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祖又按:叁、舉因果以細勸中,濟緣記于釋文之前,先明來意,今依其文,列表于下:
┌本自清淨—離諸塵染————───由妄想故,翻成煩惱。
衆生識體┼本來自在—具足方便智慧威神德用—由妄想故,翻成結業。
└本來平等—無有彼此愛憎差別———由妄想故,翻成生死。
┌一者斷惡誓─受攝律─修離─趣無作─複本─證法—名爲斷德。
│ 儀戒 染行 解脫門 清淨 身佛
│
今欲反本┼二者修善誓─受攝善─修方─趣空解─複本─證報—名爲智德。
故立叁誓│ 法戒 便行 脫門 自在 身佛
│
└叁者度生誓—受攝衆─修慈─趣無相─複本─證應—名爲恩德。
生戒 悲行 解脫門 平等 身佛
濟緣記問:叁聚叁身是同還是不同?答:名詞雖然不同而義理則是一樣。隨舉一戒,就具足叁聚戒。隨舉一聚,互具也是這樣。因此知道:初受戒時,圓發叁誓,隨中奉持,則圓修叁行;成因感果,則圓證叁身,叁誓就是叁聚、叁身;叁聚也就是叁身、叁誓;叁身也就是叁誓、叁聚;心、佛沒有差別,因果沒有二致。能夠這樣的,才可稱爲“圓戒”。是波羅蜜,就是究竟木叉。因此知道修行的人,如果發了這種心,獲得了這個體,要曉得這就是叁佛種子。怎麼可以自己輕視,不加以珍惜尊敬!然這叁種戒,互相具備,至于修持奉行仍要不離攝生的戒,那麼就能夠任運含攝一切,那裏可以不注意其余二聚呢!
問:教已經有了義理的分齊,何必再來談這些呢?答:爲了述成本宗“分通”的意義。怎麼知道是這樣的呢?像善戒經的五戒十戒具足戒等,設立種種方便。所以受五戒的要習學十戒;受十戒的要習學具足戒;受具足戒的要習學大乘戒。這五戒十戒具足戒都可叫做方便。假名宗雖知道這權巧方便,而不停留在這方便上,這才符合通深的意義,作爲大乘戒的“容”。所以行事鈔中敘述發心爲成叁聚,這裏(業疏)說明隨行次對叁身。是願行互相扶持,彼此交相映徹。那是期心後受,這裏是隨行的前修,于此可以看出圓宗是有很深刻的意義的。
如果這樣,既然顯明分通,何必別立圓宗?答:“義理”雖然通于大乘,而“教”還是局限于小乘,不可以混濫籠統的。所以要別立圓宗,隨意而盡理,又不致紊亂宗途。請看一看:前面說的實法宗,沒有一個心字;假名宗,沒有一個種字;由此可見南山聖師,是深深體會了“權”、“實”的教理與分齊(界限)了。
業疏說:“此門略辨叁宗戒體少異,由來涉言語矣。”濟緣記解釋說:“略辨”表示不能窮盡;“少異”,從教宗來說:名義上不能混濫,如從業體來說,畢竟是常同的。要知道“細色”和“二非”,無不是“種子”,不過是如來隨著機宜而說有不同罷了。“涉言語”,是說費了許多文字。
弘一律祖說:由第四項顯立正義的開始,業疏說:“夫戒體者何耶?”到這“由來涉言語矣”一段爲止,乃是業疏曆示叁宗的文,這是南山撰述中最精湛的部分,古今中外的學者,都非常重視和傳誦它。不過因爲記文和疏會合在一起,有些分割間隔,以致使疏文散碎,不能融合貫通。希望讀者另外鈔出這文,合成一卷,時時可以誦持。就可以窺見它的精妙所在,那才不辜負律祖示導的聖意。
業疏說:“今識前緣,終歸大乘。故須域心于處矣。故經雲:十方佛土唯有一乘,除佛方便假名字說。既知此意,當護如命、如浮囊也。故文雲:我爲弟子結戒已,甯死不犯。又如涅槃中羅剎之喻。”濟緣記解釋說:初示所歸。“識前緣”如塵沙般的境界和無邊量的製法;衆生從無始來顛倒妄想,昏迷當作外物,因此就受輪轉的苦惱。現在知道萬境與製法,都是唯識,沒有外塵,當正受戒時,遍緣法界情非情境,勇猛地發出叁誓,翻過往昔的叁障,由心的業力,結成了善種子以爲戒體。應該知道能緣(心思)、所緣(萬境),能發(心)、所發(誓),能熏(善種)、所熏(藏識),無不是心性;心性無邊,所以體也無邊;心無有盡,所以體也無盡。應當知道:這就是發菩提心,修大慈行,求無上佛果。這就叫真實道,就是大乘。叁世的如來,十方的諸佛,示現著出生,唱說著入滅,頓然地開示,漸次地化誘,設百千種的方便,說無量數的法門,種種的施爲、設立,都是爲的要衆生發心、修行、成果,走這大乘的真實道路的。所以說:“雖說種種道,其實爲佛乘”。這就是修行人的域心處所了。然而,濁惡的環境,加著業障深重,長久的慣習,一時難斷。初發心的又懼怕沒有大力量,容易退失菩提心和菩薩行,所以希望生到彌陀淨土去,那是最究竟的辦法。況且圓宗的叁聚,就是上品的叁心。律儀斷惡,是至誠心;攝善修智,是深心;攝生利物,是回向發願心。既然具足了這叁心,必登淨土的上品,證得無生法忍,可以不待多生,成佛菩提一定沒有退屈。這又是修行人的究竟域心處所了。故下引證。就是法華經開權顯實的文。經中說:我此九部法,隨順衆生說,入大乘爲本。(十二部中,九部屬小乘,同歸一佛乘故。)