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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七 十、十门问答结唯识义成▪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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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相续不定量云︰如多人于一处所、同一时间,一人眩翳见发蝇等时,余人无眩翳者应见此发蝇等物!因云执唯识故。如众多人于一处、同一时间见实山等。

  

  如理《义演》同。

  

  [167] 「事」字,《金藏》有,余无。

  

  [168] 「见」,藏文作「snav/」。

  

  [169] 「村」,藏文作「grov/」。

  

  [170] 灵泰《抄》云︰

  

  量云︰余梦中所不见村园等处应亦处定。汝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所见园等处。

  

  如理《义演》同。

  

  [171] 简不正解。

  

  [172] 灵泰抄云︰

  

  量云︰汝于梦中见有村园等时,亦应不见。汝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不见园等时。或于梦中不见园等时,亦应见有园等。许梦境非实有故。如余梦中见有园等时。……然此因即对经部师。经部师说梦中皆无实境,即梦境是假,故前《疏》中言以经部为首。此因不对萨婆多,萨婆多许梦境皆实有。

  

  [173] 故彼《唯识二十论》结云︰

  

  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时定,非不得成。

  

  [174] 原作「等言显示」四字。

  

  [175] 「此诸饿鬼或见粪」,藏文为「van skyugs pa dav me ma mur mchil

  

  ma dav snabs/」。

  

  [176] 灵泰《抄》云︰

  

  同于一处、同于一时,有众多人若同有翳者,即见发蝇等。若无者,唯见﹝《义演》有「好」字﹞发等,不见蝇等。喻犹如饿鬼同业者见脓河,不同业不见脓河等也。

  

  如理《义演》同。

  

  [177] 「河」字,《金藏》缺。

  

  [178] 故彼《唯识二十论》结云︰

  

  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多相续不定义成。

  

  [179] 该论《述记》云︰

  

  「等」者,「等」取肢分劳倦、出汗等用。梦得钱等,其用则无。

  

  [180] 灵泰《抄》云︰

  

  即答用中三种。谓量云︰有翳者,见发等无实用;无翳者所见实发,即有实用。又梦中所见饮、食、刀、杖等,即无用。余非梦时所有饮、食、刀、杖等即有实用。又寻香城无实用,余城等有实用等,其理亦成,因云许无实境故。如梦中若﹝《义演》作「有」﹞损失精血等,即有用,余不失精血等,即无用。

  

  故彼《唯识二十论》结云︰

  

  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有虚妄作用义成。

  

  该论《述记》云︰

  

  其眩翳者所见发等,无发等用。余见发有发等用其理亦成。

  

  [181] 《唯识二十论》卷一原文此处有:

  

  应知此中一地狱喻,显处定等一切皆成。「如地狱」言:显在地狱受逼害苦诸有情类。

  

  [182] 「等」,取乌杆狗、铁嘴乌、利口虫。

  

  [183] 灵泰《抄》云︰

  

  谓如饿鬼喻及如梦中失精等喻。

  

  [184] 一种,谓地狱喻。

  

  [185] 「此文第三、圣教相违难」,《疏翼》原无,依《大正藏》增文。

  

  [186] 「唯有识」三字,《金藏》有,余无。

  

  [187]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二云︰

  

  眼等、色等,自体变碍,名有色等处。谓经中说︰云何为眼?谓四大所造、眼识所依净色为性,乃至广说。

  

  [188] 菩提流支所译云︰

  

  以阿含证验知故。言阿含﹝「agama」﹞者,谓佛所说言教。

  

  真谛所译云︰「有教为因」;藏文作「gtan tshigs/」,与新译同。

  

  [189] 此处略引长行解云︰「此说何义?」

  

  [190] 「似色现识」,藏文作「gzugs su snav ba”i rnam par rig pa/」。

  

  [191]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此偈明何义?唯是内心虚妄分别,见有色等外诸境界。此依无始心意识等种子转变,虚妄见彼色、香、味等外诸境界,是故如来依此虚妄二种法故,作如是说。

  

  何者为二?

  

  一者、本识种子,二者、虚妄外境界等。依此二法,如来说有眼色等入,如是次第乃至身触,以虚妄心依无始来心意识等种子转变,虚妄见彼色香味等外诸境界,是故如来依此虚妄二种法故,作如是说。

  

  何者为二?

