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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律學(二埋法師)▪P11

  ..續本文上一頁淫、盜等事。如果放縱妄心去做就是業,能夠禁製妄業就是戒。所以行事鈔說:未受戒以前,罪惡遍于法界,現在要發心受戒,翻前惡境,而起善心,所以戒發所因也就還遍于法界。又善生經說:衆生界沒有邊際,大地沒有邊際,草木沒有限量,海水沒有邊際,虛空也沒有邊際,戒也是這樣。這兩段文都是這個意思。

  業疏又說;“欲了妄情。須知妄業。故作法受,還熏妄心。于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濟緣記解釋說:叁、所受體中分叁:初約圓義以示體相。前面說明假使利根在未受戒以前,已經發起大解,這裏要說修證必先禀戒。文中分叁:第一句,希求脫離。欲了妄情的“了”,是“盡”的意思,“妄情”包含見惑、思惑及無明等情見。第二句“須知妄業”,是反觀往業。由于無始的慣習,積惡的時間已經深長。現在雖然知道了一切妄業都是唯識,而終于難以調製;如沒有戒法,淨業便不能成就。所以說;佛所製的戒,像猿猴著上了鎖,野馬勒上了辔,盜賊被捉住了,截斷生死的河流,發生定慧的功力。這是成菩提道的基本,是入涅槃城的門戶,所以叁乘聖人都由這條道路前進,如果舍了這戒法而去修道,那是枉費時功的。也如同向後退步而卻想要前進,那是不能達到目的地的。故下,叁、如緣納法又分二:“故作法受。還熏妄心”兩句,是示作業。“作法”,通收始終方便及正受。“熏妄心”,假當前的勝境,來發動勝心,勝心相反于妄心,也就是真心。將真熏妄,使妄心不起。正如行事鈔所說:“以己要期,施造方便,善淨心器,必不爲惡,測思明慧,冥會前法。”這就是能熏,妄心是所熏,所以說“作法受,還熏妄心”。譬如燒香,能夠熏除汙穢氣氛。“于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叁句,正明無作。由熏而成功一種業用(力量),業用圓成了就是種子。這種子發生力用,能不假施設造作,任運自然地恒常生起熏習作用,由這熏習的力量,使妄種冥伏了,妄念不能興起。這無作善種的熏,猶如香燃燒完了,它的香氣還是存在。再來細細分析一下這叁句文,第一句——“本藏識”,是所依處。也就是所熏——爲善種所熏。第二句——“成善種子”顯能依體,也就是能熏的。“善”,表示與惡不同,“種子”是譬喻;譬如世間谷果都有種子,種子略說有十個條件構成:一、從衆緣生,二、體性各異,叁、生性長存,四、任運滋長,五、含畜根條華葉等物,六、雖複含畜相不可得,七、遇時開綻,八、子果不差,九、展轉相續,十、出生倍多。無作戒體就具足這十項,所以比作種子。然而種子的名是通用的,必須仔細簡辨它的義理。一、約十界,四趣(叁途修羅)是惡,其余六界是善。二、就善中,人、天是有漏的善,四聖是無漏的善。叁、再就聖中,叁乘是偏是權,只有佛是圓是實,現在這戒種,文中只簡別于惡,如對人、天,是指無漏種,如對偏小及權位菩薩,那就是圓實的種子,行者應當知道,所受的戒體,就是“一體叁佛”(後文解釋)的種子。所以薩遮尼犍說:“如來功德莊嚴之身,以受戒爲本,持戒爲始。”又法華經說的:“佛種從緣起”,也是這個意思。最後“此戒體也”一句,結示正義所立唯此。

  問:既發這個體,以後還要受菩薩戒嗎?如不須受,就應該約大判持犯?如果須受,那末無作業是不是重發?這些都必須細細推求,不可以混濫不清。

  芝苑遺編說:天臺菩薩戒疏說:“不起而已,起則性無作假色”。南山律說:“熏本藏識,成善種子,此爲戒體”。天臺“性”的這一字,就是能起的“因”,無作假色,就是所發的“體”。南山所謂藏識,是所依“處”,善種子,是能依“體”。能起與所依,都是本有的“性”;所發與能依,都是當前所受的“體”。這樣的指出體,文據很爲明了,能所曆然,體性不相混濫。那末受納就沒有疑慮,修持就有可靠的依托。

  芝苑遺編又說:經論所說菩薩戒有二種體:一、當體的體,就是戒體,和這圓宗的善種沒有兩樣。二、所依的體,就是心性。然而心性不過是戒體所依,並不是戒體。——這些文義,展轉地解除了我們的疑問。

  業疏又說:“由有本種熏心。故力有常。能牽後習。起功用故,于諸過境,能憶、能持、能防,隨心動用,還熏本識,如是展轉能淨妄源。若不勤察,微縱妄心,還熏本妄,更增深重。”濟緣記解釋說:二、約隨行以明持犯中分二:初明謹奉又分二:第一句蹑前受體。由于有本受善種的戒體,熏習妄心。故下正敘隨行叁:第一句明力。“故力有常”,有常,是運運不息,生生常住的。第二句—“能牽後習”是明能。後習有二種:一、習的因貫徹到未來,二、習的果就是後來的叁佛。現在是說明起後的功用,所以只依據習因而論。起下的幾句是明用。于種種過患的境界上,“能憶”,是一切時中不忘失;“能持”,是執持守護戒法不失;“能防”,是使客塵煩惱的緣不能侵害。能憶就能持,能持就能防一心叁用,沒有前後——言說雖有次第,力用則是融通的。“隨心動用”,都就“還熏本識”;熏本識,是隨行中的熏,通于作無作的。“展轉”有四種:一、對境的差別,二、起心的前後,叁、來報的相續,四、入位的階次。在這四種事中,都有展轉的意義。“靜妄源”,包括因靜果靜;如果照修顯圓證叁身來說,那就是究竟永盡的果靜了。若下次明慢犯分二:前面二句反上叁用。如不精勤加以覺察,“微縱”(瞥爾念)了這妄心,那就統統失掉上面說的有常的動力,不能起後習的能憶能持能防的作用了。下面二句反上戒熏。妄心放縱起來,還去熏習妄心,使妄“更增深重”,就失掉了上面靜妄源的戒熏功用了。

