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命終時起想故。
[28] 謂《對法》卷二等。
[29] 謂前第二師。
[30] 原作「生時亦有轉識」。
[31] 即命終。
[32] 「部」字,《金藏》誤作「都」。
[33] 「生」字,《金藏》有,余無。
[34] 《樞要》卷下雲︰
上座部勘中有無,何得說言中有必起潤生煩惱耶?本計無中有,末計有故。
《異部宗輪論》敘佛滅後第叁百年,從說一切有部所出化地部末宗
異義中雲「亦有中有」,其本宗同義中,則雲「定無中有」。
[35] 因與自體愛相應,故爲染。
[36] 《金藏》作「本」,余作「生」。
[37]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九十二初雲︰
如說四有︰謂本有、死有、中有、生有。「有」聲目多義,如前廣說﹝如卷六十初雲「有增、有減,故名爲『有』……複次,若有增減,亦是薩迦耶見事、顛倒事、愛事、隨眠事、貪瞋癡安足處、有垢、有毒、有過、有刺、有濁、墮有、墮苦集谛者;說名爲『有』。聖道雖有增減,而與此一切相違,故不名『有』」﹞。
此中「有」聲,說屬衆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雲何「本有」?答︰除生分死分諸蘊,中間諸有,此即一期五蘊、四蘊爲性。問︰何故此有說爲「本有」?答︰此是前時所造業生,故名「本有」。問︰若爾,余有亦是本有!皆前時所造業所生故。答︰若是前時所造業生,粗顯、易覺、明了現見者,說名「本有」。余雖前時所造業生,而微隱、難覺、非明了現見,是以不說。
雲何「死有」?答︰死分諸蘊,即命終時五蘊、四蘊爲性。
雲何「中有」?答︰除死分、生分諸蘊,中間諸有,即二有中間,五蘊爲性。
問︰何故此有,說名中有?答︰此于二有中間生,故名「中有」。問︰若爾,余有亦是中有!皆于二有中間生故。答︰若于二有中間生,非趣所攝者,名「中有」,余雖二有中間生,而是趣攝,不名「中有」。
雲何「生有」?答︰生分諸蘊。即結生時,五蘊、四蘊爲性。問︰此四有幾剎那?幾相續?答︰二剎那︰謂死有、生有。二相續,謂余有。問︰此四有幾染汙?幾不染汙?答︰皆通二種。問︰此四有心幾染汙?幾不染汙?答︰生有心唯染,余心染汙、不染汙。
又卷六十中雲︰
意地煩惱令有相續,非五識身。正結生時,定有意識,無五識故。
[38] 《攝論》卷一雲︰
既和合已,依此識于母胎中,有意識轉。
《攝論‧無性釋》解雲︰
「既和合已」者,謂受生已。「依止此識」者,依異熟識。「有意識轉」者,謂與信等貪等﹝藏文兩「等」字無﹞相應﹝藏文作「相應之善不善及」﹞樂、苦受俱,分別意識後後位轉。
[39] 謂《瑜伽》卷十二末。
[40] 《瑜伽》卷十二原文作:
觀想如病、如癰、如箭﹝藏文作「zug rvu/」﹞,入第四靜慮;修厭背﹝藏文作「mi phyogs pa/」﹞想作意,于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謂無想,寂靜、微妙,于無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漸次離諸所緣,心便寂滅。于此生中,亦入、亦起。若生于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便從彼沒。
[41] 「末,可」,《金藏》作「未必」。
[42] 中有非趣攝故。
[43] 謂俱生身愛,潤生有心。
[44] 原作「由此因此緣」,因即指無想定;緣即指下品、中品、上品叁
種修。
[45] 「等」字,原作「心所」二字。
[46] 本論卷一末:
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依之,粗動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無想。
本論《述記》卷九雲︰
然《瑜伽》五十叁雲:唯約「生得心、心所滅」,立此異熟者,即善等不恒行心,生便即得,非謂異熟生得無記心。或種依本識,是生得無記性,與本識同性,故名生得。此相傳解,違下第七,然不順理。又解︰第六異熟──舍受、生得無記──心滅種子上立。即是依本識,而生得粗動想等滅故,建立此異熟。此師爲正,諸論皆說:初生有心定無覆故,如下第七。
[47] 「一切」等八字,《金藏》有,余無。
[48] 《對法》卷四原作:
生得無記者,謂諸不善、有漏善法異熟。
[49] 《俱舍論》卷五雲︰
今無想定一向是善,此是善故,能招無想有情天中五蘊異熟。
[50] 眼、耳、身及意識。
