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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无上续论略释·弥勒教言 菩提品第二▪P3

  ..续本文上一页,然于所化他众处显示种种,如是共示现五种相。遍知多罗瓦说,“此处”是指五者的共同结论,即说报身此处显现种种等五相。

  子三、随缘示现:

  如由种种形色物,摩尼中现非彼体,

  亦由众生种种缘,如来显现非彼体。

  譬如将摩尼宝放在有种种形色的布基上,本非摩尼宝的真实形色然显现种种形色,如是,由所化众生的根机、意乐、信解等种种因缘,以法界、智慧、事业三者周遍一切众生的自性——诸佛也非彼等体而显现彼等。

  癸三、安立化身体相分二:一、殊胜化身示现十二相;二、次第引导众生之作业。

  子一、殊胜化身示现十二相:

  依大悲心知世间,观照一切世间界,

  法性身中不移动,幻化种种之事业。

  天界出生圣白幢,从于兜率天宫降,

  入于母胎及降生,善巧通达工巧处,

  王妃眷属中嬉乐,出家修习诸苦行,

  往诣菩提道场中,降伏一切诸魔军,

  圆满菩提转*轮,趋入大般涅槃界,

  普于不净刹土中,轮回未空恒示现。

  由何因示现?由依摄受无量众生的大悲心了知所有世间界故。如何示现?以智悲二者观照相应的一切所化世间后,在如所有智的法性身无有迁变的入定境界中不移动而示现。示现何种义?即示现幻化自性的种种相——希奇的十二种事业相。此亦,以第四导师为例,在兜率天圣者白幢天子示现出生之事业,尔后示现十二相。即⑴自兜率天降临南赡部洲;⑵入摩耶夫人胎中;⑶降生蓝毗尼园;⑷善巧通达文字等工巧处;⑸王妃眷属中嬉戏;⑹舍王宫出家;⑺尼莲河畔六年苦行;⑻往诣菩提道场——菩提树金刚座;⑼金刚座上初夜分以大慈力降伏一切魔军;⑽后夜分得证圆满菩提;⑾三转*轮;⑿拘尸那城双林树间示现入大般涅槃界。如是共有十二相事业。在何处示现?在诸不清净刹土中。示现多久?乃至三有轮回未空之间相续不断任运示现。

  子二、其作业次第引导众生分三:一、安置平凡者于小乘道;二、安置声闻于大乘道;三、安置大乘于解脱位。

  丑一、安置平凡者于小乘道:

  演说诸法无常苦,无我寂静知方便,

  先令众生厌三有,后令悟入于涅槃。

  如是示现后引导所化众生,首先了知调伏所化众生的方便,即由演说四法印——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而展开的妙音,如来先令所化众生对三有生起厌离心,后将彼等安置在寂灭轮回过失的声闻涅槃中。

  丑二、安置声闻于大乘道:

  既入声缘寂灭道,具有已得涅槃想,

  妙法莲华等诸经,宣说诸法真实性,

  遣除彼等先前执,而以智慧方便摄,

  令彼成熟于胜乘。

  若自已入于唯能寂灭轮回痛苦的声缘寂灭道并已证得阿罗汉果而生起获得究竟涅槃的想法,对彼等声缘,在《妙法莲华经》《大涅槃经》中宣说诸法真如性——空性大悲双融的究竟一乘,遣除彼等先前未得涅槃而执已得之心,即以欲救度一切众生于痛苦的大悲方便与证悟诸法无自性的智慧二者双融摄持,成熟彼等于无上胜乘道。

  丑三、安置大乘于解脱位:

  授与殊胜菩提记。

  如是已入于大乘道者当获得八地等时,佛亲自授彼无上菩提记:汝于某国土、号某如来、某劫成等正觉、眷属数量几何、正法住世几时等。

  壬三、彼等摄义分二:一、对应根据摄于三义之中;二、对应实际摄于二义之中。

  癸一、对应根据摄于三义之中:

  甚深圆满大势力,善引凡夫同利故,

  彼等次第应称为,甚深广大大自性。

  难证故甚深,成就他利的势力圆满,相应所化凡夫众生的意乐从轮回中善加引导故,彼三依次以甚深称为法身,以广大称为报身,以大自性称为化身。

  癸二、对应实际摄于二义之中:

  此处初者为法身,其后二者为色身,

  如于空中色安住,于初身中后身住。

  此处宣说初者是法身,其后二者是色身故,佛身可摄于彼二者中。犹如在虚空中有色法安住,如是,是在法身中后二者报化身安住并显现。

  庚六、于众生未尽间彼等常住义分二:一、略说常住之根据;二、其义广说。

  辛一、略说常住之根据:

  由无量因众无尽,慈悲神足智具乐,

  得法自在灭死魔,无体世尊故常法。

  此亦,由色身常住的七种根据及法身常住的三种根据,共有十种根据。

  首先,色身摄受众生的四种根据是:①丝毫不贪著身命等护持圣法等,常住利他的无量因已具足;②既发调伏众生的誓愿,定须荷担调化无尽所化众生的事业;③乃至轮回未空之间饶益众生的大慈悲相续不断;④能尽轮回际常住利他的四神足已得自在。

  不舍世间的三种根据是:⑤以智慧证悟轮涅大平等不见有可取舍之境故,永时不生厌离;⑥虽住轮回然由圆满具足无漏三摩地的安乐故,不被痛苦所害;⑦于一切诸法自在而转故,虽相续不断安住轮回然绝不会被其过失所染。如是以七种根据成立色身常住。

