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伽》卷一百中雲︰
因假有者,謂未來世可生法行。由未生故,雖非實有,而有其因當可生故,名因假有。
又雲︰
所行假有者,謂過去世已滅諸行,唯作現前念所行境,是故說名所行假有。已謝滅故,而非實有。
[312] 《瑜伽》卷一百中雲︰
果假有者,所謂擇滅。是道果故,不可說無,然非實有。唯約已斷一切煩惱,于當來世畢竟不生,而假立故。
又雲︰
分位假有者,謂生等諸心不相應行。如前﹝卷二末﹞〈意地〉,﹝及〈決擇分〉卷五十六﹞已標辨釋。即于諸行由依前後有及非有,同類異類,相續分位,假立生等。非此生等離諸行外,有真實體而別可得。
又雲︰
觀待假有者,謂虛空、非擇滅等,虛空無爲待諸色趣而假建立。若于是處,色趣非有,假名虛空。非離色無所顯法外,別有虛空實體可得。非無所顯,得名實有。觀待諸行不俱生起,于未來世不生法中,立非擇滅。無生所顯,假說爲有。非無生所顯,可說爲實有。
如是六種假有與叁種假有相攝可知。
[313] 「心、心所、色,從因緣種生,故說爲實」,《疏翼》原無,依《大
正藏》增。
[314] 如《掌珍論》首偈雲︰
真性、有爲空;如幻,緣生故。
[315] 即《顯揚》卷十六〈成無性品〉第七。
[316] 「現」字,《述記》原引作「既」,今改。
[317] 「不」字,原作「非」。
[318] 此處略引「問︰此依他起自性,爲是實有?爲是假有?答︰應
知……」。
[319] 此略引「問︰爲由世俗故有?爲由勝義故有?答︰當知……」。
[320] 《對法》卷叁原文爲:
謂待名言,此余根﹝所有﹞境,是假有義﹝藏文作「dbav po”i spyod yul brjod pa dav/ de las gźan pa la ltos pa dav bcas pa ni btags pa”i yod pa”o/」﹞。
《雜集論述記》卷十二,作「二假」解,如雲︰
一假者,此中等待名爲假。諸法诠得,皆待名故。待此余者,互相形待,方得顯故。
[321] 《對法》卷叁原文爲:
謂不待名言,此余根﹝所有﹞境,是實有義﹝藏文作「dbav po”i spyod yul brjod pa la mi ltos pa dav/ de las gźan pa la mi ltos pa ni rdzas su yod pa”o/」﹞。「不待名言根境」者,謂不分別色、受等名言,而取自所取義。「不待此余根境界」者,謂不待所余義,而覺自所覺境。非如于瓶等事,要待名言及色香等方起瓶等覺。
[322] 《解拳論》,義淨譯爲《掌中論》。
[323] 《掌中論》雲︰
如于繩等支分之處,別別分析審觀察時,知無實體,唯是妄心。如是應知一切諸法但是假名。如瓶、衣等物,藉泥、縷等成,乃至言說識所行境未至破壞,名爲瓶等。言「從他」者,謂從世俗言說而有,非于勝義。
又雲︰
若言極微是現有者,必有方分別異性故,是則應許東西北等﹝《解拳論》作「應有六方」﹞支分別故,此實極微,理不成就。亦非一體。多分成故,見事別故,一實極微,定不可得。如是應舍極微之論。
又雲︰
與所見事不相應故,此惑亂識于所緣境作有性解。彼事自性已明非有,境既是無,能緣妄識亦非實有,雲何令彼妄識有耶?然于世間不曾見有無能生種子,有所生芽等。
[324] 即「別抄」卷四文,稍有異處。
[325] 「等」字,《金藏》有,余無。
[326] 非謂自相,方名爲實,故依共相有體立假。故前後不相違。
[327] 豈不有實我法爲所似耶?
