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與正知[45](sati-sampaja¤¤a)
I. 向前行與返回時的正知
65. 向前行與返回時
注:在此「向前行」是前進,「返回」是回轉,在所有四種姿勢中都有這兩者。首先,在行走的時候,「向前行」是使身體向前進;「返回」是使身體回轉。在站立的時候,使身體彎向前地站著是「向前行」;使身體仰向後地站著是「返回」。在坐著的時候,移向座位前面部份地坐著是「向前行」;移向座位後面部份地坐著是「返回」。在躺臥的時候也以同樣的方法解釋〔即:躺臥時身體移向前與移向後〕。
比丘都以正知而行(sampajànakàrã hoti)
注:他以正知做一切事務,或者他練習正知。由于他在向前行等各種情況下練習正知,因此他從未欠缺正知。
疏:正知(sampajàno)的人乃是〔以各種方式〕廣泛地了知,或以特出的方式明顯地了知。清楚地領會者的情況就是正知(sampaja¤¤a),那即是以剛剛敘述的方式生起的智慧。
新疏:阿難陀長老(ânanda Thera阿毗達摩疏鈔的作者)說:「清楚地領會就是廣泛地、正確地、平衡地了知(samantato, ammà, sama§ và pajànana§ sampajàna§),那本身就是正知。」
「以正知而行」的人就是習慣性地以正知做一切事務的人,或習慣性地練習正知的人。與注釋不同的另一種解釋法是:由于它引發(一切行動如)向前行等時的不癡,所以它是正知的練習。在內心練習正知的人就是「以正知而行」的人。
注:有四種正知,即:有益正知、適宜正知、行處正知及不癡正知[46]。
疏:有益的是符合利益的,即:在佛法中成長的。有益正知就是清楚地了解在向前行等(一類活動)當中有什麼利益。適宜正知就是清楚地了解什麼對自己是適合的、有益的。行處正知就是清楚地了解自己托缽的去處,也是清楚地了解自己禅修法門之處,在從事向前行等其它活動時也不舍棄禅修。不癡正知就是對于向前行等(一類活動)不迷惑的正知。
注:(i)其中,有益正知是檢查(向前行的)行動以確定它是否值得做之後,了知有真實利益的洞察力。因此,當向前行的念頭生起時,修行者並不順從心的沖動而立刻向前行,而是先考慮:「向前行是否有真實的利益?」這裏所說的利益是指在佛法中成長,這可以借著參訪佛塔[47]、菩提樹、僧團、上座比丘、不淨對象(即可修行不淨觀的屍體)等來達成。因爲借著參訪佛塔或菩提樹,可以取佛陀爲對象而引發喜悅,借著參訪僧團可以取僧團爲對象而引發喜悅,探究喜悅的壞滅與消逝可令人證悟阿羅漢果。借著參訪上座比丘,修行者可以依循他們的教導來行持。借著見到不淨的對象,可以引發初禅,探究初禅的壞滅與消逝可令人證悟阿羅漢果。因此,去參訪這些是有利益的。
疏:「證悟阿羅漢果」:這個解釋是講到最高的目標;然而,即使只是引發甯靜與觀智,那也是比丘的成長。
注:有些人〔無畏寺Abhayagiri Vihàra住衆〕說:得到物質日用品也是一種利益,因爲那可以有助于修梵行;修梵行需依靠日用品的資助。
(ii)適宜正知是檢查向前行是否適宜之後,了知其適宜性的洞察力。例如參訪佛塔是有益的。但是,當舉行對佛塔的大供養法會時,多到可以覆蓋十或十二由旬地的大批群衆聚集在一起,男人與女人穿戴著適合他們身分的裝飾品四處遊逛,看起來就像色彩鮮豔的玩偶一樣。在這樣的場所,比丘可能會對可愛的對象生起貪欲,對可厭的對象生起瞋怒,對中立者生起愚癡。比丘也可能違犯身體接觸方面的戒條[48],或遭遇生命或梵行的障礙。如此,那地方就不適合去。然而,如果沒有這些障礙,那地方則是適合去的。去參訪菩提樹也可運用同樣的解釋。
去參訪僧團是有益的;但是,當人們在村裏建起一座大堂,安排通宵達旦的說法盛會,群衆聚集,而上述的障礙可能會發生時,如此,那地方就不適合去。如果沒有這些障礙,則那地方是適合去的。參訪被大批隨從圍繞的上座比丘也可運用同樣的解釋。
去看不淨的對象(即屍體)是有益的。下列的故事正可說明這一點:有一位年輕比丘帶著一個沙彌出外尋找作牙簽用的木料。沙彌走到大路之外,走一段路之後,他看見一具屍體。(以那具屍體作爲禅修的對象,)他達到初禅。以初禅作爲觀禅的基礎,他證悟前叁個聖果(達到不還果)。他站在那裏觀察禅修的法門,以便進一步證悟下一個聖道(阿羅漢道)。這時候,年輕比丘由于見不到沙彌,就出聲叫他。沙彌心裏想:「自從出家以來,我不曾讓比丘需要叫我第二次。改天我再來修證下一個聖位吧。」于是他回答說:「什麼事,尊者。」比丘說:「過來。」沙彌立刻走過來,並且對比丘說:「尊者,沿著這條小路走一會兒,然後站在我剛才站的地方,面向東方,注視你的前面一會兒。」比丘照著做,結果也證得了同樣的聖位。如此,一具屍體令兩個人得到利益。
