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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輯要▪P5

  ..續本文上一頁女等生之障礙,

  國王不允等住障,不能驅烏等勝障,

  以及發爲黃色等,莊嚴障礙皆無有。

  具出離心善緣士,具通善說如海戒,

  一百零一種羯磨,上師前漸受近圓,

  前未曾受圓滿戒,亦于經中有明說。

  得戒界限則承許,叁念誦之最後次。

  中得不失護戒法,學處不共叁皈依,

  不尋皈他斷害衆,不交外道各恭敬。

  不爲命獎舍叁寶,何等要事不尋他,

  不斷令自他皈依,頂禮所去之方佛。

  阿底峽尊許五種,即是共同之學處。

  四根本戒四支分,戒酒不放逸分支,

  高床歌鬘過午食,禁行分支乃齋戒,

  此八分支非終身,亦非功德所依故,

  別解脫戒唯七種,此八有生之年護,

  居士雖非有部說,世親許爲上座宗。

  斷盡殺盜淫妄酒,即是居士之戒律。

  隨意承諾依數量,一戒二戒多圓戒,

  戒除一二叁五上,梵行居士斷非梵。

  智者許此八戒士,非在家亦非出家。

  余六不善同分斷,具居士戒持明者,

  除出家相與儀軌,余均實行佛所說。

  爲遣怯懦略說十,斷除殺盜淫妄酒,

  舞等鬘等高廣床,過午進餐觸金銀。

  開許無罪十叁條,持余法衣持雙缽,

  觸寶觸火離法衣,再食攀過高人樹,

  不予取食與伐樹,青草上撒不淨物,

  未許損種食蓄物,此外取舍同比丘。

  持對衣料置一月,離對靜處可離缽,

  蓄對積蓄亦開許,失棄俗相取僧相,

  輕侮堪布叁失毀,斷此沙彌之學處。

  得沙彌上正學女,獨行遊泳觸男身,

  同住撮婚掩伴過,此爲根本之六戒。

  取金掘地剃陰毛,食不予食與蓄食,

  刈割青草均斷除,即是隨順之六法。

  比丘二百五十叁,戒律根本四他勝。

  基支堪能男根入,成熟女人之密處,

  意樂無慚畏貪心,加行之時互摩擦,

  究竟獲得樂感受,彼者失毀梵淨行。

  盜基即是他人財,意樂爲自得生存,

  境時價值已足量,加行之時行盜取,

  究竟自盜令他竊,抑或爭論而獲得。

  殺生之基識他人,意樂殺心知所殺,

  加行殺始終未退,究竟斷絕彼命根。

  妄基知言解意人,意樂轉想生說心,

  加行神通等功德,雖無說有上人法,

  究竟他懂彼妄語,則已失毀根本戒。

  犯此四何比丘敗,故佛說爲四他勝。

  共稱十叁僧殘者,于非行處出精液,

  以貪觸女身部位,明說淫語貪女贊,

  撮合男女相互遇,爲自過量大小屋,

  無故誹謗假故謗,破僧隨順破僧違,

  汙家擯除而誹謗,現墮時勸惡性拒。

  宣說叁十舍墮罪:自余衣持過十日,

  離開法衣過一夜,衣料積蓄過一月,

  使比丘尼浣法衣,以及從彼受衣料,

  于非親屬在家人,索要法衣之布料,

  若贈取超上下裝,思供養己辦衣價,

  提醒衣質價值量,囑托衣價珍寶取。

  絲棉製作成敷具,罕處黑羊毛具鋪,

  製作混合之敷具,六年未過作新具,

  有應量具亦重製,擔黑羊毛叁由旬,

  令尼掰開滌羊毛,觸寶納質與買賣。

  未加持缽過十日,持有雙缽無工錢,

  令紡織成紡織物,予比丘衣複奪回,

  說施時前歸己有,畏寺離衣過七日,

  雨衣解製過半月,僧衆回向之財物,

  據爲自己所擁有,藥過七日而積蓄。

  所謂單墮九十整:明知妄說比丘過,

  以離間語分開友,挑起宿怨合亦分,

  爲女說法及說罪,與未近圓者同誦,

  實說已得上人法,徇情以及輕學處。

