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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寶藏論頌

  量理寶藏論頌

  薩迦班智達根嘎嘉村 著

  索達吉堪布仁波切 譯

  梵語:劄瑪納耶達讷德

  藏語:擦瑪熱畢得

  漢語:量理寶藏論

  頂禮聖者文殊童子!

  具見一切所知之慧眼,具成衆生妙善之大悲,

  具行無邊事業之威力,怙主文殊上師足下禮。

  妙慧頂佩功德寶珠飾,二谛舌出空性毒蛇聲,

  智悲目光反方無法忍,智者海嚴具德龍王勝。

  雪域千萬智者之群星,雖啓法稱教典之蓮苞,

  然至吾慧陽光未普照,無法明現論意之花蕊。

  以慧明目如實慎重見,法稱論師所許之意趣,

  具足妙慧正直以慈憫,求義他衆意樂說此論。

  第一品、觀境

  境之法相識所知。設若聲稱義共相,

  無現二者皆爲境。則違取彼二識誤。

  若謂境有然如繩,執著爲蛇本錯亂。

  執雜境有故未錯,由境無故執蛇謬。

  設若二種顯現境,除識之外異體有,

  處可見位之他人,亦應親睹如瓶等。

  若謂雖皆爲外境,然如不見軀體內,

  錯亂二相恒聯己,是故他者不得知。

  內身非爲可見境,是故自己亦不見。

  若謂與己常系故,彼二亦非可見境。

  唯與自心相聯故,縱說他者亦不解。

  若謂相系各自心,是故言說他知彼。

  二人所诠義共相,乃互異故無法合。

  若謂各自人前有,二種心相皆雷同,

  自前呈現乃自境,未曾顯現彼非境,

  是故異體所取境,焉能執著爲一體?

  于同耽著爲一體,應用名言故不違。

  若謂雖本是異體,然錯亂爲一境取。

  執爲一體錯亂故,成立彼非所取境。

  依理觀察本無有,多數仍舊耽著境,

  如以指尖指示時,愚者誤謂見虛空。

  所量唯獨一自相。若謂相違許二境。

  取境式言自共相。若謂無現同所量。

  彼無境之必要力,發等相即識本身,

  浮現毛發實不成。若分析彼有實法,

  存在與否乃共相。若謂二種無實法,

  自證間接成立破。二顛倒識無有境,

  以自證所領受故,彼等即爲識自身,

  無執有故乃錯覺。謂若無非自相境,

  相違無實成所量。建立所說所破法,

  有實無實故無違。個別論師則聲明,

  外所取境智者破,識所取境此不容,

  唯一所量亦非理。相異宗派各宣稱,

  乃爲本性自在天,主物塵識及緣起,

  自宗他宗所承許。傳說阻隔不見故,

  非識有依根能見。乃無情故非能見,

  同時之中無相屬。雪域派說境與識,

  同時即爲所能取。時間同故無相屬,

  無因有識誠相違。謂前刹那境爲因,

  同時乃是所取境。由境已生故識成,

  同時之境無所需。由對境根及作意,

  所産生者乃爲識。食等雖是生子因,

  似父母相境亦爾,是故對境有二果,

  心識亦許爲二相。遠離一及衆多故,

  外境無有相亦無。依于世俗世共稱,

  則與量立成相違。明知俱緣因證成,

  俱緣不允是他體,若爲他體因不容,

  如現二月藍識同。他遮余邊能否定。

  謂心相續同有支,刹那猶如微塵分,

  由是叁刹那性故,遠離一體及多體。

  由是叁刹那性故,一刹那成不容有,

  若一刹那不容有,顯然已失叁本性。

  粗塵同時環繞故,居中微塵成有分,

  叁時頓時不生故,現在刹那乃無分。

  現外境乃識本身,此者顯現外無有,

  習氣堅固不堅固,能立真實與虛妄。

  乃至承認有外境,期間因稱所取境,

  如若所知納入內,境及有境別不成。

  第一品終

  .