雖然(前去觀看)屍體是有益的,但女性屍體不適合男人;男性屍體不適合女人。只有與修行者同性的屍體才適合。
因此,適宜正知就是洞察事物是否合宜。
(iii)行處正知。行處(gocara)就是適合自己修行的業處(禅修法門)選自叁十八種業處。比丘審察了有益與適宜,並且學習了自己的禅修業處之後,走在托缽的路上時一直將禅修業處保持在心中,這就是行處[49]正知。要解釋這一點,必須了解下列這四種情況:(1)有的比丘將它帶去,但是沒有將它帶回;(2)有的比丘沒有將它帶去,但是將它帶回;(3)有的比丘沒有將它帶去,也沒有將它帶回;(4)有的比丘既將它帶去,也將它帶回。
疏:「將它帶去」:修行禅修業處,一心專注于業處,一直到托完缽要回來的時候。「但是沒有將它帶回來」:從他進食到返回到日間住處這段時間,他沒有將業處帶回來。
注:(1)「將它帶去,但是沒有將它帶回來」:在這四種比丘當中,第一種比丘在日間及初夜時都借著行禅與坐禅來淨化自己的心,免除障礙(諸蓋)。他在中夜的時候睡覺。在後夜的時候再度坐禅與行禅。清晨的時候,他打掃佛塔與菩提樹的平臺,給菩提樹澆水,注滿飲用與清洗水,如《犍度品》中所說的那樣執行對戒師與教授師等的各項義務。接著他照料自己身體的需要〔洗臉等〕,然後進入自己的住處,靜坐二或叁次以重溫(自己的修行),專注于禅修業處。到了托缽的時候,他以專注于禅修業處的心,從座位上起來,拿起袈裟與缽,來到佛塔平臺,都還是一直專注于禅修的業處。如果他的業處是佛隨念,那麼在進入佛塔平臺時,他不需要放下自己的業處;然而,如果他所修的是佛隨念以外的其它業處,那麼,當他來到(通向平臺的)臺階底下時,他應當像放下手裏握著的一捆東西那樣地將業處放下。然後愉悅地以佛陀作爲禅修的對象。走上平臺之後,他應當繞塔叁周。如果那是一座大塔,就在四個地方頂禮;如果那是一座小塔,就在八個地方頂禮。
頂禮佛塔之後,比丘應當來到菩提樹的平臺,以謙恭的態度禮敬菩提樹,就像正面對著世尊佛陀一樣。如此禮敬佛塔及菩提樹之後,他回到之前放下禅修業處的地方(即臺階下),就像用手拿起一捆東西那樣地拿起原先的業處。他的心中一直專注于業處。走到村外時,他覆蓋雙肩地穿著袈裟,然後入村去托缽。
村民們看見他時,叫說:「我們的尊者來了!」他們前來迎接他,接過他的缽,請他坐在他們的家裏或客廳裏,並且供養他稀粥。在食物正在被烹煮的時候,他們爲他洗腳,在他的腳上塗油,然後坐在他的面前請教問題,或者表達想要聽法的意願。注釋師們說,即使他們沒有請求比丘說法,但是爲了利益他們,比丘仍然應當爲他們開示佛法,因爲一切的佛法開示都是與禅修有關的。于是,比丘爲他們開示佛法,用餐,然後表達謝意;做這一切事情的時候,他都一直將禅修的業處保持在心中。然後在村民們的陪同下,他告辭離去。盡管他不要他們相送,他們仍然送他走到村門口。走出村門口之後,他要村民們回去,而他自己則走上回寺院的道路。
那些在村外用過午餐的沙彌與下座比丘們見到這位比丘到來,都上前來迎接他,幫他拿缽及袈裟。據說古時候的比丘執行這項對上座們的義務時,不去看上座比丘是否他們的戒師或教授師。上座比丘一來到時,他們立刻執行他們的義務。
那些沙彌與下座比丘問他說:「尊者,那些村民是您的什麼人?是您父親那一方或母親那一方的親威嗎?」
他反問說:「爲什麼你們會如此問?」
「因爲看到他們對您如此的親切與崇敬。」
「諸位賢友,即使是我們的父母親都很難像這些村民這樣幫助我們。我們的缽與袈裟正是他們供養的。由于他們的護持,使我們在恐慌的時代安然不驚,在饑馑的時候飲食不缺。再沒有人比得上他們這樣利益我們了。」如此,他繼續講述他們的美德。這位比丘稱爲「將它帶去但是沒有將它帶回的比丘」。
(2)「有的比丘沒有將它帶去,但是將它帶回」:另一位比丘清晨很早就執行上述的那些義務。當他那樣做時,業生的火大熾盛起來,而燒烤他的胃[50]。他全身發汗,無法專注于禅修的業處〔因爲身體受到饑餓逼惱的人無法妥善地專注〕。當天色還相當早的時候,他就拿起了缽與袈裟,匆忙地禮敬了佛塔,在村裏的牛群還沒有離開牛欄去吃草的時候,他就入村去托缽了。得到一些稀粥之後,他到客廳裏喝稀粥。當他才喝了二、叁口的時候,他的業生火大就放掉他的胃,而改去抓取喝進來的食物。這時火大的燒烤熄滅了,他就像用一百桶清水沖浴過身體的人一樣。他以專注于禅修業處的心喝完剩余的粥,洗缽,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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