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呢?如果能滅息內在的嗔心,則如同消滅了外在的一切怨敵。
何需足量革,盡覆此大地,
片革墊靴底,即同覆大地。
如是吾不克,盡製諸外敵,
唯應伏此心,何勞製其余?
爲了避免足被刺傷,何必需要足量的皮革去遍覆大地呢?只需用一小片靴底那麼大的皮革墊在靴底,不就等于蓋住了所有地面嗎?同樣,我們不可能將外界所有仇敵全部製服,而只要調伏自心嗔恨,就可以避免受一切外敵的傷害,何必費力去製服其他外在敵害呢?
生一明定心,亦得梵天果,
身口善縱勤,心弱難成就。
僅僅生起一念清淨堅定的善心,亦能獲得生梵天的果報;身口縱然勤行善業,如果內心意樂微弱無力,也得不到生梵天的善果。
雖久習念誦,及余衆苦行,
然心散它處,佛說彼無益。
雖然長期修習念誦和其他苦行,但是自心馳散于所緣境之外的其他處,佛說他們的所作是無益的,《攝叁摩地經》雲:“諸比丘,若心外散,苦行念誦皆無果。”
若不知此心,奧秘法中尊,
求樂或避苦,無義終漂泊。
如果不能認識佛法的殊勝精要——心的奧秘,那縱然努力追求快樂,避免痛苦,仍免不了無義地于叁界中漂泊。
辛叁、是故必護自心:
故吾當善持,善護此道心;
除此護心戒,何勞戒其余?
因此我應當嚴密妥善地守持保護自己的向道之心,除了以正知正念守護自心這條戒律外,其他的很多禁戒要來做什麼呢?
如處亂衆中,人皆慎護瘡;
置身惡人群,常護此心傷。
比如受傷者身處擁擠混亂的人群中,他會謹慎地保護自己的傷口,同樣,身陷能生煩惱惡緣之衆人中,我們應恒常以正知正念保護自心這個傷口。
若懼小瘡痛,猶慎護瘡傷;
畏山夾毀者,何不護心傷?
倘若一個人害怕小小瘡傷的疼痛,尚且要小心照顧傷口,那麼害怕衆合地獄山壁夾碎之苦的人,爲何不小心保護自心傷口呢?
行持若如斯,縱住惡人群。
抑處女人窩,勤律終不退。
如果在平時的行持能像這樣小心謹慎,那縱然住在嗔恚煩惱深重之惡人群中,或是處于貪欲熾烈的女人窩中,都會精勤持戒,始終不退。
吾甯失利養,資身衆活計,
亦甯失余善,終不損此心。
我甯可失去利養名聞,乃至資身養命之衆緣,亦可失壞其余善法,但是決不毀損自己的向道之心。
己二(護心之方便依正念)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庚一、略說:
合掌誠勸請,欲護自心者,
致力恒守護,正念與正知!
我合起雙掌,誠懇地勸勉凡是欲願護持自心者,一定要致力于守護心的要領:不忘善所緣相之正念,與觀察叁門了了分明的正知。
庚二(廣說)分二:一、無正知之過患;二、依正念之真實方便。
辛一、無正知之過患:
身疾所困者,無力爲諸業;
如是惑擾心,無力成善業。
身爲疾病所困者,則沒有力量做各種事業,同樣,心被煩惱所纏擾者,也不會有能力成就各種善法。
心無正知者,聞思修所得;
如漏瓶中水,不複住正念。
縱信複多聞,數數勤精進,
然因無正知,終染犯墮垢。
自心沒有以正知觀察叁門的人,他們聞思修習所得的智慧,就像裝在有漏孔之瓶內的水一樣,不會住留在憶念正法之正念中。雖然對佛法有信心,也具足多聞,而且能數數精進修學佛法,但是,如果覺察叁門的正知不具足,最終還是會爲罪墮所垢染。
惑賊不正知,尾隨念失後,
盜昔所聚福,令墮諸惡趣。
此群煩惱賊,尋隙欲打劫,
得便奪善財,複毀善趣命。
如果沒有正知,煩惱賊會尾隨人們的正念退失後立即竄入相續,盜走以前所聚集之福德,使人們在毫無察覺之中墮向地獄惡趣。這夥煩惱賊,常常尋找機會打劫我,一旦得到失去正知正念的空隙,便奪走善法之財,並且要毀壞我獲得善趣解脫的命根——因果空性正見等智慧資糧。
辛二、依正念之真實方便:
故終不稍縱,正念離意門,
離則思諸患,複住于正念。
因此,我無論何時都應不放逸,縱任正念離開心意之門,正念一失,則以思維縱心過患的方便,使心重新安住于正念。
恒隨上師尊,堪布賜開示,
畏敬有緣者,恒易生正念。
如果經常跟隨具足法相的上師尊長,聽聞堪布恩賜的正法開示,那麼具恭敬畏懼心的有緣者,就容易恒常生起正念。
佛及菩薩衆,無礙見一切,
故吾諸言行,必現彼等前。
如是思維已,則生慚敬畏,
循此複極易,殷殷隨念佛。
諸佛菩薩聖尊們隨時都能無礙地現見一切,因此我所有的言行心念,必然會毫無覆藏地呈現在他們面前。如此思維後,就會對自己不如法之言行生起慚愧,對上師叁寶生起敬畏之心,而以此能恒念正法,同時依此也很容易使自己殷切地隨念諸佛聖尊。
爲護心意門,安住正念已,
正知即隨臨,逝者亦複返。
爲了守護心意門不受煩惱侵襲,而將自心安住于憶念善法的正念後,善察叁門的正知也就自然地隨著來臨,暫時失壞也能回複。
己叁(以具正念學修心之行)分叁:一、當持律儀戒;二、攝善法戒;叁、饒益有情戒。
庚一分二:一、清淨叁門之行;二、守護壞毀學處。
辛一、清淨叁門之行:
心意初生際,知其有過已,
即時當穩重,堅持住如樹。
在心意最初開始生起之際,就要以正知審察,如果了知它有過失,就應該穩重安住如大樹一般,堅持正念不爲煩惱所動。
吾終不應當,無義散漫望;
決志當恒常,垂眼向下看。
蘇息吾眼故,偶宜顧四方。
若見有人至,正視道善來。
我無論如何都不應當毫無意義地散漫張望,應該以堅定的意志,保持雙眼微睜,向下垂視。爲了使垂視的雙眼得到休息,可以偶爾放目看看四周。如果正好有人來至近處,就和顔悅色地看著他(問好)說:善來!
