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枭派、明智派等的諸教徒主張六種句義,地等九“實”、色等二十四“德”、伸屈等五“業”、存在于此叁者中的能遍大“總”與小“總”、總中的別或者內部的“別”、諸如頭上之角的異體“合”與諸如海螺白色圓形的同體“合”。他們認爲以如是六句義涵蓋萬法。
(此派的由來是這樣的:)食米齋仙人通過艱難苦行而修大自在天,結果看見一只貓頭鷹飛落在修行所依的石質男生殖器的上面。仙人認定這就是自在天,于是向它請教“實存在否?……”六個問題,在每提出一個問題時,那只貓頭鷹就點一下頭,到最後就騰空飛走了。仙人因此認爲萬法只有這六種句義。
這一派的教徒將自在天看作是本尊,認爲那位自在天具足常有等五德或細、輕等八德,居于他化自在天界中。如果首先初步了解六句義再進一步修行則獲得解脫,解脫時的那個神我遠離了有無等一切邊。他們依靠《寂靜續》等論典而承許神我是常有的無情法。
(一)九實:我、時、方、虛空、極微即是五常實;地、水、火、風爲四無常實。
(二)二十四德:一等數目、長短等計量、互遇、分離、異體、同體六種是共同總德;聲是虛空的功德、所觸是風的功德、色是火的功德、味是水的功德、香是地的功德,此外境五德是大種各自的別德。以聲爲例,聲音雖然恒常存在于虛空的範圍內,但由于被潮濕的風所遮蔽而未能被聽到,比如,當人念誦“嗡”字時,只有體內空間的風排除後才能聽到,當風再度進入空隙中以後就常常聽不到了。存在于神我中的十叁德:即眼識等五根識、苦樂、貪嗔、法與非法、勤作、功用力。神我的這些功德通過所緣的方式而證明神我存在。
(叁)業:業可以是任意的有實法,包括伸出去、屈回來、擡上去、放他處、越過一處而行五種。
這些德與業的所依即是實。
(四)總:能遍于此等名義的“總”作爲相同趨入同類“別”的名詞與識的根本。
(五)別:是具有分開辨別作用的所遍;
(六)合:作爲相互關聯的紐帶。
這一勝論派承許樂等是住于內在我中的無情法,而數論派則認爲在外界的無情法上存在著它的自性樂等,因而他們承許樂等是外界的無情法。但實際上,他們都承認在享受快樂等之時,神我心裏萌生享受的想法,也是通過與識混爲一體、不加辨別的方式而享受的。也就是說,盡管我本身無有識,然而因爲我與識德攸息相關的緣故,將我分別爲識。
對于這一外道宗派所謂的無情法不能一概理解成是塵成的無情法,只要不是識,就必須理解是總遍。因而,勝論派承許的那個神我是周遍于虛空四面八方等處、本體不是識之自性的一法,諸如此類。
凡是屬于這其中外道的所有論典中也承許:識不可能顯現爲獨一無二的本性。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爲這些外道無不承認具有德、業、分支等的“實”、現象、身體等是所緣境之故。外道的所有論典中說:“某法的所緣境無論是實等何者,它都同樣具有德等諸多特征,而不可分割、獨一無二的一個法絕不會顯現,因此唯一的識也不可能存在。”
辰二(別破各自之觀點)分四:一、破勝者派與伺察派之觀點;二、破順世派之觀點;叁、破數論派之觀點;四、破密行派之觀點。
巳一、破勝者派與伺察派之觀點:
如貓眼珠性,諸事視謂一,
取彼心亦爾,不應現一體。
一、勝者派:這一宗派由于推崇勝者婆羅門爲本師,因而叫做勝者派,他們將《能勝論》等論典作爲正量,具有能盡派、離系派(裸體派)、梵天派、周遊派等多種名稱。他們將梵天當作本尊,認爲我束縛、解脫之因唯一是業,當業窮盡之時即得解脫。此派論典中承許七句義涵蓋萬法。七句義即是苦行、律儀、煩惱、束縛、解脫、命與非命。
(一)苦行:一絲不挂裸體而行,不進飲食依于五火,受持畜生之禁行……
(二)律儀:爲了製止漏法、不積新業而奉行十善,擔心腳下踩死生靈的罪惡,于是在腳上系帶叮叮铛铛作響的鍾形鈴和裂口小鈴,並且不砍伐樹木;身在空曠無人的山谷中如果無有他人前來送水,則終不飲用;害怕口出妄言而持默默不語的禁行……。
(叁)煩惱:叁毒等這些是律儀的違品。
(四)束縛:也就是由于業尚未滅盡而致使停住在輪回中的意思。
(五)解脫:業窮盡之後便得解脫,此時此刻在位居一切世界之上,成爲狀如倒置之傘的圓形、顔色如奶酪、白雪、草木犀花等潔白的色法。
(六)命:承許具有心者爲命。他們認爲:其中的四大具有心與它上面唯一的身根;芭蕉樹則有耳根,因爲當聽到轟轟的雷聲時便萌生……具有不同根的樹木。同樣,昆蟲、海螺、牡蛎等具有身根與舌根;熒火蟲與螞蟻等具有身、舌、鼻叁根;蜜蜂、長喙蚊蠅等具全除眼以外的四根;人馬等也具備眼根,因而五根完整無缺。
(七)非命:無心的聲、香、味、光、虛空、影、彩虹、像等。
