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應憶念!是故四智相應心品,一一亦能照知自體。
雲何不與世法相違?刀不自割、指端不能觸指端故!不見燈等能自照耶?雲何得知燈等自照?現見無暗分明顯現。若不自照,應有暗障,應不現見!如瓶、衣等。體雖非暗,無燈等照邊有暗障,不得現見。燈等照時,除彼邊暗,令得現見,說名爲照。燈等亦爾,自體生時邊暗障除令現得見,故名自照。諸心、心法雖有勝劣,皆能外緣、內證自體。猶如光明,既能照他,又能自照,非如刀等。諸法法爾,不可一類。
[279] 「二」字,《金藏》誤作「叁」。
[280] 如《佛地經論》卷二末雲:
又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分︰叁分如前,複有第四證自證分。此若無者,誰證第叁?心分既同,應皆證故。又自證分,應無有果。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應見分是第叁果,見分或時非量攝故。由此見分不證第叁,證自體者必現量故。……第叁能緣第二、第四;證自證分唯緣第叁,非第二者,以無用故;第叁、第四皆現量攝。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緣,無無窮過;非即、非離,唯識理成。
[281] 如本論卷九中雲︰
前真見道,根本智攝。諸後得智,有二分耶?
有義:俱無,離二取故。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說此智品有分別故,聖智皆能親照境故,不執著故,說離二取。
有義:此智二分具有。說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又說此智分別諸法自共相等,觀諸有情根性差別而爲說故;又說此智現身土等說正法故。若不變現似色聲等,甯有現身、說法等事?轉色蘊依,不現色等;轉四蘊依,應無受等!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非所緣!緣色等時,應緣聲等!又緣無法等,應無所緣緣!彼體非實,無緣用故。由斯,彼智二分俱有。
[282] 「前」字,《金藏》無。
[283] 如本論卷叁雲︰
然第八識應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唯緣前說執受、處境﹝「執受」,「謂諸相、名、分別習氣」,「諸色根及根依處」。「處:謂處所,即器世間」﹞。二、無漏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與一切心恒相應故;常樂證知所觀境故;于所觀境恒印持故;于曾受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不定心故;于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汙故;無散動故;此亦唯與舍受相應,任運恒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爲所緣境,鏡智遍緣一切法故。
[284] 「五」字,《述記》原作「四」,今改。
[285] 「解」字,《金藏》、金陵本等有,余無。
[286] 如本論卷五雲︰
已轉依位,唯二十一心所俱︰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識已轉依位,唯舍受俱。任運轉故,恒于所緣平等轉故。
[287] 「五」字,《述記》原作「七」,今改,即第五卷末。
[288] 如本論卷五雲︰
第七、八識,此別境五隨位有無,如前已說。第六意識諸位容俱。依轉、未轉,皆不遮故。……有義:五識容有此五,雖無于境增上希望,而有微劣樂境義故;于境雖無增上審決,而有微劣印境義故;雖無明記曾習境體,而有微劣念境類故;雖不作意系念一境,而有微劣專注義故;遮等引故,說性散動,非遮等持,故容有定;雖于所緣不能推度,而有微劣簡擇義故。由此聖教說眼、耳通是眼耳識相應智性。余叁准此有慧無失。未自在位,此五或無。得自在時,此五定有樂觀諸境欲無減故;印境勝解常無減故;憶習曾受念無減故;又佛五識緣叁世故;如來無有不定心故;五識皆有作事智故。
本論卷六初「善心所」中又雲︰
此十一種前已具說第七、八識,隨位有無。第六識中,定位皆具。若非定位,唯缺輕安。有義:五識唯有十種。自性散動,無輕安故。有義:五識亦有輕安。定所引善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輕安故。
[289] 即「第二、釋相應多少明得智名非識所以門」,及《佛地經論》卷
叁中。
[290] 本論卷叁中,引《如來功德莊嚴經》頌雲︰
