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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 第94講

  第94講:第叁品(第13頁11行-14頁第5行)

  (1997年12月14日)  

  ……解說大乘的話,就是這叁個行相,一個是緣起;一個是緣起法的能相,這地方不說所相,只說是緣起法的能相;再來就是已經講過的道理,還包含著以下意義,就是略顯跟詳細說明的關系。這叁方面,這叁個行相,都非常重要,因爲什麼?我們凡夫主要是以語言所诠的義作爲認識的基礎。那麼佛教裏頭也不是完全排除語言,但是對于語言有一個特殊的看法,跟我們不同。

  它這個語言的诠表問題,能诠、所诠問題,能诠一般都是指的聲音,或者我們國家裏頭指的一個小的圖象,象形,一般都指的聲音。聲音本來是依他起性的東西,而所诠的,所指的一般都是指的一個事體,這個事體也是依他起性,可是,這個名言跟事體一結合起來,說名言就是代表那個事體,就是那個事體,這一下就出了問題了,就産生了建立名言以後,就有一個名言所確指的一個義,一個莫須有的東西。一個有自性、有獨立自性,有常一不變的一個體性,這是語言在我們凡夫無明世界裏頭起的非常重大的作用。

  那就是兩種,一個名言,跟事體,本來是兩回事,都是依他起性,可是你要把這名言跟事體認爲是一個東西,那就産生了一個……裏頭不變的東西,有自性的東西。這就是所謂義,也就是所謂我們唯識無義的那個義。唯識無義的義還不只是語言真正所诠表的那東西,就是認爲名言跟事體是一個,這問題就産生了名言以後的問題。名前是覺無,名言建立以後,這個就有一種莫須有的一種絕對的東西,獨立的東西,常一不變的東西,既有數量、又有所相的東西,産生這麼一個東西。所以語言在我們無始無明以來,起的很大的作用。

  色法,爲什麼色法特別能夠跟語言相得益彰,也就是色法好象是前頭跟後頭完全是一致的,同一不變的,好象是這樣的。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實際上你能诠跟所诠的事體都在變化之中,並沒有因爲能诠跟所诠是一個就生出一個不變的,而有獨立自性的東西,沒有這東西。可是,這個語言的作用就是這樣,我們每天,實際上我們這個世界就是語言的世界,用種種的話,種種的名言,種種的……。

  在印度名言完全指聲音,所以有這個聲音有“常”的問題,常、無常,在我們看很奇怪,聲音還有“常”?聲音是“無常”?聲怎麼是“常”的呢?這個原因,這一切東西好象都拿聲音作爲自性了,要沒給起名的話,這東西好象不存在,所謂一切東西能夠存在,就因爲給它起了名。過去女同志沒出嫁,待字閨中,好象也是到底屬于哪一個家庭還不一定。

  儒家也是對名……,“必也正名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所以能夠成君、臣所以能成臣、父所以能成父、子所以能成子,都有它一個規定,有它個自性。所以,邏輯、名言,一般都是還有道德,價值觀,價值論,都是跟名言有特別的關系。

  就拿我們現在還提到什麼是緣起?還是根據它這個依他……也是

  

  “更互爲緣而得生起”,也就是他這個過去的語言的習氣。所以我們要分析現在這個依他起性的東西,也離不開過去的語言的種子。再說色法的問題。色法呢,無著菩薩也前頭講了,對色的看法,也就是能夠使雜染法能夠開始,要沒有對色法的特別的看法,也就沒有雜染,也沒有清淨。所以色法跟語言特別是有關系。色法好象是前刹那跟後刹那是一致的,不變的,好象是這樣的,其實當然不是這樣的。可我們凡夫都認爲是這樣的,那就跟過去語言的習氣是不是有關系?當然有很大的關系。

  我們要拉長來講一下,就是底下講的轉識、轉起識跟阿賴耶識、異熟識的關系問題,也就是

  

  “此等就是彼”,這話很簡單,這些東西就是那些東西,這個就是那個。這問題,最近我們翻譯安慧解釋《辨別中邊論》,解釋第二品的裏頭,特別在第二地的時候,第一地它是咱們彼此都不分,分不開,第二地就是此跟彼也分不開。所以最主要的我們研究佛陀學,最主要是怎麼證真如的問題,就是證初地,極歡喜地,怎麼證真如呢?一定是要證法界的遍行義,法界就是空性,就是真如,證法界空性的那個遍行。第二地是證最勝義。

  所以在我們《成唯識論》裏頭,講得都很不清楚。《十地經論》裏頭,當然翻譯……,《十地經》是一切講十地的一個根本。這十地,第二地、第叁地、第四地……都是各有對于法界的哪一種義特別偏重。所以在第二地裏頭,最勝義的時候,就是此就是彼,此彼不分,這個行動跟那個行動分不開了,這個分不開不是彙(混?)……,這是證了真實以後。

  那麼這個此,這些個東西就是它,另外的東西,那麼這個實質指的什麼呢?指的就是異熟識跟轉起識,以前翻的轉識,就是前七識,前七識裏頭最主要的一個問題是什麼?就是根、境的問題。爲什麼了別識是轉起識的自性?爲什麼唯識不是唯辨別識、而是唯了別識?就因爲這個根境問題是大問題。根境的問題,也就是色法的問題,不但是境是色法,根也是色法。