  第二品、觀識

  識之法相即明知。由境而言成多種,

  由識而言一自證,現而不定伺察意,

  已決顛倒猶豫識。伺察意終不待因,

  唯是立宗成猶豫,若觀待因不超越,

  真因或叁相似因。二具理由伺察意,

  若不攝叁似因中,則成第四相似因。

  伺察意若非似因,則已出現第叁量。

  若實決定仍非量,比量亦應成非量。

  若定仍未斷增益,則非能害與所害。

  若謂雖然無決定,真假猶豫叁不違。

  無決定失伺察意,成二則難立猶豫。

  或如真實伺察意,倒伺察意何非理?

  許則失真伺察意,非爾前者亦同非,

  模棱兩可成猶豫,設若容有壞定數。

  若是倒識伺察意,亦應成量同等理。

  設若無因伺察意,真實一切成真實。

  若是倒因伺察意,則與意趣成相違。

  知自他宗教典識,歸四識非伺察意。

  設若現而不定識,非爲真實之正量,

  一切現量成非量,現量決定已遮故。

  已決識若以理究,則已成爲不悟識,

  顛倒識或正量識,此外他識不容有。

  現量現在無分別,已決過去乃分別,

  境時緣取方式違,彼二同體豈可能?

  謂取種續乃現量,後知即是已決識。

  種類非爲現量境,所見境無已決識。

  相違之故無同體,是現量故非回憶,

  種類相違根對境,現見前後無差異。

  若有決定非現量,執著相同乃分別,

  是故以識可遮破,現量決識同體理。

  境根極微相聚合,盡其所有刹那數,

  生起領受之心識,即爲異生之現量。

  所有數目之分攝,乃以種類差別爲,

  所有內部之分攝,承許歸屬彼範圍。

  不欺不成即非量。不悟顛倒猶豫識,

  叁種正量之違品,乃以緣取方式分,

  本體而攝即唯一。不執彼者非彼者,

  乃不悟識有叁類,尚未入境未圓滿,

  雖已圓滿然未得。執彼即有非彼害,

  乃顛倒識分爲二,分別以及無分別,

  彼一一分共五類。執彼複有非彼者,

  乃猶豫相分二類,現前猶豫及隱蔽,

  均衡偏重而執取。正量之識雖有二,

  然歸唯一自證量,非量之識雖有叁,

  然除不悟實無他。

  第二品終

  第叁品、觀總別

  緣取自相無分別,執著共相乃分別,

  其中自相有實法,共相不成有實法。

  實體反體總與別,顯現遣余分別否,

  其他論師另行說,我遵論典講解許。

  比量不取有實法,故彼實法非應理,

  乃遣余故智者許,比量即以反體立。

  遣異類法即總相;亦除自類乃別相。

  總別各自悉皆有,異體先後二分類,

  異體別乃他實體,先後別則遮一體。

  有稱總別是異體。異體可見不得遮。

  有說總別乃一體。縱一實體然非見。

  境時形象相違別,若與一總相關聯,

  生滅本體皆成一,非爾一體二分違。

  總別若是一實體,縱許有支如何遮?

