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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略釋▪P7

  ..續本文上一頁愚稚意不合,心且莫生厭,

  彼乃惑所生,思已應懷慈。

  愚稚的衆生意樂千差萬別,極難盡如其意,但是我也不應因此而生厭患,因爲衆生都是由煩惱所催才産生這些心態。想到此就應對他們心懷慈愍。

  爲自及有情,利行不犯罪,

  更以幻化觀,恒常守此意。

  爲了自他有情的利益,我當恒爲利行,製止犯自性罪與佛製罪的惡業,進一步以了知諸法如幻化的無我空慧觀,恒常守護自心。

  吾當再叁思:曆劫得暇滿;

  故應持此心,不動如須彌。

  我應當再叁思維:曆經長劫的積集福德,方得到暇滿的人身,因此我應該堅持以正知正念護持菩提心,像須彌山王一樣毫不動搖。

  庚二(攝善法戒)分二:一、說不學戒之因而遠離貪身;二、應修之方便法。

  辛一、說不學戒之因而遠離貪身:

  禿鷹貪食肉,爭奪扯我屍,

  若汝不經意,雲何今愛惜?

  意汝與此身,何故執且護?

  汝彼既各別,于汝何所需?

  貪吃屍肉的禿鹫,爭奪撕扯吞噬我死後的屍體,意識啊,如果那時你毫不介意,那你爲什麼現在要愛惜它呢?意識!你對身體爲什麼要如此執著護惜呢?既然你與身體是各有別體,它對你有什麼用處呢?

  癡意汝雲何,不護淨樹身,

  何苦勤守護,腐朽臭皮囊?

  愚笨的意識啊!你爲什麼不去執著守護那清淨的樹木爲身,何故偏要辛辛苦苦地守護這個既肮髒、又易腐壞的臭皮囊呢?

  首當以意觀,析出表皮層,

  次以智慧劍,剔肉離身骨。

  複解諸骨骼,審觀至于髓;

  當自如是究,何處見精妙。

  首先用自己的觀慧,將表皮層與身肉析開,再以智慧的利劍,從骨架上將肉剔下來,然後又將所有的骨骼一一解剖,這樣,從皮膚表層至于骨髓一一詳細觀察,自己應當如是認真地探究,身體哪裏有精妙的東西呢?

  如是勤尋覓,若未見精妙,

  何故猶貪著、愛護此垢身?

  若垢不堪食,身血不宜飲,

  腸胃不適吮,身複何所需?

  如是努力尋找之後,倘若仍未見到自身中有任何值得護惜的精妙之物,那麼你爲何還要費盡心思貪著、愛護這個垢穢組成的身體呢?如果身內的骨肉等髒東西不堪食用,身血不能喝,腸胃也不能吸吮,那麼身體對你有什麼用呢?

  貪身唯一因,爲護狐鹫食;

  故應惜此身,獨爲修諸善!

  縱汝護如此,死神不留情,

  奪已施鹫狗,屆時複何如?

  你貪愛身體的唯一理由,只不過是爲了保護狐鹫的食物罷了!所以,我們維持身體,唯一目的應當是利用它去修習諸善法!如果不利用人身成就善業,縱然你如何去愛護,到時死神也會毫不留情地奪走身體,並丟給禿鹫、野狗食用,那時你又能怎麼辦呢?

  若仆不堪使,主不與衣食;

  養身而它去,爲何善養護?

