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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輯要▪P12

  ..續本文上一頁、隨順破和合僧、厭煩家室、明知故妄、誹謗私情、誹謗執事、謗爲少食而說法、謗僧、故犯學處以及爲取超分淆用鬻蓋;飲酒、歌舞、樂器叁種,裝飾鬘等、塗香、塗脂粉,大床、高床,非時食,取金銀,合計叁十,加上即將要宣說的叁種失毀,即是叁十叁違犯。按照《教理寶藏論》中的觀點,叁殺生、妄語中除去爲取超分淆用鬻蓋余下的十一種此十四種如前一樣,在此基礎上,屬于不予取的建房、建大房、珍寶作針筒叁種,屬于非梵行範疇的與被僧衆開除之人同寢。屬于四根本罪的不持長淨、安居、解製,以及不依止皈依師,總之屬于四根本罪的共有二十二種。比丘的一切所斷中除了個別的單單佛製戒可以不受,其余的一切戒條沙彌都必須守護。

  接下來宣說這一道理,持余法衣、持雙缽、離法衣、掘地、觸寶、觸火、再食、攀過人高樹,伐樹、不予取食、青草上撒穢物、食蓄物以及未許損種,此等即是對沙彌開許的無罪十叁條,這是《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在此基礎上,藏地諸位律師又加上相同的六種,如雲:“置月積蓄離靜處,未說悔欲未圓寢。”如此承認共有開許無罪十九條。除此之外,一切取舍都與比丘相同。沙彌的所有墮罪均可包括在唯一的惡作中。四根本罪是失毀戒律之因,因而是他勝相同之惡作,此外的一切違犯需要如理忏悔,因此是所忏惡作,除此兩者外比丘的一切所斷必須以觀想守護,這些是所守惡作。

  持對衣料置一月,離對靜處可離缽,

  蓄對積蓄亦開許,失棄俗相取僧相,

  輕侮堪布叁失毀,斷此沙彌之學處。

  按照大智者布敦仁波切說《請問品》克什米爾祖師所說的真實無罪于此引用。即叁種對應,比丘不可持余法衣,而沙彌衣料可放置過月;比丘在無恐怖情況下不可離法衣,沙彌即便在遠離怖畏的靜處也可離法衣;比丘不可享用儲蓄之物,沙彌爲維生積蓄也開許,因而安立爲無罪,這與前述的六種開許中前叁種是同一個意思。沙彌受中戒時所承諾的叁種所斷:失毀斷明顯穿著白衣等在家相,失毀持法衣等出家相,以輕侮心不祈禱堪布此叁種失毀。假設有人問:此叁種失毀與近事男的戒條有何差別呢?按《俱舍論》中所說,近事男犯此叁失毀,則犯戒,而沙彌只要忏悔即可,有此差別。如理守護如是所說的一切所斷,即是具足沙彌戒的學處。

  己二、旁述正學女之學處:

  得沙彌上正學女,獨行遊泳觸男身,

  同住撮婚掩伴過,此爲根本之六戒。

  取金掘地剃陰毛,食不予食與蓄食,

  刈割青草均斷除,即是隨順之六法。

  在獲得沙彌尼戒的基礎上,獨身路行、入水遊泳、接觸男身、與男同住、撮合婚姻以及掩女伴過爲正學女根本六戒。執取金等寶物、剃除陰毛、掘土、刈割青草、未受食而食、食蓄食此等爲正學女所應斷的隨順六法。

  戊五(比丘戒)分二:一、守護方法;二、所護戒條。

  己一、守護方法:

  受近圓戒後十年中自己尚未得到穩重與智慧二功德之前,必須要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或依止師聽聞其宣說無誤取舍道理的教言。除特殊情況外一切事情都要請示上師,不可自作主張依止他人。以喜愛修學的精進認真聞思律藏,細致入微地實行取舍,具足不放逸、不忘失學處的正念與觀察自相續是否出現罪業的正知,通過對治自相續而守護學處,這一點至關重要,因此務必要精勤努力。

