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與後﹝師﹞叁性俱,二對明之,更無別立。
[19] 「等」,取《瑜伽》卷七十六。
[20] 《瑜伽》卷七十六雲︰
此中有識眼及色爲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味、觸爲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
[21] 《集量論》雲︰
又意以緣及領受境界色等爲行相而轉起,唯是無分別。
見德格, tshad ma ce(即因明部,ce函), 15B.6﹞。
[22] 《瑜伽》卷六十叁中文今具引雲︰
複有補特伽羅已得離欲,從定起已,或于一時彼叁摩地相間相雜作意而轉,或于一時不相間雜。若遇聲緣從定而起,與定﹝藏文作「mbam par ma bźag pa/」,即「非等引」﹞相應意識俱轉,余耳識生,非即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若不爾者,于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非取聲時,即便出定,領受聲已,若有希望﹝藏文作「”dod na」﹞,後時方出。
《顯揚》卷十九雲︰
又處定中取外聲時,當知由二種取︰一、由了別定所緣境﹝即《瑜伽》一時與「叁摩地相間相雜」﹞,及種種所緣境意識﹝即《瑜伽》「一時不相間雜」﹞故。二、由此俱生耳識故。
[23] 「目」字下,《述記》卷叁十九有「犍」字。
[24] 「大目犍連」,梵文「mahamaudgalyayana」。
[25] 《瑜伽》卷六十五原文:
若毗缽舍那行菩薩未得自在,及廣慧聲聞乘等若諸有學,若阿羅漢,彼無色界系善作意,亦緣下地一切法。
[26] 見《瑜伽》卷六十叁中。
[27] 藏傳本作「非等引」。與下文「非即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相合。
[28] 「者」字,原作「有補特伽羅」。
[29] 以上解第一段論訖。
[30] 《瑜伽》卷六十叁原文:
若遇聲緣,從定而起,與定相應意識俱轉,余耳識生,非即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
[31] 見《顯揚》卷十九。
[32] 如《顯揚》卷十九雲:
初聞聲者,實定中相應意識。
以上解第二段論訖。
[33] 此句意雲:在定內耳與叁摩地相間雜意識俱,同念聞聲。
[34] 即薩婆多部。
[35] 「成」字,《續藏》注所引古本作「爲」。
[36] 以上解第叁段論訖。
[37] 此指不相間雜意識。
[38] 以上解第四段訖。
《樞要》卷下雲︰
「從定起者」,《瑜伽》抄﹝《略纂》卷叁十四﹞解︰一、起耳識名「起者」﹝如雲「位勝進道中,若遇外強盛聲緣,從定起耳識緣之。與定心第六識俱時轉。此唯是耳識緣,無第六識與耳同緣一境。故論雲『非即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此義意言︰定中聞聲,從定起耳識與意識俱轉,然意(識)不與耳識同緣一境,故言「非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以散心位意識不堅,五識不起則已,若起,必同時。不同定中聞強盛境故,耳識能緣。意識堅住一境故,不與同緣」﹞。二、起定心與耳識聞聲,名「起者」﹝如雲「若耳識定中,即非取聲時意識即便出定,要耳領受聲已,意識有希望故,後時方出。又耳識取聲時在定中,非取聲時即便出定,在定外聞聲也。要獨耳識定中領受聲已,有希望故,後時意識方出。此等並定,有五識家解」﹞。叁、出定者名「起者」﹝如雲「謂薩婆多定中無五識」﹞。
[39] 見《瑜伽》卷一、卷叁。
[40] 如《瑜伽》卷一雲︰
由眼識生,叁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初、是眼識,二、在意識。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識不趣余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