  即酬彼薪資,當令辦吾利;

  無益則于彼,一切不應與。

  就像仆人不聽使喚時,主人不會再給他提供衣食;你養護身體它卻不聽主宰而離去,你又何必那麼對它善加養護呢?既然于自身已酬予衣食爲傭值,現在就應當令它成辦善業義利;如果它不能利益我和其他衆生,那麼我就不應再給它任何東西。

  念身如舟楫,唯充去來依;

  爲辦有情利,修成如意身。

  應該將身體看成渡越苦海的船筏,唯一充當自己修善的工具。爲了成辦有情的利益,應將它修煉成如摩尼寶一樣的清淨佛身。

  辛二、應修之方便法:

  自主己身心,恒常露笑顔,

  平息怒紋眉,衆友正實語。

  我要努力把持自己的身心,經常面帶笑容,平息憂惱的皺眉與怒容,做衆生的善友,常說正當質直之語。

  移座勿隨意,至發大音聲;

  開門勿粗暴,常喜寂靜行。

  水鷗貓盜賊,無聲行隱蔽,

  故成所欲事,能仁如是行。

  移動床、座等器具之時,不要輕率隨意,以防發出嘈雜的噪音,開門時也不能粗魯,修行人應恒常保持調柔寂靜的行止。水鷗、貓和盜賊,它(他)們的行爲無聲而隱蔽,因此能達成它們所求的目標;作爲大乘修行人,舉止也應恒常寂靜。

  宜善勸勉人,不請饒益語,

  恭敬且頂戴,恒爲衆人徒。

  于他人處善巧求得的勸勉向善之語,或他人不請自說的忠言,自己要恭恭敬敬地聽聞頂戴接受,應恒常恭謙地做衆人之學徒。

  一切妙隽語,皆贊爲善說!

  見人行福善,歡喜生贊歎。

  對他人所說的一切至理名言,都應稱贊爲善說!如果見到他人行持福德善法,就應真誠地隨喜並加以贊歎!

  暗稱他人功,隨和他人德;

  聞人稱己德,應忖自有無。

  爲避谄媚之嫌,應該暗中稱贊別人的功德,並隨和別人稱揚他人功德;如果聽到有人稱說自己的功德,應思忖自己是否有所說之功德,而不應生驕傲。

  一切行爲喜,此喜價難沽;

  故當依他德,安享隨喜樂。

  一切善法行爲都是讓自他得到歡喜,而且這種歡喜難以用金錢買到,所以我們應當依他人修善的功德,使自己安享隨喜的快樂。

  如是今無損,來世樂亦多;

  反之因嫉苦,後世苦更增。

  如果這樣去隨喜,對自己今生沒有任何損害,來世也會因此獲得很多安樂;反之,于他人功德生嗔恨,內心會因嫉妒而憂苦,後世還會遭受更大的痛苦。

  出言當稱意,義明語相關,

  悅意離貪嗔,柔和調適中。

  與人談話時,出言應當契合對方心意;所說意義應當明了清晰,而且言語要圍繞主題前後連貫;所說的要令人喜悅,遠離貪愛嗔恨;語言音調要柔和,吐詞發音的高低快慢要適中。

  眼見有情時,誠慈而視之,

  念我依于彼,乃能成佛道。

  當見到有情時,心裏應該想到:我必須依靠他們作助緣,才能修成佛果。因此而用誠懇慈愛的眼光看待他們。

  熱衷恒修善,或依對治興。

  施恩悲福田,成就大福善。

  恒常以猛厲意樂去修習善法,或者以強烈對治心而修善法。依這些發心,如果對叁寶福田、父母師長等恩田、苦難衆生悲田,進行供養布施,能夠成就廣大的福善。

  善巧具信已,即當常修善;

  衆善己應爲,誰亦不仰仗。

  通達了上述善巧方便,且具足信心後,就應當經常去修習利益自他的善法,一切善法都應自己主動去修學,不要依賴他人的督促。

  施等波羅蜜,層層漸升進;

  勿因小失大,大處思利他。

  布施、持戒等六波羅蜜的修習,應依次第層層增上而進行,不要因拘泥于小小德行而舍棄較大善法,善法大小應該以利他的程度而權衡考慮。

  庚叁(饒益有情戒)分叁:一、饒益有情;二、以財法而攝受;叁、防護他人之不信。

  辛一、饒益有情:

