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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十、十門問答結唯識義成▪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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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論續雲︰

  

  余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名法無我。不爾,余識所執境有,則唯識理應不得成,許諸余識有實境故。由此道理,說立唯識教,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非一切種撥有性故。

  

  律天《唯識二十論解說》雲︰

  

  又爲思于所執性如何,故說「愚夫」等言。謂若諸異生于諸法中,增益所取相及能取相體者,即由此,以所增益所取相及能取相爲體性者,均無有我。然「非諸佛離言境界亦都無有」。此當說言︰諸不見真實者,于諸法中增益所取性及能取性,如是諸性雖爲非有;然非依他起性及圓成實性、所有如來境界,非是無有。如是「法無我」聲,不說唯無,而當說爲所依差別。如是即于此中結如是句︰依他起有及圓成實有,遠離以所取相及能取相爲我,故爲無我。彼之爲有﹝藏文作「de”i dvos po/」﹞即是無我。諸法無我者,即是諸依他起,亦爲圓成實法中無有所取及能取之義。由如是故,遠離所取能取之諸心、心所雖說無我,而非唯無。補特伽羅無我,亦非單純唯是無有補特伽羅,而于諸行中無有他所遍計所執補特伽羅。所謂「離言法性」者,謂不能言傳而由自體之義。

  

  菩提流支所譯論雲︰

  

  問曰︰若一切法畢竟無者,何故向言唯有識等?若爾,彼識等亦應是無,何故說言唯有內識?答曰︰我不說言一切諸法皆畢竟無,如是則入諸法無我。問曰︰若爾,雲何入法無我?答曰︰爲遮虛妄法故。「遮虛妄法」者,以諸外道,一切凡夫虛妄分別實有色等一切法體。爲欲遮彼虛妄分別,故說色等一切諸法畢竟空無,非無言處﹝「離言法性」﹞皆悉空無。「無言處」者,所謂諸佛如來行處。如是唯有真識﹝即正智等﹞,更無余﹝虛妄分別﹞識。不能如是分別觀察入于識空。如是依識說入一切諸法無我,非謂一向謗真識我﹝應即圓成實性﹞,說入一切諸法無我。

  

  問曰︰如汝向言,唯有內識無外境界,若爾,內識爲可取?爲不可取?若可取者,同色香等外諸境界!若不可取者,則是無法,雲何說言唯有內識無外境界?答曰︰如來方便,漸令衆生得入我空及法空故。說有內識,而實無有內識可取。若不如是,則不得說我空、法空。以是義故,虛妄分別此心知彼心,彼心知此心。

  

  [214] 「有」字,《金藏》作「無」。

  

  [215] 「故」字,《金藏》作「也」。

  

  [216] 「識」字,今木刻本《義演》作「實」,但原《義演》牒釋均作「識」。

  

  [217] 即「何緣乃似色相顯現」等。

  

  [218] 見《攝論》卷二,及兩《釋》卷四。

  

  [219] 原作「若此諸識」。

  

  [220] 「之所以」叁字,原作「因」。

  

  [221] 即此說名相續而轉。

  

  [222] 《攝論‧世親釋》卷四原文作:

  

  由相似故,名爲一類;多時住故,說名堅住。諸有色識,相似多時,相續而轉。

  

  [223] 謂色相。

  

  [224] 《攝論》中亦無。

  

  [225] 《攝論‧無性釋》卷四後文解「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似義顯

  

  現」雲︰

  

  若體實無,雲何名「義」?爲避此難,是故說言「似義顯現」。謂由名言熏習種子雖無實體,而似有義相貌顯現,是故名「義」。如幻像等,似有顯現。言「顯現﹝藏文作「snav ba/」﹞」者,是明了﹝藏文作「gsal ba/」﹞義。無而似有、明了﹝藏文作「rab tu gsal ba/」﹞、現前﹝藏文作「mvon pa/」﹞,故名「顯現」。即此似義,爲彼自性,如自性受。

  

  [226] 「元」字,《金藏》作「無」,余作「元」。

  

  [227] 《攝論》卷二雲︰

  

  若不爾者,于非﹝眼等及色等﹞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

  

  [228] 見《攝論》卷二及兩《釋》卷四。

  

  [229] 「亂相」,藏文作「”khrul ba”i rgyu/」。

  

  [230] 《攝論‧世親釋》卷四雲︰

  

  「亂相」、「亂體」,如其次第許爲「色識及非色識」。此中「亂相」,即是亂因,色識爲體。

  

  [231] 亦即「非色識」。

  

  [232] 靈泰《抄》雲︰

  

  即取第二句「應許爲色識」,結上第一句中上「亂相」二字。第叁句「及與非色識」,結上第一句中下「亂體」二字。

  

  [233] 《攝論‧無性釋》卷雲︰

  

  若無似色所變因識,非色果識,不應得有。以若無境,有境亦無。

  

  [234] 「違」字,有本作「爲」。

  

  [235] 「想」字,《金藏》作「相」。

  

  [236] 即上已引《寶生論》所說:

  

  此但由其各別內證相分性故。

  

  [237] 《金藏》作「亦」,余作「今」。

  

  [238] 即四分之中見分、自證分。

  

  [239] 「現」字下,《金藏》有「量」字。

  

  [240] 「等」,取薩婆多部、大衆部。

  

  [241] 《金藏》作「別」,余作「明」。

  

  [242] 謂五識、五俱意識現量得時,不作外解。

  

  [243] 「多分」,謂五俱意識。

  

  [244] 此辨五俱意識文,爲後時《唯識二十論述記》所未重述,然殊重

  

  要。諒是玄奘當時口義。

  

  [245]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總料簡章〉末。

  

