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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五、染意起灭分位▪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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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第八识初师舍义为问[36]。然上所明因位之中二乘有学、顿悟菩萨、回心有学,菩萨同类,故不别简。定姓之中,三乘无学并已明讫。唯有回心无学与菩萨不同,应次别说[37]。

  

  为同何例[38]?

  

  此一切时与彼未回心者等故。此虽是菩萨,仍名「阿罗汉」。以「应义等」,即摄彼在毕竟断位阿罗汉中,故不别说,如前[39]第八识中第一师解。

  

  以上文义,诸家共同,更无异说,文势总故。

  

  

  

  【疏翼】

  

  以上第一正解本文伏断分位中,第一举颂答讫。

  

  《枢要》卷下云︰

  

  阿罗汉永断末那中,唯说毕竟断染名舍,不说毕竟伏名舍,故不说直往。不退菩萨亦舍第八,四人相违﹝如本论卷三云「彼(《瑜伽》卷五十一)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烦恼障故,趣菩提故,即复转名不退菩萨。彼不成就阿赖耶识。即摄在此阿罗汉中」。与阿罗汉、独觉、如来,为四人﹞。以心从境,实亦应舍,种非无故,故略不说。其实,亦舍,即是圣道舍门摄故,更不繁说。

  

  又八地以去,法执在故,末那不得舍名,赖耶据烦恼得名,八地等名舍,不相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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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法》卷二云︰

  

  又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无记位,唯除圣道现前,若处灭定及在无学地。

  

  [2] 《瑜伽》卷六十三云:

  

  若诸有学已见迹者,出世间道现在前时,此诸烦恼不得现行。从彼出已,还复现行,善通达故,未永断故。若诸无学,此一切种,皆不现行,是诸烦恼当知唯离非想非非想处欲,一时顿断,非如余惑渐渐而断。

  

  [3] 《瑜伽》卷六十三云:

  

  诸离欲者,世间治道若现在前,若不现前,此诸烦恼,现行不绝。

  

  [4] 即灭尽定非能治道。

  

  [5] 道邑《义蕴》云︰

  

  人谓阿罗汉;法即灭定、出世道。

  

  [6] 「释」字,应作「解」。

  

  [7] 即本论卷三。

  

  [8] 即引《对法》卷十四文,如云︰

  

  若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顿成阿罗汉及如来。

  

  [9] 灵泰《抄》云︰

  

  意说第八识名阿赖耶者,即约能缘烦恼缚说﹝《摄论》卷一云「或诸有情摄藏此识为自我故」。本论卷二云「我见、爱等,执藏以为自内我故」﹞。若断却能缘烦恼,即舍赖耶之名,即舍名而不舍体。

  

  如理《义演》云︰

  

  此第八识得「藏」名者,但从我见烦恼所执以立「藏」名,而不说所知障也。

  

  [10] 如理《义演》云︰

  

  其第七识名「染污」者,非唯烦恼,亦通法执。据自体说,以不从他法立名故。

  

  [11] 《枢要》卷下云︰

  

  问︰烦恼缚三乘,所执名为「藏」;法执缚菩萨,所执立「藏」名?

  

  答︰缚有二︰一、缚处生死,二、缚不得种智。由此得藏名,非是菩萨。

  

  [12] 即「解灭定、圣道不行」一科中又分三:一、解圣道,二、解灭定,

  

  三、解暂伏。初中又三︰一、解不行位,二、解根本后得,三、俱

  

  名出世道。

  

  此即初中初文。

  

  [13] 《瑜伽》卷六十三原文为:

  

  何以故?已离欲者,犹现行故。

  

  [14] 《瑜伽》卷六十三原作:

  

  随所生处,是诸烦恼即此地摄。当知此地已离欲者,此诸烦恼现行不绝。何以故?此诸烦恼唯阿赖耶识种子所引,于一切时任运而生,非所对治及能对治境界,缘力差别转故。

  

  [15] 《瑜伽》卷八十八原文:

  