  前理既已明,應勤饒益他,

  慧遠具悲者,佛亦開諸遮。

  明白了上述道理後,就應該精勤利他,具有深遠智慧的大悲佛陀,爲此對菩薩開許了一些身語遮戒,即在對衆生有大利益時,如果需要舍棄遮止身口七支不善業等律儀戒,也可以開許。

  壬二、以財法而攝受:

  食當與墮者,無怙住戒者,

  己食唯適量;叁衣余盡施。

  平時應當將自己的食物分與餓鬼、旁生等墮落惡趣者、無依無靠的貧窮者及安住淨戒的苦行者,自己只吃適量食物;在財物方面,除了叁衣、經書、法器外,其余應全部布施。

  修行正法身,莫爲小故傷;

  行此衆生願,迅速得圓滿。

  用來修行正法的珍寶人身,不要爲了區區小善而損害它,依靠暇滿人身修行正法,可以迅速滿足衆生的願望。

  悲願未清淨,不應施此身;

  今世或他生,利大乃可舍。

  在大悲心尚未清淨以前(即登地之前),不應該隨便施舍自己的身體,無論在今生或來世,爲了成辦大利益才可考慮舍身。

  無病而覆頭,纏頭或撐傘,

  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說法。

  對不恭敬上師與正法者不應說法;對威儀不具足者,如無病而以帽、巾等覆頭、纏頭,或撐傘、手持兵器等情況下都不應說法。

  莫示無伴女,慧淺莫言深,

  于諸淺深法,等敬漸修習。

  對無人陪伴的女人不要講法;對智慧淺薄者也不要說深廣的法義;對于深奧與淺顯的佛法,應該同等地恭敬,並依次第傳授修習。

  于諸利根器,不應與淺法;

  不應舍律行,經咒诳惑人。

  對那些上根利器的學人,不應只教授層次粗淺的佛法,任何時處也不應舍棄律儀戒而行,也不能以一些經咒欺诳世人。

  辛叁、防護他人之不信:

  牙木與唾涕,棄時應掩蔽,

  用水及淨地,不應棄屎尿。

  丟棄的淨齒木、鼻涕、唾沫、痰涎等,應及時以土掩埋,在別人使用的水源和清淨的地方,不應隨便遺棄屎尿等不淨物。

  食時莫滿口,出聲與咧嘴;

  坐時勿伸足,雙手莫揉搓。

  吃食物時,不要塞滿嘴巴,不要發出唏唏嚯嚯等聲音與大張口而食;平時不要舒伸雙足而坐;洗手時也不要雙手用力對搓以致發出聲音。

  車床幽隱處,莫會他人婦,

  世間所不信,觀詢而舍棄。

  在馬車、床榻等幽暗隱蔽之處,不要與他人的婦女相處,所有會使世人不敬信叁寶的行爲,都應詳加觀察、詢問之後而舍棄。

  單指莫示意,心當懷恭敬,

  平伸右手掌,示路亦如是。

  用手勢給他人示意時,不要無有禮貌地用一個手指,應該心懷恭敬,平伸右手掌而示,指示道路也應用同樣的方式。

  肩臂莫揮擺,示意以微動,

  出聲及彈指;否則易失儀。

  如果沒有必要,切莫大幅度擺動手臂,示意的時候,應以微細的動作、出聲音或者彈指,否則容易失去莊重的威儀。

  睡如佛涅槃,應朝欲方臥;

  正知並決志,覺已速起身。

  睡眠時,應如佛陀涅槃的姿勢一樣,朝著希望的方向(如面向西方或向塔廟等)右脅而臥;入睡前應保持正知正念,並下決心:醒後立刻起來。

  己四(說修持圓滿之其余分支)分二:一、真實修持圓滿支分;二、認本體而攝品義。

  庚一、真實修持圓滿支分:

  菩薩諸行儀,經說無有盡。

  然當盡己力,修持淨心行。

  諸大乘經典中說過:大乘菩薩的各種行儀無有限量。雖然如此,我們應當盡一切力量,去修持這些行儀的根本——淨治自心。

  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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