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成立之理
如是體領受,此是異覺因。覺別由自成,彼等成彼義。
不爾,無窮故。都不能成異。由領受差別,遣除者非余。
故彼不可得,即緣彼差別。故此不可得,由自現量知。
唯自是能了,無彼轉建立。
緣瓶根現量與緣淨根現量,二覺之差別是由自證所成立。由彼二覺成立彼義之差別。其領受如是淨處體性爲行相根現量之自證(即領受如是行相根現量之自證),是能分辨此緣淨現量,異于緣瓶現量覺之因故。若不爾者,任何淨處,無瓶之能立,應成無窮。瓶可見而不可得,現量不成故。若許爾者,應不能成立淨處與有瓶各異也。此瓶可見而不可得,是由自現量所了知。以此瓶可見而不可得,亦與別于彼瓶之方所可得,同是一量作用所轉境故。離于領受別于瓶性方處之現量,其遣余瓶執者,亦非余故。以彼二同是一量作用所轉境故。瓶可見而不可得,于瓶淨處唯有自體(有瓶可見而不可得),即是無彼瓶轉建立之能了。(能了即是能立因。無彼瓶轉之建立,即建立爲無瓶,無瓶名言轉。總之,即是能了知無瓶之正因也。)以是成立彼之叁相故。
寅叁、余應無窮
余則義無性,由不得而知,其無所得性,由余故無窮。
若非由現量成立,余若由比量成者,則瓶淨處,無瓶義之能立,應成無窮。以無瓶,由瓶可見不可得而了知。彼瓶無可得,複須以余因成立故。
醜二、明唯不見不能成立決定無
不現,不定故,能破余安立。如他情無因,不成分別等。
此無定果者,非能成返相。能成決定故,因是依初說。
唯以不見,除決定無外,能破余決定有之建立,以唯不現,不能決定爲無故。喻如于余有情,無有正因,唯由不見分別等心活動數量,不能成立爲無也。此唯不見瓶,不能成立瓶返,是不能決定爲無瓶果故。或曰:與論師說“不可得能成立決定無”,應成相違?曰:無違。論師說“不可得因能成立決定無”者,是依可見不可得說。以可見不可得能成立決定無故。
壬二、不別說相違可得因之原因
自式等,或彼,自體性爲式,或義能害體。若有,有無故。
成爲互異故。如堅事與滅,亦余量害故。如定與有待。
若從余因生,何有決定滅?若從事因生,何用輾轉勞?
若因生余滅,故使彼滅者。彼事即生于,滅中,有何過?
彼體性成者,于我何能益?于我非能益,何爲彼所待?
無待事,終于,如何非如是?如彼臨滅時,不欲依于住。
無待則刹那,應不成有事。如是即事性。無事何能爾?
諸有不待余,彼有則決定。如于感果業,無障礙緣聚。
或問:解說宗法差別時,何緣不說相違可得因之例喻?曰:彼攝于自性不可得中。自性不可得因,不別說之原因,前已說訖。或問:不可得因,差別有幾?曰:不可得因自量式等,總有二種。謂以彼不可得自體爲因,及于所破法義以能害體性爲因之二種量式故。問:于所破法有幾種能害?曰:有不共處相違與互排斥相違二種。初如熱觸能害寒觸,謂若寒觸相續,有處由有汝熱觸接近時,則寒觸志無故。第二互排斥相違中,有直接相違與間接相違二種。初如常事與壞滅,無常與常是正相違。以與彼互異,由遮表門違逆住故。(不共處相違是兩種事物不能共處,互排斥相違是一事物兩種性質,互不相能。)第二間接相違者,如決定壞滅與待後起因而壞滅。決定壞滅與待後起因壞滅,是間接相違。以彼由余量違害,相違故。
或問:如何相違?曰:如瓶豈有決定壞滅?應無定滅。以待後起因方生壞滅故。若謂此因不遍,以從瓶事因生能滅因,從彼生壞滅故。破曰:即從自因而生壞因,何勞彼輾轉而壞?都無有義。由自成已即決定壞滅故。若謂由彼能壞因生余能壞,彼瓶方壞者。試問:若彼瓶事,生爲壞滅性中,有何過失?若謂不符本性者。破曰:彼余義能壞因何能益我(瓶)?應非能益。以自體成就故。若許爾者,則瓶豈是彼能壞因之所觀待?應非所待。以于彼等非能益故。又瓶雲何終久非如是決定壞滅耶?以是不待後起因而壞之有事故。喻如瓶臨滅時不欲依住第二刹那。或問:若不觀待後起因而壞滅者,則刹那應非有事?曰:如是不待而壞滅,即有事性。無事如何如是不待而滅?非如是故。若于彼法有無待余因,則彼等自成就已即于彼法是決定有。如能生芽果之業,無能障礙最後生芽之因緣聚會,則決定生芽。如是此瓶亦是不待後起之因而壞滅也。此是自性因。
甲四、論後義 分叁:乙一、明論義難解,二、明了解之勝利,叁、誰造翻譯。今初:
彼諸慧能無劣弱,亦無通達甚深性。彼諸增上精進者,
亦無能見最勝性。諸衆生中我相等,繼持善說不可得,
如衆河流歸大海,吾論隱沒于自身。
吾法稱造此“釋量論”,如河流歸入大海,亦將隱沒于自己慧身。以衆生中與作者相等受持善說者極難得故。以諸智慧功能不劣弱者,亦無能通達二谛甚深法性。彼諸增上精進者,亦無能見甚深廣大最勝真實義故。
乙二、明了解之勝利
善辨理非理,焚燒惡見林,聖者親攝受,開示正理路。
論日具百德,惡慧舍畏離。雖爾慧目淨,能敷智者蓮。
此“釋量論”如同日輪,能善分辨是理非理。能燒常斷惡見稠林,驿妙音尊親所攝受,陳那論師所造開示正理道之論典,具足如日之百種功德,雖諸惡慧,如枭避晝,怖畏舍離。然能開敷慧目清淨智者之蓮花故。
乙叁、誰造翻譯
此“釋量論”頌,是“南天竺所生”“撓亂一切惡派”“美譽遍滿大地”“無比智者”“一切宣說正理者之頂珠”———法稱論師所造。
先由印度論師須菩提室利馨底(善現祥靜)與西藏善慧譯師譯。次由迦濕彌羅國具善王論師與西藏具慧譯師修改。後又由大地上無比智者釋迦室利跋陀羅等與西藏釋迦比丘慶喜幢賢校正抉擇。
釋量論略解 卷第九(終)
《釋量論略解》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