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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 第125講

  第125講:第四品(第19頁第12行-19行)

  (1999年6月13日)  

  “如是由此菩薩悟入以意識言說顯現爲義之能相故、即是悟入遍計所執自性。由悟入唯了別識故、即是悟入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雲何悟入耶?謂通過亦破滅唯了別識想而悟入。爾時菩薩既已破滅義想,此中此等由以獲得意識中能诠說之諸法習氣爲因生起、即無容一切顯現爲義者複生起,因此、顯現爲唯了別識亦不複生起。”

  咱們還繼續講唯了別識性,也就是剛才說是要悟入叁種所知能相。第一個怎麼悟入遍計所執性呢?那就是要知道義的行相,義的行相並不是名言所指的那個義,因爲名言跟所诠表的義都是不能夠分別的東西。名所诠的義,那個名跟義的關系,不是象普通的能分別跟所分別的分別。主要是我們現在講的兩種诠表模式,一種在前頭已經說過了,就是在第六意識的辨別識裏頭,它有一種自诠說的種子所生起的這種诠說的分別。

  大家要注意,什麼叫自诠說的分別?自诠說的分別就是名言自個的那個诠說那種分別。名言自個诠說這種分別就成爲名所诠的義,就是前頭咱們說四尋求裏也有名跟義的問題,四如實知也有名跟義的問題。在四尋求裏頭的名跟義,這個名就是普通的所謂“這是什麼?”“這個地方是什麼地方?”“是一個過去的彌勒殿。”這個地方,就是我們當前所面對的一個東西,面對的這個東西叫做什麼名字?當前就是幼兒園的一部分,過去管它叫彌勒殿。這個房子就是我們當前所對的一個東西,叫做義。我們面對的東西,都要問它是什麼名字,都要問“這件事情叫做什麼?”“這件事情叫做某某。”這種就成爲一個所謂诠說的模式。如同我們面對的太陽,“這個叫什麼名字?”“這個叫太陽。”所面對的那個大火球就是義,就是我們要給起名的那個東西。

  象“這東西叫做什麼?”,這都是我們自古以來所有的人類的一種诠表的模式,總是有義、有名,有我們所對的一個現實,同時還給它起一個名字。這現實要沒名字,好象也沒法子安立起來。這個名字要沒有它所指的那個義的話,也沒法子好象安立起來。所以這兩種的關系,一個名,一個義,互相有個依待的關系,互相依靠的關系。由這互相依待、互相依靠的關系,就叫做一個诠說的關系。這個诠說的關系可以用于一切。

  現在我們說國際上的一件事情,比如南斯拉夫停止轟炸的事情,這件事情也就是所謂信息所指的一件事情,這個信息正是所诠說了當前的一個事件,當前的事件就是義,這事件給它起個名字,就是現在停止轟炸這些問題。一件事情,總是有一個它的所依靠的名字,這名字它又依靠所指的這件事情。這種名言跟所指的義,這個很古老的關系就叫诠說關系,诠表關系,诠表的一個模式。

  (問:這樣起名字就算是名言自诠說的分別嗎?)對。第六意識裏頭的自诠說種子所生起,就是它用名言跟所指的義,互相依存,這樣一種關系,就成爲互相诠說的關系。這個互相诠說的關系是所有我們人類第六意識裏頭就很早就有這種诠說的關系,一直到現在,我們人類生活的內容,還離不開這個诠說的關系,就是:有一個名言,所指的一個事體,這個事體一定要給它起個名字。這裏頭最主要的是一個名、跟義的問題。

  這裏頭再擴充一點的話,就是還有判斷的問題。比如“今天多少度?”“今天是叁十度。”這是一個判斷。“今天”就是一個自性,“叁十度”就是差別,是今天的氣溫的差別。有一個自性,有一個差別,也就形成了我們當前所對的天氣,“今天是叁十度的氣溫。”這句話就是一個自性和差別的結合。這句話也有當前的義,就是當前我們遇到的天氣,這句話是個判斷,這個判斷也表示當前的一種情況,也就是是當前的義。

  我們所有的知識,所有的意識,所有的看法,人生每時每刻所遇到的環境的情況,都離不開我們的一種自诠說的方式。那就是都離不開有個名和義,也離不開自性和差別。所有這種名和義、自性和差別,在大乘佛教裏頭,認爲這種诠說模式,或者這種判斷的模式,都是離不開名和義。名,本來也是一個分別,義呢,本來也是一種分別,可是名字所诠的義,有時候就是離開了我們當前所分別的事物。

  就拿現在我們說是,這間房子是托兒所的一部分,就起了個名字叫托兒所的一部分,那就把這一部分確定下來了。實際這座房子時時刻刻在變動,可是我們起了名“這間房子”,就有了一個確切所指的這間房子了。這間房子就有點特別性,它不是指的現在正在變化中的個土木結構,是指的一個特殊的我們所面對的東西,叫做托兒所的一部分。這個一部分給它好象確定化了,給它起個名字就把它確定了。確定了以後它就好象沒有變化了,就是已經有一個自性存在了,有它一個本性存在了。給它起個名字就有一個特殊的存在了。這就是義。

