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在彼《發智》宗故。
[27] 「若直言」,《入論疏》作「若立爲宗」。
[28] 此句意指「非佛語所不攝。」
[29] 「自」字下,《金藏》有「宗」字。
[30] 「今應」,《入論疏》作「爲不定」。
[31] 《入論疏》作「今與大乘爲自不定故」。
[32] 即《發智論》異稱。
[33] 「二」字,《金藏》作「一」。
[34] 「此」字,《金藏》無。
[35] 「彌勒」,藏傳亦作慈氏。
[36] 「天親」,唐譯作「無著」。
[37] 藏文有世親、無性、安慧等釋。
[38] 「梅呾利耶」,梵文爲「maitreya」。
[39] 「梅呾啰曳尼」,梵文爲「maitrayani」。
[40] 謂女聲。
[41] 「慈」字下,《金藏》有「氏」字。
[42] 「今」,謂唐譯《莊嚴論》。
[43] 作者並對勘藏文本。
[44] 「彼」,謂波羅頗迦蜜多羅。
[45] 藏文安慧釋亦作八因。
[46] 《文殊師利問經》卷下〈分部品第十五〉雲︰
未來我弟子有二十部能令諸法住,二十部者並得四果。叁藏平等,無下、中、上,譬如海水,味無有異,如人有二十子,真實如來所說。文殊師利!根本二部從大乘出,從般若波羅蜜﹝多﹞出聲聞、緣覺,諸佛悉從般若波羅蜜﹝多﹞出。
此乃以般若波羅蜜多爲本,回顧其由來,亦所以由之而出。而《異
部宗輪論》卻不然:
佛般涅槃後,適滿百余年,聖部異部興,便引不饒益展轉執異故,隨有諸部起,依自阿笈摩,說彼執令厭。世友大菩薩﹝真谛譯《部執異論》亦作「大菩薩」﹞具大智覺慧,釋種真苾刍,觀彼時思擇︰等觀諸世間種種見漂轉,分破牟尼語,彼彼宗當說。應審觀佛教聖谛說爲依。如采沙中金,擇取其真實。
此亦敘分破後以四谛爲依。
[47] 見《莊嚴論》卷一。
[48] 「也」字下,藏文有「先」字。
[49] 如《顯揚》卷二十雲:
先不記別故。
[50] 今面不見。
[51] 「可怖」二字,《金藏》作「怖事」。
[52] 「難」字,《金藏》作「雖」。
[53] 「中」字,《金藏》有,余無。
[54] 靈泰《抄》雲︰
然和尚﹝宗哲﹞曾向西京諸處尋《製惡見論》不得,原無《製惡見論》也。
[55] 《蓮華面經》卷上雲︰
譬如師子命絕身死,若空,若地,若水,若陸所有衆生,不敢食彼師子身肉;唯師子身自生諸蟲還身啖食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余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猶如毒刺,破我叁阿僧祇劫積行勤苦所集佛法。
阿難!譬如有人入于大海,至寶渚中多取寶物,置于船上,欲渡大海,于中沈沒。佛之正法,如彼寶船,當來破戒諸惡比丘,多樂造作種種惡業,滅我佛法,沈沒不現。
阿難!如來涅槃不久之間正法當亂。正法亂已,複有種種諸惡比丘出現于世,不信如來得證無漏寂滅涅槃,況複信有世間余人得阿羅漢、入涅槃者!