[328] 「之」字,《金藏》有,余無。
[329] 此處略引「非似所執實我、實法」。
[330] 此處略引「此還是依他似依他也,就彼妄情所執故,說之爲實」。
[331] 《樞要》卷下雲︰
應總立叁假。謂立一實一假。真如實勝義故﹝《佛地經論》卷叁中雲「不待名言,此余根境,皆實有故;若待名言,此根境,皆假有故」﹞。如﹝《瑜伽》﹞第一百說﹝如雲「雲何勝義有?謂于其中一切名言、一切施設,皆悉永斷,離諸戲論、離諸分別。善權方便,說爲法性、真如、實際、空(性)、無我等」﹞。余,世俗假,或不待「此余」,實。如色、受等。待「此余」,假,如瓶等。或不待名言,實。謂一切法。待名言,假。謂一切法。如《雜集》第叁釋﹝如《雜集論述記》卷十二雲「假中立一假、二假、兩種叁假、四假、六假」。詳如彼說﹞。
[332] 如《瑜伽》卷七十二雲︰
問︰真如當言世俗有?當言勝義有?答︰當言勝義有。
《對法》卷叁雲︰
雲何勝義有?幾是勝義有?爲何義故,觀勝義有耶?謂清淨所緣是勝義有義。一切皆是勝義有,爲舍執著清淨我相故,觀察勝義有。「清淨所緣」者,爲得清淨,緣此境界。是最勝智所行義故。「一切皆是勝義有」者,以一切法不離真如故。諸法無我性,是名真如,彼無我性,真實有故。
[333] 謂第二十二頌前叁句。
[334] 「有」字,《義演》作「二」。
[335] 見《攝論》卷二及兩《釋》。
[336] 《攝論》卷二雲︰
由何異門即此﹝依他起﹞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藏文作「kun tu rtog pa”i rgyu mtshan yin pa dav/ des kun brtags pa”i phyir ro/」﹞。
《攝論‧無性釋》雲︰
由依他起是我色等遍計所執所依止故,又依他起是我色等意識遍計所遍計故。
[337] 《攝論》雲︰
由何異門即此﹝依他起﹞自性成圓成實?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藏文作「ji ltar kun tu brtags pa de ltar de gtan med pa”i phyir ro/」﹞。
《攝論‧無性釋》雲︰
于依他起,如所顯現畢竟無故。
[338] 見《述記》卷五十一釋論文「此圓成實與彼依他起,非異非不異」
中。
[339] 見《攝論》卷二文。
[340] 見《顯揚》卷六〈攝淨義品〉第二,「七門分別」。
[341] 見《顯揚》卷十七〈攝勝決擇品〉第十一,「成立阿賴耶識」。
[342] 《述記》原作「叁」,今改。即《顯揚》卷十六〈成無性品〉第七,
說「無性不離自性」。
[343] 《顯揚》卷六說叁性各五業。
如《顯揚》說「遍計所執自性五業」雲︰
一、能生依他起自性,二、即于是中起諸言說,叁、能生衆生執,四、能生法執,五、能攝受二執習氣粗重。
說「依他起自性五業」雲︰
一、能生諸雜染體,二、能爲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所依,叁、能爲衆生執所依,四、能爲法執所依,五、能爲二執習氣粗重所依
又說「圓成實自性五業」雲︰
謂能爲二種五業對治生起。
與《瑜伽》卷七十四初第十一義門文全同。
[344] 如《顯揚》卷六雲︰
謂了知如是叁種自體,能作一切聲聞、獨覺、無上正等菩提方便。
[345] 如《顯揚》卷六雲︰
謂當隨叁種自性義解釋一切不了義經。由無量經中,一切如來隱密語言及一切菩薩隱密語言,皆隨叁種自性,方可悟入彼義故。
下文以叁解脫門及叁無生法忍別配叁性爲例。
[346] 《攝論》卷二、兩《釋》卷五。如雲︰
于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密意。何以故?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故。
[347] 「土藏」二字,《述記》原誤作「藏土」,今改。
[348] 如《攝論》卷二雲︰
《阿毗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說︰法有叁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叁、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說?于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分;圓成實自性是清淨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藏文作「de gźi gbi char gtogs pa ste/」﹞,依此密意;作如是說。于此義中,以何喻顯?以金土藏爲喻顯示﹝藏文作「sa khov na gser yod pa ste/」﹞。譬如世間金土藏中,叁法可得︰一、地界,二、土,叁、金﹝藏文作「sa”i khams dav sa dav gser dav gsum dmigs so/」。無性釋雲「地界者,用堅硬爲性;藏者,即金土(藏文無「土」字)種子;土者,是顯色、形色。如其次第,大種所造色爲叁法體」﹞。于地界中,土非實有,而現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得,火燒煉時﹝藏文作「ma reg na/」﹞,土相不現﹝藏文作「sa ni mi snav la/」﹞,金相顯現。又此地界,土顯現時虛妄顯現﹝藏文作「sar nav ba la log par snav vo/」…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八 十叁、十一門廣外問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