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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本願經講記 利益存亡品第七

  

地藏本願經講記

  

(利益存亡品第七)

  

  

唐于阗國叁藏沙門實叉難陀譯

  

聖一老法師述

  

  

利益存亡品第七

  

  

此品是地藏菩薩說,也是度生之緣。以叁寶威光,能救亡者超出叁途、八難;又能令存者增福、增慧。叁寶是度生之緣,除此以外,無人能救衆生,乃至拜祭鬼神魍魉,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唯仗佛力、法力、供養僧力,方能存亡兩利;令無數鬼神,聞之慚愧,皆發菩提之心,而求叁寶無漏功德。

  

  

爾時地藏菩薩摩诃薩白佛言。世尊。我觀是閻浮衆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脫獲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惡緣。念念增益。

  

  

此乃閻浮衆生識心無定之文。

  

  

地藏菩薩在此閻浮洲,度衆生度得多,衆生心性非常熟識,故白佛言:“我以慧眼而觀閻浮衆生,第六意識雖能分別諸法,但不了諸法無除,更不了諸法本性空寂,所以妄計實有,著善、惡相;以妄計故,舉心動念,無非是生死之罪,總不能超出生死範圍,在生死海中打圈轉。僥幸獲得作善,得利;但當獲利時,卻忘記昔日作善之因,多數退而不繼續修善,所以其福利不久亦盡”。

  

  

“若遇惡友、惡境爲其助緣,便去造罪。一次、二次、叁次造罪,惡種增加,惡種內薰,念念造罪,不能自拔了。所以“善退惡增”乃閻浮衆生之心病。”

  

  

是等輩人。如履泥塗。負于重石。漸困漸重。足步深邃。

  

  

此喻閻浮衆生,善退惡增。

  

  

“如履泥塗”,指退善;“負于重石”,指作惡;“漸困漸重”,指惡增;“足步深邃”,指墮叁惡道。不能自拔了!

  

  

若得遇知識。替與減負。或全與負。是知識有大力故。複相扶助。勸令牢腳。若達平地。須省惡路。無再經曆。

  

  

此乃知識能救之文。

  

  

地藏菩薩說閻浮衆生作惡,漸困漸重,不能自拔,唯知識能救。“知識”者,叁寶無漏功德啊!“若”者,僥幸之辭。“僥幸遇到叁寶中善知識,替其向叁寶中求救,與其減罪,或全滅其罪。叁寶有如是大威神力,因叁寶是無漏功德,能滅有漏之罪;又能扶其修善,助其不退。叁寶教訓能令其牢腳,踏實行善,因此得達人天平坦之地,須省作惡是叁途惡路,從此再不造罪、再不退善,叁寶知識之力啊!”

  

  

世尊。習惡衆生。從纖毫間。便至無量。

  

  

複舉習惡易增之文。

  

  

“世尊,衆生萬不能作惡,一作惡就有種子;種子起現行,又令汝第二次造罪;第二次造罪,內薰爲種子,惡種子又增加;種子複起現行,其力更大,無辦法不去造罪。如是種子起現行,現行薰種子,種現相薰,便至無量。”所謂一件穢、兩件穢,一穢下去,就不能自拔。所以佛教弟子忏悔,初夜造罪,初夜就忏悔,便容易拔罪,莫待天明,天明則種子已種下八識田中,就難拔了。是以覆藏過失之人,其罪不滅,唯有一直增長下去,如樹大難拔了。

  

  

是諸衆生。有如此習。臨命終時。父母眷屬。宜爲設福。以資前路。

  

  

地藏菩薩說:“閻浮衆生既有如是惡習,習惡不能自拔,難免命終時,墮落惡道。若其父母,識得叁寶之力:宜爲設福,求叁寶之力,以資助其前途之路。”無常偈雲:“勝因生善道,惡業墮泥犁,唯有佛菩提,是真歸依處。”

  

  

