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第八識初師舍義爲問[36]。然上所明因位之中二乘有學、頓悟菩薩、回心有學,菩薩同類,故不別簡。定姓之中,叁乘無學並已明訖。唯有回心無學與菩薩不同,應次別說[37]。
爲同何例[38]?
此一切時與彼未回心者等故。此雖是菩薩,仍名「阿羅漢」。以「應義等」,即攝彼在畢竟斷位阿羅漢中,故不別說,如前[39]第八識中第一師解。
以上文義,諸家共同,更無異說,文勢總故。
【疏翼】
以上第一正解本文伏斷分位中,第一舉頌答訖。
《樞要》卷下雲︰
阿羅漢永斷末那中,唯說畢竟斷染名舍,不說畢竟伏名舍,故不說直往。不退菩薩亦舍第八,四人相違﹝如本論卷叁雲「彼(《瑜伽》卷五十一)說二乘無學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複轉名不退菩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中」。與阿羅漢、獨覺、如來,爲四人﹞。以心從境,實亦應舍,種非無故,故略不說。其實,亦舍,即是聖道舍門攝故,更不繁說。
又八地以去,法執在故,末那不得舍名,賴耶據煩惱得名,八地等名舍,不相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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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法》卷二雲︰
又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處滅定及在無學地。
[2] 《瑜伽》卷六十叁雲:
若諸有學已見迹者,出世間道現在前時,此諸煩惱不得現行。從彼出已,還複現行,善通達故,未永斷故。若諸無學,此一切種,皆不現行,是諸煩惱當知唯離非想非非想處欲,一時頓斷,非如余惑漸漸而斷。
[3] 《瑜伽》卷六十叁雲:
諸離欲者,世間治道若現在前,若不現前,此諸煩惱,現行不絕。
[4] 即滅盡定非能治道。
[5] 道邑《義蘊》雲︰
人謂阿羅漢;法即滅定、出世道。
[6] 「釋」字,應作「解」。
[7] 即本論卷叁。
[8] 即引《對法》卷十四文,如雲︰
若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
[9] 靈泰《抄》雲︰
意說第八識名阿賴耶者,即約能緣煩惱縛說﹝《攝論》卷一雲「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爲自我故」。本論卷二雲「我見、愛等,執藏以爲自內我故」﹞。若斷卻能緣煩惱,即舍賴耶之名,即舍名而不舍體。
如理《義演》雲︰
此第八識得「藏」名者,但從我見煩惱所執以立「藏」名,而不說所知障也。
[10] 如理《義演》雲︰
其第七識名「染汙」者,非唯煩惱,亦通法執。據自體說,以不從他法立名故。
[11] 《樞要》卷下雲︰
問︰煩惱縛叁乘,所執名爲「藏」;法執縛菩薩,所執立「藏」名?
答︰縛有二︰一、縛處生死,二、縛不得種智。由此得藏名,非是菩薩。
[12] 即「解滅定、聖道不行」一科中又分叁:一、解聖道,二、解滅定,
叁、解暫伏。初中又叁︰一、解不行位,二、解根本後得,叁、俱
名出世道。
此即初中初文。
[13] 《瑜伽》卷六十叁原文爲:
何以故?已離欲者,猶現行故。
[14] 《瑜伽》卷六十叁原作:
隨所生處,是諸煩惱即此地攝。當知此地已離欲者,此諸煩惱現行不絕。何以故?此諸煩惱唯阿賴耶識種子所引,于一切時任運而生,非所對治及能對治境界,緣力差別轉故。
[15] 《瑜伽》卷八十八原文:
又見雜染得解脫時,亦能于余畢竟解脫,非余雜染得解脫時,即能解脫諸見雜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世間道乃至能離無所有處所有貪欲,于諸下地其余煩惱心得解脫,而未能脫薩迦耶見。由此見故,于上下地所有諸行和雜自體不觀差別,總計爲我或計我所。由此因緣,雖升有頂,而複退還。
[16] 「人、法觀」,即人空觀、法空觀。
[17] 如《瑜伽》卷六十叁雲︰
諸離欲者,世間治道若現在前,若不現前,此諸煩惱,現行不絕。
[18] 「道」字下,康平本有「人、法」二字。
[19] 《對法》卷第二︰
又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處滅盡定及在無學地。
[20] 《瑜伽》卷六十叁雲:
若諸有已見迹者,出世間道現在前時,此諸煩惱,不得現行。從彼出已,還複現行,善通達故,未永斷故。若諸無學,此一切種皆不現行。
[21] 《顯揚》卷十九雲︰
最後金剛喻定之所頓斷。
[22] 《顯揚》卷十七雲:
此四煩惱,若在定地,若不定地,當知恒行,不與善等相違。
[23] 本論《述記》卷五十叁雲︰
此依九品,品雖別斷,斷八品等時,不斷我見,煩惱先斷。說以我見無品數,全離欲方斷故。
[24] 「彼」,謂有頂地。
[25] 靈泰《抄》雲︰
欲界第七識惑與有頂第七識惑皆相似,俱不能發業、潤生等。若無明,能發業;若愛、取,能潤生。
[26] 指超二果人。
[27] 如本論卷二雲︰
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植習氣,乃是能熏。
[28] 靈泰《抄》雲︰
如斷善根,即下下品邪見能斷上上品善根。末後即起上上邪見,斷第九品下下善根。即約盡處而言,故雲一品斷。據實,邪見亦作九品斷善根。
[29] 第叁義。
[30] 如理《義演》雲︰
法執望二乘無染,菩薩能斷。
[31] 道邑《義蘊》雲︰
惡趣第八之果,入見道畢竟得非擇滅,名爲「不行」。據種子體,入見不斷。所緣第八既爾,能緣染七亦然,惡趣第七不行故。
[32] 本論卷九雲︰
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諸業果等,而今且說能起煩惱,是根本故。
[33] 「別抄」謂《大乘義林章》卷七〈斷障章〉雲︰
所斷障以二障現行、種子習氣,及此業果,而爲體性。故《對法》﹝卷四﹞雲︰雲何見所斷?……謂一切﹝原無此二字﹞分別所起見、疑及﹝原無﹞見處、疑處,乃至﹝中間略去「及于見等所起邪行煩惱(藏文作「邪見行煩惱」)、隨煩惱」﹞及由﹝原無﹞見等所發身、語、﹝意、﹞業,並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是見所斷﹝義﹞。即叁惡趣見道所斷。
《解深密經》第四卷﹝《瑜伽》卷七十八﹞雲:惡趣雜染愚﹝癡﹞,初地所斷。
《成唯識論》第九卷雲:即是「惡趣諸業果等」,無余煩惱,既是擇滅,故煩惱障所有業果,皆是所斷。
[34] 「迂」字,合靈泰《抄》牒釋,《續藏》、《義演》、金陵本作「遷」。
[35] 靈泰《抄》雲︰
若二乘人先入小乘,而得小果;後時方回心向大,方得入初地。以兩重得聖,方名「迂會」。
[36] 本論卷叁雲︰
何故彼〈決擇分〉﹝卷五十一﹞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彼說二乘無學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複轉名不退菩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中。
[37] 如理《義演》雲︰
無學回心,應與頓悟別說。
[38] 如理演《義演》雲︰
此不退菩薩,爲同菩薩?爲同無學例耶?
[39] 見本論卷叁。
《成唯識論疏翼 第叁冊 卷五 五、染意起滅分位》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