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四.一叁七 如是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雲何?
【疏翼】
第二有二十二頌半廣明識相有叁中,第一有十四頌半﹝第二頌下半至第十六頌﹞,廣前下叁句頌﹝第一頌末句至第二頌前半﹞叁種能變識相。今于能變十四半頌中,已解二行半初能變異熟識訖,當解次叁頌﹝第五頌至第七頌﹞第二能變思量識相。
【述記‧卷二十五】
自下、次解第二能變。下文有二︰初、結前生後以發論端,次、依所問以辨其相。此即初也。
【頌文】
四‧一叁八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爲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及余觸等俱。有覆無記攝,隨所生、所系;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
【疏翼】
第二解第二能變中,第二依所問以辨其相。
【述記‧卷二十五】
下、依問辨。此依叁頌[1]其第七識,十門分別︰初、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二、解所依,叁、解所緣,四、出體釋義,五、釋行相,六、顯染俱,七、觸等相應,八、叁性分別,九、界地分別,十、隱顯分別,即是伏斷之位次也。于下顯中,一一廣釋。
問︰何故本識不辨所依,次能變中,解彼依體?
答︰本識,諸識之本,與他爲依義顯,他與爲依義隱,故不出其所依。第七,既八之余,所以出其依體。
問︰若爾,本識與他依義顯,何不說之?
答︰前頌已說。謂彼頌說「恒轉如流」,「如流」之言,義生余識,即是依義[2]。
問︰何故不說第七與他爲依?第叁能變中,不釋根境?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不應責之。或影略門︰謂初能變但釋所緣,故前頌言「執受處」是。第叁能變,唯釋所依,故後頌言「依止本識」。第二能變,依緣俱顯,欲令學者可知一隅,叁隅返故。或謂本識諸法之本,但說與他爲依,出自識體所緣。前之六識境粗不說,但出所依「依止根本識」等者,是故下論雲︰此所緣及別依[3]「粗顯、極成,故此不說。」第七依、緣俱隱,根、境合釋。所以作論,叁種不同,非但說所緣而無依等[4]。
何故本識不出界系?
論主略故。或言「異熟」,即是界系──隨何界異熟,即彼界系[5]。故此亦應然!言染俱已,即隨彼系[6],此不爲例。謂前六識起,與本識非必同地,除無漏識。此[7]與本識,起必同界[8],恐類前六,故今說之。又作法各別,不應爲難,後能變[9]中,即不解故。
下有二文︰
一、以八段依釋十門[10]:合釋體義及行相故,合釋染所、余心所故,以義類同,故合明也。或開爲九[11],四染心所與余心所,別門說故。
二、以二教六理證有此識,隨文可知。
【論文】
四‧一叁九 論曰:次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辨思量能變識相。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恒審、思量勝余識故。
【疏翼】
第一以八段依釋十門中,第一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
【述記‧卷二十五】
初段有二︰一、釋頌,二、問答。[12]
異熟識先,此識爲後,故言「次」、「後」。解頌初句「次、第二能變」。「應辨思量能變識相」,即出頌中「能變」之言。釋「能變」名,如第二卷[13]。
即指此識,故言「是識」。于聖教中,別名「末那」[14],總名「識」故,「末那」是意。
《楞伽》雲:識有八種,「識」即通名[15]。六十叁雲︰准[16]諸識,皆名心、意、識;隨義勝,說第八名心,第七名意,余識名識[17]。《攝論》第一亦言:「意」名無有義[18]、「心體第叁」等[19],故「末那」名,別目第七。
又雖諸識,皆名爲「意」,唯此標「意」,余識不然──雖標總稱,即別名也──是故論言「是識聖教別名末那」。何故諸識不別名「意」?「恒審、思量勝余識故」。
六十叁卷〈有心地〉[20]雲︰若末那恒[21]思量爲性,相續而轉,佛言出世末那,雲何建立?答︰名假施設,不必如義。
此義意言︰「出世末那」──更不思量,任運知故,無粗慧故,無散慧故──不名「末那」;即唯有漏,非在無漏。此一解也。
又雲︰[22]遠離顛倒,正思量[23]故[24]。此義意言︰遠離顛倒思量,有正思量故,即通無漏,亦有此名。二解如是。
上釋頌文。
【論文】
四‧一四○ 此名何異第六意識?
