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說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講記▪P5

  ..續本文上一頁”就是指叁藏經典,如果末世弘法者,無經典依據,即不可依信。第二、是“依義不依語”,“義”指佛所講的道理,語是表達義理的工具,義爲主,語爲賓,這是叫我們要依據佛所講的道理,而不要執著語言文字,死在言句之下,那就喪失佛陀教化之義了。第叁、是“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不了義”是佛依世俗而說,是方便說;“了義”是依佛親證說,是真實說。因此,佛要我們依了義真實說的一乘法,而不必依照方便說的方便小乘和人天小教。第四、是“依智不依識”,這是叫我們應具備良好的修學態度;“智”是“理智”,“識”是“感情”,是“迷執”。佛教我們接受佛陀的教育,應當以“理智抉擇”來接受,不可以感情用事,更不可迷執。這就是四依法。末世佛子,果能依此而行,就與佛陀同住世間,親聆教益無異了。末世衆生福薄,邪師說法,如恒河沙,若不遵四依法,必入邪途,是故“四依法”不可不遵行。再說經典功用,現前有拔苦與樂之功,後來有解脫生死之益。經典分親聞佛說及記載流通,親聞者契機深,記載者契機淺。再講就是記載,也不容易,如姚秦時代,法顯十人,唐玄奘大師孤身西求;曆代釋迷傳講,流通至今,談何容易!我們尊重經典,就是對佛陀演教暨曆代大師傳述之功,略表敬意耳。是有“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再待何時度此身”。阿難尊者有福,得作佛侍者。又如金剛經所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這是佛爲我等授記的一段經文。可見若無深厚的善根、福德、因緣,是很難接受佛陀教育的。我們當知自勉。

  (二)囑宣教法並作福田

  當念報恩,頒宣法教,示現人民,爲作福田,信者得植,後生無憂。阿難受教,奉行普聞。

  這一段是講“囑宣教法並作福田”,也是問事佛吉凶最後的一段。

  “當念報恩”是佛教我們做人應當念念存報恩的心。報恩一定先要知恩,那些人有恩于我呢?第一是父母,于我有養育之恩;第二是師長,于我有教導之恩;第叁是國恩,政府有保護人民安和樂利之恩;第四是衆生,一切衆生,有各盡智能,互爲依存,創造美滿社會、幸福環境之恩。是以佛常教人“知恩報恩”。

  如何報恩?佛教我們,第一要“頒宣法教”,“頒”是頒布,就是普遍傳播的意思,普遍傳播宣揚佛法的教學;且不止是言教,佛要弟子們,人人行解相應,知行合一,做大衆的模範、典型,示現給人民做榜樣的身教。因此,佛教法中出家,本來就是爲上報四種恩德,下濟衆生苦難,助佛弘化,潛消禍亂,爲衆生作依止、作福田。福田有叁種:(一)敬田叁寶、(二)恩田父母、(叁)悲田貧苦。誠敬、孝順、慈悲是萬善之根本。誠敬自敬佛法僧而生,孝順則由報父母而生,慈悲實由憐憫一切貧苦衆生而生。所以,佛說:佛菩薩、師長、父母、衆生,是我們植福的良田,人沒有不求福的,福向何處求呢?雖然人人有福田,可是幾個人知道呢?佛慈道出,信者得植,勤于植福而後才有享受不盡的福報。朋友!你信不信、願不願修福呢?

  請看經文:“後生無憂”,這一句有兩層意思,第一是未得道而命終,來生以福德深厚,必生天享福,身心安樂無憂。第二是道業成就,明心見性,斷惑證真;或是上生佛國,永脫輪回,究竟無憂,這才是究竟圓滿的果報。由此可知,爲佛弟子,必知恩德,作人天師範,報恩弘教,爲作福田。須知入道必以智慧爲本,智慧必以福德爲基。阿難尊者,就是我們的好榜樣。“阿難受教,奉行普聞”。尊者敬受世尊的教誡,立刻就能依教奉行,將佛陀講的道理,傳播十方,令一切衆生普聞生信,破迷開悟,叫我們明了,要用什麼樣的態度來學佛,才能夠得到富貴諧偶、事事如意。

  以上將本經第一大段:“問事佛吉凶”講完了。

  接看看,第叁頁最後一行最後叁字:“阿難複白佛言”起,至第四頁最後一行“罪深如是”止。有十行經文,是本經第二大段,問答殺業責任問題。佛教戒律,第一是不殺生,無論是出家在家,一切佛弟子都必須遵守的。佛在楞嚴會上說:“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禅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食肉羅刹,報終必沈”,這些叮咛,皆是說明,嗔恚心強,慈悲心弱,非佛弟子。殺生之害處、果報,痛不可言。經中又說:“衆生斷殺,得離生死”,“清淨比丘,不蹋生草”,“于世真脫,不遊叁界”。這是說明持戒、護戒,才能體會同體一如,慈悲平等的境界,才是一個依教修行的聖弟子。

  乙、殺業責任 一、阿難啓請 二、佛示輕重 叁、怨對無間

  一、阿難啓請

  阿難複白佛言:“人不自手殺者,不自手殺爲無罪耶?”

