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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五蘊論講記▪P17

  ..續本文上一頁這個別境,“五是別境,此五一一 ”,這個五個,一一,這五個心所裏邊每一個,“于差別境”,它各自的差別境,就是說念是串習的境,欲是可愛的境,這個定是所觀境,各各差別的境。“輾轉決定,性不相離”,但是他們互相都不會離開。“是中有一,必有一切”,它跟《俱舍》的論點是一樣的。因爲,我們知道,安慧菩薩是世親菩薩的弟子,而這個書是世親菩薩著的,它就跟《俱舍》有一定的聯系。所以說它這個五個別境,它是有一個必定有其他的四個。跟有的地方講可以單個單個生起不一樣。那麼這是各個論大同小異,都是會有的,我們要研究這些,要把體系找出來。這個是世親菩薩的體系,跟《俱舍論》等流下來的。所以他是這麼說的,這五個有一必有一切。

  下面我們就看別境的心所法:

  欲心所

  雲何爲欲?謂于可愛事希望爲性。

  【廣】 雲何欲?謂于可愛樂事希望爲性。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是願樂希求之義,能與精進所依爲業。

  徧行:觸、作意、受、想、思;別境是:欲、勝解、念、定、慧。這個大家最好背下來。這個是最起碼的、最一般的心所法。

  那麼什麼叫“欲”?“于可愛事”——就是這個境,對可愛樂的事情,“希望爲性”,它抱有希望。

  這裏我們又想起一個問題來了。就是今天有人提個問題,提得很好,他怎麼說呢?我們不是出的題嘛:受心所以什麼爲性,什麼爲業?“領納爲性”,領納順的、逆的、不順不逆的境界是它的性;它的業,有人找出來了,“起愛爲業”,它起這個愛著。受起愛爲業,假如受是順的受——是樂受,起愛,這個可以想象的;假使你起個苦受,你愛什麼?大家想想看。它起愛爲業,是通的。樂受起個愛,是對的,這個是大家都可以想得通的。苦受你起什麼愛?(學僧答:“乖離的愛”)乖離的愛,對了,這個就是這樣子的。樂受的境——就是順的境,沒有起,希望它出來,已經起了,希望不離開。那些不好的境,沒有起的時候,最好它不要來;假使已經來了,怎麼?叫它趕快離開,趕快走。對一般的境,它就是也不合、也不離的,這個也是算一個愛,不合不離的愛。所以說起愛爲業。那麼,這個是補充前面的。

  下面我們說欲。這是可愛樂的事情“希望爲性”,它希望得到可愛樂的事情。那麼它的性就如此。(我們先把《五蘊論》先念一下。總是兩個一對照來,這樣一下子兩本都念、都學過了,否則的話只學了一本。)“雲何爲欲?謂于可愛事希望爲性”,一樣的。一個“可愛樂”,一個“可愛”,差不多的。那麼它就沒有了,一句話就完了。這裏解釋很多。

  什麼叫“可愛樂”的事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看了、聽了、聞到、嘗到、碰到,感到可愛的這些事情,不但是個眼根,聞等——就是耳鼻舌身都有了。對這些事情,“是願樂希求之義”,就是希望它,愛樂它這個意思,可愛樂的事情。它的業用,“能與精進所依爲業”,它可以做精進的所依。

  這個能依、所依來了。能依是什麼?(學僧答:精進)能依是精進,對了。所依就是欲,精進依著欲來的。沒有欲,就沒有精進。

  我們說,有的人對學法,聽見打鍾馬上就來,討論時候鈴一響就去。這個欲,他的這個善法欲,對法的樂生起來了,他聽到這個鍾響,他馬上就去了,精進就産生了。有的人,他對這個法不起愛樂心,聽到打鍾,眉頭一皺,這樣子賴在那裏,拖拖拉拉的,廁所跑一跑——跑個五分鍾、十分鍾,總是不想來。討論的事更糟糕了,最好賴在那裏、睡在那裏,裝病就完了。那麼,這個就沒有意樂心。這個就是:精進由意樂心來的,這個欲——希望的心,才能精進。

  那麼,我們這裏就是說:你要發精進的話,苦幹、蠻幹是不行的,一定要生起意樂心。這就是學法相的好處。那你說你要假使修行精進的話,有的人就是拼命地蠻幹,弄得身也苦、心也苦,焦頭爛額的,弄得意樂心還沒有生起來,結果,最後:一無所得,就退了。這樣子精進沒有用的。你說精進要起來,決定要有欲,這個是善法欲,學法的,法上的樂。這個起來之後,精進自己就來了。所以,這個是必然的自然規律。那你掌握這個規律,你要精進的話,那你先要起樂,起欲心,先要生起來,對法上的欲生起來,生起來自然精進。不要人家催,如果你法上的欲沒有,那你催,要人家——糾察師來把你香板打起來,這個就是——也起不了效果。這就是欲,第一個,欲。

  勝解心所

  雲何勝解?謂于決定事,即如所了,印可爲性。

  【廣】 雲何勝解?謂于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爲性。

  (這個如錯了。印可爲性。有所作爲的“爲”,“如”是講不通的。我們看前後的文都看得出,希望爲性,印可爲性,還有明記爲性等等。這個字“爲”,大家改一下。我們大藏經也對過了。)

