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由有阿賴耶故,得有末那」,故名「聖說」[34]。
【論文】
四‧一四七 有義:此意以彼識種而爲所依,非彼現識,此無間斷,不假現識爲俱有依,方得生故。
【疏翼】
第二別解叁字中,第二解「依」字。于中有二︰一、難陀勝子義,二、護法安慧等義。此即初說。
【述記‧卷二十五】
是第一義。難陀、勝子皆作是說。
此師意說︰第七現識唯依第八種子識,不依彼現行。以第七恒無間,不假現識爲俱有依。約依種子,故名「依彼」。
【論文】
四‧一四八 有義:此意以彼識種,及彼現識,俱爲所依,雖無間斷,而有轉易,名轉識故,必假現識爲俱有依,方得生故。
【疏翼】
第二解「依」字中,第二護法安慧等義。
【述記‧卷二十五】
下、護法等諸論師釋。
以彼種子識,及現行果識俱爲所依,此識隨在因果位中,雖無間斷,于入見道等而有轉易──或善、或染──必假現識爲俱有依,方得生故。若不爾者,體有轉易,無殊勝力如何得生?賴相續識,可得生故。
問前師曰︰今言「依彼」,言依種子者,五十一雲:由有本識有末那等[35],文如何通?
應言由有本識,意識得轉,第六亦依本識種故。
問後師曰︰初地等轉易,第六引生,第八于七,有何勝力?
如定中聞聲,意識不共耳識同取,當時唯有現行相續七、八二識,應亦得說爲耳識依。雖無引力,仍說依故[36]。
前師答曰︰如《對法》第二:眼識種子依眼根種,眼根種爲所依,眼識種爲能依;要根種子導識種子,生現根已,其識種子方得生識[37]。不爾,識種定無生義。
而現行眼識:一、自種依彼根種,二、自現依彼根現。其第六識由第七種導生,第七望六,有力勝故,說六依七,非第六識不依本識之種子故[38]。
今第七「依」言[39],但依彼種,非彼現識。若說依現,如何說依不與七同緣?行相殊異故,但可說言緣彼現識,不可言依。
若爾[40],如何說六依七?所緣、行相並不同故,非如眼等爲眼識依,所取等故。
答曰[41]︰兩人依別,複兩處住,如王與臣等,仍說相依,有爲諸法勢分力故。此識亦爾,所作[42]、行相雖複不同,而第七勢分,爲第六依,非第八現爲第七依。
問曰[43]︰若爾,如何知七于六有勢分,非八現于七,故知說八爲第七依?
彼[44]質答曰︰如何爲境、複說爲依?依、緣何異?
答而複質曰[45]︰如第六緣七,如何爲境,又複爲依?理無過故,此亦應爾!
後師答曰[46]︰前師有過,我理無失。且初地轉易,八于七識有何勝力者,若無第八現行,彼七必無故,意識不爾,故說非七依。即如定中聞聲,意識無時,耳必不轉──彼必同取。今此七、八雖不同境,勢分牽故,竟有何失?第七識必有現行所依,名轉識故,如前六識。或應有識爲俱有依,六、七識中,名轉識故,如第六意識。
問曰[47]︰如設無第七,非五識生,七非五識依;何故無第八時,七不有?第八爲七依,八例七等,亦爾[48]。
然賴耶根本[49],說七依八,與力令生故,非如七無五識不有,七非本故,不與力故。又若無七,五識必無,故今說七依八現、種。
准此二師,雖無評義,然後師勝,無過親故,前理難故,下自當知。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叁字中,第二解「依」字訖。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今辨所謂思量爲我,即第二能變,故乃廣說「依彼轉」。此中,如共許彼眼等識以眼等爲所依,色等爲所緣;如是,染汙意所依及所緣,則不共許。然識無有道理不待所依及所緣,故今爲顯染汙意所依及所緣故,及爲顯訓釋詞故。
頌曰︰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爲性相。
論曰︰言「依彼轉中」,「彼」聲即指阿賴耶識。謂阿賴耶識爲此識習氣所依,是故此識與所依俱轉,即相續生起義。複次,若于叁界某地得異熟者,則此染汙意亦即此界此地所有,由此識即依阿賴耶識而轉故,頌說「依彼轉」言。
【論文】
四‧一四九 「轉」,謂流轉,顯示此識恒依彼識,取所緣故。
【疏翼】
第二別解叁字中,第叁解「轉」字。
【述記‧卷二十五】
次、解「轉」義。
「流」,是相續義;「轉」,是起義。謂依第八或種、或現,相續起義,顯示此第七識恒依彼第八識起,「取所緣故」,第七行相──取所緣境相續不斷而生起義。
此文上來已依常理略解所依竟。
【疏翼】
以上第二明其所依中,第一略解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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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第五頌至第七頌。
[2] 本論卷叁中雲︰
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暴流。
《瑜伽》卷六十叁雲︰
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此複七種,所謂:眼識,乃至﹝藏文有「yid dav」,即「意及」﹞意識,譬如水浪依止暴流,或如影像依止明鏡。
[3] 見本論卷五初。原作:
然六轉識所依、所緣。
[4] 即非如第八識,但說所緣而無所依。
[5] 道邑《義蘊》雲︰
非異熟法,趣、生雜亂,此真異熟,不可起余,故隨生處,即彼界系。
[6] 如理《義演》雲︰
第七應然!言「與染俱」,即隨何染汙即彼所系,如第八識,亦明界系竟,何須後﹝頌文﹞「隨所生所系」?
