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i thabs dav wes rab bsgoms pas/」)、磨瑩、集成(藏文作「yav dag par grub pa/」)如來法身(故),從是(藏文有「爲諸有情」四字)能放大智光明及出種種(藏文作「無量」)化身影像。非唯從彼解脫之身有如斯事」﹞。解雲︰勝出世間,即後得智也。
問︰十地位中,後得智熏習能生佛果十八界不?若生者,因位自無無漏身等,如何緣他佛身生無漏本質?若不生者,如何言由後得智熏耶?
解雲︰此有二釋︰一雲︰不生:以因位中不熏佛果十八界種故。彼緣佛身,但有相分種,不生本質。無有緣他熏成生他質故。由此理故,但從法爾種生。
更釋雲︰以得緣他質爲增上緣,故說得生。
《對法》卷十六「十種甚深」中第八、第九雲︰
菩提甚深者,謂于無漏界中,諸佛菩提不可建立一性,無量相續所證故;不可建立種種性,所依無差別故。諸佛甚深者,謂于一大集會中,有無量無邊諸佛世尊種種身種種意樂,然不謂有自他差別。又化身佛不住佛相,而能造作種種佛事。
【論文】
八‧一叁六 叁、有支習氣:謂招叁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
【疏翼】
第一別解叁種習氣中,第叁解有支習氣。
【述記‧卷四十七】
「有」,謂叁有;「支」者,因義、分義。即叁有因──生善、惡趣差別因也,通六識皆有此熏。余文可知。
然不善中言「諸」者,顯惡多于善,令生厭故。令五趣別,由業力也。
【論文】
八‧一叁七 應知我執、有支習氣,于差別果,是增上緣。
【疏翼】
第一別解叁種習氣中,第四別簡後二種非因緣。
【述記‧卷四十七】
此後二種望異熟「果[23],是增上緣」,以異性故。
我執相分所熏成種,雖作因緣,親生本識。見分種子令彼自、他差別,故成增上。此中名言種,與異熟果爲因緣;親生故。有支爲增上緣;異性故。我執種子爲增上緣;令自、他別故。此是見分執種,若相分種,亦得親生,文[24]意如此也。
第一、「言說名」唯欲界及初定,有尋、伺故。此熏習至第四定,皆得依下地[25]名起熏習故。或通無色,無色諸天佛處聽故。「顯境名言」通叁界九地熏習,「有支」、「我執」,亦皆通叁界。
第二、「名言熏習」通叁性;「有支[26]」熏習唯善、不善;「我執熏習」通有覆、不善──「俱生」唯有覆,「分別」通不善。
第叁、「表義名言」唯第六識緣之熏習,「顯境名言」通前七識,第八不熏故;「有支」通前六識,有善、惡性故;「我執」唯第六、七──七、唯俱生,六、通分別。
第四、後二熏習唯有漏,「名言熏習」通無漏──無漏亦依「表義」、「顯境名言」熏成種故;《攝論》但約[27]有漏「表義名」說[28]。此說盡理。
第五、位次。「名言熏習」唯除佛位,第六識有漏至八地,余六識,及諸無漏,通十地。「有支」非聖者,聖不造業故。設造別業,不名「有支」,非行支故,「名言」所攝。或類相從,亦「有支」攝。分別我執唯異生,資糧位起,聖說不共無明我[29]、內異生亦無故[30]。「俱生我執」,除二乘無學、八地以去菩薩,及如來[31]。
此即別解叁習氣已,下配屬頌。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中,第一別解叁種習氣訖。
【論文】
八‧一叁八 此頌所言:業習氣者,應知即是有支習氣。
【疏翼】
第二別解中,第二配屬頌文。于中分二︰一、配屬「業習氣」,二、配屬「二取習氣」。
【述記‧卷四十七】
以叁熏習,即頌習氣[32]。
頌中所言「業習氣」者,即此叁中「有支習氣」也。
【論文】
八‧一叁九 二取習氣,應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說名取。
【疏翼】
第二配屬頌文中,第二配屬二取習氣。
【述記‧卷四十七】
即取我執及取名言以爲境界,而熏所成「二種習氣」,「二種習氣」[33]皆名爲「取」。取此二故,名之爲「取」。非此二種體自能熏,可爲取也[34]。此即解頌[35]上二句中叁習氣也。
【疏翼】
以上第二「複次」解頌答問中,第二別解訖。
【論文】
八‧一四○ 「俱」等余文,義如前釋。
【疏翼】
第二「複次」解頌答問中,第叁指例。
【述記‧卷四十七】
下、指例[36]。
此余「俱」義,及「習氣」義,果有前盡而後生義,如前師解[37]。此中同者,不別出之。若有異者,皆別解也[38]。下准此知。
然此熏習十一識等相攝分齊,皆如理知[39]。
