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然于所化他衆處顯示種種,如是共示現五種相。遍知多羅瓦說,“此處”是指五者的共同結論,即說報身此處顯現種種等五相。
子叁、隨緣示現:
如由種種形色物,摩尼中現非彼體,
亦由衆生種種緣,如來顯現非彼體。
譬如將摩尼寶放在有種種形色的布基上,本非摩尼寶的真實形色然顯現種種形色,如是,由所化衆生的根機、意樂、信解等種種因緣,以法界、智慧、事業叁者周遍一切衆生的自性——諸佛也非彼等體而顯現彼等。
癸叁、安立化身體相分二:一、殊勝化身示現十二相;二、次第引導衆生之作業。
子一、殊勝化身示現十二相:
依大悲心知世間,觀照一切世間界,
法性身中不移動,幻化種種之事業。
天界出生聖白幢,從于兜率天宮降,
入于母胎及降生,善巧通達工巧處,
王妃眷屬中嬉樂,出家修習諸苦行,
往詣菩提道場中,降伏一切諸魔軍,
圓滿菩提轉*輪,趨入大般涅槃界,
普于不淨刹土中,輪回未空恒示現。
由何因示現?由依攝受無量衆生的大悲心了知所有世間界故。如何示現?以智悲二者觀照相應的一切所化世間後,在如所有智的法性身無有遷變的入定境界中不移動而示現。示現何種義?即示現幻化自性的種種相——希奇的十二種事業相。此亦,以第四導師爲例,在兜率天聖者白幢天子示現出生之事業,爾後示現十二相。即⑴自兜率天降臨南贍部洲;⑵入摩耶夫人胎中;⑶降生藍毗尼園;⑷善巧通達文字等工巧處;⑸王妃眷屬中嬉戲;⑹舍王宮出家;⑺尼蓮河畔六年苦行;⑻往詣菩提道場——菩提樹金剛座;⑼金剛座上初夜分以大慈力降伏一切魔軍;⑽後夜分得證圓滿菩提;⑾叁轉*輪;⑿拘屍那城雙林樹間示現入大般涅槃界。如是共有十二相事業。在何處示現?在諸不清淨刹土中。示現多久?乃至叁有輪回未空之間相續不斷任運示現。
子二、其作業次第引導衆生分叁:一、安置平凡者于小乘道;二、安置聲聞于大乘道;叁、安置大乘于解脫位。
醜一、安置平凡者于小乘道:
演說諸法無常苦,無我寂靜知方便,
先令衆生厭叁有,後令悟入于涅槃。
如是示現後引導所化衆生,首先了知調伏所化衆生的方便,即由演說四法印——諸行無常、有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而展開的妙音,如來先令所化衆生對叁有生起厭離心,後將彼等安置在寂滅輪回過失的聲聞涅槃中。
醜二、安置聲聞于大乘道:
既入聲緣寂滅道,具有已得涅槃想,
妙法蓮華等諸經,宣說諸法真實性,
遣除彼等先前執,而以智慧方便攝,
令彼成熟于勝乘。
若自已入于唯能寂滅輪回痛苦的聲緣寂滅道並已證得阿羅漢果而生起獲得究竟涅槃的想法,對彼等聲緣,在《妙法蓮華經》《大涅槃經》中宣說諸法真如性——空性大悲雙融的究竟一乘,遣除彼等先前未得涅槃而執已得之心,即以欲救度一切衆生于痛苦的大悲方便與證悟諸法無自性的智慧二者雙融攝持,成熟彼等于無上勝乘道。
醜叁、安置大乘于解脫位:
授與殊勝菩提記。
如是已入于大乘道者當獲得八地等時,佛親自授彼無上菩提記:汝于某國土、號某如來、某劫成等正覺、眷屬數量幾何、正法住世幾時等。
壬叁、彼等攝義分二:一、對應根據攝于叁義之中;二、對應實際攝于二義之中。
癸一、對應根據攝于叁義之中:
甚深圓滿大勢力,善引凡夫同利故,
彼等次第應稱爲,甚深廣大大自性。
難證故甚深,成就他利的勢力圓滿,相應所化凡夫衆生的意樂從輪回中善加引導故,彼叁依次以甚深稱爲法身,以廣大稱爲報身,以大自性稱爲化身。
癸二、對應實際攝于二義之中:
此處初者爲法身,其後二者爲色身,
如于空中色安住,于初身中後身住。
此處宣說初者是法身,其後二者是色身故,佛身可攝于彼二者中。猶如在虛空中有色法安住,如是,是在法身中後二者報化身安住並顯現。
庚六、于衆生未盡間彼等常住義分二:一、略說常住之根據;二、其義廣說。
辛一、略說常住之根據:
由無量因衆無盡,慈悲神足智具樂,
得法自在滅死魔,無體世尊故常法。
此亦,由色身常住的七種根據及法身常住的叁種根據,共有十種根據。
首先,色身攝受衆生的四種根據是:①絲毫不貪著身命等護持聖法等,常住利他的無量因已具足;②既發調伏衆生的誓願,定須荷擔調化無盡所化衆生的事業;③乃至輪回未空之間饒益衆生的大慈悲相續不斷;④能盡輪回際常住利他的四神足已得自在。
不舍世間的叁種根據是:⑤以智慧證悟輪涅大平等不見有可取舍之境故,永時不生厭離;⑥雖住輪回然由圓滿具足無漏叁摩地的安樂故,不被痛苦所害;⑦于一切諸法自在而轉故,雖相續不斷安住輪回然絕不會被其過失所染。如是以七種根據成立色身常住。
其次,⑧獲得無遷變的法身故,摧滅死魔;⑨本非有爲法的體性故,生滅皆空;⑩乃至輪回未空之間也是一切世間衆生的怙主聖尊,即已成世間怙主故,是恒常法。如是以叁種根據宣說法身常住義。
辛二、其義廣說分叁:一、色身常住之根據;二、法身常住之根據;叁、對應二身攝義。
壬一、色身常住之根據:
棄舍身命財叁者,護持諸佛正法故;
爲利一切諸有情,究竟圓滿本願故;
佛身淨潔及澄清,大慈大悲生起故;
神變神足力顯示,彼者住世行持故;
成就妙智于輪涅,取舍二執脫離故;
恒常圓滿而具足,無量等持大樂故;
常住世間利益他,不爲世間染汙故。
佛于叁大阿僧祇劫中,毫不耽著身命財叁者並普作布施後,護持聖法等無量因已圓滿修集故,爲利有情而常住世間。
若想:雖然因緣已具足但若無必要則不須常住世間。答曰:定須常住,因爲爲利益一切衆生最初就立誓從痛苦中救拔一切有情,由對境衆生無窮無盡、且所發誓願應究竟圓滿故。
又問:雖有所化衆生但如果佛不欲久住呢?