此外也有九句義的說法,也就是指命、漏、律儀、老、縛、業、罪、福德與解脫九種。然而,老屬于損惱身體的磨難,因此包括在苦行當中;雖說有感受業、名稱、種性與壽命四種,但基本上都與束縛是同一個含義;漏法與煩惱意義相同;福德與律儀也相類似;罪可以包括在漏與縛之中。可見這九種句義實際與前面的七句義是一致的。
此派的外道徒主張萬法的共同實相時間、地點、數目多種多樣,而自性卻是獨一無二的。
二、伺察派:這一派將勝量婆羅門認定爲本師,承許遍入天爲本尊,遵循《饒益分別枝葉秘語論》等而奉行,被人們普遍稱爲吠陀派、遍入派等,聲論派也是這其中的一個派別。這些吠陀派的觀點雖然不乏其數,但歸納而言,他們所追求的果位就是當見到、證悟吠陀中共稱的那一士夫時,就已榮獲了無死的果位,也就是說,居于完全超越地輪的黑暗世界(壇城)中,宛如日光般,持有白藍紅、石黃、姜黃、鴿茜草、嘎布匝拉的顔色。它的別名也叫梵天、我、自在、周遍、常有。
再者,他們分別著重鼓吹梵天、帝釋天、遍入天等,自以爲他們是萬物的作者,也有供施、寂猛、觀風、禅修等爲數不少的道法。最主要的觀點就是承認由十種誓願中修成解脫。
(一)一致認同具有魚等十法入世(遍入天所變化十種以入世濟人的神物,即魚、龜、野彘、獅面人、侏儒、十乘子·羅麻尼、瞻阿達阿尼子·羅麻尼、噶納、釋迦牟尼佛和聖種婆羅門子·迦吉尼)的遍入天爲本尊;
(二)將不是由士夫所造的《吠陀》(也叫明論,有祠祀明論、禳災明論、贊頌明論及歌詠明論,爲古印度婆羅門所傳達四種經籍)作爲正量。
(叁)用恒河水進行沐浴可以淨除罪惡。
(四)女人如果有子則上生善趣,因此需要生兒産子。
(五)奔赴沙場是福報廣大的表現,捐軀戰場,投生善趣,因此尤爲重視武力,依守衛軍事而得清淨。
(六)保護生命,譬如,在遭遇災荒、面臨末日之時如果偷盜行竊,依此可清淨罪業、獲得收益,這是因爲對生死攸關的性命加以保護的緣故。
(七)承許無實法無因而生。
(八)如果殺了陷害婆羅門、吠陀與上師者,則可清淨罪業,這是以護持教法而得清淨的。
(九)轉生到革日地方等或者說甚至只是接觸到該地的塵土也能投生善趣。
(十)識不能證知自己。
共有以上這十種主張。
這些外道耽著各自的論典而以相似因加以建立,即便對大多數都依賴賤種婆羅門之秘訣的這些教徒說:你們的這種觀點是矛盾重重的,但對方卻正義嚴詞地說:“現量見到的諸位仙人的詞句,以比量無法推翻。”這種荒誕不經的論調已將他們愚昧至極的本相暴露無遺。這些外道內部細致入微的看法極其繁多,但這一切外道的觀點、增益的原因、依之而産生宗派的主張,不合情理的所有觀點如果詳細闡述,可能有利于打開思路。盡管明確分析數論派等的主張對我來說也是力所能及的事,但在此惟恐文字繁冗而置筆。宗派的觀點如果只字不提,也顧慮不能指明對方立足于何地,因此關于論議五派及密行派的大概觀點寫在介紹各自派別的行文中。
在這裏,主要是在識取境方式的上面進行遮破的,而勝者派與伺察派這兩派別一致是如此說的:比如,正像具有各種色彩的貓眼珠的本性一樣,對境的一切事物雖然行相各式各樣,迥然不同,但均是一個本體。他們將對境綜合起來而耽著、看待說是一個。對于這樣的宗派來說,取受形形色色對境事物的那些心也同樣不應當顯現唯一的本體,原因是:如果對于千差萬別的對境不視爲千差萬別,則識又怎麼能與對境相符合呢?如果與對境不相符合,以其認知對境也就無法安立了。
其實,他們的主張是說:所知萬法自性爲一個整體,就像寶珠或總的花色一樣。如果對他們說:“既然如此,那麼一切人所通曉的都應該一模一樣了,因爲所緣境是一體之故。”
對方則辯駁說:並不會變成這樣,因爲這一問題有語言表達與識取受兩種方式。其中第一語言表達方式:對于具有多種本體的那個獨一實法,想將唯一的事物說成多種,因而承認或安立爲藍色、黃色等各自不同、這樣那樣的本體,除非頓時說“衆多”或“一切”以及次第說色、聲等實法這兩種方式以外再不存在其它的表達形式了。所以,無論是次第說出還是同時說出想表達的事物每一種類別,實際上事物的自性都超不出那個“唯一”。
第二、識取受的方式也是同樣,譬如,雖然同爲對境一個花色的本體,但是,對于它的顔色,分別隨著自己的意願而另外取它內部的藍、黃等每一色彩,如此一來,那一事物顯然也就不再是一個了,已具有各種各樣的自性,由此便出現了識不分開而執爲一體取受與分開爲異體而取受的兩種方式。這是裸體外道等聲稱的。本論《自釋》中列舉了兩個宣說對方觀點的偈頌所指的也是這一點。
他們宗派的主張是這樣的:所謂花色是一個自性,那一花色如果不具備各種各樣的色彩,也就不能稱其爲花色了,正如將具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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