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一間」。「間」者,隔也。即由此生堪能障隔聖果之道,名之爲「間」。若斷叁品,即叁生在。若斷四品,即二生在。若斷五品之時,必斷六品。聖道力合如此。若斷六七品,即半生在﹝《瑜伽》卷二十六雲「謂即一來補特伽羅行不還果向,已能永斷欲界煩惱上品、中品(即前六品),唯余下品,唯余一欲界天有,即于彼處得般涅槃……」﹞。
問︰雲何得知?答︰初品﹝上上﹞,潤二生。中下二品﹝上中、上下﹞,各潤一生。中上一品,潤一生。中下二品﹝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上品,潤半生。下中、﹝下﹞下二品,共潤半生。
問︰何因唯有七,不至八,不減六?答︰以聖道力,故不減六,不增八﹝「不增八」疑應在「不減六」之前﹞者,業力強故。如蛇毒損人之時,行不過七步。以毒力勢故,不減至六。七步者,四大力故。
言中般者,謂處中有而般涅槃。言生般者,謂處生有及本有中而般涅槃。言有行般者,謂加行精進而般涅槃。言無行般者,謂速疾道不假加行而般涅槃﹝《顯揚》卷叁雲「行少行已,及少精進而證寂滅」﹞。言上流者,從下向上而往受生,故名「上流」﹝《顯揚》卷叁雲「謂即不還果,隨生一處意生天中,于彼不能得諸漏盡,複進生上,于余身中方證涅槃」﹞。
問︰雲何名般涅槃?答︰言般涅槃者,謂得果義。謂活命而得羅漢,故名般涅槃。上來有學訖。
言「羅漢」﹝梵文作「arhat」﹞者,即是應義。有其叁種,如論廣釋﹝《成唯識論》卷叁雲「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複受分段生故」﹞。言慧解脫者,能斷慧障,未斷定障,名慧解脫。言俱解脫者,定、慧二障,全俱能盡,名俱解脫。言「退」者,退有二義︰小乘之中退失于果,名之爲「退」;大乘之中,退失禅定現法樂住,名之爲「退」。若遊散,若不遊散,若思惟,若不思惟,皆退失故,名爲「退」。遊散者,放逸之異名也。言思者,若不思惟,即便退;若思惟已,便不退失;名之爲「思」﹝《顯揚》卷叁雲「思法謂如是軟根若思自害,即能不退。不思害時,即可退失」﹞。
言護者,若作意防護,故不退失,故名爲「護」。言住者,在平等位,亦不練根﹝練鈍成利,練下成上﹞亦不退,住平等位,故名爲「住」﹝《顯揚》雲「住不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自害及行放逸,然皆不退。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
言堪達者,即是練根堪能進達﹝《顯揚》作「堪能通達」﹞,故名「堪達」。
不動性﹝即「不動法」﹞,是利根。不進、不退,名爲「不動」﹝《顯揚》雲「謂從先來自性成就利根,此人于諸善根不爲已得退法之所搖動,亦不爲發勝功德及上練根之所動搖」﹞。
上來即是大乘釋訖。
就小乘中隨信行、隨法行。隨他言音而生信解,名爲「隨信行」。言隨法行者,是利根。自能依教而生于解,名爲「隨法行」爾。
又《雜集論述記》卷二十六亦如〈二十七賢聖章〉列名中分類雲︰
二十七賢聖總有六類︰由因根性得果差別立二︰謂信解、見得﹝即「見至」﹞。由滅定差別立一︰身證:由道果差別立八︰四向、四果。由生差別立八︰謂極七返、家家、一間、中般、生般、無行般、有行般、上流。由退不退立六︰謂退、思等。退有自類,故開爲五﹝相當《瑜伽》卷二十六「時解脫補特伽羅」﹞。由障立二︰謂慧解脫、俱解脫。煩惱障及定障二離不同故。
[248] 但聖教假立補特伽羅種種相名,有四種緣。如《對法》卷十叁雲︰