  問:熏有幾種?答:一、受“作戒熏”,熏成無作。二、受“無作熏”,熏起隨行。叁、受“隨中作無作熏”,還資本體。如果談到所熏,那都是熏于“心識”。

  業疏又說:“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攝律儀;用爲法佛清淨心也,以妄覆真,不令明淨。故須修顯,名法身佛。”濟緣記解釋說:叁、舉因果以細勸分叁:一、攝律儀戒,二、攝善法戒,叁、攝衆生戒。先說明來意:衆生的識體,是本來清淨而沒有塵垢與汙染的,由于妄想,就變成了煩惱。又識體本來是自在而具足方便、智慧、威神德用的,由于妄想,就變成了結業。又識體本來是平等沒有彼此、愛憎的差別,由于妄想就變成了生死。現在,要反本歸元,所以立出叁誓:一、斷惡誓,受攝律儀戒,修行“離染行”,趣向無作解脫門,還複本來清淨,證法身佛,名叫斷德。二、立修善誓,受攝善法戒,修行“方便行”,趣向空解脫門,還複本來自在,證報身佛,名叫智德。叁、立度衆生誓,受攝衆生戒,修行“慈悲行”,趣向無相解脫門,還複本來平等,證應身佛,名叫恩德。然而這叁誓、叁戒、叁行、叁脫、叁佛、叁德,隨便舉出那一誓,那叁誓可就具足,以至叁身,叁德,一一都是如此。言說雖有前後次第,理性上是沒有分別而互相圓融的。能以這樣的心受戒,就是發圓體,能以這樣的心持戒,就能成圓行。華嚴經說:“戒爲無上菩提本”,淨名經說:“能如此者,是名奉律”。涅槃經說:“欲見佛性,證大涅槃,當須持戒”,都是這個意思。初釋律儀戒又分二:初標因果。“是故行人”,指現在的受戒者。“常思此行”,是勸告思惟起修的意思,這二句赅括下面叁聚戒。“即攝律儀”,即字,點出這小乘律就是大乘的攝律儀戒,是圓宗融會的意思,能夠明白這意思,自然會通達了。智論以八十誦律就是屍羅波羅蜜,勝鬘說毗尼就是大乘學的意旨。“律儀”,可以禁惡,可以止業(不正行爲),還可以破惑(不正思想)。用律儀就能夠徹底究竟止惡破惑,可以學修到佛的清淨心(法身體)。以下,次明所以分二、前二句敘昔迷。行者從往昔來被妄想蓋覆了真心,以致被貪染所障,失卻了本來清淨——不令明淨。後二句顯今悟。“故須修顯,名法身佛”。修顯是禀受戒法,破除惑障的意思,就是能顯的因;法身,就是所顯的果。

  業疏又說:“以妄覆真,絕于智用。故勤觀察,大智由生,即攝善法,名報身佛。”濟緣記解釋說:二、攝善法戒分二:初二句敘迷。“絕智用”,是說因愚癡所障,遺失了本具光明。故下,顯悟。勸行人精勤觀察,修善、破障,這就是因;報佛,這就是果。

  業疏又說:“以妄覆真,妄緣憎愛,故有彼我生死輪轉。今返妄源,知生心起,不妄違惱,將護前生,是則名爲攝衆生戒。生通無量,心護亦爾。能熏藏本,爲化身佛。隨彼心起,無往不應,猶如水月,任機大小。”濟緣記解釋說:叁攝衆生戒分二:初敘迷。“憎愛”,就是障,忘失了本來平等。由于有“彼我”的分別,就要受“生死”的雜報。今下顯悟二:初修因叁:前二句:開平等解。知道衆生的心情生起,完全是唯識所變,別人和我同是一體,沒有高下,這是已經開了平等的知解。“不妄違惱,將護前生”二句,修平等行,由前面的平等見解,支配了行動——不狂妄地違逆和惱害一切衆生,而能更積極的將護——幫助一切衆生。將護的範圍很廣,包括四弘誓,四等心,四攝行等。“是則名爲攝衆生戒”,結名。說這樣的知解、行爲,叫做攝衆生戒。生通下次感果分叁:前二句心境相應。衆生是無量的多,將護的心也是一樣的多,這就是護心與生境相應。當中二句慈熏成果。用慈悲護生的戒行熏習藏識,利益衆生的功德圓滿,便感得了化身佛的佛果。後四句明隨緣起應。能起隨順衆生的心,無往不應的去利益衆生,就好比水中的月影,隨任衆生的機感而見大小。水,譬喻機感,月,譬喻能應;月亮不入水中,水也不能汙穢月亮,隨著容器的大小,波澄,月亮影子就可出現。用這來比喻佛的慈悲力,與衆生誠感力的感應難思。

  以上引述業疏的文,由“戒是警意之緣”起到此段爲止,共有七段連續,科判比較繁雜,弘一律祖曾經別錄科表,需要者可檢閱在家備覽,這裏不刊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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