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犯過致罪。八戒中的離莊嚴,謂非舊莊嚴,如華鬘璎珞等在家時常習用的叫舊莊嚴,這些舊莊嚴,都須遠離。但存平常所服用的衣物,不生極醉亂心,所以稱爲“非”。長慢的高勝臥處及動情的歌舞音樂,隨行一事,都破戒不遠了(當然有教育意義的音樂不在此限)。依時而食,在中午以後不進食,使能改變原來非時飲食的習慣,不被“飽腹”、“嗜味”的食欲所牽,恒常憶持八戒,起厭離世間無謂的事緣,增長所應該修持的善業。
2、略辨教體
業疏分叁宗
說到這裏,需要將“教體”扼要說明,對于明了戒相是很有幫助的。
“教”是诠表真理,與實踐規律的;釋尊說教,隨著衆生的心理與接受人的能力而定方式與方法,一方面掌握“契理”的原則性,一方面又掌握了“契機”的靈活性。所以雖廣開門戶,多設方法,不過千方百計的說,這“軌度”(總的方針)卻是不差的。因爲有一定的原則,才攝受了一切的衆生;因爲有極度的靈活適應,一般的知見才難以測度佛的圓音說法。
南山律祖在羯磨疏中用叁宗的道理,判斷了四分律學的教體。因“教”由體而成立,“體”是教的根源;所以必須先明白了“教體”,才可分辨“教相”,這道理正和明白了事物的本質,才不難了解事物的現象一樣。以下謹將叁宗的道理簡要地向讀者介紹:
一、實法宗:即薩婆多部。實法宗主張戒體同是“色聚”,作戒、無作戒二體都是表色。至于行持,主張但防十業中的前七支——殺、盜、淫、妄言、兩舌、惡口、绮語(五戒、八戒相同),要在身、口色都表現了,才成遠方便罪,這是正當其分的小乘教。
二、假名宗:即今所承的昙無德部(昙無德譯法正、法鏡、法藏、法護、法密。佛滅後百年,優婆球多五弟子之一,于律藏立一部,名昙無德部),主張戒體是“強號二非”,指無作戒以非色非心爲體。隨戒則防十業,重緣思覺(第二念追思前境)即入犯科,就是五戒、八戒也防前七支,這叫“過分”的小乘教。
叁、圓教宗:用涅槃經開權教顯實教,會叁乘歸一乘的教義,決了權乘,同歸實道;所以它主張受體,乃是識藏熏種,指無作戒以善種子爲體;隨行則同叁聚戒的圓修,微縱妄心,瞥爾初念,即成業行,又急于假名宗的重念論犯,這是終窮至極的大乘教。
實法宗的薩婆多部根據十誦律,俱舍、雜心、多論等,所以亦稱“多宗”。假名宗的昙無德部,依據四分律、成實論等,所以亦稱“成宗”。
靈芝律祖說,釋尊一代的聖教,不過大小兩宗。兩宗的見地:人、理、教、行,一一不同;學修的人必須略識它淺深之相,否則就很難領會,就像同是受戒,也有前面叁宗的不同。南山律則正依成實,旁用多宗,而終歸于圓教,這是取涅槃經顯性談常,重扶律製的意思,學修的人在臨文時,不可混濫,假使以小乘望于大乘,那末大小懸殊;如果以大乘攝收小乘,那末小無不大。所以行事鈔中引勝鬘經、智度論文說:“聲聞毘尼,即大乘學。”又戒本疏所引大集經中五部雖有不同,但並未與諸佛法界涅槃抵觸。又引無量義經說:“法水一也,江河井池分其異耳。”今南山宗,准此諸意,並以“圓意”,用通律乘,我們必須預先知道這一點。
3、顯知由徑
聖道的本基
佛證道後,開始用自己所創見的真理來化導人群;願度一切衆生,同得佛法的利樂,所以組織了僧團。在僧團中又製定集體生活的公約,以發揮它應有的作用,求得正法的久住。這樣可說爲道製戒,不是爲的世間福報——名聞利養。推求佛意,下至翻邪叁歸,也是終爲一實佛道而作前引的。
同時佛又創立戒、定、慧叁學作爲清治貪瞋癡煩惑的利器。成實論說:“戒如捉賊,定縛慧殺。”(貪瞋癡叁毒像盜賊一樣的劫掠了我們本具的智慧)這戒定慧叁學,必須聯系起來使用。不過,初學佛法的人,務必要先學戒,檢查自己的思想、言論、行動,使身、口、意叁業清淨了,正定、正慧才會建立與開發。
資持記中說:“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五分功德,以戒爲初;無上菩提以戒爲本;那能棄戒而別求聖道!”大智度論中對舍棄了戒學欲求聖道,比喻爲“無翅欲飛,無船欲渡”,是不可能的。我們要將這些話引爲座右銘。
戒有大功用
佛、法、僧叁寶所以能夠隆安不替,九道衆生能夠有所依歸,爲諸行的歸憑,爲賢聖之共所依止的,就是“戒法”。由此可見戒律有住持正法、軌生物解、發趣諸行、爲賢聖之本基的各方面重要意義;由這各方面要義,可以了解戒的功用的偉大,換句話說也就是戒有大用,能生各種殊勝功德。
略解戒的名義
行事鈔中對戒的定義有這樣的記載:梵語有叁名:一、毗尼,翻爲律;二、屍羅,翻爲戒;叁、波羅提木叉,翻處處解脫。佛的一生教化次第,不唯戒律,一切教門都是教、行、果的叁個次第。製律必依據于“教”,而教不孤起、空設,必诠顯實行的相狀,規定行相,“戒”才以之而建立。進一步說,持戒爲因,必有結果,果得絕縛,所以終獲“解脫”。