[7] 「此」,謂第七識。
[8] 本論卷五初雲︰
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汙末那緣彼執我,即系屬彼,名彼所系。或爲彼地諸煩惱等之所系縛,名彼所系。若已轉依,即非所系。
[9] 即第叁能變。
[10] 謂以八段釋十門中:即第四體義門、第五行相門合釋,第六染門、
第七觸等余心所門合釋。
[11] 若開爲九,則第六四染心所,與第七觸等余心所別門說故。
[12] 此即初文。
[13] 謂第二卷「因能變及果能變」。
[14] 「末那」,梵文爲「manas」。
[15] 十卷《楞伽》卷四雲︰
我說八種識。
七卷《楞伽》卷叁雲︰
大慧言︰世尊!豈不建立八種識耶?佛言︰建立。
[16] 「准」字,《瑜伽》六十叁原文作「此中」。
[17] 《瑜伽》卷六十叁原文爲:
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何以故?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于一切時,緣執受﹝藏文作「len pa”i rgyu」﹞境,緣不可知﹝藏文作「bye brag med par」﹞一類﹝藏文作「gcig tu」﹞器境。末那名意,于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爲性。余識名識,謂于境界,了別爲相。
[18] 《攝論》卷一雲︰
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
真谛譯《攝論‧世親釋》卷一雲︰
意名應無有義。
[19] 《攝論》卷一雲︰
心體第叁,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爲心體,由此爲種子,意及識轉。
《攝論‧無性釋》卷一雲︰
謂如「意」聲,說染汙意﹝及﹞無間滅意,「識」聲,則說六種轉識,如是「心」聲,離彼二種,無體可得,非無有體,而有能诠,亦非異門。「意」、「識」二聲,所诠異故。此中「體」聲,意取所诠。
[20] 即《瑜伽》卷六十叁〈攝決擇分〉。
[21] 「若末那恒」四字,原文爲:
若彼末那,于一切時。
[22] 《瑜伽》卷六十叁原文,此處有「又對治彼」。
[23] 「正思量」,藏文作「sems pa」。
[24] 即此末那,任持意識令分別轉,是故說爲意識所依。
[25] 「識有二種」,《瑜伽》卷六十叁原作「略有二識」。
[26] 阿賴耶識是所依,轉識是能依。
[27] 「種」字下,藏文有「yid dav」,即「意及」。
[28] 藏文別有文「yid 」名。
[29] 「六釋」,謂「六合釋」,梵文爲「sat-samasa」。
[30] 「持業釋」,梵文爲「karma dharaya」。
[31] 即二名組合不同。
[32] 《樞要》卷中雲︰
何故第六不但名意,第七作「識」也?第七持業,二義以顯體;第六依主,將他以明自。若第六標「意」,不言「識」者,不能顯自。第七加「識」,恐濫依主故,第七但標「意」名。恐此濫彼故,第六加「識」,顯依他得名故。
[33]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
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爲依止故,意識得轉。
[34] 此即引《瑜伽》卷五十一文。
[35] 原文已如前引。
[36] 道邑《義蘊》雲︰
問意雲︰此第七識得無漏時,由第六引,不由現八,如何說此爲第七依?若言轉易之時,雖不由八引,而八恒在,故爲依者,如定中聞聲,七、八二識亦恒現在,不與耳識力,應爲耳識依!
[37] 如《對法》卷二雲︰
又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種子隨逐于眼而得生故。
[38] 道邑《義蘊》雲︰
要八根種,導七識種,七方得生;由七根種,導六識種,六方得生。……雖第六識亦依八種,而第八種不導六種,故不爲例。
[39] 此下爲前師難。
[40] 此下後師反質。
[41] 此前師答。
[42] 「作」字,疑爲「緣」。
[43] 此爲後師問。
[44] 「彼」,即前師。
[45] 此爲後師意。
[46] 此下爲後師總答。
[47] 此前師問。
[48] 道邑《義蘊》雲︰
八無,五不有,第八非五依;八無,七不有,故八非七依;義與前同,故雲「亦爾」。
如下廣解。
[49] 後師答。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四 五、第二能變思量識相》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