如《瑜伽》卷叁雲︰
又由二種因故,或染汙、或善法生,謂分別故,及先所引故。意識中所有,由二種因;在五識者,唯由先所引故。所以者何?由染汙及善意識力所引故,從此無間,于眼等識中染汙及善法生,不由分別,彼無分別故。由此道理,說眼等識隨意識轉。
[41] 如本論卷五雲︰
許五識叁性俱行,意識爾時應通叁性!便違正理,故定不俱。
[42] 《顯揚》卷十九:
又處定中取外聲時,當知由二種取︰一、由了別定所緣境及種種所緣境意識故,二、由此俱生耳識故。
[43] 如《述記》前雲︰
故雖在定,亦是同緣,故定不俱。如不善眼識與意俱行,設聲緣至,亦不能了。要眼識滅,耳識乃生,故定不俱,無意引故。此師意說︰五識不相續,故五識不並生,亦非五識次第生,故叁性不俱。
[44] 叁摩呬多,梵文爲「samahita」;藏文爲「mbam par gźag pa」。
[45] 道邑《義蘊》雲︰
彼二乘定劣,五識之中,唯起耳識,菩薩定勝,俱起五識也。
[46] 智周《演秘》雲︰
複有二意︰一、入舍定,二、初起定。起定即是將出定時,此二時意與耳同緣。
[47] 見《瑜伽》卷叁。
[48] 道邑《義蘊》雲︰
若決定心後,于境了別知染、知淨,是染淨心。此定中心,境雖未決,以定中心先是善故,設起尋求,亦名爲善。又定中心,先是等流,義說率爾尋求,理亦無失。
[49] 本論卷七初,解「尋伺」雲:
然說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起,非說彼相應。
[50] 「別抄」謂《大乘義林章》卷二〈五心章〉。如雲︰
唯等流心略有二說,意識等流相續,無妨。一雲︰五識唯一念生:說等流心,亦不相續。如前引說﹝如《瑜伽》卷叁雲「又非五識身有二剎那相隨俱生,亦無展轉無間更互而生。又一剎那五識身生已,從此無間必意識生」﹞。二雲︰五識許相續生:一剎那者,說率爾故。〈決擇﹝分﹞〉﹝卷五十二初﹞亦說六識相望成等無間﹝如雲「若此六識爲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爲意根」﹞。《唯識》﹝卷四﹞亦言「如熱地獄戲忘天等」,理必相續。故今正義︰率爾,多爲一念。余四,多相續,或並通多念。
[51] 《略纂》卷二十六雲︰
相續有二說︰一、無一念中叁性並起。此中,據事究竟語,非一念中,叁性並起。二、即如前眼善識起至等流心時,耳識率爾心起,乃至耳不善等流心生,眼識亦生,故此一時善不善並。
問曰︰若五識起善惡,必意識引,如耳識起,意引不善生,眼識無能引,應不起善!
答曰︰初起善惡必由意引。若已引者,更不須引,故于後時眼還生善。問曰︰若境平等,可眼耳二識要隔叁剎那方起。或境貪愛,何妨隔一二剎那即起?若爾,眼、耳即不並生!
答曰︰要須隔叁剎那,五識類等故。雖于境貪愛,以五識類等故,不得隔一二念即生。
又義︰隔一二剎那,亦有起惡。若爾,即無叁性並!
答︰容有此義,故于平等境時,起叁性心,如前說。
[52] 道邑《義蘊》雲︰
意識初引善惡五識,與五善惡必須偏注。能引之意,與五性同。等流以後,于五無偏,意﹝識﹞可無記,與五性別,不相違也。
[53] 靈泰《抄》雲︰
然不相應非唯有一類,有百千萬類不相應行。故第六識別緣法處者,或緣五色相,或緣二十四不相應行,或緣無爲等,第六意識則與五識別緣也。
[54] 謂既無此緣境之心。
[55] 如《大乘義林章》卷二〈五心章〉第十「何量所攝門」雲︰
與于五俱意﹝識﹞所有五心,有義唯現量。作證解故。陳那菩薩《集量論》說五識俱意是現量故。設五﹝識﹞俱時,緣十八界,亦現量攝,隨五現識明了取故。
有義不定。性尚不同,何況現量?《集量》不說五俱之意﹝藏文亦時取略語爲「yi」﹞,唯是現量,何得定判堅執?比度既許五俱,定唯現量,于理未可。故五俱意義通現、比及非量攝,通緣叁世及非世境。若緣一境,與五一俱,率爾、等流,定唯現量。中間叁心,不與五俱,通比非量。剎那論之,緣過去境。《瑜伽論》﹝卷叁﹞言「五識無間所生意識﹝或﹞尋求、﹝或﹞決定,唯應說緣現在境」者,此依分位事緒究竟,名爲現在。《瑜伽》自言「若此,即緣彼境生」故,染淨亦爾。叁性心同,故論偏說。
[56] 本論卷四雲︰
若自在位,如諸佛等,于境自在、諸根互用、任運決定、不假尋求。彼五識身,甯不相續?