【疏翼】
第一舉第二能變出「末那」名中,第二問答。于中有二︰初、問,次、答。
【述記‧卷二十五】
下、問答辨。于中有二,文顯可知。
問曰︰如言「八識」,此亦名「識」,末那名「意」,總別合論,即名「意識」。又六十叁雲︰識有二種[25]︰一者、阿賴耶識,二者、轉識[26]──此複七種,所謂眼識,乃至[27]意識,即是第七,名爲「意識[28]」,「此名何異第六意識」?
一則總別合,名爲理難,二以論文爲例難。
【疏翼】
此即問訖。
【論文】
四‧一四一 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
【疏翼】
第二問答中,第二答。于中有二︰一、明持業釋,二、名意所以。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五】
「意」是自體,「識」即是意。于六釋[29]中,是「持業釋」[30]。「業」,謂業用,體能持用,即似舊言「功能受稱」。此六釋名,皆二法相對[31]辨差別釋,非一一法究理括盡。如阿賴耶名「藏識」,「識」體即「藏」,亦是此釋。
此與彼同,故指爲喻。
何爲此識?
「識」體即「意」故。其第六識,體雖是「識」,而非是「意」,非恒審故。「彼依主釋」,「主」謂第七,即似舊言「從所依得名」。「如眼識等」,「眼」是所依,而體是「識」,依「眼」之「識」,故名「眼識」。
何爲此釋?「識」異「意」故。能所依別,從依得名。
【論文】
四‧一四二 然諸聖教,恐此濫彼,故于第七,但立意名。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名意所以。于中有叁釋︰一、第一義,二、第二義,叁、第叁義。此即初釋。
【述記‧卷二十五】
問︰今者得名,既各不同,何故不並名「意識」,而于第七但立「意」名?若名「意識」,顯是持業得名!但名爲「意」,竟有何理?
諸聖教中,恐此第七濫彼第六,于此第七但立「意」名,而不言「識」[32]。第一義也。
【論文】
四‧一四叁 又標意名,爲簡心、識,積集、了別,劣余識故。
【疏翼】
第二名意所以中,第二第二義。
【述記‧卷二十五】
次、第二釋。
唯立「意」名,「爲簡心、識」,雖皆可說名「心」、「意」、「識」,據增勝義,但七名「意」,「積集」心義,「了別」識義;劣余識故,簡後「心」、前「識」,但立「意」名,恒審思故。
【論文】
四‧一四四 或欲顯此,與彼意識,爲近所依,故但名意。
【疏翼】
第二名意所以中,第叁第叁義。
【述記‧卷二十五】
次、第叁雲︰顯此第七,與彼第六「意識,爲近所依,故但名意」。
「近所依」者,以相順故,同計度故,六緣境時,七與力故,所以七無漏,六無漏;七有漏時,六非無漏。非七緣境,第六與力,故六有「識」,七但名「意」。爲簡第八,亦與第六之力,故複言「近」,彼容可爲遠所依故。五十一雲︰由有第八,故有末那;末那爲依,意識得轉[33]。故彼第八爲遠所依,此爲近依。
又有別釋︰以相續思量故,此但名「意」。第六緣境轉易、間斷,故加「識」名。又欲顯此,爲六識中不共所依,故但名「意」,無間滅緣意,亦共依故。又由六種依七種生,故名近依,如眼識等。
此即第一、出能變體釋其名義。
【疏翼】
以上即第一以八段依釋十門中,第一段訖。
【論文】
四‧一四五 「依彼轉」者,顯此所依。
【疏翼】
第一以八段依釋十門中,第二解所依。
【述記‧卷二十五】
自下第二、明其所依。此下有二︰初、略,後、廣。略中有二︰初、總解「依彼轉」言,後、別解「依彼轉」叁字。此即初也。
【論文】
四‧一四六 「彼」,謂即前初能變識,聖說此識依藏識故。
【疏翼】
第一略解中,第二別解叁字。
【述記‧卷二十五】
自下即別解。初、解「彼」字,次、解「依」字,後、解「轉」字。此解「彼」字。
顯此依彼第八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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