答曰:有久住欲,因爲佛自身已具足,普緣一切衆生而熾然生起的煩惱障淨潔、所知障澄清的究竟圓滿無量相續不斷的大悲功德故。
又想:雖然有已具足無量因等叁種根據,但若住世壽命已盡則不能常住。
答曰:能常住,因爲由一變無量,無量變一等神變及于叁摩地得自在力故,隨所化應如何調伏而相應示現色身,彼佛盡輪回際安住且相續不斷行持故。
又問:雖然具有安住世間之力,但若生起厭離而不住呢?
答曰:絕不厭離輪回,因爲由已成就的清淨妙智從輪涅自性二種執著中解脫。亦即,不見有輪涅取舍處故,不見有所斷的輪回境。
又想:若被輪回痛苦所逼迫則不會常住。
答曰:不會受逼迫,因爲由恒時圓滿具足無量叁摩地的不可思議安樂故,任住多久也不受迫害。
又想:若被輪回過失染汙則不會常住。
答曰:不會被染汙,因爲雖然爲利他常住世間並隨順衆生因緣相應行持,但不被世間法染汙故。亦即,佛身雖現于輪回然不被其過失所染故。
壬二、法身常住之根據:
獲得無死寂靜處,無有死魔現行故;
無爲自性之能仁,本來極爲寂靜故;
恒常是諸無依者,皈依處等合理故。
由已圓滿現前斷證究竟的法界,獲得粗大分段死及微細變易死永遠寂靜處,無緣現行生滅相的死魔故;法界本是常住,因爲具有無爲法自性的能仁法身本來已寂滅了生死等故;無欺诳故是恒常,因爲並非暫時而是無依怙衆生永恒的皈依處、怙主、至親等是合理故,因此乃至輪回未空之間絕不可能不是衆生的皈依處。
壬叁、對應二身攝義:
由前七種無誤理,顯示色身恒常性,
由後叁種無誤理,顯示法身恒常性。
由前七種根據顯示色身恒常性,由後叁種根據顯示法身恒常性。
庚七、如實不可思議義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辛一、略說:
非言語境勝義攝,非心所觀超譬喻,
無上輪涅不攝故,佛境聖亦不可思。
非言語境界故,勝義所攝故,非是心識所觀處故,超越譬喻故,最勝無上故,佛叁身的境界縱然十地諸聖者也不可思議,何況余者。
辛二、廣說分叁:一、依次宣說根據;二、對應二身攝義;叁、功德不可思議之理。
壬一、依次宣說根據:
不可思議離言故,離言勝義所攝故,
勝義所攝非思故,非思超越比量故,
超越比量無上故,無上輪涅不攝故,
輪涅不攝不住故,不取輪涅過德故。
之所以十地大自在者也不可思議如來叁身,是因爲以語言不可說故;之所以語言不可說,因爲語言境界是世俗而此者是勝義所攝故;之所以勝義所攝,是因爲心識決定能周遍觀知世俗然此非心識思量之境故;之所以非思量境,是因爲非以世間比喻根據等比量之境故;之所以非比量境,是因爲超越世間且最勝無上故,無有比喻等;之所以是最勝無上,因爲以輪涅不攝故;之所以輪涅不攝,是因爲不住輪涅二邊故,由對涅槃功德及輪回過失無分別故。
壬二、對應二身攝義:
前五正理微細故,如來法身不思議,
第六正理自在故,如來色身不思議。
由前面所說五種根據甚深微細故,如來法身不可思議;由第六輪涅不攝或自在的根據,雖顯現生滅然非彼有事或自性故,宣說如來色身不可思議。
壬叁、功德不可思議之理:
無上智悲等功德,至德彼岸佛不思,
是故諸佛最後相,自在大仙亦不知。
概要宣說不可思議:因爲由現量證悟如所有盡所有義的無上智慧及救度無量衆生的大悲以及事業等故。亦即,具足無量諸功德而到達一切功德彼岸或究竟的如來不可思議,故以八相安立自生諸佛法的最後相——不可思議縱然是安住清淨地並獲得十自在的諸大仙菩薩聖者也非現量如實了知,更何況余者呢?
大乘無上續論辨叁寶種性中菩提品第二終。
大乘無上續論辨別佛法僧叁寶種性或來源中的菩提品第二釋竟。
《大乘無上續論略釋·彌勒教言 菩提品第二》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