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頌曰:諸如理所起,叁業並能發,如次爲書印,算文數自體”,如理所起的叁個業——身口意叁業,並且能發動它的心,這個就是它們的體。
釋曰:諸如理所起者,正起書等之加行也。叁業者,謂身語意業。並能發者,謂受等四蘊,能發前叁業也。如次者,謂前叁業等,如次爲彼書印等體。爲書印者,謂前身業,及彼能發,五蘊爲體。書謂手書,印謂克印,並是身業。身業是色,及能發彼受等四蘊,故通五蘊。此之五蘊,能成書印,故名書印。算文數自體者,算謂語算,文謂語字。故算及文,用前語業,及彼能發五蘊爲體。數謂意思。思能計數,一十等數,故數用前意業,及能發四蘊爲體。
“釋曰:諸如理所起者,正起書等之加行也”,你要去“書”,起“書”的加行,要去“印”,刻印圖章,就起刻圖章的加行,這個“如理所起”。
“叁業”,身語意叁業。“並能發”,“受等四業,能發前叁業也”,發起的心相應的受想行識等等心所法,這是能發前面身口意叁業的一個動力。那麼能發的動力,加上叁業,這就是它們的體。“如次”,挨了次第。“前叁業等,如次爲彼書印等體”,那就是說叁業,身口意叁業,是書印的體。
“爲書印者,謂前身業,及彼能發五蘊爲體”,“書印”,寫字、刻圖章是身業,那麼能發動它的五蘊,它的心王、心所那些是它的體。什麼叫“書”?“手書”,我們的毛筆字什麼的,鋼筆字也在裏邊。“印謂刻印”,就是刻圖章。“並是身業”,這都是身業。身業是色,色蘊,形色。能發的,彼等受想四蘊,一共是五蘊。“此之五蘊,能成書印,故名書印”,體就是它。
“算文數自體”,“算文數自體”是什麼呢?“算謂語算”,我們說口算,就是口訣,九九八十一,七八五十六,這是用口來算的;“文謂語字”,做文章,吟詩。那麼“算及文”,用口業的,前面是身業,這是用口業。口業也是色,能發的也是受等四蘊,也是五蘊爲體。
“數謂意思”,心裏的思心所,心裏打算盤,心裏的計算,前面的“算”是口算,這個“數”是心數。“思能計數,一十等數”,一、十、一百、一億等等的數,在心裏算的,這是意業。“故數用前意業,及能發四蘊爲體”,那麼這個四個蘊,不是五蘊,因爲沒有身語二業。這個很簡單,我們念過去了。
下邊一科比較重要的。
乙十 明諸法異名
從此第十,明諸法異名。論雲:今應略辨諸法異名。頌曰:
善無漏名妙 染有罪覆劣 善有爲應習 解脫名無上
“從此第十,明諸法異名”,一些法還有其它的名字,經裏邊講過的,我們也要把它知道一下。“論雲:今應略辨諸法異名”,一些法還有其它名字,經裏出現的,我們要知道,然後碰上這些名字,就知道它是指的什麼。
“頌曰:善無漏名妙”,我們經常說很妙,“妙德身”、“功德身”,開始時大家不知道,怎麼一會兒“功德身”,一會兒“妙德身”,到底什麼回事?不一樣!無漏的善叫“妙”,這個就是包含無漏的意思在裏邊。“染有罪覆劣”,有染汙的法叫“有罪”,又叫“覆”,又叫“劣”。有爲的善,“應習”,無爲的善不是“應習”。什麼叫“無上”?“解脫名無上”,解脫涅槃是最高的。
釋曰:善無漏者,謂道谛及擇滅也。智者稱揚,故名爲妙。染謂染法,此名有罪,所诃厭故;亦名有覆,覆聖道故;亦名爲劣,極鄙下故。善有爲法,名爲應習,應可修習令增長故。問:何故無爲,不名應習?答:無爲無變,不可修習令增長故,又習爲果,無爲無果,故非應習。解脫者,謂涅槃,是善是常,超一切法,故名無上。
“釋曰:善無漏者,謂道谛及擇滅也”,無漏的善,這個稱“妙”。“智者稱揚,故名爲妙”,最微妙的、最好的東西,無漏的善。所以有漏的善,不能稱“妙”。我們不要說這個世間上這個妙得很,你什麼妙得很?有漏的東西,根本就不“妙”,無漏的善法才“妙”。所以說在法相裏邊就不能亂稱,這個“妙”,不要亂用的。你用上去了之後,決定是無漏善才能稱“妙”。那麼這個無漏善是什麼呢?有爲的是道谛,無爲的就是滅谛,不管你有爲也好、無爲也好,都是善的,都是無漏的,這才是叫“妙”。“智者稱揚故”,叫“妙”。
“染”,染汙法,叫“有罪”。“所诃厭故”,有智慧的人,就是佛法裏邊的聖者所诃厭的,呵斥厭惡的。染汙法叫什麼?就是不善法,跟那些有覆無記。染汙法,第一是叫“有罪”,它是所诃厭的;也叫“有覆”,覆蓋聖道的;也叫“劣”,下劣的,“極鄙下故”,卑鄙的,可以舍棄的。
“善有爲法,名爲應習”,“應習”,這個話指什麼?善的有爲法,有爲法修的時候增長的叫“應習”。那麼無爲法修不可增長的,不叫“應習”。修習、修習,修習就是有爲法。無爲法,你怎麼習呢?習不起來的,它不會增長的。
“問:何故無爲,不名應習”,那麼無爲法不叫應習?他明明標出是善的有爲法,那麼無爲的善爲什麼不叫“應習”呢?
