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之研究法
周叔迦
緒 言
《法華經》爲如來一代時教之總旨歸,亦即如來家業之總簿記,明乎此而後知如何發心,如何進趣,如何歸宿。是故欲研習經教,必以此經爲首。初是經全本,凡有六譯,叁存叁缺。別生單品,凡有二譯,一存一缺。其目如下:
《法華叁昧經》六卷吳支疆梁接譯。缺。
《薩芸芬陀利經》六卷 西晉竺法護譯。缺。
《正法華經》十卷 西晉竺法護譯。
《方等法華經》五卷東晉支道根譯。缺。
《妙法蓮華經》七卷
姚秦鸠摩羅什譯。凡二十八品。但《提婆達多品》于譯初成時,長安宮人請人禁中,淹留在內。故江東所傳,止得二十七品。至梁陳間始補人。又《普門晶》無重頌,至隋時補人。
《添品妙法蓮華經》七卷
隋闍那崛多、達摩笈多譯。即于秦譯添藥品喻品後生盲一喻,《提婆達多品》合人《見寶塔品》,《陀羅尼品》次《神力品》後,爲第二十一,《囑累品》在卷終,余諸字句間亦間有改定。以上皆全經也。
《佛以叁車喻經》一卷 吳支謙譯。即《譬喻品》異譯。缺。
《薩昙芬陀利經》西晉失譯。即《寶塔品、天授品》少分異譯。以上別生也。
研習之法,約可分爲四重次第:第一,先諷讀經文,第二,精思西土論軌,第叁,閱覽東土古德疏記,第四,分宗研究。今略言之。
第一諷讀經文
《法華經》初《序品》中言佛說《無量義經》已,人無量義處叁昧,從是定起說《法華》。可見《無量義經》乃《法華》之前茅,故于《序品》特述其名,以示後人欲習《法華》,當先讀《無量義經》。《法華》中言,佛一切差別教門,皆爲令一切衆生得佛知見,所謂究竟諸法實相。而《無量義經》雲,一一教門,具無量義。此無量義,從實相生。是故如來所說是一法,而衆生隨類得解。是故必先知《無量義經》所說一切末從本起,而後方能信《法華》所說一切末皆歸于本也。此經古有二譯:一,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今佚。二,蕭齊昙摩伽陀耶舍譯,即今流通本。世無注解,古有蕭齊劉虬注,今失傳,但存序一篇。雲如來設教之次第及漸頓之義,載在經首,可玩習也。
《法華經》最後爲《普賢菩薩勸發品》,略說持經之法,當行普賢行,而未詳說修行之方。《觀普賢菩薩行法經》中說忏悔六根罪及端坐觀實相之法,智者大師《法華叁昧行儀》完全用《觀普賢經》中文,可見《觀普賢經》爲《隨喜品》中持經最要之方。此經有叁譯,兩阙一存。第一爲東晉祗多密譯《普賢觀經》,二爲姚秦鸠摩羅什譯《觀普賢菩薩經》,此兩譯本皆佚。叁爲劉宋昙摩密多譯《觀普賢菩薩行法經》,即今流通本。其注解傳世僅有宋如本之《普賢觀經義疏》;雖宗天臺,而于天臺教觀懵然未解,不足取也。是故曆代以《無量義》、《法華》、《普賢觀》叁經稱爲“法華叁經”,欲研習《法華》,先將此叁經輪流諷讀,使經中大旨,仿佛能了貫于心。
第二 精思西土論軌
既于經文諷讀有素,然後應閱西土釋經之論。良以解經須重傳承,不可妄逞臆說。古代大德所有疏解者,非得自譯場,面禀教益,即是遙宗西土之論,而申明發揮。所以西土諸論爲一切經解之祖。《法華》之論,約有二部:
一,世親菩薩造《妙法蓮華經優婆提舍》一卷,元魏菩提留支譯。廣釋《序品》及《方便品》,略及七喻,以十無上發明經宗,爲千古之定論。此論有二疏:一爲叁論宗之作,唐吉藏撰《法華論疏》叁卷,二爲法相宗之作,唐失名撰《法華論述記》,原本二卷今只存上卷。
二,唐不空譯《成就妙法蓮華經王瑜伽觀智儀軌》,此軌乃是密教行者依經修觀之軌,亦即法華叁昧之行儀。先有歸命二十八品偈,次如欲成就此法者,須具四緣:一親真善知識,二聽聞正法經王,叁如理作瑜伽觀,四隨法行修于奢摩他毗缽舍那。夫智者之法華叁昧行儀,雖明忏悔諸罪淨六根之法,而于實相禅觀,所說甚簡。此軌所說瑜伽觀行,深可爲助。又姚秦鸠摩羅什譯《思惟要略法》中,有法華叁昧法一則,可互證之。
第叁 閱覽東土古經疏記
西土論軌既已蘊藉于胸,然後閱東土疏記。兩晉六朝經師之作,言簡而義醇,文顯而旨遠,最可爲人道之基。且其時佛法東來未久,尚無門戶之見,習之不致有偏執之弊。但《法華》古注傳世者希,今有二家:
“
一、宋竺道生之《妙法蓮華經疏》二卷。此疏但略解文句,兼申要論,標宗而已,無多發揮也。
二、梁法雲之《妙法蓮華經義疏》叁十卷。雲公講《法華》,感天雨華,空中聲雲,燈明佛時已講此經,故時稱之爲雲法華。以一乘因果爲經宗,開叁顯一以明因,開近顯遠以明果,深得經旨也。
第四 分宗研究
《法華》爲衆經中王,是故各宗無不奉爲根本。今世言教者爲叁論、慈恩、天臺、賢首四家,旨歸雖一,方便不同。學者應就性之所近,各習一宗。
甲 叁論宗
叁論源流至唐而斬,令所傳者只唐初嘉祥大師之作。然嘉祥學說疊有變遷,晚年定論多是新解,不複依關中、攝山之說,故其《法華》之注先後叁本,各有所長。學者應將叁疏互相考證,辨其同異,方得深入。
一、《法華玄論》十卷
凡有六重玄義:一弘經方法,二大義,叁釋名,四立宗,五決疑,六隨文解釋。此論作于開皇十五年居嘉祥寺時,純是叁論宗本來面目,一以叁論宗旨爲歸,多明關中睿、朗舊義。
二、《法華遊意》二卷、《法華義疏》十二卷
此爲嘉祥之第二作。《遊意》中十門分別玄義:一大意門,二旨歸門,叁釋名題門,四辯教意門,五顯密門,六叁一門,七功用門,八弘經門,九部黨門,十緣起門。蓋與《義疏》同是開皇、仁壽間居京兆時所作。其時已從灌頂習天臺教觀,故所立義與玄論多有不同。
叁、《法華統略》六卷 此爲藏公晚年定論,所謂新叁論宗之說也。多有抉擇前二作處,大旨則依天親論也。
乙 慈恩宗
窺基大師之《妙法蓮華經玄贊》四十卷·習慈恩者研習《法華》所當以奉爲圭臬者,厥爲《玄贊》一書。不僅在基公著作之中爲最善,即在各家經疏之內,罕得其匹,故唐代此書風行一世。學者先將《玄贊》細繹其科判義旨,叁五遍後,再考證唐賢之《玄贊》釋記等。凡有六書如下,
《妙法蓮華經宗要》一卷
唐新羅元曉撰。文開六門:初述大意,次辨經宗,叁明經用,四釋題目,五顯教攝,六消文義。但第六門無文。謂此經以一乘實相爲宗,開方便門示真實相爲用,以四義釋妙法,以四義釋蓮華。元曉于海東獨樹一幟,遙宗慈恩,兼通性相。雖非正傳,亦可參證。
《妙法蓮華經玄贊義決》一卷
唐慧沼撰。就窺基《玄贊》引申其義,發明幽奧,別進殊解。凡有一百一十則,于法相宗義頗能提絮綱領。間引南嶽嘉祥師說,蓋是宣演《玄贊》時發揮己意之作。
《妙法蓮華經玄贊攝釋》四卷