【疏翼】
以上第二長行答生死不續難中,第二「複次」釋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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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中分四︰一、解名言習氣,二、解我執習氣,叁、解有支習氣,
四、別簡後二種非因緣。初中又叁︰一、總解名言種,二、別解二種名言,叁、隨二爲因相分等中熏成親種。此即初中初文。
[2] 「文」字,《金藏》有,余無。
[3] 「一」字,《金藏》有,余無。
[4] 即「五事」。
[5] 「于」字,《金藏》有,余無。
[6] 「上」字,《金藏》有,余無。
[7] 分位差別假相。
[8] 即不可記別性。
[9] 以是不相應行故。
[10] 遍計所執義本無相故。
[11] 令能诠與所诠定一,因而起執。
[12] 「言」字,《金藏》有,余無。
[13] 名即意言性。
[14] 謂以無漏名爲本質而熏種。
[15] 本論卷二雲︰
似,謂增益,非實有相。
[16] 「似」字,《金藏》有,余無。
[17] 「順趣」,藏文作「be bar gźol ba”i/」。
[18] 謂「依言說所生名」。藏文作「tha sad las byuv ba”i miv/」。
[19] 此處略引「故說爲名」。
[20] 見《攝論》卷一、兩《釋》卷叁。
[21] 《攝論‧世親釋》卷叁總此論二名言種爲一雲︰
「名言熏習差別」者,謂眼名言熏習在異熟識中,爲眼生因。異熟生眼從彼生時用彼爲因,還說名眼。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別亦爾。
無性所解如前已引。
[22] 見兩《釋》卷叁,如《攝論‧無性釋》雲︰
謂四煩惱所染汙意薩迦耶見力故,于阿賴耶識中,有能執我熏習差別。
《攝論‧世親釋》亦雲︰
由染汙意薩迦耶見力故,于阿賴耶識中,我執熏習生。由此爲因,謂自爲我,異我爲他,各有差別。
[23] 異熟果即差別果。
[24] 「文」字,《金藏》作「大」。
[25] 「下地」二字,《金藏》有,余無。
[26] 「支」字,《金藏》作「分」。
[27] 「約」字,《金藏》作「緣」。
[28] 「說」字,《金藏》無。
[29] 「我」字,《金藏》有,余無。
[30]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下雲︰
如是所說不共無明﹝經說四種無明︰一、隨眠轉異無明,二、纏縛轉異無明,叁、相應轉異無明,四、不共轉異無明。此即第四﹞,內法異生,雖不放逸而修學者,亦未能斷。諸聖有學,應知永斷。又不放逸內法異生,若造福行及不動行,彼是正法如理作意相應善心之所引發,解脫爲依,回向解脫,而引發故。雖于善趣感殊勝生,而非無明起增上緣,然能作彼四種無明斷增上緣。
本論卷五雲︰
不共無明總有二種︰一、恒行不共,余識所無。二、獨行不共,此﹝第七﹞識非有。故《瑜伽》﹝卷五十八﹞說無明有二︰若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非貪等俱者,名獨行無明,是主獨行,唯見所斷。如契經說︰諸聖有學,不共無明已永斷故,不造新業。非主獨行,亦修所斷,忿等皆通見所斷故。
本論《述記》卷叁十解雲︰
以忿等十,各別頭生,故與相應,名「非主獨行」。此十亦增上,是主故。
[31] 本論《述記》「五門分別」中,較「別抄」有詳處,或「別抄‧叁
熏習章」在先。
[32] 「以叁習氣,即頌習氣」,「即」字應作遷就、配屬意,具意應雲:
以叁習氣去配屬頌中所說的習氣。
[33] 「二種習氣」四字,《金藏》有,余無。
[34] 道邑《義蘊》雲︰
約所執之我及名等境,不自能熏,要由見分方熏種故。
[35] 即第十九頌。
[36] 「下例指」叁字,《金藏》有,余無。
[37] 即第一複次解。
[38] 道邑《義蘊》雲︰
我執所熏相、質同種,親生當果;由業助力,方始能生,故義如前,不相違也。
[39] 智周《演秘》引《攝論》卷一文,解由叁種習氣分別所生。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八 六、明叁習氣》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