  要按義來說,不能夠給它確定是什麼樣的分別,當時這土木結構每時每刻都在變化之中,義卻不是這樣子。我們給它起了名字以後,就變成了這間房子一個特殊存在了。好象有獨立的自性了,它的土木結構實際的有什麼特殊的地方,以至它已經經過多少年的存在了,經過有多大地方,有一個數量。

  一個自性,一個差別,一個數量,都因爲起名字的時候給它確定出來了。所以起了名字以後,跟沒有起名字以前,所指的東西是不一樣的。你沒給起名的時候,它是一個在變動之中的,我們可以按照它的土木結構種種跟年代種種的……常常在變化之中,時時刻刻在變化之中。那意思不起名的話,根本沒有一個常一不變的東西,根本它沒有獨立自性的存在。給它起名以後呢,它就有特殊的存在了。這個名所指的那個義,跟它實際存在的那種情況已經不一樣了。實際存在的情況是一種物理的、跟種種方面變化的,要按我們大乘佛教講,它是我們每個人的阿賴耶識種子生起的現行,那就是每時每刻都在變化。根據我們所看的這間房子,你們看的,我看的,都是由各自阿賴耶識種子所生起的,那就是常常在變化。你看的這間房子,我看的這間房子,都是由依他起性的根據,有各自阿賴耶識種子,才有現行。

  可是我們要按照名義的問題確定的話,那就是這個義已經離開了我們每個人所生起的那個現行的土木結構,已經不是指的那個了,它指的那個義是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獨立于我們每個人阿賴耶識所顯現的、所現行的那個土木結構。這個土木結構已經是有特殊存在了。就是有名言所指的那個自性和差別,跟它的數量的不同。

  我們對于自然界,對于社會實際情況,實際是每一個人都由他所熏習的阿賴耶識種子顯現出來的,並沒有一個咱們共同的所認識的東西,那個共同認識的、認爲共同有的東西,根本是不存在了。認爲有一個共同存在的東西,那就是所謂義。我們的意識形態裏頭,一定有名跟義的關系,有自性跟差別的關系,這樣的關系是我們在過去很長的時期形成的那麼一種诠表的方式,诠說的方式。這個诠說的方式就構成了我們每一個阿賴耶識裏頭,實際上名和義的種子和現行的關系。我們第六意識裏頭,已經很長時期有一個共同的诠說的方式形成了。在這個诠說方式裏頭,就生出了很多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他增益出來的東西。就是沒有的東西安立出來的,沒有的東西判斷出來的。

  沒有的東西能安立、能判斷出來,這是怎麼回事呢?這前頭我們已經說了,就是我們第六意識的辨別識裏頭,一種自個名言诠說的種子所生起的,那也就是根據我們每個人的阿賴耶識所熏習的這樣一個诠說模式,這種“如是名就有如是義,如是義就有如是名”的這樣一種關系,就是我們的第六意識辨別識裏頭,它本身就有一種名和義互相搭配的這樣一種關系。

  (問:這個名言自诠說和一切诠說的區別是什麼?)一切诠說就是指的我們了別識裏頭,特別講了別識裏頭,一切诠說就是任何東西都離不開這一個“分別”。就拿我們起個名字,就是一個分別而已,你說那名所诠的義,所诠的特殊的一種根本不存在的東西,你說它存在。實際根本沒有長期存在的,事物都是在種子生起現行以後,當下就滅了,沒有常一不變的東西,它一時一刻都不能夠在時間上有所延展。這樣子沒有常一不變的東西,你起了名字以後呢,這個東西好象常一不變了。它不但一時不滅,還永久不滅了。它本來沒有自性,現在可以有獨立自性了。有它名字就有它所指那一種義,可所指的義根本在了別識裏頭是不存在的,這義只是一種了別識裏頭的一種分別而已,一種臨時種子生起的現行分別而已。有現實的現前的一個分別存在,而沒有說離開現前分別有一個自性獨立的東西存在,沒這麼一個分別存在,沒有這麼一個長期不變的分別存在,根本沒有。

  所以在了別識所有的分別裏頭,名和義都可以,自性跟差別都可以作爲一時的分別,作爲一時的種子存在。並沒有能夠因爲它是名了,它是義了,它是自性了,它是差別了,它就有一個特殊的存在了。這個問題就在這個地方。我們過去在阿賴耶識裏頭已經約定俗成、時間很長久的這麼一種诠表的關系,自己诠表,自個名言、義诠說這樣的關系,早就有種子了,早就有現行了,可是這早的種子和現行,裏頭都包含著一種特殊的存在,根本沒有的存在,它這因爲有名、有義、有自性、有差別這樣的關系,就構成了一種特殊的分別,特殊的存在。這種特殊的存在就構成了我們人類所有生活的內容。都離不開這個名言诠說的一個模式,我們每一個人的阿賴耶識早就熏習成這樣一個固定的诠說模式。這個诠說模式就限製了我們一切活動的不可不遵循的這樣一個模式。那麼現在可以說咱們每一個人都受這個模式的影響,我們腦子裏頭,我們的意識裏頭,都有這樣的“如是名就有如是義,如是義就有如是名”的诠說,這樣名跟義、自性跟差別互相依靠,離不開了。=就是“名言、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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