唐釋智周撰。周爲慧沼弟子。此釋作于開元四年。約于分爲七例:一明法數,二破疑難,叁述異解,四記因緣,五明訓诂,六詳古義,七正錯誤。文中亦引吉藏師解及慧沼《義決》中已通辯者,此中但牒雲具釋如決而已。
《妙法蓮華經玄贊抉擇記》二卷
唐釋崇俊撰,法清集。此記原八卷,今僅存前兩卷。釋玄贊自序王始至釋經序分護衆歎德止。前有大曆叁年沙門藏諸序,稱其博考舊文,或據新義。考,俊爲義淨弟子,故此記中稱爲薦福叁藏而不名。法清又爲崇俊弟子而旁承智周者。記義頗精審,雖未全,然不可廢也。
《妙法蓮華經玄贊釋》一卷
唐失名撰。乃《續藏》中所收敦煌經藏本。釋玄贊六門分別中第二明經宗旨,至第六釋文通序中說教時分止。簡明而切要,于諸家解《玄贊》諸記中,最爲平允精確,堪爲入門之要助。
《妙法蓮華經玄贊要集》叁十一卷
唐釋棲複撰。複事迹未詳。此書前自序雲,,作于太和以後。原本叁十五卷,今阙卷二十二、二十叁、叁十、叁十四卷。唐世《玄贊》,盛行于世。鈔釋殆數十家,今多不傳,存者不過五家。此書最晚出,故能集諸異說,近二十家,可謂集大成者矣。
丙 天臺宗
凡天臺宗徒,欲研習《法華》,于經文論軌古注之後,更可分爲四重步驟:一、研習智者大師之《玄義》、《文句》。二、研習荊溪之《玄義釋簸文句記》。叁、研習荊溪以下各家關于疏記之鈔釋。四、宋元以降各家節略疏記以注經,但以資參考而已。
一南嶽天臺諸作
《法華經安樂行義》一卷
陳慧思撰。南嶽教人修習法華叁昧,恒以安樂行爲方便。此爲兼明《法華玄義》,以叁法、四念處釋安樂行,實爲南嶽教授門人之口訣也。
《妙法蓮華經玄義》十卷
《妙法蓮華經文句》十卷隋智顫撰。智者大師親證法華叁昧,照了法華經義,若高晖之臨幽谷。達諸法相,如長風之遊太虛。《玄義》總明旨趣,《文句》消釋章段。《玄義》五重:謂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也。《文句》有四釋:謂因緣釋、約教釋、本迹釋、觀心釋也。以十法界、十如是、叁世間明心念。以四十生、四悉檀、叁谛明觀法,叁惑以示迷,六即以昭位。佛法東漸以來,立綱陳紀,爲萬世法者,斯爲上首矣。
二 荊溪諸作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籤》四十卷
唐釋湛然撰。世稱荊溪尊者。天臺一宗自灌頂而後,百年之間,明道若昧。至荊溪而大弘。所撰《玄義釋籤》、《文句記》、《止觀輔行》,稱爲天臺叁大部。名釋籤者,謂隨諸問者,籤下所錄,積久遂添潤成書耳。于百界千如備彰諸法實相之旨,頓顯十方佛土中無二無叁之說。佛之知見,得此開示,了無余蘊。釋迹妙末,立十不二門,以融會觀教,尤爲精妙。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叁十卷
唐釋湛然撰。盛唐之際,慈恩、賢首、叁論諸家,門庭施設,其端非一。臺宗圓義,將近晦蒙,是故荊溪揭厲法流,祖述章句,以決前疑,開發後滯。記中申宗旨,辯曲直,考同異,定品次,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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