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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略釋▪P13

  ..續本文上一頁衆善業,

  心應極耽著,樂彼無餍足。

  就像孩童一心一意快樂地遊戲一樣,我們的心應非常熱衷于投入自己所修的種種善法,而且要樂于其事,永不滿足。

  世人勤求樂,成否猶未定,

  二利能得樂,不行樂何有?

  世人爲了追求無義的欲樂而努力,卻不一定能因此而獲得快樂,自利利他之事一定能帶來安樂,但是知而不行怎能獲得安樂呢?

  如嗜刃上蜜,貪欲無餍足;

  感樂寂滅果,求彼何需足?

  世人貪求五欲如同貪食劍刃上的蜜汁一樣,永無餍足之時,對能招感寂靜涅槃果報的善業,我當孜孜勤求,爲何要對它們生起滿足的感受呢?

  爲成所求善,歡喜而趣行;

  猶如日中象,遇池疾奔入。

  爲了圓滿成辦心中所求的善法,應當以歡喜心踴躍投入二利善行,就像日中酷熱難當的大象,遇到清涼的水池時欣喜奔入一樣。

  癸四、說舍助緣:

  身心俱疲時,暫舍爲久繼。

  事成應盡舍,續行余善故。

  當長久修持導致身心都疲乏時,爲了持之以恒,應該暫時把事情擱置下來休息。如果事情完成了,就該毫不眷戀地放下,以便再繼續修習其余的善法。

  壬二(出二力)分二:一、實行力;二、控製力。

  癸一、實行力:

  沙場老兵將,遇敵避鋒向;

  如是回惑刃,巧縛煩惱敵。

  好比沙場上身經百戰的老戰士,遇到敵人攻擊時,能巧避鋒芒而施技戰勝對方,和煩惱作戰時也應如此,先避開煩惱鋒刃不爲所傷,而後巧妙地對治消滅煩惱。

  戰陣失利劍,懼殺疾拾取;

  如是若失念,畏獄速提起。

  在戰場上失落了手中利劍的戰士,都會害怕被殺而立刻拾起劍來,同樣,如果忘失了對抗煩惱、精進修行的正念之劍,應該畏懼地獄的恐怖而迅速提起正念。

  循血急流動,箭毒速遍身;

  如是惑得便,罪惡盡覆心。

  就像爲毒箭所傷者,箭毒隨著血液循環很快就會漫及全身,同樣,如果煩惱逮到了機會,罪惡染汙就會立刻遍覆自心。

  如人劍逼身,行持滿缽油,

  懼溢慮遭殺;護戒當如是。

  好比有人爲劍所逼,捧著注滿油的缽行進,如果油溢了出來,他立刻就要血濺當場,這時捧缽者一定全神貫注地捧缽而行,同樣,持戒者也應如此謹慎專注地護心。

  複如蛇入懷,疾起速抖落,

  如是眠懈至,警醒速消除。

  又如毒蛇入懷時,人們會立刻起身將它抖落出去,同樣,當我們察覺到睡意和懈怠生起的時候,就應立即警醒過來把它們消除。

  每逢誤犯過,皆當深自責,

  屢思吾今後,終不犯此過。

  每次遇到疏忽而誤犯過錯時,都應當深刻自責,然後再叁提醒自己:以後我一定不再犯這種錯誤。

  故于一切時,精勤修正念,

  依此求明師,圓成正道業。

  總之在任何時候,都要精勤修持正念,以防罪過發生,並且以這樣的心態向善知識求學,完成菩提正道的修行大業。

  癸二、控製力:

  爲令堪衆善,應于行事前,

  憶教不放逸,振奮歡喜行。

  如絮極輕盈,隨風任來去;

  身心若振奮,衆善皆易成。

  爲了有能力堪任種種善行,應該在行事之前,憶念有關教言而謹慎不放逸,努力振作精神,歡喜愉悅地去進入行動。就像絲絮能隨風吹送而來去自如輕盈地飛舞,倘若身體輕安,爲振奮的心意帶動,一切善法都易于成就。

