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釋量論略解▪P8

  ..續本文上一頁 壬五 以義識非同時成立

   癸一 破無常無相緣

   癸二 破常住無相緣

   辛叁 複以經理成立

   庚二 成立自證

   辛一 由成二相即成自證

   壬一 正說

   壬二 破救

   辛二 由明了是識體而成立

   壬一 觀明了是否識體

   壬二 若非識體太爲過失

   壬叁 若是識體自證成立

   壬四 破自覺非現

   癸一 明自覺是現事

   子一 正說

   子二 破救

   癸二 若自覺是不現太爲過失

   子一 應由因了知

   子二 明因非有

   醜一 成立根覺之因非有

   寅一 根等非因

   寅二 顯義非因

   寅叁 義法非因

   寅四 覺法非因

   寅五 果因非有

   醜二 成立意覺之因非有

   辛叁 由破他領受而成立

   辛四 由能憶念亦成立自證

   壬一 正說

   壬二 斷诤

   癸一 诤

   癸二 答

   子一 應無緣長音等

   醜一 標

   醜二 釋

   寅一 破一耳識緣

   寅二 破多耳識緣

   卯一 出過

   卯二 破救

   辰一 破覺受漸生

   巳一 破雜生覺受

   巳二 觀察而破

   午一 破以根識結合

   午二 破以分別結合

   未一 正破

   未二 斷诤

   未叁 此理亦破除正理派

   辰二 破覺受頓生

   子二 識應不向境轉

   醜一 標

   醜二 釋

   寅一 破後識單緣義

   卯一 出過

   卯二 破救

   辰一 破由識功能盡故而轉

   巳一 正破

   巳二 斷诤

   辰二 破雖是能生而非所取義故轉

   巳一 正破

   巳二 破答

   巳叁 破異體功能

   寅二 破俱緣識義

   寅叁 破雖無能受而于境轉

  

  卷第八

  

   丙二 釋令他生起方便語之自性

   丁一 釋能诠語

   戊一 說自見之所爲

   己一 標

   己二 釋

   庚一 唯受許非能立

   辛一 破能立

   壬一 唯佛自教非能立

   壬二 教列出自能立

   壬叁 唯受許即能立太爲過失

   辛二 破所立

   庚二 斷自同過

   戊二 說義之所爲

   戊叁 說善顯之所爲

   己一 破宗語爲能立語支

   庚一 明能害

   庚二 破能立

   己二 斷自同過

   己叁 明余答辯無系屬

   丁二 釋所诠義

   戊一 勢所诠爲所立

   己一 立自宗

   庚一 所立之相

   辛一 標

   辛二 釋

   壬一 廣釋所樂

   癸一 明所樂境即所立

   癸二 若非所立則太過

   癸叁 此理亦破余派

   子一 正說

   子二 斷诤

   子叁 破非樂境非是相違

   壬二 廣釋隨自

   癸一 標

   癸二 釋

   子一 破計他部教義爲所立

   醜一 敘計

   醜二 破執

   寅一 標

   寅二 釋

   卯一 于事力境教不妨害

   卯二 明汝所害境

   卯叁 斷诤

   辰一 破除教義非因之過

   辰二 破除教義非立者過

   辰叁 若破教義則相違太爲過失

   子二 破計共教義爲所立

   醜一 余計

   醜二 破執

   寅一 說不成因喻應成爲宗

   寅二 說隨自聲應成無義

   卯一 出過

   卯二 破救

   辰一 破計爲隨欲趣論而說

   辰二 破計爲取共許有法而說

   辰叁 破計爲了解有法非所立而說

   巳一 破計爲了解已成有法非所立而說

   …

《釋量論略解》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釋量論頌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