[51] 「須起也」叁字,《金藏》有,余無。
[52] 《俱舍論》卷五雲︰
無想有情居在何處?居在廣果。謂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光記》卷十九雲「如中間定,梵王于梵輔天中起臺別住」﹞,名無想天。彼爲恒無想,爲亦有想耶?生、死位中,多時有想。言無想者,由彼有情,中間長時想不起故。如契經說︰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沒。然彼有情如久睡眠,還起于想。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五十四中評家雲︰
如是說者,此事不定。或前多、後少,或前少、後多,隨彼意樂,有差別故。
[53] 「無想報」叁字,《金藏》只作「報」,余本只作「無想」二字。
[54] 《瑜伽》卷四初雲︰
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此叁由軟、中、上品熏修﹝藏文作「spel mar bsgoms pa/」﹞第四靜慮故。無想天,即廣果攝,無別處所。
[55] 無雲天、福生天。
[56] 「居」字,《瑜伽》作「宮」。
[57] 《瑜伽》卷四初續雲︰
複有諸聖住,止不共五淨宮地﹝藏文作「gnas gtsav ma”i sa lva/」﹞:謂無煩、無熱、善現、善見,及色究竟。由軟、中、上、上勝、上極品,雜熏修第四靜慮故。
彼論卷十二有同文。
[58]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五十四中雲︰
有說︰求無想者,執無想定爲真道,彼異熟爲涅槃。
本論《述記》卷叁雲︰
即是「微微心」等諸明了心,求無想果以爲涅槃。
[59] 如本論卷一末雲︰
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依之,粗動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無想。
[60] 本論《述記》卷叁第一解雲︰
「招彼異熟」,即阿賴耶識。
[61] 如《瑜伽》卷五十六初雲︰
起者,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後想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沒。
[62] 「二」字,泰《抄》牒文、《金藏》有,余無。
[63] 本論《述記》卷叁第二解雲︰
論種子體,是一種子,通招總別。若據其位,前後有殊,有心、無心,二果別故。
[64] 「了」字,《述記》卷九文﹝前前注腳五十八﹞作「了」,余作「利」。
[65] 本論《述記》卷叁第叁解雲︰
「微微心」以前明了,故招總果,「微微心」細,所熏成種,感別果。二種種子各招一果,亦不相違。「微微心」種,轉爲無想定等故。前解﹝即第一解﹞爲勝。
今解︰即是彼地六識中,善染等心不行位,建立此體。如許無心唯依本識,即依本識上,立此無心。無心,實非異熟,親依異熟立,得異熟名。故論﹝卷七﹞雲﹝違﹞不恒行心、心所,﹝想﹞滅﹝爲首﹞,不簡何性心。
[66] 第一說。
[67] 謂總、別二報。
[68] 謂「定前能引無想定思」。
[69] 「此」字,《金藏》有,余無。
[70] 前第一師引《瑜伽》卷十說。
[71] 「有」字下,《金藏》衍「色」字。
[72] 「終」字,《金藏》誤作「何」。
[73] 「若」字,原無。
[74] 《俱舍論光記》卷十九雲︰
或有心無心定因,勢力盡故,不能感果。
[75] 原作「若諸有情,應生彼處」。
[76] 「者」字,原無。
[77] 「受」字,《金藏》有,余無。原文無「後受」二字。
[78] 《俱舍論》卷五原作:
從彼沒已,必生欲界,非余處所。先修定行勢力盡故,于彼不能更修定故。如箭射空,力盡便墮。若諸有情應生彼處,必有欲界順後受業,如應生彼北俱盧洲,應有生天之業。
[79] 《俱舍論光記》卷十九雲︰
將生北洲,業純淨故。將生無想,善惡雜起,故從彼沒,通生五趣。
[80] 「彼」,謂欲界。
[81] 「下叁天」,即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此叁天非「高勝處」。
《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四、別解五無心位──生無想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