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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律學(二埋法師)▪P9

  ..續本文上一頁緣,而永遠不再生起,叫做非擇滅無爲。擇滅,聚道所得;非擇滅,緣缺所得。

  作戒體

  行事鈔說:“先明作戒體。論雲:用身、口業思爲體。論其身口,乃是造善惡之具。”資持記解釋說:作,從登壇場起,到叁法完畢的第一剎那以前,身口意叁業所有的營爲方便構造的事。引論文中,先正面顯出它的體,“身口業思”,行來跪禮是身的“作”;陳詞、乞戒,是口的“作”,立志要期,希法、緣境,心思徹于始終地統理著身口,所以名身口業思,這業思就是作戒的體。論其身口以下,說兼緣的意思。“造善惡之具”,顯示了身口本身沒有什麼功用,把功用推歸于心。如世間的製造物品,雖有種種工具設備,它不能自己成就物品,必由人工的作用。問:業疏的解釋以“色心爲體”,此處爲什麼不同?答:身、口就是色;業思,就是心;並沒有不同。鈔是從顯要地來說,使人容易了解。

  行事鈔說:爲什麼以業思爲體呢?譬如人無心的殺生了,不得殺罪;所以說以心爲體。資持記解釋說:這用犯戒來推例和說明受戒,善(受戒)惡(犯戒)雖然不同,而發生業用的意業卻同。如律說:心疑、想差不到果本,就是說心裏疑惑而想錯的不能成爲果罪。又殺戒的不犯中,擲刀、杖、瓦、木,以致誤傷別人而死或攜扶病人在走路當中死了,這一切都不是有心害人,所以都不算犯戒。這雖然是動色“身”,但由于出于無“心”,就不得算做罪業。這就證明以心爲體。

  行事鈔又說:“成論雲:是叁種業,皆但是心;離心無思,無身口業。”資持記解釋說:這是引成實論的文來證明。前面二句,是推末歸本,說身、口、業思,都是一心。後面二句,說明舍本無末的理由,如果離開了“心”,也就沒有思、身、口業等。問:現在談的作體,是心王呢還是業思?答:前已說是業思,何必再疑惑是心王!假使依照論文的“叁業皆心,離心無思”的話,似乎又指心王而說。然而心王、心所,不過是體、用上的分析不同。由體起用,用也就是體,現在討論的作業,是就用的方面而說。所以業疏上說:“言心未必是思,言思其必是心。”應仔細研究推詳。

  行事鈔又說:“若指色爲業體,是義不然;十四種色,悉是無記,非罪福性。”資持記解釋說:這是對有宗來破斥的。十四種色是:五根,五塵,四大。

  無作戒體

  行事鈔說:“言無作戒者,以非色非心爲體。”資持記解釋說:非色非心,就是成實論的第叁聚名,又叫做不相應聚,這聚有十七種法,無作就是當中的一法。因爲無作體是非色非心,所以收入這類法數。這是把聚的名——非色非心,作體的名。

  業疏說:“言非色者,既爲心起,豈塵大成,故言非色。五義來證:一、色有形相方所,二、色有十四、二十種異,叁、色可惱壞,四、色是質礙,五、色爲五識心所得;無作俱無此義,故不名色。”、濟緣記解釋說:解釋非色分爲二段:一、約能夠造作方面來對照簡別。塵是五塵,大是四大。兩種都是“色”,不是這兩種所成,所以不叫做色。五義以下,約色的義理方面來反證。就是說塵、大具足這五義,而無作就不是這樣,一、非形方,二、無差異,叁、不可惱壞,四、非礙,五、非對。下面解釋:十四種,如前已說——五根、五塵,四大。二十種,是:顯色十二種——青、黃、赤、白、光、影、明、暗、煙、雲、塵、霧,這局于無記性。形色有八種:長、短、高、下、方、圓、斜、正,這通于叁性。惱壞,論裏說:“是色若壞,即生憂惱”,又雲:“有情有惱,無情有壞”。五識心,就是眼識、耳識等五識。所得,就是色、聲等五塵。

  業疏又說:“言非心者,體非緣知。五義來證:一、心是慮知,二、心有明暗,叁、心通叁性,四、心有廣略,五、心是報法。”濟緣記解釋說:解釋非心分爲二段:第一句,對簡。謂無作業的體,不是覺知,不能緣慮;與心體不同,故號“非心”。五義以下是反證。心具有五義,而無作戒體則是相反。一、非慮知,就是前面所說的。二、無作戒體是頑善的,沒有愚、智、迷、悟的分別,所以沒有明暗。叁、無作戒體是“善”,不是惡和無記,不通叁性。四、無作戒體,惟是一定,所以沒有廣略。這是指意根爲略,四心(受、想、行、識、)六識(眼識等)乃至心所爲廣。五、無作戒體是叁業造作而起,所以不是“報法”。

  業疏說:“故成實雲,如經中說!“精進感壽長,福多受天樂”。若但善心,何能感多福。何以故?不能常有善心故。”濟緣記解釋說:引成論的文,先證非心中分二段:引初段中又二段,先造論的人自己引述經文。精進是作;壽長是現報;福多是無作增長;天樂是生報。若但以下,是顯示經的意義。說人心不可能一定,那裏能有常善,這說明無作一經發起以後,可以任其自然地增多,不須要靠心造作,這就是“非心”的意思。