本論《述記》卷二十六解雲︰
此位,即在八地以去,皆能任運。此于有漏五根,亦能得互用故。
[57] 即前所引《佛地經論》卷叁。
[58] 如《佛地經論》卷叁雲︰
成所作智心品,有義初地以上諸位皆得現前,墮法數故。如實義者,佛果方起,以十地中有異熟識所變五根,非無漏故,能依五識,亦非無漏。有漏五根發無漏識,曾未見故。于佛果上,此智亦不恒現在前,作意起故,數數間斷。
[59] 「拾」字,《續藏》疑作「檢」。
[60] 見下文解「受」處。
[61] 《無垢稱經》卷五〈香臺佛品〉第十雲︰
于是最上香臺如來以能流出衆妙香器,盛諸妙香所熏之食,授無垢稱化菩薩手。
[62] 謂修慧所成故。
[63] 靈泰《抄》雲︰
若後得智度有情所引苦根,皆是善根。此苦既是善性,未知何善所攝?不是生得善攝故,此苦根既修慧所引,即是修慧所成善根。
[64] 靈泰《抄》雲︰
若意識起分別煩惱,亦引五識分別惑。若意識起俱生惑,亦引五識俱生惑。若意識起不善分別、發業,引五識,亦然。五識既有分別煩惱故,猶通見道斷,若意識中起生得善,引五識亦是生得,加行善亦然。
[65] 見《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卷上雲:
若由欲愛,造諸福行,彼信爲依,乃造斯行。于死、于生,起定信故。此愛及取,由信攝伏,我施設爲有覆無記。若法欲界有覆無記,于發諸行,無勝功能。以于因果,及福行中,不知出離,求可愛生,造斯福行,故此福行亦唯無明以爲勝緣。
[66] 靈泰《抄》雲︰
變化唯在第六識中,通果與變化相似,亦假說五識有變化。
[67] 靈泰《抄》雲︰
今言五識不能發威儀工巧者,五識不能遠因等起,發威儀工巧故。五識亦能剎那等起,發威儀工巧也。其威儀、工巧,即通叁性。若異熟生,唯一無記性。若通果,即通二性,謂無記及善性。
[68] 《瑜伽》卷一雲︰
複有二業,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
[69] 如《瑜伽》卷六十九說「諸神通智二得」中雲︰
生得者,謂生色界,由先修習爲因緣故,後于此中,生便即得。又有欲界諸天及人一分,福果所致。如曼馱多王﹝梵文爲「mandhatr」;藏文爲「va las nu」,即頂生王。《順正理論》卷二十一雲「且相違诤,非證天因。曾聞有人共羅剎門,又聞羅剎與猕猴門,曼馱多王破阿素洛等,如斯等事」。又雲「曾聞曼馱多王威德勝于天故」﹞等。又傍生趣,如飛禽等。攝受如是衆同分故,如得神通。鬼趣一分,亦複如是﹝藏文無此二句﹞。
[70] 靈泰《抄》雲︰
如欲界龍王及鬼,皆能生得變化。且如龍等于空中生得變化,令下雨等。若生得變化,即是善攝。若惡心變化,即是不善。若無記心變化,即是異熟生攝,實通叁性。且雲無記者,異熟生攝。又下欲界天分,亦是生得變化。又欲界諸天亦有不起通力,唯起生得變化力故。
[71] 見《瑜伽》卷五十四。
[72] 如上引《瑜伽》卷六十九文。
[73] 如《瑜伽》卷五十四文。
[74] 《瑜伽》卷五十四雲︰
于色界中,無工巧處心;無色界,亦爾。
[75] 謂除耳識。
[76] 道邑《義蘊》雲︰
工巧通語,亦得有聲。
[77] 靈泰《抄》雲︰
眼識能緣威儀,並緣威儀﹝所依﹞路;耳識俱不能緣威儀也;若鼻、舌、身叁識,亦能緣威儀﹝所依﹞路,不能緣威儀體;若耳、眼二識,能緣工巧體,亦緣工巧處;若鼻、舌、身叁識,唯能緣工巧﹝所依﹞,不能緣工巧體。大乘、小乘皆得。
[78] 《俱舍論》卷七雲︰
威儀路等叁無覆心﹝除異熟生心能緣十二處﹞,色、香、味、觸爲所緣境,工巧處﹝通果心﹞等亦緣于聲。
靈泰《抄》雲︰
若薩婆多計心無記中,余叁即狹,威儀心寬,余叁無記中不攝者,是威儀心攝。又更別立有威儀類,且如色界中,上叁靜慮諸天借初禅中眼、耳、身叁識故;此異地借識心,四無記中不是工巧心,色界無工巧故;又不是異熟生攝,彼宗計異熟生心不許異地起故。此異地眼、耳、身識,但是威儀心類攝。
[79] 靈泰《抄》雲︰
又上叁禅借下初禅眼、耳、身識,此眼、耳、身識是無記性,即是異熟生攝。大乘之中,異熟生寬,余叁無記不攝者,皆是異熟生攝。
[80] 如《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二十六末、《俱舍論》卷七等。
《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五 十、诤答六識叁性俱不俱》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