「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脫一切障,圓境智相應」。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舍故,此中偏說。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舍;聲聞、獨覺入無余依涅槃時舍。無垢識體,無有舍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義應說。
本論卷五初雲︰
此意差別略有叁種︰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叁、平等性智相應。初通一切異生相續、二乘有學、七地以前一類菩薩有漏心位,彼緣阿賴耶識起補特伽羅我見;次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相續、一切菩薩法空智果不現前位,彼緣異熟識起法我見;後通一切如來相續、菩薩見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現在前位,彼緣無垢、異熟識等,起平等性智。
本論卷五中雲︰
謂于六境了別,名識。色等五識,唯了色等;法識通能了一切法,或獨能了別法,獨得法識名,故六識名無相濫失。此後隨境立六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但可隨根,無相濫失。
本論卷五又雲︰
故六轉識叁性容俱。得自在位,唯善性攝。佛色、心等,道谛攝故,已永滅除戲論種故。
[291] 如本論卷六初說「善法」雲︰
此十一法,叁是假有︰謂不放逸、舍,及不害,義如前說。余八實有,相、用別故。
又如前文雲︰
不放逸者,精進叁根于所斷修、防修爲性。
又如:
雲何行舍?精進叁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位爲性。
又如:
雲何不害?于諸有情不爲損惱,無瞋爲性;能對治害,悲愍爲業。謂即無瞋于有情所不爲損惱,假名不害。無瞋翻對斷物命瞋。不害,正違損惱物害。無瞋與樂,不害拔苦。是謂此二粗相差別。理實無瞋實有自體,不害依彼一分假立。爲顯慈、悲二相別故;利樂有情,彼二勝故。
有說:不害非即無瞋,別有自體,謂賢善性。此相雲何?謂不損惱。無瞋亦爾,甯別有性?謂于有情不爲損惱,慈悲賢善,是無瞋故。
[292] 如卷六初「十一善」中,說「不害」雲︰
爲顯慈、悲二相別故;利樂有情彼二勝故。
說「無住涅槃」雲︰
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又如說「精進」雲︰
諸佛究竟道,樂利樂他故。
決前文雲︰
故此四品,總攝一切有爲功德皆盡。
次下文雲︰
界﹝指「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故。
[293] 本論卷九中雲︰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此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叁、賢守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
又說:
大圓鏡智,依金剛喻定起。
[294] 本論卷叁中,說第八識「第二無漏位」時雲︰
此亦唯與舍受相應。
[295] 《瑜伽》卷四初雲︰
複有超過﹝五﹞淨宮大自在住處﹝藏文作「gnas gtsav ma rnams las ”das pa na dbav phyug chen po”i gnas yod de/」﹞,有十地菩薩由極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藏文作「byav chub sems dpa” sa bcu la gnas pa rnams kyis sa bcu yovs su sgom nas gav du skye ba”o/」﹞。
本論卷七末雲︰
此何界後,引生無漏?或從色界,或欲界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
《樞要》卷下雲︰
既言第十地菩薩四禅之主故,于自在宮起十種果相,現大寶華王座故,﹝見《十地經論》卷十二初。﹞要得生彼,非第八地已得生彼,唯說第十地極熏修故。
勝友釋雲︰
其處尚屬有漏。
[296] 《金藏》作「總」,余作「即」。
[297] 「中」字,《金藏》有,余無。
[298] 「第」字,《金藏》有,余無。
[299] 「今」字,《金藏》有,余無。
[300] 即第二別解轉依。
[301] 「非是果位」四字,《金藏》有,余無。
[302] 「得果」二字,《金藏》有,余無。
[303] 「當」字,《金藏》有,余無。
[304] 「得」字,《金藏》有,余無。
[305] 總爲第二十九頌。
[306] 《金藏》作「略廣」,余作「廣略」。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五冊 卷十 四、廣所轉得》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