  我們問題最主要是根身,這個身體非常重要,所以老子說“人之大患,在吾有身”,佛教裏也講這個身,這個身是什麼?也就是在十二處裏頭的內六處,十二處裏頭有外六處,有內六處,所以爲什麼唯識不是唯辨別識?就因爲這裏頭,它裏頭還有個所緣境的問題。還有一個受語言的影響的問題,也就是還可能有義的問題。不是完全唯識。

  它這個一個根、一個境,對我們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這個兩種色法。你拿色聲香味觸,這個所觸,這個色聲這個方面,大家將來對《瑜伽師地論》跟《雜集論》都講色法。內六處、外六處,這個問題非解決不可。因爲什麼?我們根境的問題,色聲就是離中知,我們所緣的境界,跟這個根、眼根、耳根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才能生起感覺,而嗅覺、味覺跟觸覺,這叁種根,必須合中知,跟所緣的境界合在一起才能夠有感覺,離開了沒感覺,跟前頭那個色境、聲境不一樣,你色境、聲境非要跟我們的身體、跟器官都要離開,才能感覺。後頭這叁種器官,它非得根境合在一起,才能生起感覺。

  所以關于色法問題,也是我們應該很好地注意,如同注意名言一樣。象聲音,跟色,色一般都指的顯色,跟形色,由這西方對形色,過去咱們也提過,這幾何學裏頭,點、線、面,點,必須是無長、無寬、無厚,其實點也必須是有長、有寬、有厚,要是無長、無寬、無厚呢,它也不成點了。可是西方特別要找出形色的基礎,必須是無長、無寬、無厚的,這樣的點,要是有長、有寬、有厚的話,它還不能做基礎,還得找外面的東西做基礎。所以西方對形色,對範疇,對理念、概念,這些東西特別注意。

  色法要在佛教裏頭怎麼談這問題?它是顯色,形色是被顯色所組成的,形色是假的。還有一個佛教的說法,說色法呢,是有大種,就是能造色,還有所造色。這能造色、就是大種,就是堅、濕、暖、動,所造色呢,是色聲香味觸,它反倒以我們這個身體的感覺的東西更重要,就是堅濕暖動。堅濕暖動咱們以前也談過,就是物理學裏頭,它因爲溫度不同,就有固體、液體、氣體,這是西方物理學。其實在佛教裏頭當然是堅濕暖動對暖是很重要,但是其它堅濕暖動互相之間都有增上緣,都是互相依存的。那麼所造色就是色聲香味觸,就是所觸,它的基礎是堅濕暖動,所以觸的問題,在色法裏很重要。

  這個堅,我們特別注意這個堅。還有給色法起名字的,叫做變礙、變壞,咱們過去也稱變礙、變壞。這個色法也有特點,就是它能夠能礙事,能夠變壞,能夠毀壞。就拿咱們這個煉鋼煉得簡直能夠很不容易破壞,這個變壞跟變礙這兩個是共同的一個東西,它越是不容易壞,它越是堅硬,越是障礙,可它越是障礙呢,它也並不是老能障礙,一定應該想法避免毀壞。所以色法問題,跟堅、跟變礙、變壞,這種意義都有特別關系。

  我們的色跟聲,在我們生活裏頭好象非常重要,這是離中知,可是合中知的堅濕暖動,尤其障礙、堅硬這個東西,對我們也是非常重要,我們每天生活裏頭,離不開有個坐的地方,有個躺的地方,有個活動的地方,這都是有一個好象能夠安頓、能夠它不變的,能夠障礙,能夠起障礙作用,有時候又怕有障礙。所以我們跟障礙、沒障礙,器世間的毀壞跟我們身體上的變化,都對我們有特殊的關系。

  所以這個離中知,合中知,合中知似乎更重要,……對我們也非常重要,這個重要不是境界問題,對根也是很重要的,尤其我們這個能感覺、能觸,對于堅濕暖動能夠觸覺,能夠觸到,所觸跟能觸中間不能隔離,而這裏頭我們一定要辨別有一個能跟所的問題,對我們這個能,火燒起來,那就是很大的問題,對我們這個根,在水裏頭也不成。

  就根身、器界來說,色法,尤其外部的色,跟內部的色,這個是我們必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而前七識對這問題沒有徹底解決,它保留根境的關系。大家都知道,特別有人分析什麼是所緣緣?所緣還有它的色法的基礎,極微,可是,能緣,我們的根,是不是也有色法的基礎?當然佛教裏也是這樣子,眼根跟耳根的極微是不一樣的。

  所以這個問題,爲什麼了別識它對內色、外色,對內六處、外六處的問題,還保留,還有一個所緣,還有一個能緣,在所緣上很容易也還是有所緣的對象。所以這個地方,咱們現在講的這個問題,辨別識已經成爲前七識的一個自性,就是前七識它還是表面上的,它沒有真正徹底把它的依他起性的問題弄清楚,那也就是爲什麼世親菩薩說的內色處,和外色處實際上就是六識的種子。所以爲什麼我們需要作這個分析?就因爲在藏文裏的這個“衮參”(vgyurmtshn,原由、相分)的意義到底是什麼?到底是什麼意思?過去我們覺得它是有好象所相的部分,有點相的部分,本來我們翻的“原由”,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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