又說: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于一偈,皆成佛無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十方皆爾,不獨釋迦)。無二亦無叁(大小相對爲二,叁乘相對爲叁)。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于衆生,說佛智慧故(余乘修證因果、色非色等,皆是方便假名)。既下勸修分二:第一句蹑上開悟。由于已識前緣,如果起了毀犯,就是毀犯自心,增加自心上的妄業,便淪落于生死,汙佛種性,退失菩提,失大功德利益。大小乘經論中很多勸說和鼓勵奉持戒法的地方,釋尊的慈意,就都在“既知此意”一句中表露出來了。我們假使不知道這個道理,得失倒還小;現已知道了這個道理,就可依照修學,所獲的利益也深遠廣大,相反地如不依教奉持的損失也是最大。所以必須恭謹攝持,隨時警惕,不可微縱思想,使得妄念興波作浪。當下,結勸奉持。命與浮囊,是人所最注重的,因此拿它來做比喻。那經論中所說鵝珠、草系、海板比丘等,他們都是忘了生命而護持戒體的典型人物,在這些人的觀點,壽命、浮囊都是不足爲重的。“文雲”,就是本律文。“甯死不犯”,是重于守戒而輕于生命。涅槃經中說羅剎乞浮囊,以至少到微塵許,菩薩也不准許給他。拿這來比喻護持小罪和輕戒、威儀等,也不能輕易毀犯的。
芝苑遺編說:戒體,是律學的樞要,是持犯的基本,是返流的源始,是發行的先導,但由于諸教的沈隱,道理的深邃,因此幾代(漢、魏、晉、宋、齊、梁、陳、隋、唐)的傳教者,有許多英賢,唯各有發揮不同的見解,而戒體的旨趣終是不能抉明,到了唐代,獨我南山祖師窮究幽隱的義理,極盡如實的法性,反複前人的所說,貶出浮僞的議論;剖判宗旨,斟酌義理,開列了叁宗,實在是會合如來一代法化的教源,發啓群迷照破昏蒙的慧日。初、多宗,作、無作二種戒體都是“色”,容易知道了。二、成宗,作戒色心爲體,也易明白。無作以非色非心爲體,這非色、非心,只不過是攝法的聚名,實不是體狀,以致使曆世的學者,議說非一了。現在依疏文來考體,也就是密談善種。但因爲小宗,不能直接顯示出種子,所以另外立了“非色非心”的名。所以疏說:“考其業體,本由心生,還熏本心,有能有用。”和“不知何目,強號非二。”細細推詳這段文意,雖沒有直接地說出善種,而說“熏心有用”,這密談的用意,已灼然可見。應當知道,這就是考出非色非心的體。叁、圓教,是說:融合前宗,的指實義。前宗兩體就是善種子(境本從末);這善種子,就是前二體(攝末歸本)。如果根據圓意而談,任何地論說名義都是圓融的。所以疏說:“于此一法,叁宗分別,故知分別有叁,體實不二。”問:如果說體只有一,分別有叁;那末前二宗中但有虛名,難道沒有實體嗎?答:宗,雖各各計較不同,而體實在沒有乖殊。由于前二宗以爲是“異”,所以也勉強立了另外的名。應當知道:多宗計種爲色,成宗計種爲非色心,直到後面的圓教才指出前二家的“所計”,所以疏說:“愚人謂異,就之起著”等。如果再拿比喻來說明,那就更容易懂了。如世間的美玉,有人不識,說它是“石”,這固然不能顯出玉的體,或者說它“非石”,也不能顯出玉的體,另外有人知道它的實在,才指破前二人的錯識。可是如果沒有“玉體”,也就沒有前二人的“不識”,——這可以作爲這叁宗的相似比喻。問:有什麼因緣,名爲善種?答:善可說是法體,種是譬喻。這是說:塵沙般戒法,納于本藏識之中,相續生起隨行,行能夠牽生未來的善果,這就如谷物的種子,投入田中,芽生、苗長,結實、成穗,相對的沒有差別,所以叫善種。
芝苑遺編又說:所受法體,依羯磨疏叁宗的分別:一多宗,作、無作二體俱是色,身口方便相續的善色聲,是作戒的體,法入假色,是無作戒的體。現在祖師研究這體,就說:善惡的業性,由天眼來看,曆然可以分別。這與中陰相同,微細難于了知,不是肉眼所能看見的粗色,所以說細色。二、成宗,作與無作,二體有所不同。身口業思,能造色心,是作戒的體;非色非心,五義互求了不可得,是無作戒的體。祖師考體,就這心的造業,熏習有用,能起後習;而心本不可以形狀,必須假色以顯。可發的業量,異于前面的作戒,與心與色兩不相應,勉強叫做二非作爲戒體。叁、約圓教宗以明體,由于兩宗各隨所計,而說動說靜,終都不是究竟。所以跨取大乘圓成實義,點示那體是梨耶藏識隨緣的流變,而造成業種;前六識能造,就是作戒;作成的業,梨耶識所執持,就叫無作。所蘊藏的業因,名善種子。業雖由心造,一成以後,與其余的識一起,性沒有對、礙。又是四大所造,體有損益,天眼所見,善惡可以分明。因此如來隨機赴物,或說非色非心,或說爲色。而小機不通達這宗旨,計著爲色,則不許空宗;執非色非心,則斥他有部。如…
《在家律學(二埋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