補特伽羅雖非實有,由四種緣是故建立︰謂言說易故,順世間故,離怖畏故,顯示自他具德失故。言說易者,若于無量色等差別無量差別相法想中,總合建立一假有情,即呼名往來等種種言說,遂不爲難。順世間者,非諸世間唯依法想﹝見分相分﹞,而起言說,多分依有情想而起言說。是故聖者爲化世間必應同彼,方便建立補特伽羅。離怖畏者,世間有情未會甚深緣起法性﹝即唯識性﹞,若聞一切有情無我,便生怖畏,不受正化﹝假立法種種相名亦然﹞。顯示自他具德失者,若離假立有情差別,唯說諸法染淨相者,是則一切無有差別︰不可了知如是身﹝相續﹞中如此過失,若斷未斷,如是身中如此功德,若證未證,是故建立補特伽羅﹝如是亦建立過失與功德種種法相名﹞。
《攝論》卷二說「如何建立佛說教法」雲︰
入所知相雲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
《攝論‧世親釋》卷六雲︰
「似法似義而生」者,謂似法義相而生起時﹝此中亦攝所诠無我性、空性等義相﹞。「似所取事」者,謂似色等義。「有見」者,謂似于見。此即成立有相見識。」無性釋卷六雲︰「或與見分俱所取能取性﹝「性」藏文作「事」﹞,此即安立所取能取所依性﹝即依他起性見分與相分﹞。
[249] 吠世史迦,梵文爲「vaiweshika」。
[250] 即《述記》卷第一末:
一、實,二、德,叁、業,四、同,五、異,六、和合,七、有能,八、無能,九、俱分,十、無說。
即于前六句義,又增有能、無能、俱分、無說四句義。
[251] 「複」字,《金藏》有,余無。
[252] 數論,梵文爲「sajkhya」。
[253] 前門即是有作用。
[254] 如下《述記》卷第四說。
[255] 如《述記》卷第六,執大自在天梵天等諸外道師所說。
[256] 《瑜伽》卷五十叁至五十七,說六善巧。除蘊、處、界叁善巧外,
余處非處、緣起,及二十二根叁善巧。
[257] 《顯揚》卷十四〈成善巧品〉首偈雲︰
于諸蘊、處、界,及衆緣起法,處非處、根、谛,善巧事應知。
[258] 見《中邊論》卷中。
[259] 《菩薩藏經》卷第十七,即《大寶積經》卷五十一。
[260] 「界、處」,《金藏》作「處、界」。
[261] 《雜集論述記》卷叁只隨文解釋。
《大乘義林章》卷十四,則有〈叁科章〉五門分別蘊界處︰一、辨名,二、出體,叁、廢立,四、百法相攝,五、十種蘊分別。第一辨名門中又分二子門,第二子門雲︰
釋義名雲︰《俱舍》﹝卷一﹞雲︰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義。」蘊,是聚義。可聚十一種義故。《中邊》﹝卷中﹞雲︰「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彼論釋雲︰一、非一義:如契經雲﹝原作「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共十一種義。二、總略義。如契經言︰﹞如是一切略爲一聚。﹝叁、分段義。如契經言︰說名色蘊等。(藏文無此句)各別安立色等相故﹞。由此﹝原作「斯」﹞聚義、蘊義得成﹝如見世間聚義名蘊﹞。﹝該論《述記》卷中雲「複引世喻如場麥蘊等」﹞。《俱舍》﹝卷一﹞釋雲︰于此經中,無常已滅,名過去。若未已生,名未來。已生未謝,名現在﹝普光記卷五雲「叁世門。正滅,是現在。故舉已滅名過去。簡異擇滅、非擇滅,故言「無常已滅」。已生是現在,未至已生位,名未來。至已生位,未落謝過去,名現在」﹞。自身名內,所余名外。或約處辨﹝普光記雲「內外門。……「或約處辨」者,「處」謂十二處。五根名內,六境名外色」﹞。有對名粗,無對名細。或相待立﹝普光記雲「粗細門。