  損壞種子與嫌毀,違惱言教犯墮罪,

  答非所問佯未聞,不收座墊損敷具,

  驅逐比丘惱壓製,以座穿漏有蟲水,

  引入草中重造房,此等明知故犯罪。

  此下均于比丘尼,未差說法差至暮,

  爲食說法做尼衣,施予法衣及同行,

  同船順行或逆行,靜處同坐與忽立,

  使作食物彼享用,此等單墮當舍棄。

  輾轉食于外道處,宿過夜食與受缽,

  食用之後複進餐,爲令犯罪勸更食,

  未許界內另聚食,非時食與食蓄食,

  未與而食咽四藥,化緣美味佳肴食。

  享用有含生之水,強坐食家遮靜立,

  授裸體者往觀軍,軍中過宿與整軍,

  毆打比丘與擬打,覆藏粗重之罪業。

  阻止施與比丘食,觸令觸火與悔欲,

  與未近圓過兩宿,與持惡見者暢談,

  與持惡見僧同宿,身著未染壞色衣,

  觸寶兵器與樂器,非暑隨意作沐浴。

  殺害旁生令比丘,已做之事生悔心,

  擊枥戲水女同宿,令比丘畏藏彼物,

  前施無准複取用,無根謗與女同行。

  與賊同行盜亦同,未滿二十授近圓,

  掘地作客超四月,舍棄所學與竊聽,

  無罪不告而離去,不敬飲酒暮入城。

  請僧下午過叁戶,夜宿國王王妃宮,

  于誦經等言方知,貴重寶物作針筒,

  製作床腳超過量,惡心棉花沾染床,

  敷具以及覆瘡衣,雨衣法衣超越量。

  向彼悔罪有四種,于城化緣尼食享,

  俗家尼派未遮食,羯磨戒施主受食,

  森林畏處未察賊,化緣而食此四類。

  裙不齊圓過高下,裙邊上翻如象鼻,

  如香囊與蛇頭狀,上衣不圓高低十。

  未護眼散衣不整,遠視纏頭與撩衣,

  披單至肩手拊肩,抱項跳行與跨行,

  蹲行舉踵以趾行,搖身掉臂手叉腰,

  搖頭比肩攜手行,不爲行走二十聚。

  未請未察縱身猛,伸足交足與翹膝,

  斂足舒足露形坐,斷此坐姿之九聚。

  未如法受過滿缽,菜飯等量未次第,

  食尚未至即伸缽,以飯覆羹未觀缽,

  于他器上伸缽受,此等即八受食聚。

  大小食團相違食,未如量食先張口,

  口中含食而言語,則則食與加加食,

  呼呼食與瀑瀑食,伸舌分米毀過食,

  填頰彈舌齧半食,舐手刮缽振手食,

  振缽食作塔形食,食時斷此二十一。

  輕慢觀缽汙手觸,水器未問濺汙水,

  殘食置于缽中棄,險岸陡坡露地置,

  層級四處置缽盂,險岸陡坡層級洗,

  站立逆流缽取水,斷此用缽十四聚。

  二十六種說法聚:聽者立臥己低坐,

  前行自行道邊緣,覆頭手抄披單者,

  拊肩抱項戴頂髻,戴帽冠鬘纏頭者,

  乘象馬與轎車者,著履拄杖持蓋者,

  持兵器劍弓箭者,披甲者前不說法。

  所謂叁種奉行聚,不站立解大小便,

  水中以及青草上,不棄糞便唾液涕。

  最後一種攀登聚,即不攀過一人樹。

  尼八他勝廿僧殘,舍墮罪有叁十叁,

  單墮一百八十條,向彼悔罪有十一,

  惡作一百一十二,共有叁百六十四。

  應守學處圓修法,長淨安居與解製,

  衣事皮革舍宅事,藥等事于別論知。

  佛說本未開與遮,若近開許離遮止,

  當行此等近遮止,遠離開許均斷除。

  生戒所依除外道,造無間罪北俱洲,

  黃門兩性五黃門,叁變性者幻化外,

  生于叁洲之男女,承許爲戒之所依。

  末說失戒恢複理,舍戒之因還戒死,

  兩性同生叁次變,無因果見斷根重。

  未滿二十受後知,則舍比丘之戒律,

  若應許作非梵行,則舍正學女戒律,

  過夜則已舍齋戒,此等各自不共同。

  如若違犯根本戒,及正法滅亦舍戒。

  克什光爾有部師,許若具戒犯他勝,

  則如具財亦欠債,有謂破一均失毀。