  第八品 靜慮

  丙叁之丁二(世俗菩提心能增上爲靜慮品)分二:一、品名;二、正論。

  戊一、品名:靜慮。

  戊二分叁:一、略說連接下文;二、絕斷靜慮之違品;叁、修真實之靜慮。

  己一、略說連接下文:

  發起精進已,意當住禅定;

  心意渙散者,危陷惑牙間。

  修行人發起精進以後,應該將心意安住于禅定,因爲心意沈掉渙散的人,如同居住在煩惱巨獸的利齒之間,危險萬狀。

  己二(絕斷靜慮之違品)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庚一、略說:

  身心若寂靜,散亂即不生,

  故應舍世間,盡棄諸俗慮。

  如果身心遠離了世俗塵囂和欲望獲得寂靜時,種種散亂就不會生起,所以應舍離世間,進而完全抛棄一切塵俗的思慮。

  庚二(廣說)分二:一、斷世間;二、舍妄念。

  辛一分四:一、需斷世間之理由;二、絕斷貪于內有情界;叁、絕斷貪于外財等世間;四、斷已依止寂靜處。

  壬一、需斷世間之理由:

  貪親愛利等,則難舍世間;

  故當盡棄彼,隨智修觀行。

  如果貪戀親友,愛執名利等俗事,自己則很難舍離世間,所以應當完全舍棄一切世俗貪愛,並依循智者所說的方法去思維修習。

  有止諸勝觀,能滅諸煩惱。

  知已先求止,止由離貪成。

  依靠禅定所生的勝觀,才能滅盡種種煩惱種子。知道了這個道理後,應當首先努力求得寂止,而想修成寂止又須先使內心遠離世間貪著。

  壬二、絕斷貪于內有情界:

  自身本無常,猶貪無常人,

  縱曆百千生,不見所愛人。

  自己的身命本來就是無常易壞之法,如果還要貪愛無常的親友而造罪,那只有墮入惡趣,縱然曆經百千次的轉生,也沒有機會遇見自己所喜愛的人。

  未遇則不喜,不能入等至;

  縱見不知足,如昔因愛苦。

  如果不能親近所愛的人,心裏則悶悶不樂,無法趨入等持;即使見了面,也不會知足,仍然像未見時一樣因永無滿足的貪愛而痛苦。

  若貪諸有情,則障實性慧,

  亦毀厭離心,終遭愁歎苦。

  如果貪執有情,則會障蔽洞見諸法實相的智慧,也會毀壞導向解脫的厭離生死之心,最終要遭受輪回諸苦的逼迫而憂惱。

  若心專念彼,此生將虛度,

  無常衆親友,亦壞真常法。

  如果一心思念所貪愛的親人,今生將毫無意義地虛度,而且所貪愛的衆親友,還會破壞對真常安樂法的證悟。

  行爲同凡愚,必墮叁惡趣;

  心若赴聖境,何需近凡愚?

  如果自己的行爲和凡愚者一樣,那必定會墮向叁惡趣,自心如果向往解脫聖境,何必親近愚癡凡夫而增加逆緣呢?

  刹那成密友,須臾複結仇,

  喜處亦生嗔,凡夫取悅難。

  刹那之間,他們會成爲密友,而不小心得罪了,須臾間又會變成仇敵,對于本應歡喜信受的善行也會生起嗔恚,異生凡夫真是難以取悅啊!

  忠告則生嗔,反勸離諸善,

  若不從彼語,嗔怒墮惡趣。

  進獻忠言時,他們不但要生嗔恨,還會反勸我們放棄各種善法,如果不聽從他們的惡言,他們便會大發嗔怒而墮入惡趣。

  妒高競相等,傲卑贊複驕,

  逆耳更生嗔,處俗怎得益。

  對勝于自己者生嫉妒;對與自己相等者,則爭強好勝;對卑微的人又生傲慢;受到稱贊又會驕矜自滿;聽到逆耳之言更是怒氣沖沖,與這樣的凡夫俗子交往怎會有利益呢?