  又见杂染得解脱时,亦能于余毕竟解脱,非余杂染得解脱时,即能解脱诸见杂染,所以者何?由生此者,依世间道乃至能离无所有处所有贪欲,于诸下地其余烦恼心得解脱,而未能脱萨迦耶见。由此见故,于上下地所有诸行和杂自体不观差别,总计为我或计我所。由此因缘,虽升有顶,而复退还。

  

  [16] 「人、法观」,即人空观、法空观。

  

  [17] 如《瑜伽》卷六十三云︰

  

  诸离欲者,世间治道若现在前,若不现前,此诸烦恼,现行不绝。

  

  [18] 「道」字下,康平本有「人、法」二字。

  

  [19] 《对法》卷第二︰

  

  又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无记位,唯除圣道现前,若处灭尽定及在无学地。

  

  [20] 《瑜伽》卷六十三云:

  

  若诸有已见迹者,出世间道现在前时,此诸烦恼,不得现行。从彼出已,还复现行,善通达故,未永断故。若诸无学,此一切种皆不现行。

  

  [21] 《显扬》卷十九云︰

  

  最后金刚喻定之所顿断。

  

  [22] 《显扬》卷十七云:

  

  此四烦恼,若在定地,若不定地,当知恒行,不与善等相违。

  

  [23] 本论《述记》卷五十三云︰

  

  此依九品,品虽别断,断八品等时,不断我见,烦恼先断。说以我见无品数,全离欲方断故。

  

  [24] 「彼」,谓有顶地。

  

  [25] 灵泰《抄》云︰

  

  欲界第七识惑与有顶第七识惑皆相似,俱不能发业、润生等。若无明,能发业;若爱、取,能润生。

  

  [26] 指超二果人。

  

  [27] 如本论卷二云︰

  

  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习气,乃是能熏。

  

  [28] 灵泰《抄》云︰

  

  如断善根,即下下品邪见能断上上品善根。末后即起上上邪见,断第九品下下善根。即约尽处而言,故云一品断。据实,邪见亦作九品断善根。

  

  [29] 第三义。

  

  [30] 如理《义演》云︰

  

  法执望二乘无染,菩萨能断。

  

  [31] 道邑《义蕴》云︰

  

  恶趣第八之果,入见道毕竟得非择灭,名为「不行」。据种子体,入见不断。所缘第八既尔,能缘染七亦然,恶趣第七不行故。

  

  [32] 本论卷九云︰

  

  虽见道生,亦断恶趣诸业果等,而今且说能起烦恼,是根本故。

  

  [33] 「别抄」谓《大乘义林章》卷七〈断障章〉云︰

  

  所断障以二障现行、种子习气,及此业果,而为体性。故《对法》﹝卷四﹞云︰云何见所断?……谓一切﹝原无此二字﹞分别所起见、疑及﹝原无﹞见处、疑处,乃至﹝中间略去「及于见等所起邪行烦恼(藏文作「邪见行烦恼」)、随烦恼」﹞及由﹝原无﹞见等所发身、语、﹝意、﹞业,并一切恶趣等蕴界处,是见所断﹝义﹞。即三恶趣见道所断。

  

  《解深密经》第四卷﹝《瑜伽》卷七十八﹞云:恶趣杂染愚﹝痴﹞,初地所断。

  

  《成唯识论》第九卷云:即是「恶趣诸业果等」,无余烦恼,既是择灭,故烦恼障所有业果,皆是所断。

  

  [34] 「迂」字,合灵泰《抄》牒释,《续藏》、《义演》、金陵本作「迁」。

  

  [35] 灵泰《抄》云︰

  

  若二乘人先入小乘,而得小果;后时方回心向大,方得入初地。以两重得圣,方名「迂会」。

  

  [36] 本论卷三云︰

  

  何故彼〈决择分〉﹝卷五十一﹞说不退菩萨亦不成就阿赖耶识?彼说二乘无学果位回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烦恼障故,趣菩提故,即复转名不退菩萨。彼不成就阿赖耶识,即摄在此阿罗汉中。

  

  [37] 如理《义演》云︰

  

  无学回心,应与顿悟别说。

  

  [38] 如理演《义演》云︰

  

  此不退菩萨,为同菩萨?为同无学例耶?

  

  [39] 见本论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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