  初學失常苦逼者,無能力守無罪業。

  所謂覆藏密不言,覆他勝今不恢複。

  若無覆藏說真實,于僧前忏視戒淨,

  複受戒律僧殘等,觀待輕重次第淨。

  總之四力無不攝,前造悔忏如服毒,

  誠心後悔厭患力,如毒依藥精進行,

  善法對治現行力,如不服毒後戒罪,

  穩固定解返回力,如依藥以猛厲信,

  皈依發心忏罪等,即所依力行四力。

  然若犯一嚴重罪,得地延遲如目護。

  功德爲病國王懲,暫遣違緣救畏戒,

  爲後世受善願戒,得人天樂非解脫。

  若具出離之戒律,獲得聖果如難陀。

  叁皈等德後殊勝,乃爲前後共同道,

  大乘所化與彼同,故爲諸德之根本。

  第叁品 菩薩戒

  賢劫衆生導師佛,于鷹鹫山等聖地,

  爲諸大乘種姓者,宣說無邊廣叁藏。

  文殊結集龍樹釋,寂天弘揚深見派,

  彌勒菩薩作結集,無著世親作诠示,

  阿底峽弘廣行派,蓮師自宗同龍猛。

  本體慈悲潤相續,以及爲利他衆生,

  欲求獲得菩提故,斷除叁門罪之心。

  分類龍樹無著二,每一一至六各二,

  一類空性大悲藏,二資勝義世俗二,

  叁類戒定慧叁學,資糧加行信解行,

  不淨七地勝意樂,叁清淨地異熟心,

  大悲斷除一切障,即是佛地發心四,

  觀待五道五發心,對應六度分六類。

  地金月火等廿二,以地界分十地間。

  全攝願行二發心,彼亦願心思利衆,

  行心則爲實行持,猶如欲行與正行。

  初未得戒得受法,持戒善知識面前,

  大乘法器之信徒,七支供已願行心,

  一次性受自他喜,此乃龍樹之觀點。

  無著承許受願心,無需別解脫戒律,

  然正受前受七戒,上師詢問其違緣,

  弟子承諾學處等,以願行各儀軌受。

  佛像前可二派同,得戒界限叁誦末。

  勝義依軌而得受,此乃密宗之觀點,

  顯宗若有如是說,僅是立宗修力生。

  中說得不失護法,即是叁種菩薩戒,

  嚴禁惡行攝善法,以及饒益有情戒。

  第一掠奪叁寶財,舍法懲具破戒者,

  令還俗等造無間,邪見國王五定罪。

  亦毀宅村鄉鎮城,都市大臣五定罪。

  于未修者說空性,令其慕求聲聞乘,

  退佛果發小乘心,舍別解脫學大乘,

  聲聞乘不斷貪等,退彼不得彼之果,

  以妒贊自而毀他,爲求利養炫耀己,

  令懲比丘行賄賂,修者受用施誦者,

  使棄寂止之修法,乃平凡人八定罪。

  彼彼易犯而安立,然而一切均可造,

  名稱十八實十四,舍願行心根本罪。

  支分八十惡作等,細故未說閱學集。

  無著觀點願學處,不舍衆生念功德,

  勤積資修菩提心,取舍黑白願心戒。

  欺騙應供令生悔,誹謗聖者谄诳行。

  即四黑法當斷除,相反四白法皆行。

  贊自毀他貪名利,吝啬不施財與法。

  以嗔恨心損他衆,他人忏悔不接受,

  愚信僞法而宣說,四根本罪行學處。

  細微惡作四十六,當于他論而了知。

  攝善法戒修六度。爲除貧困叁布施,

  以斷心持叁戒律,當忍怨害苦深法,

  擐甲攝善與利他,即行此叁之精進,

  修世出世之靜慮,行深聞思修智慧。

  饒益有情戒四攝,初以布施攝所化,

  以愛語引令起信,九乘次第傳利行,

  爲能引導彼等衆,自己亦行即同事。

  學諸同品斷違品。恒依知念不放逸。

  行住坐臥威儀中,遵照清淨之品行,

  任何所作所爲中,言相合語且發願。

  全知龍欽繞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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