  

  一者、本识种子,二者、虚妄外境等。依此二法,如来说有身触等入,如是次第。是故偈言「依彼本心智,识妄取外境」。是故如来说有内外诸入故。

  

  [192] 如本论卷四中云︰

  

  次、俱有依。有作是说︰眼等五识,意识为依,此现起时,必有彼故。无别眼等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种子故。

  

  《二十唯识》伽他中言︰「识从自种生,似境相而转;为成内外处,佛说彼为十。」彼颂意说世尊为成十二处故,说五识种为眼等根,五识相分,为色等境。故眼等根,即五识种。

  

  《观所缘论》亦作是说︰「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功能、境色,无始互为因。」彼颂意说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名色功能。说为五根,无别眼等。种与色识,常互为因,能熏与种递为因故。

  

  《唯识二十论述记》卷二解云︰

  

  「功能」即是种子异名,亦说五根体即识种。

  

  《成唯识论》第四卷中,略有二说︰眼等五根,即五识种。无现眼等为俱有根,唯自因缘生己种子,名为眼等。即引此颂及《观所缘》,以为诚证。《观所缘》说第八识上五识种子,名五根故﹝原作「功能发识,理无别故,在识、在余,虽不可说,而外诸法理非有故,定应许此,在识非余」﹞。又说常与境互得为因故原作「此根功能与前境色,从无始际展转为因,谓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现识上五内境色。此内境色,复能引起异熟识上五根功能」﹞。其外五境,许有依他色处,无诤。其陈那等依此《唯识﹝二十论﹞》,于《观所缘》作如是说。有说︰非理!「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此即总非。﹞

  

  如是便有十一过失﹝连以上总非、「彼说理教相违」,及以下九过,共有十一﹞,然护法论师假明陈那执,「复转救言︰﹝异熟识中﹞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非作因缘生五识种﹝妙符二颂,善顺《瑜伽》(卷一所说,眼等识皆具三依)﹞。」

  

  其安慧等,复破彼言︰「﹝彼有虚言,都无实义﹞应五色根非无记故﹝又彼应非唯有执受,唯色蕴摄,唯内处故。鼻、舌唯应欲界系故。三根不应五地系故,感意识业应末那故,眼等不应通现又应识等非色根故。又若五识皆业所感,则应一向无记性摄。善等五识,既非业感,应无眼等为俱有依。故彼所言,非为善救﹞。」如是便有十二过失,亦广如彼﹝谓《成唯识论》﹞。

  

  然陈那等,即随文解,更无异释﹝藏文《观所缘缘论》末一段文作「由说名『眼』之功能及内色,识现似不可确定义而生。此二更互为因,且无有始或时由功能成熟,识唯缘境行相而生,或时彼境行相成为功能。根、境二者与识,随所乐欲当说异与非异。(律天《观所缘缘论广释》解为世俗有法。)如是内所缘,法尔即具二故,随观为境」。真谛所译论作「依功能说为根,缘内尘相为境是乱识,不可言其相得生。此法更互为因,亦无有始或功能成熟。故起似尘识,或似尘识故,功能得成」﹞。

  

  其安慧等释此等文云︰「﹝然伽他说﹞种子功能名五根者,为破离识实有色等﹝原作「根」﹞。于识所变似色根等,以有发生五识用故,假名种子及色功能,非谓色根即识业种。破经部等心外实色。」

  

  [193] 本论卷四如护法、戒贤正义云︰

  

  又诸圣教,处处皆说,阿赖耶识变似色根及根依处、器世间等。如何汝等拨无色根,许眼等识变似色等,不许眼等藏识所变?如斯妙谬,深违教理。

  

  [194] 谓世亲、陈那等。

  

  [195] 此处略引「所执法无我,复依余教入。论曰︰」

  

  [196] 「化生有情」,藏文作「rdsu te byuv ba”i sems can/」。

  

  [197] 「言」字,《金藏》作「云」。

  

  [198] 「法因」,藏文作「rgyu dav bcas pa/」。

  

  [199] 「曰」字,《金藏》误作「自」。

  

  [200] 《金藏》作「无实」,余作「实无」,藏文作「无我或有情」。

  

  [201] 「依心相续」四字,《金藏》有,余无。

  

  [202] 《义演》牒文、《金藏》作「尔」,余作「然」。

  

  [203] 《金藏》作「诸」,余作「法」。

  

  [204] 即法我见。

  

  [205] 即圆成实识性。

  

  [206]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问曰︰若一切法毕竟无者,何故向言唯有识等?若尔,彼识等亦应是无,何故说言唯有内识?

  

  [207]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答曰︰我不说言一切诸法皆毕竟无,如是则入诸法无我。

  

  [208] 菩提流支所译论云︰

  

  问曰︰若尔,云何入法无我?

  

  [209] 即依他起性。

  

  [210] 圆成实性。

  

  [211] 谓遍计所执性。

  

  [212] 律天《唯识二十论解说》云︰

  

  虽非于一切中一切都无有法,如是悟入法无我,而由无有遍计所执法得入法无我。

  

  [213] 智周《演秘》云︰

  

  按《二十唯识论》云︰「非知一切诸法种无,乃得名为入法无我,然达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藏文无「差别」二字﹞诸法无我,如是乃名入法无我。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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