  根亦應成有分別,諸違法成一實體。

  倘若謂與一一別,相系之總有數多。

  如此法相不成立,且壞一切破立理。

  傳聞法相同一總,與別乃爲一實體。

  相同乃由分別合,分別心法外境無,

  若外境有相同法,見前未見亦成同。

  相同不容一實法,非一不具總之聲,

  一總若未現心中,執同亦非堪當總。

  部分相似普皆有,一切相同悉不具,

  亦明顯違正理王,所說一切之真理。

  遣除非彼之自性,于諸實法皆成立,

  彼即遣余之總相,誤爲自相行破立。

  若謂外境無有總,遣余增益無實法,

  雖成與境無關聯,是故失毀諸名言。

  外境自相及遣余,妄執一體而取境,

  唯得自身之法相,乃正量故實合理。

  許異體總鸱枭派,謂一實體數論派,

  諸雪域派追隨彼,智者之宗許遣余。

  第叁品終

  第四品、觀建立遣余

  無分別以顯現取,名分別以遣余執,

  彼等各有二分類,顛倒無倒共有四。

  對境所有一切性,一體不容有衆多,

  衆多住一不可有,一法無有明不明。

  諸現量前境盡現,一法不現不同相,

  異體不容顯現一,以顯現取無輪番。

  依如何存對境力,根識由此而生起,

  無則決定不生故,識境互相無錯亂。

  現量亦即無分別,是故無需決定性。

  現量遠離分別念,以未顛倒立爲量,

  依彼抑或憑他力,決定之式行破立。

  決定青色之反體,乃分別故是遣余,

  誤得照了境自相,內觀自證許爲量。

  當知何者具定解,依憑彼者斷增益。

  決定增益二意識,以遣余而緣取故,

  謂彼二者非現量,實是徹知理者說。

  名分別以顯現量,破立應成同時知。

  一事縱取衆多名,實是異名非不同。

  以反體分即遣余,于彼立名有實已,

  自認顯現乃錯亂。否直接違而緣取,

  許爲遣余之有境。假立故遣無實境,

  顛倒取境即自相。于自相之一異體,

  遣余緣取共有四。作用法相同一性。

  由習氣力誤爲一。若謂原本同異體,

  果識一異實相違,猶如心識及藥物,

  雖是相異有差別。破立一切異體事,

  同時同地即了知。遣余不同之行境,

  一體可分異反體。如詞分別緣取式,

  外境耽著爲異體。未了一體爲一體,

  爲令其知而分析。依于執著有與無,

  遣余即有二分類。憑名分別之差異,

  有無遣余亦分二。遣余乃識緣取式,

  無情外境無遣余。境遣余即自相故,

  成顯現境失遣余。顯現亦同境中有,

  若許盲人當滅絕。有實遣余除無實。

  由以顯現不顯現,對境而分有二類。

  顯現自身之法相,盡其所有決定識,

  名言分別作剖析,故遣余成反體境。

  自之法相不顯現,無論觀待不待因,

  皆爲名言分別境,是故決定亦遣余。

  真實非真及二邊,分別取式有叁種。

  無實遣余除有實。由有或無所破言,

  遣余亦可分二類。諸無實法無本體,

  無體性故非所知,由此于遮有實法,

  假立稱謂無實已。有實皆由因所成,

  無需觀待無實法,無實非由因所生,

  故遮有實心前成。若謂兔角等本無,

  然無爲法二倒境,憑依顯現爲彼力,

  彼對境得成立有。顯現彼者即心識,

  許總以量不可測,是故叁種無爲法,

  二顛倒境皆無量。若謂設使無虛空,

  則違世間及論典。無自相故非現量,

  無相屬故無比量,是故所謂有虛空,

  絕無能立之正量。呈現藍色乃顯色,

  孔隙即未見色故,莊嚴孔隙之虛空,

  非爲虛空之能立。謂若無爲法皆無,

  則與說常相違背。外道以及聲聞宗,

  此二常派許恒有,法稱則于遮無常,

  安立恒常之名言。根識如啞具明目,

  分別似盲善言語,自證諸根齊全者,

  充當彼二之聯絡。若謂無有共相故,

  彼名應成無因者。欲诠所牽運用故,

  諸詞不定觀待境。宣稱若爾則言說,

  法與有法成無義。境之本體同一性,

  依欲說力用二語。除直接違遣余詞,

  彼即相互依存故,一者不成終無二,

  由此遣余不容有。

  汝亦直違若未除,則無法知彼本體,

  若除不曉違品故,一切名言皆成無。

  若謂非由遣直違,建立彼者有實法,

  然見一境立其名,用名言時亦知彼。

  命名之際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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