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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四 一、識食能持身命即第八識▪P2

  ..續本文上一頁;卷二十叁】

  

  第二、法攝。

  

  由此段食,叁處爲性。觸思體者,即觸、思數。識食體通八識。《集論》第叁、《雜集》第五說︰「叁蘊」、「五處」、「十一界」「一分」爲體。「叁蘊」即色、行、識;「五處」即香、味、觸、意、法處;「十一界」即七心界、香、味、觸、法界。然彼言「一分」,此處略之。彼通有漏、無漏,今唯取有漏[30]。

  

  又彼通等流、長養、報、非報、叁性、叁受等故[31]。

  

  

  

  【論文】

  

  四‧一叁 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爲食。

  

  

  

  【疏翼】

  

  第一陳自宗中,第叁釋義。

  

  

  

  【述記‧卷二十叁】

  

  何故名食?

  

  第叁、釋食義也[32]。

  

  【論文】

  

  四‧一四 段食,唯于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叁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

  

  

  

  【疏翼】

  

  第一陳自宗中,第四辨界。

  

  

  

  【述記‧卷二十叁】

  

  第四、辨界。

  

  段食,下界用,順欲勝故;觸、意思二遍叁界用。六相應者,隨識或無;八相應者,隨識恒有。故依識轉,隨識有無,即顯識食亦通叁界。故四食體,不增不減,如《大論》第六十六〈攝事分〉[33]、〈本地〉第五等卷說。

  

  以上,大乘引傍乘義且出食體。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一陳自宗義訖。

  

  

  

  【論文】

  

  四‧一五 眼等轉識,有間、有轉,非遍、恒時,能持身命。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二方破他或破執轉識爲識食者。于中分四。第一總破諸部中,又分爲四︰一、總破轉識,二、別釋間斷因,叁、別釋轉易因,四、如何釋經。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二十叁】

  

  自下第二、破執諸識爲識食者。于中有四︰一、總破諸部,二、別破薩婆多,叁、別破上座,四、別破經部。此是初總。

  

  謂六轉識五位有間斷、叁性等轉易,不遍叁界,亦非恒時,故不能持身及命也。

  

  

  

  【論文】

  

  四‧一六 謂無心定、熟眠、悶絕、無想天中,有間斷故。

  

  

  

  【疏翼】

  

  第一總破諸部中,第二別釋間斷因。

  

  

  

  【述記‧卷二十叁】

  

  自下、別解,隨其所應,各對宗說。

  

  釋上「間斷」。「無心定」者,二無心定;「熟眠」者,無心眠;「悶絕」,亦爾。生無想天,「有間斷故」。

  

  此解「有間」。

  

  

  

  【論文】

  

  四‧一七 設有心位,隨所依、緣、性、界、地等,有轉、易故,于持身命,非遍、非恒。

  

  

  

  【疏翼】

  

  第一總破諸部中,第叁別釋轉易因。

  

  

  

  【述記‧卷二十叁】

  

  設除此五位,隨所依根、所緣境界、叁性異、叁界別、九地殊、漏無漏等,有轉易故。

  

  此解「有轉」。

  

  于持身命,非遍叁界,亦非是恒互持諸根。六種轉識,一、非恒有,二、轉易故。

  

  

  

  【論文】

  

  四‧一八 諸有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食?經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疏翼】

  

  第一總破諸部中,第四如何釋經。

  

  

  

  【述記‧卷二十叁】

  

  遮[34]部中,汝答「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食」?經說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以轉識而爲食者,即入無心定等位時,便有有情不依食住,如何佛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

  

  

  

  【疏翼】

  

  以上第二方破他或破執諸轉識爲識食者中,第一總破諸部訖。

  

  

  

  【論文】

  

  四‧一九 非無心位,過去、未來,識等爲食。彼非現、常,如空華等,無體用故。

  

  

  

  【疏翼】

  

  第二方破他或破執轉識爲識食者中,第二別破薩婆多。于中分二︰一、破世,二、破法。初中又二︰一、無體難,二、縱有體難。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二十叁】

  

  破薩婆多等。

  

  言:無心位中,雖無有識,入定前識,爲識食體,有何過失?

