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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大乘論 第11講 (第12講沒有錄音)

  第11講:第二品(第9頁第1行-18行)

  (1994年1月23日)

  

  上次講到第一緣起第二緣起,第一緣起是分別自性緣起,第二緣起是分別愛非愛的緣起。分別自性緣起,就是名言種子,所謂名言種子就是執著所取、能取分別的種子,叫分別自性緣起。分別愛非愛的緣起,就是十二支緣起,就是所謂十二因緣,無明緣行,行緣識……。

  自性緣起我們好象覺得是直線的,所有的雜染品法,能夠使它自性顯現出來。十二緣起呢,就是無明緣行,行緣識等,無明就代表了所有的煩惱,煩惱裏頭就有十大煩惱,有的把後五種作爲邪見的煩惱,這煩惱就很多了,十大煩惱、根本煩惱、還有隨煩惱,隨煩惱有二十種,還有不定的心所。

  這個十二支緣起,我們前頭說好象曲線似的,增上緣生起的,無明對行呢,有增上的作用,所有的十大煩惱跟二十隨煩惱,它都能引起這個不善行、惡行。惡行也有很多東西,殺盜淫妄酒等等十種不善,所以煩惱是很多的,同時引起了行爲、業,也很多,煩惱跟業,造成了我們生活裏頭很重要的核心。在我們日常生活裏頭,煩惱跟業占了主要的地位,可以說生活結構裏主要都是這些東西,這些又使我們獲得異熟果,就是由過去的煩惱、業所感,那麼我再由現在的煩惱、業又感引起將來的異熟果,這就引起了愛非愛的果。這個煩惱跟業,都是生起愛非愛果的增上緣,所以這部分是我們生活裏頭的一個很重要的成分。

  兩種緣起,一種是自性,名言種子,就是執著有能取、所取的分別,一種就是種種煩惱跟種種的業,能引起後來的異熟果。這兩種緣起錯綜在一起,就變成現在我們所有的雜染品法,無論是有情世間跟器世間,我們自己的宇宙完全是由這個來決定的。

  

  “于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對于第一緣起不能理解,是錯誤的認識,于是乎

  

  “或有分別自性爲因,或有分別宿作爲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爲因,或有分別實我爲因,”不明白阿賴耶識,于是造成不同的執著。有的認爲有自性爲因,自性就是認爲宇宙人生都是自性,也叫勝性生起的,它不理解阿賴耶識的真正的情況,于是就認爲阿賴耶識就是自性,這麼一種認識。這裏頭就把阿賴耶識的本來的情況就變了,本來阿賴耶識跟雜染品法是互相依靠、互相爲因的,假設它把阿賴耶識認爲就是自性、就是勝性,那麼這就把阿賴耶識原來的那個性質完全變了。我們知道所有的原因都是無常、無我的,必須無常、無我才能構成真正的原因,可是它這一誤會,認爲就是自性、勝性,那就把阿賴耶識的性質改變了。

  實際上它是不能作原因的,前邊我們已經講到了,它常法、或者自己獨立存在的法,都不能作爲生起的原因,因爲它本來不變,它自己不是依靠旁的東西生起,是依靠它自己生起,這種法,它也不能使其它東西生起。所以自性這個東西已經不是跟阿賴耶識一樣的了。

  

  “或有分別宿作爲因”,宿作,就是命定,就是現在的宿命論。如果我們所有的原因都歸于過去的造因,歸于過去的造業呢,我們的行爲就沒法兒影響了,那麼現在的行爲也不能起作用,只是認爲一切都是命定的,現在的行爲一點沒有影響,這種也是錯誤的。並且,它的這個宿作,也是改變了阿賴耶識原來的性質。

  

  “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爲因”,它這個自在變化是它能自在變化,旁的東西可以隨它自在變化,可是它本身呢,就是不能自在變化了,本身也是個常的東西、獨立存在的東西。它的自在變化,也是覺得既然阿賴耶識能生起一切法,于是就認爲阿賴耶識就是他所說的能自在變化,這個能自在變化呢,它已經跟阿賴耶識的生起一切法的情況已經完全不同了。 “或有分別實我爲因”,實我,就是說一切東西都有一個實在的、永久不變的東西,必須以這實我才能爲因。就如同我們現在說的物質不滅,有一個不滅的東西,爲一切的原因。

  

  “或有分別無因無緣”,根本就沒因沒緣,就是在阿賴耶識本身說認爲它不再有其它的東西生起,只有它能生起一切萬法、萬物,這就是無因無緣。實際上,無論他或是實我爲因、或是宿作爲因,實際上這些東西啊,都是無因無緣。前頭我們講過了,它能生起一切法,但它自己呢,不是被生起的。所以我們找原因呢,很奇怪,非要找一個最後的原因,就是象物質不滅,這不滅的東西就是沒原因的,因爲它要有原因的話,它不會不滅,任何有原因的東西都會滅,它是所造作成的、各種條件決定的,那它一定是要滅的。