  業疏又說:““又複意,無戒律儀,所以者何?若人在叁性心時,亦名持戒;故知爾時無有作也。”以無作由作生;今行不善心,何得兼起作又發無作也。由此業體是非色心;故雖行惡,本所作業無有漏失。”濟緣記解釋說:引後段中也分二段:一、引用論文。是說意思中沒有戒體,顯明不是“非心”。人在叁性心(余善心、惡心及無記心)時,意入于余善,就是無有造作,而卻名持戒,由此可以明白無作任運常存。爾時無有作也以下,是疏家較詳細的解釋。又分二段:首先說明無作是由作而生,今已行不善心了,怎麼能兼起作而且又發無作?由下,解釋叁性名持戒的意義。說:由于這業體是“非色非心”,所以雖然做惡事,而本來所有的作業,沒有漏失,無作還是任運常存。

  業疏又說:“故彼問曰:若無作是色相有何咎?答:色等五塵,非罪福性,不以色性爲無作也。又如佛說色是惱壞相,無作非惱壞相,不可得故,不可名色。”濟緣記解釋說:第二證非色也分二段:一、引前問答。問,很顯然了。答:如果說無作爲色有二種過:一、色非罪福性;二、色是可惱壞,如五塵、四大,都有可惱害損壞的意義。

  業疏又說:“問:無作爲身口業;身口業性,即是色也。答:言無作者,但名身口業,實非身口所作;以因身口意業生故,說爲身口業性。又無作亦從意生,如何說爲色性?如無色界亦有無作,可名色耶?”濟緣記解釋說:證非色中第二段引後問答。問中:意思是說:身口是色,身口的業性也應該是色。答中分二:一、正名義。說“無作”,不過是說身口的業用,實不是身口所作,因爲當叁性時,身口無有作故。因身口意業所産生的原故,就是從本所作,因此才稱爲身口業性。又下,二、彰非色也有二種解釋:一、約能造诘其所發。說無作也從意業(不但身口)而生,怎麼能說爲色性?如下,二、約空報質其因業。如生無色界的衆生,必因戒定無作的業,這就顯明了無作非色。

  弘一律祖說,這裏所引成論文四段是連續性的,科文不容易分別清楚,因此錄了科表,以備對照閱讀。如有需要請查看南山律在家備覽。

  4、顯立正義

  弘一律祖說:顯立正義是最爲精要的義理,學者應該認真專致地研究。

  資持記說:以上不過是依論文而解釋的作、無作的體相,沒有能夠精詳;在業疏中才陳述說明正當義理,因此有叁宗之分:一、實法宗,二、假名宗,叁、圓教宗。

  業疏雲:“夫戒體者何耶?所謂納聖法于心胸,即法是所納之戒體。然後依體起用,防遏緣非。今論此法,叁宗分別。”濟緣記解釋說:先是約略說明體貌(相)。納是能受的心;聖法是所受的戒;能、所互相冥契,心、法互相和合則就成功爲“業”。攬收聖法爲業體,作爲聖道的基本,所以名爲戒體。體,充滿正報的色身,而心是色身的總主,所以稱“心胸”。初受戒時,心是能納,法是所納;受戒以後,那就法是能依,心是所依。依體而起用,就是隨行——依心體而起持戒的作用,叫隨護于戒體的行爲。今下,標明有叁宗的分別。

  實法宗

  業疏說:“如薩婆多二戒同色者。”、濟緣記解釋說:薩婆多部以所計有爲、無爲一切諸法的實有爲宗,所以叫實法。雜心、俱舍、毗昙和這些見解相同。

  業疏又說:“彼宗明法各有系用,戒體所起依身口成,隨具辦業,通判爲色。業即戒體能持能損。既是善法分成記用;感生集業其行在隨。論斯戒體願訖形俱,相從說爲善性記業,以能起隨生後行故。”

  濟緣記解釋說:初依宗示體中分四:一、至通判爲色一段,敘彼所計。“各有系用”,就是叁界的系縛。欲界有粗段的四大;色界有清淨的四大;所造的業,所系的果,都是色法。無色界天不是四大所造,所以沒有色;但是雖沒有四大造色,不妨可以有果色。“隨具辦業”,具就是身、口,能造的身口是色,所以辦的業果也是色,作與無作二法同爲一聚,所以說:“通判爲色”。業即下二句,二、示色義。由無作體,能持戒就肥充,犯了就羸損;有增、損的意義,所以便立爲“色”。既下,叁、明業性。本報色是無記性,能從善惡緣的方便而轉化變現的。而戒是善法,作、無作體都是善色,既不推于心造,所以說“分成記用”。分成的力用既是微弱,不能感生後果,故推“隨行能生集業”。這是說招感生報的業用,當體是“集”的因,所以說“集業”。論下,四、結示體相。“願訖”,即作戒已謝了;“形俱”,是說無作至于終身,對受戒以後的“隨行”來說叫它“善記”,所以說“相從”。這是由作生無作,由無作起隨行,由隨行能生集業,由集行而招來報。

  業疏又說:“如律明業,天眼所見善色惡色善趣惡趣,隨所造行如實知之。以斯文證,正明業體是色法也。”濟緣記解釋說:二、引生顯正中分二:一、引文。四分律受戒犍度中說:如來成道,得了宿命、天眼、漏盡叁明。在天眼明中說:菩薩具備叁昧定意清淨,煩惱結使已沒有了,用清淨的天眼觀見衆生的生生死死(果報)善色、惡色(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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