[56] 「惑」字,《金藏》、《義演》、金陵本作「或」。
[57] 「甲」字,《金藏》無。
[58] 「而」字,《金藏》、金陵本作「初」。
[59] 「記」字,《金藏》有,余無。
[60] 「師子」字,《金藏》作「子師」。
[61] 靈泰《抄》雲︰
其大乘人不非小乘教法而不是佛說。曾無大乘經中非汝等而不是佛說故。大乘論中但破小乘心外執法﹝即執法我﹞,而謗其小乘法也。
[62] 見《莊嚴論》卷一雲:
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同一時行,雲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
[63] 「度」字,《金藏》有,余無。
[64] 「至教」,《金藏》作「至教」,余作「佛說」。
[65] 「契經攝故」四字,《金藏》有,余無。
[66] 「許」字,《金藏》有,余無。
[67] 《顯揚》卷二十雲︰
二、先不可知故。
[68] 即《莊嚴論》卷一。
[69] 「思量」,藏文作「rtog ge」。漢譯作「尋思」或「忖度」、「幹慧」
等。
[70] 「思量不及」,即非思量所行境界。
[71] 即指《解深密經》中阿陀那識頌雲:
我爲凡愚不開演。
[72] 謂十地、六波羅蜜多、二無我等。
[73] 見《莊嚴論》卷一以下第六頌。
[74] 「忖度人」,或作思量人、尋思人。
[75] 「智依教生,非證智故」,藏文作「尋思以不見真實性爲依故,只
些許依教」。
[76] 「忖度世谛不及第一義谛故」,藏文作「只具世俗谛爲境,非具第
一義爲境」。
[77] 「雖緣世谛,但得少解,不解一切故」,藏文作「非以一切所知爲
境故,亦名不普」。
[78] 「退屈」,藏文作「skyo ba can」。
[79] 「境」字以下,藏文作:
大乘者,由百千萬衆多教示故,由非無有依乃至無退屈,是故非是尋思人境界。
[80] 《顯揚》卷二十,十因中第叁當此。
《樞要》卷中雲︰
七因證中有七比量,《顯揚》第二十以十因說大乘言教是佛所說︰一、先不記,即此初因。二、今不可知,即此第二。叁、多有所作。四、極重障故,此中所無。五、非尋伺境﹝界﹞故,即此第叁因﹝《顯揚》雲「若不先聞不能如是尋思計度,是故若言是余所說,不應道理」﹞。六、證大覺故,即第五因中,若有大乘因也﹝《顯揚》雲「若未成佛,能說佛教,不應道理」﹞。七、無第叁乘過失故。八、此若無有,應無一切智﹝者、成過失﹞故。九、有對治故,即此第六因也﹝《顯揚》雲「九緣此爲境,如理思惟,對治一切諸煩惱故」﹞。十、不應如言取彼意故,即此即七因也,此七因中,一一更應思作比量。
《述記》前說此下,「和上《製惡見》等,一一皆有七個比量」,約
與此說通。
[81] 《莊嚴論》卷一雲︰
第五、體者,若汝言余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
[82] 見《莊嚴論》卷一,「體」即是「有」。
[83] 「非體」,即「無」。
[84] 即大乘爲有。
[85] 「雲」字,原作「言」。
[86] 《莊嚴論》卷一雲︰
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
[87] 藏文述「有體因」時亦說︰
若大乘些許爲有者,則成就此爲佛說,此外別無大乘故。
[88] 此意雲:若作此執,是義不然。
[89] 「叁」字,《續藏》、金陵本作「二」。
[90] 見《顯揚》卷二十第九因。
[91] 「法空」,藏文均作「法性」。
[92] 原文無「大乘」二字,而有「以」字。
[93] 「叁理」,原作「叁相」。
[94] 原作「汝以一切法無自性而爲教授」。「法空」藏文均作「法性」。
[95] 《對法》卷十六雲︰
秘密決擇者,謂說余義。名、句、文身隱密轉變,更顯余義。如經言︰「逆害﹝藏文作「殺害」﹞于父母、王,及二多聞﹝藏文作「gtsav sbra can」﹞。
《雜集論述記》卷叁十雲︰
西國國王多供養二多聞人,故以爲喻。
[96] 《攝論‧無性釋》卷五雲︰
剛強流散,說名爲「堅」,非此堅故,說名「不堅」──即是調柔無散亂定。即于此中起堅固慧,覺彼爲「堅」。
[97] 即《莊嚴論》第二〈成宗品〉。
[98] 即第一頌略爲八因。
[99] 「後」,謂後十五頌。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叁 十八、證大乘教是真佛語》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