  己二(所護戒條)分叁:一、所斷;二、所修;叁、推斷同類。

  庚一(所斷)分二:一、真實所斷;二、旁述。

  辛一、真實所斷:

  比丘二百五十叁,戒律根本四他勝。

  比丘戒可分爲他勝、僧殘、墮罪、向彼悔、惡作五墮罪,共有二百五十叁條。一般而言,比丘的一切所斷學處均可包括在五墮罪的範圍內,所有粗墮皆可攝于他勝或僧殘其一之中,一切加行惡作都屬于各自的墮罪,十七事中所講的所有惡作也可包括在惡作墮罪中。因此,如果是惡作,不一定是別解脫中所總結的(一百一十二條定數)惡作。

  第一、他勝罪:持戒比丘無論犯四他勝中任何一種,一刹那隱瞞,所有清淨戒律也全部毀壞無余,由于沒有根本墮罪的違品對治力來摧毀,因而稱爲四他勝。

  基支堪能男根入,成熟女人之密處,

  意樂無慚畏貪心,加行之時互摩擦,

  究竟獲得樂感受,彼者失毀梵淨行。

  一、不淨行:她基之支分,身體已達到一半以上,完好無損並能享受的口、肛門或者陰道叁處任何處;自基之支分,無病堪能的男根。意樂支:無有觀待自方的慚與觀待他方的畏,想感受樂觸的貪心。加行支:相互摩擦。究竟支:通過叁門交觸,身體感受快樂,心裏執爲我所,此四支分如果圓滿,則彼人已失毀梵淨行。薩嘎拉尊者雲:“男根入叁門,則犯他勝罪,外觸則相應,粗墮或僧殘。”

  盜基即是他人財,意樂爲自得生存,

  境時價值已足量,加行之時行盜取,

  究竟自盜令他竊,抑或爭論而獲得。

  二、不予取:基:不屬于自己而是另外人所屬的財物以及烹調好的飲食,並不是屍林中那樣低劣的物品。意樂:明明知道或者懷疑是他人的財物,爲了自己維生而想盜竊之心,觀待當地當時能盜所盜二者分析留存財物與分配財物的差別,價值具足。加行:一時間盜取。關于價值量,《沙彌五十頌》中雲:“盜取五瑪夏,或四分之一,嘎夏巴貨幣,據己有破戒。”所謂的嘎夏巴,人們共稱是蓮花王時期所造的一種金幣,相應于八十個海貝的價值。《根本律》中說中等嘎夏巴的量是五個瑪夏嘎。爲此它的量並不完全是固定的,但一般共稱是一兩銀子的價值量。究竟:無論是自己盜取或讓他人竊取,或以爭論的方式使財物離開主人而據爲己有,生起得心即已犯盜戒。不僅如此,以咒誅、壓伏、勾招、不還押金、借後不還而盜或者故意丟失裝飾品而取物,不交車、船費等,總應當詳細分析戒條之分支而了知。

  殺生之基識他人,意樂殺心知所殺,

  加行殺始終未退,究竟斷絕彼命根。

  令殺隨喜贊歎等,以此爲緣亦複然。

  叁、殺生,基:無誤地認識自相續不同有感受等的他人或胎兒。意樂:非以毆打之心而是以殺心殺害,確定所殺的是某某人或者有合理懷疑的想法。加行:以密咒或兵器等殺,自始至終未有退失。究竟:在對方未死之前采取行動,無論所殺衆生當時死亡或他時命根滅絕,均犯根本戒。《戒律叁百頌》中雲:“具有自他學處者,知是他人知是人,殺心無誤而殺害,除未死夢毀戒律。”或者讓他人殺,即便隨喜贊歎殺人等,只要具有殺心,並且對方已死,就犯根本戒。而且,許多比丘共同協商殺人,所有比丘均犯他勝罪。《俱舍論》中雲:“軍兵等爲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妄基知言解意人,意樂轉想生說心,