五根、五境、有對,名粗。無表、無對,名細。或相待立。謂有見等叁。(有色有見有對、有色無見有對、有色無見無對。)或約欲界(色界、不系)等叁。……前粗後細」。若言相待,粗細不成,此難不然。所待異故。待彼爲粗,未嘗爲細。待彼爲細,未嘗爲粗。猶如父子﹞。苦、集﹝谛等﹞。染汙名劣,不染名勝﹝普光記雲「劣勝門,約體以明,謂善無覆名勝色;不善有覆,名劣色……或約欲、色、不系,叁色觀待相形,前劣後勝」﹞。去來名遠,現在名近。乃至識蘊、當﹝原作「應」﹞知亦然﹝謂依五根,名粗。唯依意根,名細。或約(九)地辨﹞。……
《俱舍》﹝卷一複﹞雲︰﹝諸有爲法﹞和合聚義是蘊義。此依內明釋。二雲︰荷負﹝原作「能荷」﹞重擔義,﹝是蘊義﹞。如﹝原作「由此」﹞世間說肩名蘊。物所聚故。此依俗釋。叁雲︰「可分段義,是蘊義。故世間﹝原無﹞有言︰汝叁蘊還,我當與汝。﹝普光記雲︰「引彼世間舉貸財物,皆令彼人叁時還足。便作是言︰汝叁蘊還,我當與汝物。顯一一分皆名爲蘊。」﹞」此依聲論釋。《俱舍》叁解與《中邊》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其意同也。
又釋︰蘊有二義︰一、是聚義,二、是滅義。故《﹝阿﹞毗昙﹝心論﹞》﹝卷一﹞雲︰陰是聚義﹝原文爲「問曰︰陰義雲何?答曰︰聚義是陰義。問曰︰若如是者,陰但假名,無有實事。非但一物得有聚名,和合故名聚。答曰︰非但有相,亦有實事。有此事者,便有彼相。如佛所說礙相是色陰等,是故有事。界等所攝智、識,使等境界,如四聖谛;故陰有事,非但假名。」又雲︰問曰︰陰中何故不攝無爲?答曰︰無陰相故。二種陰相︰共相、別相。共相者,聚義是陰義,及無常等。別相者,色礙等是。二種相,無爲中無,是故不攝無爲」﹞。
舊雲「十二入」者,是皈義。今雲處者,是出生義。出生六識之門處故。十八界者,《俱舍》﹝卷一﹞雲種族義是界義﹝原文爲「法種族義是界義。如一山中有多銅鐵金銀等族說名多界,如是一身或一相續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名十八界。此中種族是生本義。如是眼等誰之生本?謂自種類同類因故。若爾,無爲應不名界!心、心所法生之本故。(此指無爲爲所緣緣。)有說(第二師約差別說。)界聲表種類義。謂十八法種類自性各別不同,名十八界。」普光記卷五雲「族,謂族類。如世種類剎帝利等種類不同」﹞。大乘釋名,種子義名界。﹝《對法》卷一雲「當知十八以能持義,故說名界」﹞故《中邊》卷中雲︰非一及總略、分段義,名蘊。能、所取,彼取種子義,名界。能受所了境用門義,名處﹝原論釋此頌雲「此中,能受受用門義,謂六內處。若所了境受用門義,是六外處」。該論《述記》卷中雲「受用者,謂六識。能受者,謂六根。六根爲六識受用之門,故言能受用門義。境准可知。門者所由之處。(原有「根」字,今略。)境爲(受用)識生所由之境,故名爲「門」。或從喻爲名」﹞。
[262] 「依他起」,是有體施設假。
[263] 「遍計所執」,無體隨情假。
[264] 《瑜伽》卷六作:
爲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
此四緣義,《瑜伽》、《顯揚》卷第十,以及《對法》卷十叁文義全
同。《對法》文已如前詳引。
[265] 此處應加上《對法》卷十叁。
[266] 「將第叁句寄問征起」,《疏翼》原無,依《大正藏》增。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二、造論所爲》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