或懸旛蓋。及燃油燈。或轉讀尊經。或供養佛像。及諸聖像。乃至念佛。菩薩。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號。曆臨終人耳根。或聞在本識。

  

  

此乃設福之文。

  

  

叁寶福田最大,而且是無漏福,故向叁寶求福。“或懸五色長旛,豎在刹杆上,隨風飄揚,供養叁寶;或懸寶蓋,覆佛像上”。維摩經長者子以蓋供養釋迦尊曰:“我今奉佛以微蓋,于中現我大千界。”“或燃油燈供養叁寶,仗叁寶力燈光照諸幽冥,苦痛衆生蒙此光明,暫得離苦,得互相見”。

  

  

“或讀誦大乘經典轉入心田,種下大乘善根。當誦經時,自聞他聞,皆獲法益,亡者承斯經力,亦得超升。或供養佛像,種種香油、香、華、燈、塗、果、樂,如佛在世等無有異;供菩薩像,功德亦然”。

  

  

“乃至念佛萬德洪名及辟支佛名,皆是無漏功德,曆臨終人耳根,一直入本識(指第八阿賴耶識),下爲佛種。”所謂“法音經耳,功報彌劫,一曆耳根,永爲道種”。

  

  

是諸衆生。所造惡業。計其感果。必墮惡趣。緣是眷屬。爲臨終人。修此聖因。如是衆罪。悉皆消滅。

  

  

能滅諸罪之文。

  

  

是諸衆生,在生所造惡業,計其果報,必墮惡趣;今緣眷屬,爲臨終人修此種種供養叁寶,仗叁寶無漏功德,結將來成佛之果”,故雲“修此聖因”。叁寶無漏功德,尚且令人成聖,何況“此人有漏諸罪,而不悉皆消滅耶”!

  

  

若能更爲身死之後。七七日內。廣造衆善。能使是諸衆生。永離惡趣。得生人天。受勝妙樂。現在眷屬。利益無量。

  

  

前文是臨命終時,在叁寶種福,能令亡者,不落惡道,衆罪消滅。

  

  

此文“若更爲亡者,七七四十九日內,廣造功德,供養叁寶,仗叁寶之力,能令亡者,不但滅罪,而且增福;以增福故,承此福力,生人天上,享勝妙之樂。現在眷屬,爲作福者,所得利益,更多無量。”所謂“冥陽兩利,存亡獲益”。

  

  

因人死,若非有極重罪,其中陰身,七日一死生,如是七次死生,共四十九天,方定其罪福,轉生六道。所以在四十九日內做功德,能令亡者,增福滅罪。

  

  

是故我今對佛世尊。及天龍八部。人非人等。勸于閻浮提衆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及造惡緣。拜祭鬼神。求諸魍魉。何以故。爾所殺害乃至拜祭。無纖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結罪緣。轉增深重。

  

  

此乃鬼神無力之文。

  

  

除叁寶之外,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未出叁界者,皆是有漏。縱許天龍,有有漏福,亦不能滅有漏之罪。因是之故,所以地藏菩薩對世尊說:“若天、若龍、若八部、人非人等,皆應勸閻浮提衆生,臨終之日,慎勿殺害生靈,取其血肉,造諸惡緣,去拜祭鬼神,及求諸魍魉”。

  

  

“何以故?爾所作殺生、害命之罪,拜祭無智鬼神,全無纖毫之力能利益亡者;不但無益亡者,而且所作殺生、害命之罪緣轉增,亡者加深其罪。”

  

  

假使來世。或現在生。得獲聖分。生人天中。緣是臨終被諸眷屬造是惡因。亦令是命終人殃累對辯。晚生善處。

  

  

此帶累亡者善緣晚生之文。

  

  

“假使亡者自己有福,來世應生善道;或現在之世,不經中陰,即生善道,應獲得見聖聞法之分,生在人天中,修諸善法。緣是臨命終時,被其陽間眷屬,造是殺害生靈、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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