王朝後不久,被覆派善生上座等上書國王,說明沙彌進市邑時,依律製著衣應該被覆兩肩。全是偏袒派阿都羅國師等了書國王,認爲此事以前已經平息,現在不應該再起論爭。所以,國王沒有認真處理,推說國事很多,此事留待以後解決。可是後來,阿瑙帕雅王命令全國僧人都須服從國師的規定,這樣一來,被覆派就必須遵守偏袒派的規定。但有兩位上座,仍教誡他們的弟子,應遵守入市邑時著衣被覆兩肩。

  國王命其中一位牟尼陀瞿潲(Munindaghosa)至王都稅布。召集僧衆會議。當時牟尼陀瞿沙在會中受到警告,有一位比丘對他說:“現在全國的僧衆,都依國王和僧王的的命令奉行,即遵守偏袒派的規定?”牟尼陀瞿沙回答說:“我以前聽說,你是很有修學、持戒、知慚愧的比丘,像你這樣人,不應該說出這樣的話。我是缺少福德的人,沒有力量爲依靠。請你轉身見見我的老師,假使你記得我是他的弟子,你就不應該說出這樣非法的話。”

  那比丘問:“誰是你的老師?”牟尼陀瞿沙對佛像作禮說:“這位就是我的老師!”說完,站立于僧衆中,偏袒右戶,行去佛像面前合掌恭敬地說:“佛陀!弟子願意犧牲自己性命,盡形壽不舍棄佛陀的戒法!”後來,國王把他驅逐出緬甸境外,地名叫摩辛伽(Mahanga)。集尼陀瞿沙仍至各處教授跟隨他的學僧,並譯《攝阿毗達磨義論》爲緬文。

  之後,國王知道他在邊境的作法,就派人叫他回來。牟尼陀沙心想:“這次國王想要殺我了。”于是舍戒還俗,跟著使者至王都。國王問他:“我聽說你是比丘,聚合很多僧衆,現在爲什麼變成俗人呢?”他答:“大王!我想大王命我回來,或將殺我,因爲如果我舍戒還俗,免得大王會得重罪,現在大王如果要殺我,就請吧!”國王下令把他囚款起來,出兵征討泰國大城。國王回軍至直通的毗林(Bilin)時,得病去世。(般若薩彌:巴利《教史》第6章。)

  阿瑙帕雅王去世後,被覆派的正智(Nana)受封爲國師。這時被覆派認爲,我派僧長已爲國師,有所依靠了,于是上書國王,說明沙彌入市邑時,應該著衣被覆兩肩。偏袒派阿都羅國師也上書,說明此事以前已止息,所以兩派未再爭論。

  公元1776年以後,一位曼陀摩羅(Mandamala)上座,教授很多學僧,他常說沙彌入市邑時,著衣應被覆兩肩才合法,而偏袒右肩,在叁藏及注疏典籍中,都的不到根據。關于著衣的事,他引據多種經論,寫了一本書抉擇是非。又有一位難陀摩羅(Nandamala)比丘,依據叁藏及注釋等,向國王欽拘明(Singu Min,1776~1781)呈書解說,沙彌入市邑時,著衣應被覆兩肩,至于偏袒右肩入市邑,在任何經論中都未有說明。于是國王邀請兩派僧衆在王宮中舉行集會,各自陳述理由和意見。

  被覆派依據經律,舉明出處,如說:“比丘沙彌當學,著衣遮蔽(身體)。”因巴利語Parimandala一詞,意思即是“遮蔽身體”或“遮蔽全身”之義。同時,偏袒舉不出根據來,僅說是依前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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