爲察道途險,四處頻觀望;
憩時宜回顧,背面細檢索。
前後視察已,續行或折返,
故于一切時,應視所需行。
爲了察看道途是否有危險,應偶爾四處觀望;停下來休息時,也應回頭仔細檢查後方。前後四面都視察過以後,就可以決定繼續前行或返回,總之,無論在任何時間地點,我們都應觀察自己的叁門而後行。
欲身如是住,安妥威儀已,
時時應細察:此身雲何住?
身體在將要住于某種狀態之前,或者在安住某種威儀時,應該隨時用正知正念仔細觀察:身體這種姿態是否如法?
盡力遍觀察:此若狂象心,
緊系念法柱,已拴未失否?
遍一切時間、處所都應盡自己的全力觀察:那如狂象一般粗野的心,是否緊緊拴在憶念佛法的柱子上?有沒有走失呢?
精進習定者,刹那勿弛散,
念念恒伺察:吾意何所之?
以各種方法精進修習禅定者,一刹那也不應讓心馳散于所緣境之外,應當念念相續地恒常伺察:我的心意正在緣念什麼?
危難喜慶時,心散亦應安,
經說行施時,可舍微細戒。
遇到生命危險或供養叁寶的喜慶法會等特殊情況時,如果自心于諸細微律儀不能專注,開許聽便。《大集經·無盡意菩薩品》中說:“如是布施之時,持戒所攝法應當暫舍。”
思已欲爲時,莫更思他事;
心志應專一,且先成辦彼。
如是事皆成,否則俱不成。
隨眠不正知,由是不增盛。
當已經考慮妥當某事並開始去做時,不要再想其他事情,而應心志專一,首先圓滿成辦那件事情。如果依此原則去做,能成辦好所有的事情,否則任何事情都不能成功。而且能做到依此原則辦事,不正知的隨眠煩惱也不會增盛。
辛二、守護壞毀學處:
無義衆閑談,諸多賞心劇,
臨彼境界時,當斷意貪著。
無有意義的衆多閑談,種種賞心悅目精彩動人的戲劇,如不得已遇到這些場合,自心應當斷除貪著而謹守正念。
無義掘挖割,于地繪圖時,
當憶如來教,懼罪舍彼行。
無有意義挖掘土地、割砍草木,或于地面繪畫圖紋時,應正念如來的教誨,畏懼罪業而舍棄這些不如法的行爲。
若身欲移動,或口欲出言,
應先觀自心,安穩如理行。
如果想要移動身體,或者想張口說話,應先觀察自心的動機是否清淨,然後穩重如法地去行持。
吾意正生貪,或欲嗔恨時,
言行應暫止,如樹安穩住。
當我內心正生起貪欲,或者正要發嗔恨時,應當暫停言行,力持對治,如大樹一樣安住不動。
掉舉與藐視,傲慢或驕矜,
或欲評論他,或思僞與詐,
或思勤自贊,或欲诋毀他,
粗言並離間,如樹應安住。
當內心正在散亂掉舉,藐視戲笑他人;或形露傲慢,在內生起驕矜自負心理;或有批評別人的動機;或心生虛僞,想欺詐他人;或者力圖贊美自己;或想要诋毀他;或想說粗言惡語並挑撥離間,在這些時候,應該像大樹一樣安住不動,不隨煩惱而轉。
或思名利敬,若欲差仆役,
若欲人侍奉,如樹應安住。
或者想求名聞利養恭敬,或者想要差使仆役,或者想讓他人侍奉,這時應如大樹一樣安住不動。
欲削棄他利,或欲圖己利,
因是欲語時,如樹應安住。
想要損減壞滅他人利益,或者想貪圖自己個人的利益,如果因這種發心而要說話時,應該如大樹一樣安住不動。
不耐懶與懼,無恥言無義,
親友愛若生,如樹應安住。
如果于修法時不能堅忍,産生懶惰、畏懼,不知羞恥,言談無義,甚至生起貪愛親友等世俗情愛,這時應該像樹一樣安住下來。
應觀此染汙,好行無義心;
知已當對治,堅持守此意。
我們應該如上所說詳細觀察此等二十七種具煩惱之染汙心,與好行無義事之心,察覺後應當嚴厲地對治,堅定守護清淨菩提心。
深信極肯定,堅穩恭有禮,
知慚畏因果,寂靜勤予樂。
大乘修行人對上師叁寶要有甚深的信心,而且要從內心生起穩固的定解,意志須堅韌穩定,態度要謙恭有禮,還要知慚有愧、畏懼因果業報,保持身心寂靜,精勤地利樂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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