  伴愚必然生,自贊毀他過,

  好談世間樂,無義不善事。

  與凡愚者親近交往,必定會導致自己犯下自贊毀他的罪過,並且喜好閑談世間的欲樂盛事,與一些無聊之事,傷風敗德的不善之事。

  是故近親友,徒然自招損,

  彼既無益我,吾亦未利彼。

  總之,和愚昧的親友交往過密,只會給自己帶來損害,他們對我的修行沒有什麼利益可言,我也不能給他們真正的利益。

  故應遠凡愚,會時喜相迎,

  亦莫太親密,善系君子誼。

  因此應該遠離凡愚俗人,一旦遇上了,應和顔悅色地善待他們,但是不要過于親密,應善巧地采取君子之交的不親不疏。

  猶如蜂采蜜,爲法化緣已,

  如昔未謀面,淡然而處之。

  就像蜜蜂采蜜一樣,修行人爲了維持修法而外出化緣,以後也應如同素昧平生,以平常淡然之心與他人相處。

  壬叁、絕斷貪于外財等世間:

  吾富受恭敬,衆人皆喜我,

  若持此驕慢,殁後定生懼。

  我的利養豐厚,又受人尊重,很多人都喜歡我,如果因此而生起驕慢,死後一定難逃墮落惡趣的恐懼痛苦。

  故汝愚癡意,無論貪何物,

  定感苦果報,千倍所貪得。

  因此,不辨利害得失的愚癡意識啊!今生無論你貪圖名聞利養等任何事物,將來必定會感得千倍所貪得事物的痛苦報應。

  故智不應貪,貪生叁途怖。

  應當堅信解,彼性本應舍。

  所以有智慧的人,千萬不要貪著外境財利,貪著這些將引生墮落叁惡道的恐懼。應該堅定地相信了解:從本性來看,名利等事物都是應舍離之物。

  縱吾財物豐,令譽遍稱揚,

  所集諸名利,非隨心所欲。

  即使我的財物利養豐富,美名也傳揚十方,但是今生中努力聚集的名利,卻無法隨心所欲地伴我而行。

  若有人毀我,贊譽何足喜?

  若有人贊我,譏毀何足憂?

  如果有人毀謗我,那麼再多的贊美怎值得高興呢?如果有人贊美我,那麼譏諷毀謗又怎值得憂傷呢?

  有情種種心,諸佛難盡悅,

  何況劣如我?故應舍此慮。

  有情衆生有種種不同性向和愛好,就連諸佛也難以使他們全部稱心滿意,何況我這樣卑劣無能的凡夫呢?所以我應該放棄討好世人的念頭。

  睥睨窮行者,诋毀富修士;

  性本難爲侶,處彼怎得樂?

  世人對清貧的苦行者非常蔑視,對利養豐厚的修行人,又經常诋毀,凡愚的本性就難以結爲法侶,和他們在一起,怎麼能得到快樂呢?

  如來曾宣示:凡愚若無利,

  郁郁終寡歡,故莫友凡愚。

  如來曾經開示說:如果不能得到所欲的名利,愚癡的凡夫就會悶悶不樂,因此不要與凡俗之輩交往。

  壬四、斷已依止寂靜處:

  林中鳥獸樹,不出刺耳音,

  伴彼心常樂,何時共安居?

  山林中的樹木、飛鳥和走獸,不會發出刺耳煩心的言詞聲音,與它們相伴,內心會非常安樂平靜,何時我才能和它們一起快樂地安居呢?

  何時住樹下,岩洞無人寺,

  願心不眷顧,斷舍塵世貪?

  何時方移棲,天然遼闊地,

  不執爲我所,無貪恣意行?

  何時我能心無挂礙地安住在樹蔭下、岩洞中或無人幹擾的寺廟裏修行呢?願我的內心能以此不再眷念家宅和親友,斷舍一切對塵世的貪欲。何時我才能遷居于遼闊的自然環境中,不執著它是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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