  [246] 如〈總料簡章〉雲︰

  

  陳那菩薩《集量論》說:五識俱意是現量故﹝德格, tshad ma, ce, 15B.5,漢譯爲「又意以緣及領受境界色等爲行相,而轉起」﹞。設五俱時緣十八界,亦現量攝,隨五現塵明了取故。

  

  有義:不定。性尚不定,何雲現量?《集量》不說五俱之意唯是現量,何得定判堅執?比度既許五俱定唯現量,于理未可。故五俱意通現、比,及非量攝。通緣叁世及非世境。若緣一境,與五一俱,率爾、等流,定唯現量。中間﹝尋求、決定、染淨﹞叁心,不與五俱,通比、非量。剎那論之,緣過去境。《瑜伽論》﹝卷叁﹞言「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唯應說緣現在境」者,此依分位事緒究竟,名爲「現在」。《瑜伽》﹝隨即﹞自言「若此即緣彼境生﹝又識能了別事之總相﹞」故。染淨,亦爾,叁心性同,故論遍說。

  

  [247] 「不可」二字,《金藏》有,余無。

  

  [248] 「爾」字,《金藏》有,余無。

  

  [249] 「實」字,《金藏》有,余無。

  

  [250] 《金藏》作「明」,余作「別」。

  

  [251] 《金藏》作「以此」,余作「此以」。

  

  [252] 即《攝論》卷二,兩《釋》卷第四。

  

  [253] 如《攝論》雲︰

  

  若于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

  

  [254] 《金藏》作「知」,余作「如」。

  

  [255] 《金藏》作「真」,余作「夢」。

  

  [256] 《攝論》卷二初雲︰

  

  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此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時﹞,此覺乃轉。其有未得真智覺者,于唯識中,雲何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

  

  教由《十地經》、《解深密經》等。

  

  [257] 「五」字,《金藏》無。

  

  [258] 《金藏》作「著」,下同。余作「者」。

  

  [259] 「唯」等五字,《金藏》有,余無。

  

  [260] 「故」字,《金藏》有,余無。

  

  [261] 「等」字,《金藏》有,余無。

  

  [262] 靈泰《抄》雲︰

  

  作用、作者,皆是我異名。

  

  [263] 靈泰《抄》雲︰

  

  此二句即破正量部。正量部不立相分。彼部說心、心所法親取前境,如缽中物﹝如理《義演》作「如鉗鉗物」﹞。即破言「非如手親執外物」。

  

  [264] 靈泰《抄》雲︰

  

  此二句即是破勝論。勝論說眼識起時,舒光直照前境。如日舒光親照境。今破之言︰心等緣境時,非「如日等舒光親照外境」﹝如理《義演》下文作「體外之物者︰即日、月、火等名體」﹞。

  

  [265] 靈泰《抄》雲︰

  

  若有宗,立有鏡像實及水中月。

  

  經部不立有鏡中像、水中月。鏡中實無像,水中實無月。

  

  [266] 《瑜伽》卷七十七同。

  

  [267] 「法」字下,《金藏》有「者」字。

  

  [268] 原作「能見少法」。「能見」藏文作「rtog par byed/」;藏文《攝論》

  

  則作「”dzin/」;漢譯作「取」。

  

  [269] 《金藏》作「言余法」叁字,余本只作「余」字。

  

  [270] 《解深密經》續雲︰

  

  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271] 以及《唯識二十論》所說:

  

  以諸有情,自他相續,諸識展轉,爲增上緣,隨其所應,二識決定。謂余相續,識差別故。今余相續,差別識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

  

  《對法》卷七雲︰

  

  雲何共業?若業能令諸器世間種種差別。雲何不共業?若業能令有情世間種種差別。或複有業,令諸有情展轉增上,由此業力,說諸有情,更互相望,爲增上緣。以彼互有增上力故,亦名共業。由此勢力,諸有情類,展轉互爲諸心、心所變異生因。是故經言︰如是有情,與余有情﹝藏文有「kyi gzugs la/」,即「所有色」﹞互相見等,而不受用,不易可得。

  

  [272] 即《攝論‧無性釋》。

  

  [273] 「無作用故」,謂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

  

  [274] 本論《述記》引作「大威力」,「大威」,《金藏》作「爾」字。

  

  [275] 原無「相、見」二字。

  

  [276] 「心」字下,《金藏》有「也」字。

  

  [277] 《唯識二十論》解第四句頌雲︰

  

  二智于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此二于境不如實知,內似外境虛妄現故。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

  

  該論《述記》卷四解論雲︰

  

  若菩薩等能知他心及知自心,二種諸智名爲「二智」。或現行法執無明所覆,或法執種子俱無明所蔽,故言「無知所覆蔽」也。「覆」,謂覆障;「蔽」,謂隱蔽。覆障所知離言法性,隱蔽自心,不稱實故。如來淨智斷法執故,所行真、俗,依他、圓成,二種諸境體性離言,超思議道。名有爲等,皆假強名。故佛他心智緣他心時,既稱彼境,如實離言,名如實知。諸菩薩等他心智等,不知彼境性離言等,不稱彼緣。雖緣他心及緣自心,名不如實。故此說言諸菩薩等二智于境,無知所覆,不能了知如佛所行有爲無爲性離言境。故說彼智,名不如實。

  

  律天《唯識二十論廣釋》末雲︰

  

  如是內未斷所能取執故,乃至盡其所有未斷時間,雖心本性無二,然亦現似二行相轉。

  

  [278] 「識自」,《金藏》作「自識」。

  

  [279] 「上」字,《金藏》有,余無。

  

  [280] 「前」字,《金藏》有,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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