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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六《修心七要》略釋(五)

  《修心七要》略釋(五)

  乙二、(修持世俗菩提心)分二:一、入定;二、出定。

  丙一、(入定):

  雜修二取舍

  世俗菩提心的修法,可分爲入座時與出座後兩個階段,此處主要是指入座時修自他相換的方法。具體修法已刊錄在《慧燈之光 (叁)》中,所以此處只是略講而已。

  一、選擇修行環境

  雖然我們已經修過菩提心,但由于菩提心的深度與力度不夠,故而在碰到對境,尤其是在做重大決定時,我們還是會以自己的利益作爲選擇的考量,然而這並不表示沒有菩提心,更不是菩提心無法消除自私心的表征,只能說是修菩提心的功夫還不到家而已。

  正因爲如此,所以不論是佛經還是高僧大德的訣竅中都指明:凡夫當以修行爲主,度化衆生則以證得一地以後爲宜。究其因,即由于凡夫還沒有徹底調伏自己的貪嗔癡等煩惱,沒有對境時,煩惱或許還不會産生;一旦對境出現,以貪嗔癡爲基礎,就隨時都有造惡業、墮惡趣的可能,因而,度化衆生的事業最好是在自己的修行穩固後方可開始。

  要到哪個地步才算是穩固呢

   證得一地以後。在登地之後,就徹底地證悟了空性,有了真正的勝義菩提心,從此以後,菩提心永遠都不會因外境的影響而退轉,只有這樣,才能徹底無條件地度化衆生。如果修行達不到這個層次,就很難確定是否能經得起外境考驗而不退失修行。

  佛經中有一則故事就說明了這個問題:

  當初,舍利子尊者也發了菩提心,發願要滿足衆生一切所願。

  之後,有個人向他索要他的右臂,舍利子就用自己的左手將右臂砍下,然後以左手將砍下的手臂交給那個人。不料那人竟然非常不滿,認爲舍利子用左手遞東西給他,是對他不恭敬[1]。

  但此時此刻的舍利子只剩下左手了,他已經別無選擇了啊! 舍利子因此非常失望,在感慨衆生業力不可思議的同時,堅信天下沒有一個人可以滿足衆生所有的欲望,遂決定不再發菩提心,只顧自己的修行即可。

  其實,舍利子、目犍連及迦葉尊者等佛的大弟子們都不是普通的聲聞,而是佛的化身。他們之所以如此示現,目的就是爲了教育我們:在菩提心的力度還不夠時,如果貿然地去度化衆生,結果一定很差! 衆生的根基千差萬別,不要說是菩薩,就連佛也無法滿足所有的衆生。以凡夫的能力,要想在娑婆世界這個極爲複雜的環境中度化衆生,其難度可想而知,最終的結果不理想也是意料之中的事。當然,僅就發心來說,這是很勇敢的,我們也隨喜,但其所能達到的效果不但微乎其微,最終連菩提心都有可能退失,所以,佛及曆代上師們都不贊同剛發心的人匆匆忙忙地去度化衆生。

  對初學者來說,由于修行的力度不夠,面對外境時,往往力不從心,因此不僅要修慈心、悲心、空性,甚至要借助小乘的不淨觀等修法來對治煩惱,同時,還可以利用回避的方式來避免煩惱。對于暫時無法對治的煩惱,凡夫首先應當盡量回避。

  如何回避呢

   一般說來,煩惱的産生有叁個原因:存在于衆生內心的貪嗔癡煩惱的種子;非理作意(不正確的起心動念);外境的存在。當這叁個要素都具備時,煩惱隨時會産生。

  所産生的煩惱也有兩種:一種主要由前兩個要素——前世的習氣與非理作意等等所引起的。在每個人的阿賴耶識中,都含有極濃厚的煩惱習氣,無論有無外境的牽引,這些習氣都會導致各種煩惱。就算是將自己關在房間裏,不與外界接觸,沒有任何可以生煩惱的外境,但貪嗔癡等念頭並不會因此而停止,這是每個人都無法避免的煩惱。

  另一類煩惱,則是由外境引起的,只要接觸到這種外境,煩惱即刻就産生;如果遠離這種外境,則不會生起煩惱。

  由前世習氣所引發的煩惱,即便是躲到人迹罕至、草木不生的荒涼之地,仍然無法遏止它們的生起,故而也無法回避;而由外境所引起的煩惱,則可以通過選擇居住在清淨的環境中,比如幽靜的深山等靜處來回避。

  一旦周遭的環境單純了,藉由外境而産生的諸多煩惱也會自然消失,可以說,環境幫我們解決了叁分之一的煩惱,但這只是一種消極的解決方式,而非針對貪嗔癡本身的對治。不過,利用回避的方式仍然可以減少煩惱,煩惱少了,修行自然就會有進步,所以,初發心的凡夫,首先應以自己的修行爲主,通過精進修行來調伏煩惱,並培養出更完備的能力,這樣才能更好地度化衆生,這也是大乘菩薩的最終目的。

  總而言之,一個真正的修行人,首先要身處清淨的環境,盡量減少由外境所引起的煩惱,這樣自身的修行才能增進。證得一地後,修行不再受外境的影響,那時身處何方已不重要,不僅自己的修行不會退轉,度化衆生的能力與效果也不可同日而語了。