  加行神通等功德,雖無說有上人法,

  究竟他懂彼妄語,則已失毀根本戒。

  四、妄語,基:所說的對境是除了自己以外的他相續、能知言解意、精神正常、非石女與兩性,具此五種名相的人。意樂:爲了改變對方想法而生起要說欺人之談的心。加行:超越欲界的一禅至佛果之前的神通等世間出世間的功德明明知道自己本來沒有反而謊稱爲有,說上人法妄語。薩嘎拉尊者雲:“于此五障礙,得諸人之法,盡彼許上法。”究竟:雖然自己所說的謊言未能轉變對方的心意,但當聽者已明白妄語之義,比丘已經失毀了自己的戒律。這裏所說的妄語必定具足是語言、是自己所說的語言、是與自己有關的語言、正確、明了、當面而說此六種法相,並且所說之人在無有增上慢的情況下自己說或者由他人來說,比丘在接受別人所說話語的過程中,我們如果詳細分析,以觀待果、座墊(坐在花墊上等)以及本體的方式可以了知也有犯妄語戒的。若有人想:此等加行與正行支分如果未具足,那是否犯根本戒呢?加行之加行僅僅想做並從座墊上站起等,只是惡作,爲了此事而前往等爲加行粗墮,正行時雖未真實生起墮罪,但與之相類似,諸如沒有殺心而以必致人于死地的利刃擊中人,是加行粗墮。正行雖已究竟,但四支中任何一支不具足,諸如以殺心殺非人,是正行粗墮。剩余的所有墮罪均應依此類推。這些在犯單墮等其他罪業時均成了惡作。僅是在心裏思維,即是所守惡作;身語中表現出來,則是所忏惡作。

  犯此四何比丘敗,故佛說爲四他勝。

  此四種罪業各自四種支分都已具全,無論犯任何一戒,那位比丘就已敗于罪業的足下,因而遍知佛陀說叫四他勝。《別解, 脫經》中雲:“諸比丘無論犯彼等中任何一墮罪,自始至終均成他勝。不可與諸比丘同住,不得享用僧財,當擯除。”

  共稱十叁僧殘者,于非行處出精液,

  以貪觸女身部位,明說淫語貪女贊,

  撮合男女相互遇,爲自過量大小屋,

  無故誹謗假故謗,破僧隨順破僧違,

  汙家擯除而誹謗,現墮時勸惡性拒。

  第二、僧殘罪:因爲要恢複此墮罪必須依靠僧衆,並且清淨的戒律只剩余少許,數目共有十叁種,爲此共稱爲十叁僧殘罪。

  一、出精僧殘:除口腔、肛門、陰道處,以想出精的意樂心將自己的男根接觸自之手指或他者身體部位而出精,享受快感時,即犯此僧殘。

  二、觸女人:以貪欲心想觸摸可依的女人,如果觸其身毛,則稱爲粗墮。直接撫摸其肌肉等身體部位,體驗樂受時,即犯此僧殘。

  叁、貪鄙語:直截了當地對知言解意的女人明說當時當地共稱的淫穢語,當對方懂得其義時,即已犯此僧殘。

  四、贊供養:爲了與女人作不淨行以淫欲心說:對像我這樣的持戒比丘最好的供養就是不淨行。對方已知其義或接受對境所說的語言時,比丘即犯此僧殘。

  五、作媒嫁:自己通過叁次捎信的方式撮合,使自己以外本不相好的男女接觸,相互行淫欲之事時,即犯此僧殘。

  以上五種爲貪欲有情所犯的五種墮罪。

  六、小屋僧殘:比丘未經僧團開許,便在多生物、有诤、有災等叁種不淨之地,私自或令他人營造房舍,度量超越長十八肘、寬十肘半所成之罪。蓋屋頂時,即犯此僧殘。

  七、大屋僧殘:使用不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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