  其次,⑧获得无迁变的法身故,摧灭死魔;⑨本非有为法的体性故,生灭皆空;⑩乃至轮回未空之间也是一切世间众生的怙主圣尊,即已成世间怙主故,是恒常法。如是以三种根据宣说法身常住义。

  辛二、其义广说分三:一、色身常住之根据;二、法身常住之根据;三、对应二身摄义。

  壬一、色身常住之根据:

  弃舍身命财三者,护持诸佛正法故;

  为利一切诸有情,究竟圆满本愿故;

  佛身净洁及澄清,大慈大悲生起故;

  神变神足力显示,彼者住世行持故;

  成就妙智于轮涅,取舍二执脱离故;

  恒常圆满而具足,无量等持大乐故;

  常住世间利益他,不为世间染污故。

  佛于三大阿僧祇劫中,毫不耽著身命财三者并普作布施后,护持圣法等无量因已圆满修集故,为利有情而常住世间。

  若想:虽然因缘已具足但若无必要则不须常住世间。答曰:定须常住,因为为利益一切众生最初就立誓从痛苦中救拔一切有情,由对境众生无穷无尽、且所发誓愿应究竟圆满故。

  又问:虽有所化众生但如果佛不欲久住呢?

  答曰:有久住欲,因为佛自身已具足,普缘一切众生而炽然生起的烦恼障净洁、所知障澄清的究竟圆满无量相续不断的大悲功德故。

  又想:虽然有已具足无量因等三种根据,但若住世寿命已尽则不能常住。

  答曰:能常住,因为由一变无量,无量变一等神变及于三摩地得自在力故,随所化应如何调伏而相应示现色身,彼佛尽轮回际安住且相续不断行持故。

  又问:虽然具有安住世间之力,但若生起厌离而不住呢?

  答曰:绝不厌离轮回,因为由已成就的清净妙智从轮涅自性二种执著中解脱。亦即,不见有轮涅取舍处故,不见有所断的轮回境。

  又想:若被轮回痛苦所逼迫则不会常住。

  答曰:不会受逼迫,因为由恒时圆满具足无量三摩地的不可思议安乐故,任住多久也不受迫害。

  又想:若被轮回过失染污则不会常住。

  答曰:不会被染污,因为虽然为利他常住世间并随顺众生因缘相应行持,但不被世间法染污故。亦即,佛身虽现于轮回然不被其过失所染故。

  壬二、法身常住之根据:

  获得无死寂静处,无有死魔现行故;

  无为自性之能仁,本来极为寂静故;

  恒常是诸无依者,皈依处等合理故。

  由已圆满现前断证究竟的法界,获得粗大分段死及微细变易死永远寂静处,无缘现行生灭相的死魔故;法界本是常住,因为具有无为法自性的能仁法身本来已寂灭了生死等故;无欺诳故是恒常,因为并非暂时而是无依怙众生永恒的皈依处、怙主、至亲等是合理故,因此乃至轮回未空之间绝不可能不是众生的皈依处。

  壬三、对应二身摄义:

  由前七种无误理,显示色身恒常性,

  由后三种无误理,显示法身恒常性。

  由前七种根据显示色身恒常性,由后三种根据显示法身恒常性。

  庚七、如实不可思议义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非言语境胜义摄,非心所观超譬喻,

  无上轮涅不摄故,佛境圣亦不可思。

  非言语境界故,胜义所摄故,非是心识所观处故,超越譬喻故,最胜无上故,佛三身的境界纵然十地诸圣者也不可思议,何况余者。

  辛二、广说分三:一、依次宣说根据;二、对应二身摄义;三、功德不可思议之理。

  壬一、依次宣说根据:

  不可思议离言故,离言胜义所摄故,

  胜义所摄非思故,非思超越比量故,

  超越比量无上故,无上轮涅不摄故,

  轮涅不摄不住故,不取轮涅过德故。

  之所以十地大自在者也不可思议如来三身,是因为以语言不可说故;之所以语言不可说,因为语言境界是世俗而此者是胜义所摄故;之所以胜义所摄,是因为心识决定能周遍观知世俗然此非心识思量之境故;之所以非思量境,是因为非以世间比喻根据等比量之境故;之所以非比量境,是因为超越世间且最胜无上故,无有比喻等;之所以是最胜无上,因为以轮涅不摄故;之所以轮涅不摄,是因为不住轮涅二边故,由对涅槃功德及轮回过失无分别故。

  壬二、对应二身摄义:

  前五正理微细故,如来法身不思议,

  第六正理自在故,如来色身不思议。

  由前面所说五种根据甚深微细故,如来法身不可思议;由第六轮涅不摄或自在的根据,虽显现生灭然非彼有事或自性故,宣说如来色身不可思议。

  壬三、功德不可思议之理:

  无上智悲等功德,至德彼岸佛不思,

  是故诸佛最后相,自在大仙亦不知。

  概要宣说不可思议:因为由现量证悟如所有尽所有义的无上智慧及救度无量众生的大悲以及事业等故。亦即,具足无量诸功德而到达一切功德彼岸或究竟的如来不可思议,故以八相安立自生诸佛法的最后相——不可思议纵然是安住清净地并获得十自在的诸大仙菩萨圣者也非现量如实了知,更何况余者呢?

  大乘无上续论辨三宝种性中菩提品第二终。

  大乘无上续论辨别佛法僧三宝种性或来源中的菩提品第二释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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