  二、自他相換的先決條件

  剛發了不造作的世俗菩提心的人該如何行持呢

   這有一定的過程與方法。剛發菩提心時,最重要的就是在自己家中認真修持。

  依照舊噶當派祖師阿底峽尊者的訣竅──七支因果,也即七種修菩提心的方法來修。由第一種修法産生第二種修法,第二種修法産生第叁種修法……,前前是後後的因,後後是前前的果;至于甯瑪巴的修法,則是從慈、悲、喜、舍開始起修,這是根據龍欽巴、華智仁波切等甯瑪巴曆代傳承上師所教授的方法而講的,詳細修法在《慧燈之光》中有介紹。例如修慈心就有知母、念恩、報恩叁種修法,這叁種修法的結果就是菩提心。

  總的來說,慈、悲、喜、舍的修法和知母、念恩、報恩的修法,已涵蓋了格魯巴的七支因果的修法,只是在數字上有所差別而已,具體修法都一樣。

  在修該法之前,同樣要先修知母、念恩、報恩,當報恩的修法結束之後,接著就修自他相換,能這樣做是最如法的。如果不先修知母、念恩、報恩,修自他相換的效果就不會太好,因爲自他平等與自他相換等菩提心的修法,是極其偉大的思想,沒有基礎的人無法真正修習,而它們的基礎,就建立在一切衆生曾爲自己父母的信念之上。

  其實,一旦通曉了前世今生的道理,要建立起這樣的觀念並不難,但僅是理論上知道還無法産生任何作用,所以要修知母。念恩就是憶念當這些衆生作自己母親時,施予自己的恩德。這些恩德被前輩上師們分爲五個方面,具體內容收集在以前的《慧燈之光》當中。如果知母、念恩修得好,就能深深體會到所有衆生都曾爲自己的父母,對自己恩重如山,從而生起要報恩的決心,有了這個決心,才能如理如法地修持自他平等、自他相換及自輕他重的修法。

  如果內心對衆生曾爲自己父母,並對自己有深恩厚德這一觀念沒有深層的感受作基礎,就絕不可能做到自他相換——願意代別人受苦,或願將自己的幸福與他人的不幸作交換。

  從現世的角度來看,孝順的兒女在父母有病時,只要可能,一定會毫不猶豫、誠心誠意地願意替父母承受病痛。例如,如果母親病危被送到醫院,而醫生卻告知兒女們,唯一能救她的方法,就是將病痛轉到兒女身上。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很多兒女會願意替母親承受的,理由就是自己身受母親的養育之恩,所以無需修行,也不用旁人勸導,自然而然就會這麼做。當然,那些被父母虐待的兒女可能例外。修持自他相換的先決條件,就在于知母與念恩,于此之後,要發起報恩的心就易如反掌了。

  之所以我們現在還無法産生這個決心,其原因就是:一、對所有衆生都曾爲自己父母的觀念仍嫌模糊;二、對衆生作自己父母時所給予的恩德,沒有去深刻地憶念。

  作爲大乘修行人,在看到衆生爲病所苦時,必定會心生憐憫,但願意無條件地將自己的健康安樂與之相交換者,則爲數不多,原因就是知母與念恩沒有修好。

  釋迦牟尼佛教給我們的這個方法,讓我們可以像對待自己父母一樣地對待所有衆生,心甘情願地代衆生承受痛苦。用這個方法修自他相換,一定會成功;不然,則永不可能做到。

  大家都知道,要想成佛,想修大乘佛法,就必須有這樣的菩提心。有些人以爲,只要嘴上說說,或者理論上對菩提心有些了解就夠了。其實,單憑這一點是遠遠不夠的。

  除了佛陀以外,世上沒有任何成就者、思想家、哲學家能提出如此偉大的思想,即便提出,也沒有人能真正做到。唯有佛爲我們清楚地指引了這條修行之道,如果沒有佛的引導,單憑我們自己,要想修成這樣的菩提心,根本就不可能。

  由于自他相換等觀念不是與生俱來的,就算打坐時思維了幾個星期,觀念仍舊模糊,力道也很微弱,所以,想直接修自他相換是辦不到的。

  那麼,該如何修呢

   就是要按照《慧燈之光》中所講的步驟來作:修慈心、悲心、喜心、舍心前,都要先修知母、念恩、報恩。

  雖然《修心七要》中只講了自他相換的修法,原文的頌詞也只說了“雜修二取舍”,意思是:輪流修布施自己的安樂予他人,以及受取他人的痛苦。文字太過簡單,而且除了提到一種呼吸法外,也沒有講到更具體的修法,但其中卻間接地包含了該修法應有的上述其它修法──知母、念恩等等,否則,修持者就不能如理如法地觀修自他相換。

  叁、自他相換的功德

  在菩提心未生起前,自他相換的修法可用以培養菩提心的生起;當菩提心已經生起後,自他相換的修法可藉以增長、穩固菩提心。

  《普賢上師言教》在宣講自他相換的功德時,曾舉了一個公案爲例:有一個人准備到大海裏去取寶,他的母親擔心自己的兒子將一去不返,便在他臨出門時抓著他的腿不放,兒子覺得母親這樣哭哭啼啼是不好的緣起,就一腳踢在母親頭上將她推開。

  之後,他來到一個小島上,看到在一個衆生的頭上,有個巨大的螺旋槳正在不停地轉動,將這個衆生打得腦漿四溢。他問周遭的人何緣如此,周圍人說:因爲這個衆生曾經踢過母親的頭,所以現在感得這樣的果報。這時,他立即想到自己出門前也踢了母親的頭,當下倍覺驚恐萬分,惶惶不知所措。

  此時,空中傳來一個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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