  第二個是“勝解”——殊勝的解。它“于決定境”,勝解心所對一個事情,它決定了,毫無懷疑了。“如所了知,印可爲性”,于它所決定的那個事情,根據它所了知的,如理所了知的,決定是印可。跟那個蓋印一樣,你這個圖章是什麼文,蓋出的印決定也是什麼文,不會走樣的,決定的,“印可爲性”,認可了。

  我們看《五蘊論》:“雲何勝解?謂于決定事,即如所了,印可爲性”,(這裏就是“爲”了。那麼這裏當然是“爲”,“如性”不對頭的。)

  

  【廣】 決定境者,謂于五蘊等。如世親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境,如是決定。

  這裏簡單,它下邊就給你解釋。什麼叫決定境?“決定境者,謂于五蘊等”,“等”,就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它舉個例,“如世親說”,這個“世親”,我查過了大藏經,也是“世親”,一般說,應當是“世尊說”。因爲世親是他的師父,他不能稱他的名字的。一定要世親菩薩說,或者什麼,他簡單說世親,可能原文是世尊。因爲這個話是佛經裏的話,也不是世親菩薩說的話。我們當它是世尊好了。“如世親說”,書上,大藏經也如此,這我們也不好改經。但是照意思說,應當是佛說的。

  佛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境”。這是佛說的,五蘊都是假的。“色如聚沫”:水裏邊水泡泡一聚,看起來很好看,但是風一吹什麼都沒有了。“受如水泡”:水上起個泡,當然泡起來馬上就沒有的。

  “想如陽焰”:“陽焰”大家都知道,就是在熱的時候,沙漠裏邊最多,它看起來就像有水一樣的,會飄動的。看起來有水一樣,但是實際上,跑過去,沒有水,會上當,以爲前面有水,結果跑過去什麼都沒有,“陽焰”是假的。

  “行如芭蕉”:芭蕉的樹,你把它一層層剝下去,剝到裏邊,芯子沒有的,都是空的,一層一層一層的,都剝完了,就沒有了,所以說還是沒有實體。

  “識如幻境”:幻起的境界也沒有實體。這五個蘊都是沒有實在的。

  每一個蘊,舉一個例,給它恰當的、合適的例子舉一個。而總的來說,都不實在的,都是虛幻的。“如是決定”,這個意思是佛說的,“決定”——那是勝解,不可動搖的,佛弟子都會相信。

  

  【廣】 或如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言決定者,即印持義。余無引轉爲業,此增勝故,余所不能引。

  “或如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諸法住自相。假使是火,火的這個法,它的自相就是暖,業用——能燒。那麼,它這個火,決定是暖的,那個大家都肯定的。那麼,我們說:水——濕的,它如果水大增盛,水太多了,會把人淹死的;火是暖的,如果火太厲害了,那就會把人燒死的,不要說燒死,劫火到來的時候,從阿鼻地獄一直燒到梵天,都燒成灰,什麼都沒有了。這就是說:這個相是決定的,那就是勝解。

  那麼,這裏它很道地,什麼叫“決定”?“言決定者,即印持義。余無引轉爲業”,所謂決定——印持,跟印一樣的,印好了,不會動了。印持,就是這樣子,不動搖了。“余無引轉”:其余的人、其余的道理,不能把你轉過去了,不能再把你轉彎,不會了,不會回頭了。那就是:起了勝解心,心就決定了。

  “此增勝故,余所不能引”,這是解說“余無引轉爲業”。因爲這個勝解心非常之殊勝,力量強,那麼其他的說法不能把你引轉。假使我們說皈依叁寶的人,說佛是最高的智慧,佛是一切都能知道的。他們有人說:耶稣比佛還強。你不相信,這個不可能的,你絕對不會受騙, ——這是勝解心。那麼我們現在,對叁寶就要生起勝解的心。勝解心“余無引轉”之後,你再也不會相信其他的邪魔外道。如果你這個心沒有生起來,那你就靠不住。這個佛弟子當到哪一天也不知道。

  念心所

  雲何爲念?謂于串習事、令心不忘、明記爲性。

  “串習事”,經常做的事情。“令心不忘”,這個事情,把它記住,清清楚楚的把它記住,不要忘記。這個就是念。我們的念就是,我們的、現在的話說,就是記憶,把它記住——念。

  

  【廣】 雲何念?謂于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爲性。慣習事者,謂曾所習行。與不散亂所依爲業。

  這個《廣論》說,“雲何念?謂于慣習事”,慣習事,串習事,我們一對照,就是一樣的,習慣做的事情,這裏是經常做的事情,那意思是一樣的。“心不忘失”,一樣。心裏不要忘掉,“明記爲性”,把它清清楚楚的記住。

  什麼叫“慣習事”?“謂曾所習行”,他以前做過的事情,不是陌生的,是做過的,以前經過的事情,把它記住,這個就叫念。“與不散亂所依爲業”,你念頭把以前記住,那麼它産生的效果——不散亂,心不會流散,專門念了一個過去經過的事情。

  假使念佛,念茲在茲,你專門念一句佛,把佛號記住。這個大家可能念佛的人都有這個經驗,念佛念到一段時間,自己有感覺了,心就單純了,甚至于心好象往下沈下去了,好象自己腦筋也清楚起來了,旁的東西——外邊說話、汽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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