  佛教哲學裏頭講,刹那刹那生滅,滅不待因,當下生起當下就滅。所以你講以不滅爲因、以實我爲因、以常一不變爲因,這實際上就是主張無因,又無因又無緣,所以找了半天還是找不著原因,當你找著最後的原因時候,已經沒有原因了。這也很奇怪,這個矛盾不好解除,按佛教裏頭說,這就是顛倒、這就是無明,所以實際上找了半天原因,還是放棄了原因、還是沒有原因,要不然就是找的沒邊兒,找不著頭兒,找著頭兒又沒原因,找不著頭兒還找,認爲還沒找著原因,還沒走到頭兒,沒走到頭兒就認爲沒找著原因。

  所以阿賴耶識跟其它的法,跟前七識或是雜染品法,它互相爲因緣,它無所謂頭兒,它也無所謂常一不變,它也沒有獨立存在的性質,看起來找原因只能這麼找,其它的找不到原因,你費了半天勁,找著頭兒了,實際也沒有頭兒了,要不你追追追,到底找不到頭兒,也覺得不甘心,所以自己矛盾。這是第一緣起。

  

  “若愚第二緣起”,第二緣起,是分別愛非愛緣起,用現在的話,就是在價值觀上,你喜歡的東西和不喜歡的東西。他對阿賴耶識第二緣起的作用弄不清楚,就

  “複有分別我爲作者,我爲受者。”只有我是作者,我是受者,所有的東西都我一人負責任。實際上這個我,要是常一不變的話,它也不能有作用,也不能有感受,所以我們普通都認爲,我可以擔負一切、領受一切、承受一切,象這個都是認爲有一個我,追求自己的價值觀,完成所謂自己的理想,一定自己得努力。這個自己看怎麼說了,這個自己不能是常一不變的,也不能是獨立存在的,常一不變和獨立存在根本沒有一點兒存在的可能。你象它要是有一個獨立存在、常一不變的東西,它能有所作爲嗎?它能有所承受嗎?它有所作爲的時候,一定是有許多的事情要作,那你本身已經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東西。

  總之,常一不變、獨立存在的東西不能發揮作用,也不能承受東西。沒有這麼一個常一不變的、能承受一切東西。發揮作用跟承受作用,一定是第八識,它受熏習又生起來,由種子生起來,是這麼一種相似相續的一種體態,不能是常一不變的,不能有一個東西貫穿一切的,這個貫穿一切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東西,這是人自己異化的、增加上的東西,你沒法兒解釋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

  所以這個第二緣起,分別愛非愛緣起,也就是它是一個依他起的東西,不是依自起的東西。可是我們自己老認爲,我生下來了,我活下來了,我過我的日子,一直到老而死,裏頭有一個貫穿不變的長久東西。這只是自己一個相信,不但自己相信,是自己安排的東西,你能安排有這樣一個體態的東西,這個能安排、能認爲,還是要常常變的,只是相似相續,可是呢?到了人理解的時候,就變了,性質就變了,又賦予它所謂的常一不變。底下就拿這個象作比喻:

  

  “譬如衆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生盲就是生下來就是瞎子,佛家哲學裏頭認爲我們都是生下來就是瞎子。這瞎子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無明生盲,生下來就看不見東西,因爲無明所盲,就是一種顛倒錯亂,這種認識把我們的眼睛蒙閉了,所以你看不見真正的原因,也根本看不見真正的自己。“未曾見象”,沒有看見過象,拿象來譬喻阿賴耶識。

  

  “複有以象說而示之”,于是有人說這是個象,怎麼怎麼樣,把這大概的形象說給他。

  

  “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梁”,把象帶到瞎子跟前,瞎子不能用眼睛看,只能用手摸,有的摸到象的鼻子,有的摸到象的牙,有的接觸到象的耳朵,有的接觸到腳,有的接觸到尾巴,有觸脊梁,各自摸的不同,部位不同,可是都是阿賴耶識。

  

  “諸有問言:象爲何相?”問了:象是怎麼樣子?眼睛看不到,摸到是怎麼樣子的?

  

  “或有說言象如犁柄”,犁的把一樣,“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有各種各樣的說法,用現在的說法,摸象身上的塵土的話,可以認爲它是原子,總之摸象的一部分,摸著什麼他就認爲是什麼。

  “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複如是。”不能了解這二種緣起的無明生盲,我們都是這樣子的無明生盲,不了解這個阿賴耶識。“亦複如是”,也是這樣子的。

  猜測,猜測時候還要增加自己的東西,離不開增加自己的東西來猜測,所以這也就是或有計執自性爲因,這計執,太執著了,就有增益。用馬克思的話,就是異化。堅信有個東西就是實實在在的,脫離一切東西存在的。

  

  “或有計執自性爲因,或有計執宿作爲因”,這跟前頭講的宿作爲因,有個命定的東西,這個決定權不在我們自己身上,要有一個另外的一個命定者,所以說“宿作爲因”,宿作也不是阿賴耶識,這個宿作有一個獨立存在的、依靠自己能成立的東西來決定。

  

  “或有計執自在爲因”,有能自在變化這麼一個東西。

  

  “或有計執實我爲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倒是這個幹脆,信根本沒有原因,沒有因緣,這倒直接了當。

  

  要依第二緣起呢,“或有計執我爲作者,我爲受者”,現在我爲作者,我爲受者,這是我們自己常識裏頭就是這麼認爲,這普通常識就是我們很長時間習慣的結果,習慣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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