律就是法。犯、不犯、輕、重等法,都在律中說明,稱爲“教诠”。戒就是性義。性通善、惡,互不相容,不過各取它的“禁”義,如惡律儀,亦名惡戒。至于解脫,以近的來說身口七非,各各防護,隨分地處處地得到解脫——隨分果,處處解脫。從遠方面來說,那末有了戒德,就能絕除五住煩惱(根本煩惱,能生枝末煩惱,本爲末之依,叫做住。五住在枝末煩惱中分見、思惑,共四住。見惑:叁界——見一切住地。思惑:欲界,欲愛住地;色界,色愛住地;無色界,有愛住地。在根本煩惱中共一住,即叁界——無明住地。),得到叁乘的解脫聖果。
優劣的比較
這裏再比較地談一下“別解脫戒”、“定共戒”、“道共戒”的優劣,以明確別解脫戒的功力最爲殊勝。
行事鈔引薩婆多論說:一木叉戒,佛出世時製定才有,因爲稀少故勝,佛不出世,也有得定、證道的,所以定共戒(與禅定共生的,也叫禅戒。)與道共戒(與無漏智共生的,也稱無漏戒。)在任何時候都是有的。這就是“時”(佛出世、不出世時)說的勝劣。二、木叉戒通于情與非情境,就是性、遮罪同時禁止,持戒的境寬所以稱爲勝;定共戒、道共戒但止性惡,局限于有情境上,境界狹窄,因此不如木叉戒。這是就“境”論優劣。叁、木叉戒由大慈心而發,作佛道的正因,所以較勝。禅、無漏戒不是從心與智慧得來,而是專爲自利而求的,也就是二乘心,所以較劣。這是就“心”來判定勝劣。四、木叉戒七衆都可受得,因此攝受的衆生很廣,住持正法亦勝。木叉戒可以紹續叁乘法(所乘法)、叁寶(所住境)、叁道(所成果),住持正法的功用強勝;是定共戒、道共戒所不能及的。這攝生廣、住持勝,具體說明了木叉戒“功用”的優勝。五、木叉戒只有佛弟子才有,定共戒不是佛教徒也可以有(無漏戒不可能得),因爲佛教徒以外的修持的人也能得到無色定的。
戒是不是可以重受
靈芝律祖在資持記中指出,辨明戒是不是可以重受,它的作用是可以引導學戒的人審查自己所受的戒的勝劣,而更求增勝!
根據薩婆多宗的說法:戒不重發,也不重受,依其本受而定。如先以微品心受得五戒了,後以中上品心受十戒時,先得的五戒,不能更增勝;後受的五戒,才可增勝。
成實論中有這樣的問題:波羅提木叉是不是有重發?回答是:一日之中領受七善律儀(五、八、十、具足、禅、定、道共戒),隨得道處更得律儀,而本得的不失、從勝的受名,即從後彰名,前名隱沒。這一說法說明前受的戒體增爲後體,所以稱爲本得不失。
還有一個問題:重發與重受,怎樣分別?答複是:重發是根據受多戒而定,如受了五戒,再受十戒,前五戒的後體增勝,就是重發。重受是約一種戒,如受了五戒,後來又再受一次五戒的叫重受。
成論雖然祇說明了重發,那裏說到重受?答複是:由于體能重發,就得重受;因爲重受的是一個戒體,不過因在上一次受時發心未大,下一次重受時能發大心,這樣當然可得上品戒體的。
靈芝律祖說:戒是截越苦海的舟航,發起萬善的開端,叁乘聖賢所共尊敬,曆代祖師所同傳通的。但受戒的人,心裏有明白與暗昧的分別,不能一致,所以有一受便得的,有重加增受的。律中說明受戒時發心有叁品:一、但求脫苦,專求自利,稱爲下品,這是二乘的發心。二、爲衆生解除疑惑,自他都得利益,稱爲中品,這是小菩薩的發心。叁、忘己而利衆生,福慧雙運,了達本有的佛性,惟求佛果菩薩,名爲上品,這是大菩薩的發心。靈祖指出,如果在審查自己初受時,但發的中、下品;佛是允許重受的,律中稱之爲“增爲上品”,就是重受的意思。
二、歸戒儀軌
羯磨疏中說:古來的結集律法,大都把在家部分刪削了,說是律製內衆的,不包括在家衆。如果根據律文,實在是通收在家信徒。因爲戒是禁止、約束身口意叁業的,是成佛道的階梯啊,說得明白些,也就是每一個佛弟子不論在家和出家的都應該了解和掌握佛所教導的原則,去確定什麼是應該做的,什麼是不應做的,當時佛說教法,化導衆生,就如虛空一樣的周遍,無所不能包含,隨所建立一種佛事,在義理上和攝收衆生上都很圓滿的,就像五戒本是教化在家佛徒的戒相,可是五戒的戒體卻通于出家戒體。僅是淫戒,出家戒禁正淫,在家戒但止邪淫,以及在家戒不分篇聚而已。至于犯罪重、輕,方便罪、果罪等,那末即出家戒與在家戒也沒有分別,持、犯自然是相符合的。羯磨注文引善生經文說明受五戒時問遮、難,與出家戒也沒有什麼分別。
薩婆多論說:叁歸、五戒乃至具足戒,由佛出世才創立的。十善、四無量心,自古社會就有這種利益人民的善法,但它並不超出世善的範圍。自釋尊出世後,他以斷集、出苦、修道、證滅爲歸趣而立的戒法,才是“戒善”。依歸戒而修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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