  這一節是阿難請教的話,其問意還是爲了利樂有情衆生。因爲衆生最苦是死,慘死尤甚,故以殺生爲第一惡行。世出世間聖教同宣戒殺,中華文化,仁慈爲五常之首,佛教中,護生爲第一善行。經文雖只說到殺生一事,意含全部戒律。儒家的禮教,佛家的律學,都是本諸我人同具的性德,表現于日常生活中的真善美慧的行爲,絕不是有意約束人的、吃人的,其教學目的,皆爲複性而設施。本經咯舉其一,其余則思之可得。

  “阿難複白佛言”,是阿難聞佛講完事佛吉凶緣由之後,又提出一個問題來請教佛陀,他說:“假設有人,沒有親手殺生——殺生有親手殺、教他殺,或者是見殺心喜,這裏阿難顯然是指教人殺生,而不是自手殺生,所以他問—不自手殺是不是就無罪呢?”

  二、佛示輕重 (一)教殺重于自殺 (二)無知官迫爲輕 (叁)故犯欺罔爲重

  (一)教殺重于自殺

  佛言:“阿難,教人殺生,重于自殺也。

  (二)無知官迫爲輕

  何以故?或是奴婢愚小下人,不知罪福;或爲縣官所見促逼,不自出意。雖獲其罪,事意不同,輕重有差。

  (叁)故犯欺罔爲重

  教人殺者,知而故犯,陰懷愚惡,趣手害生,無有慈心,欺罔叁尊,負于自然神,傷生杌命,其罪莫大!”

  這一段經文,是佛陀對阿難解釋殺生罪過責任輕重的開示。

  大意有叁點:(一)教人殺生重于自手殺。(二)無知、官迫爲輕。(叁)明知故犯者最重。現在就依次講解:

  “教人殺生”就是現時法律中的“教唆罪”。佛告訴阿難,殺業罪行的輕重,教唆別人殺生的罪過,要比那自手殺生的罪來得重,因爲殺生行爲不是出于自意,而是出自教唆者之意,所以教殺生者罪重。下文,佛再對阿難解說道:“何以故”?“或是奴婢、愚小、下人,不知罪福。”這幾句經文說明輕重的理由,世尊特地舉出兩個例子:(一)是一般家庭,奴婢愚小下人,都是聽從主人指使的,主人命令他殺生,他不得不服從,而他們自己卻是愚昧無知,不知罪福。(二)是服務在公家機構裏,“或爲縣官所見促逼”,這是佛舉當時的例子。古時行政司法權不分,縣官同時也是法官,假設有人犯法,縣官判決犯人死刑,執行行刑的人,當然不是縣官自己,而是縣官部下的劊子手,劊子手雖然是自手殺者,而不是出自自己的心意。“雖獲其罪,事意不同”。事,是指殺業之事,是奉命行事。意,是指存心,若以愚惡嗔恚心教人殺者,罪業極重。辦案尚且如此,何況其余呢!從前,唐太宗對侍臣說:“古者用刑,君爲之撤樂減膳,朕庭無常設之樂,然每因此不啖酒肉”。可見,決獄執法者,皆是菩薩心腸,無冤枉、多積陰德,縱遇罪無可赦,也是慈心、憐憫,不得已而殺之,非惡之、恨之而殺之也。所以經說:“輕重有差”。

  下面一段經文是講故犯欺罔爲重。“教人殺者,知而故犯”,這是說自心具有殺害的意念,而命令他人去執行,所以佛說:“陰懷愚惡,趣手害生,無有慈心。”“愚惡”是指嗔心未淨,不信因果,又無明達事理之智慧,往往造作一切惡行,而不能克製。如果身爲叁寶弟子,發菩提心,修菩薩道,學菩薩行者,殺心不除,那就是“欺罔叁尊、負于自然神”。“叁尊”是指叁寶—佛、法、僧—爲學佛者所皈依處,是世出世間最尊。(叁寶的意義,在後文中解釋。)欺罔叁尊,就是欺騙叁寶。“自然神”就是自己的良心,不但欺騙叁寶,也是自欺良心,做出傷生杌命的事。杌命是令他身心不安的意思,其罪甚大!

  上一段將“佛示殺業輕重”一段講完,下文是說殺業果報。經文也有叁小段。

  叁、怨對無間 (一)現報災凶 (二)叁塗萬劫 (叁)現畜前因

  (一)現報災凶

  怨對相報,世世受殃,無有斷絕,現世不安,數逢災凶。

  這一小段,是佛眼所見衆生殺業怨冤相報,永無休止的實況。

  首先,我們要問:佛家所講的因果報應之事,真有嗎?我在此地肯定的奉告諸位,真有!又問:因果報應之理正確嗎?我奉告諸位,是真確的。因果報應的理論與事實,是永不變更的真理,絕不是迷信。佛說:“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孔子說:“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古德也說:“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孔子家語注解中也講:“損人自益,身之不祥。棄老而取幼,家之不祥。釋賢而用不肖,國之不祥。老者不教,幼者不學,俗之不祥。聖人伏匿,愚者擅權,天下之不祥。”其實一部二十五史,就是一部最大完整的因果報應紀實,钿讀深思,必可悟得感應之理。然說因果道理最詳盡的、最透澈的,還是佛教經典,有志深究其中極則至理者,請讀佛經。希望你能深信不疑。

  佛在本經中,給我們所講的“怨對相報”等五句經文,是說明現世果報的災凶,都是由前世引來的,世間人所以成爲怨家對頭,都是由于彼此不忍讓而生的怨恨,怨恨若不能及時化解,必定是愈積愈深,演變成爲鬥爭、仇殺、互相報複,乃至于…

《佛說阿難問事佛吉凶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