  

  我過去有故。然彼起食用,唯過、現世,非未來世。今設遮之,言「未來」也。

  

  今言不應爾。總非量雲︰定之前後、去來,有漏順益之識,非食體用。非現、常故。如空華等。

  

  彼宗不許「無體用」因,故但宗法,遮過去令無食體用。但遮未來食體,今設遮未來用[35],此是不許有體等難。

  

  

  

  【論文】

  

  四‧二○ 設有體用,非現在攝,如虛空等,非食性故。

  

  

  

  【疏翼】

  

  第一破世中,第二縱有體難。

  

  

  

  【述記‧卷二十叁】

  

  自下、設遮有體用難。

  

  去來識等,如上所言亦非食性,非現在故,如虛空等,以無爲非食故。「非現在」因,雖現在者非皆是食體,是同品定有性,故得成正因。

  

  上來破世。

  

  

  

  【疏翼】

  

  以上第二別破薩婆多中,第一破世訖。

  

  

  

  

  

  【論文】

  

  四‧二一 亦不可說,入定心等,與無心位有情爲食。住無心時,彼已滅故;過去非食,已極成故。

  

  

  

  【疏翼】

  

  第二別破薩婆多中,第二破法。于中分二︰一、遮入定前心,二、遮不相應行。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叁】

  

  下、別破法。

  

  此正破[36]彼宗薩婆多雲︰定前久心非是食性,鄰入定心,正是食體,與無心位有情爲食,亦名食住。不然!住無心時,已滅無故,現在無食;過去非食,已極成故。說「非現、常,如空華」故。要現在識,方名食故。

  

  此,無性釋[37];余,世親釋[38]。

  

  

  

  【論文】

  

  四‧二二 又不可說,無想定等,不相應行即爲彼食。段等四食所不攝故,不相應法非實有故。

  

  【疏翼】

  

  第二破法中,第二遮不相應行。

  

  

  

  【述記‧卷二十叁】

  

  難本計已,彼設救言:無想定等體即是食,及在定中命根,同分不相應行,正是食性。

  

  今言不爾,如聲等法,定非是食。此縱有體難,假法非食。如瓶、盆等。

  

  又前難無想等爲食,後難以命根等爲食。無性《釋》雲︰心、心所滅,亦非是食。[39]但有此中無想定等,無命根等。

  

  上來破薩婆多訖。

  

  

  

  【疏翼】

  

  以上第二方破他或破執轉識爲識食者中,第二別破薩婆多訖。

  

  

  

  【論文】

  

  四‧二叁 有執:滅定等猶有第六識,于彼有情,能爲食事。彼執非理,後當廣破。

  

  

  

  【疏翼】

  

  第二方破他或破執轉識爲識食者中,第叁別破上座部。

  

  

  

  

  

  【述記‧卷二十叁】

  

  自下第叁、上座師救雲[40],至下[41]當知。

  

  此世親[42]有,經部計亦同上座。

  

  

  

  【論文】

  

  四‧二四 又彼應說,生上二界,無漏心時,以何爲食?無漏識等破壞有故,于彼身命,不可爲食。

  

  

  

  【疏翼】

  

  第二方破他或破執轉識爲識食者中,第四正破經部,兼破薩婆多。于中分二︰一、破本宗,二、設義破二部。初中又二︰一、雙破二部,二、但破經部。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二十叁】

  

  自下第四、正破經部,兼破薩婆多。

  

  諸識不並生,上二界起無漏心時,以何爲食?下界可然,有段食故;無漏識等非彼之食,破壞有故;如涅槃等,非于彼界,無漏是食。

  

  

  

  【論文】

  

  四‧二五 亦不可執無漏識中,有有漏種,能爲彼食。無漏識等猶如涅槃,不能執持有漏種故。

  

  【疏翼】

  

  第一破本宗中,第二但破經部。

  

  

  

  【述記‧卷二十叁】

  

  此、但破經部。

  

  汝又若言:無漏之中,有有漏種,即以無漏爲彼食體,此亦不然。無漏識等不能爲食,不能執持有漏種故,如涅槃等。

  

  若言此因有隨一失,我許執持有漏種故,應立宗言︰無漏之識不得執持有漏種子。是無漏故。如涅槃等[43]。

  

  上、本宗[44]。

  

  

  

  【疏翼】

  

  以上第四正破經部兼破薩婆多中,第一破本宗訖。

  

  

  

  【論文】

  

  四‧二六 複不可說,上界有情,身命相持,即互爲食。四食不攝彼身命故。

  

  

  

  【疏翼】

  

  第四正破經部兼破薩婆多中,第二設義破二部。于中又二︰一、身命非食攝,二、縱許亦非。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叁】

  

  彼設救言:在彼上界起無漏時,有情身命既互相持,即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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