“答:無爲無變,不可修習令增長故”,無爲法沒有數量、沒有大小、沒有變化,你叫它修習增長,不可能的!它本來如此,不會動的。
“又習爲果,無爲無果,故非應習”,另外一個原因,我們修習修習,爲了得果;你無爲法沒有果的,無爲無因果。前面講過的,無爲非因果不對,無爲無因果是對的,不曉得你們忘掉沒有,我們考過的,記不記得?無爲沒有果的,不叫“應習”,習的目的是得果。
兩個原因:一個無爲法不能增長的,不叫“應習”;無爲法沒有果的,不叫“應習”。
“解脫是涅槃,是善的,是常的,超一切法”,這個我們見過好多面,最高無上的法,就是解脫,擇滅涅槃,所以叫“無上”。
這樣子,我們把這六卷講完,《業品》也就講完了。 《菩提道次第廣論》的下士道,觀無常、畏惡趣、皈依叁寶、明業果,重點在明業果上,無常、惡趣都包在業果,包得進去的,那麼皈依叁寶,也是善的業果,這就是下士道的核心。那麼講得那麼廣的,恐怕其它的論也不多見的。所以這一次我們把《業品》講完,那麼對業果的事情,基本上是明白了。
那麼我們說,學過《俱舍》的人,你現在跟居士去打交道,居士要問的話,基本上是業果的事情:什麼事情怎麼辦?什麼事情到底怎麼樣?都是業果的事情。你現在,應當說學了這些有把握了,一般的問題都能解決了。你自己假使把它搞透、搞懂了,一般居士提的問題都可以解釋。如果你解釋不了,那你是沒有學好,那還得好好學。
現在我們講到這裏,就是准備下一次要考了。那麼才來的,或者是出差很久的,也可以趁這個時候,複習一下。考呢,因爲天氣比較暖和,就考得慢一點,六品不是一起考,兩品、兩品考。那麼還有背頌,今天想標來不及了,想明天,我標好之後,就個別通知一下好了,哪些頌要背一下。就是實在好的頌,你不背可惜了。你假使人家提問題,你把那個頌記得熟的話,即使你不是一字不差地記住,你把這個道理記住,你馬上就回答了。如果你這個話想不起來的話,那你說,“等一下告訴你,我去查查書”。查查書,你哪一頁還查不到,你糟糕了,這麼一本書,那麼厚的,幾百頁,你翻來翻去,不曉得哪一頁,那你更糟糕了。你知道在哪一本找也好,結果問了你之後,在哪一本書找都不知道,那算了,沒有聽一樣的。
好!今天就講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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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俱舍論記》卷一五:「非此諸業至此中名受者,非此諸叁受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除受余四蘊資助受故名受資糧,受及資糧此中總名爲受。唯言受者,從強說故,相從說故,受資糧故。」
[2]《疏抄》卷一六:「北洲绮語,有輕有重,重者成業道,輕者非業道。一歌詠等正是獨起雜穢語故,雖非極重,亦成業道。」「問:劫增輪現時,亦有歌詠,如何不是雜穢語收?答:由彼語從出離心發,歌詠之中,毀呰十惡,贊歎十善,能引十善,出離叁塗,非預染心。如佛詠言煩惱深無底,生死海無邊,度苦般未立,雲何樂睡眠等。」
《俱舍論記》卷一六:「身叁業道損他是重,輪王北洲一向不起。故身業等不說輕也。或飲酒等,卽是身輕。」
[3] 《正理》卷四一:「有余師說:貪瞋邪見,才現在前,即名業道,故無加行、後起差別。如是說者,亦具叁分,有不善思,于貪瞋等,能爲前後助伴事故。」
[4]《正理》卷四一:「如依吠陀及余邪論,習學諷詠,傳授于他,謂無罪愆,皆從癡起。」
[5]《俱舍論》卷一六:「貪瞋等叁既無加行,如何可說從貪等生?以從叁根無間生故,可說貪等從叁根生。」
[6]《俱舍論記》卷一六:「及余依前根本業道第二念已去,相續隨轉作諸表業,相續隨轉起無表業,皆名後起。」
[7] 《俱舍論記》卷一六:「邪行雖複唯于有情,衆具勝故存衆具名。又盜等叁,製罪義邊皆待有情,衆具勝故,立衆具名。」
[8]《大毗婆沙論》第116卷。
[9] 《大智度論》卷一九:「五種邪命以無漏智慧除舍,離是爲正命。問曰:何等是五種邪命?答曰:一者若行者爲利養故詐現異相奇特;二者爲利養故自說功德;叁者爲利養故占相吉凶爲人說;四者爲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者爲利養故稱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邪因緣活命故,是爲邪命。」
[10] 《俱舍論記》卷一八:「言五法者,正理雲:言邪道者,提婆達多妄說五事爲出離道:一者不應受用乳等,二者斷肉,叁者斷鹽,四者應被不截衣服,五者應居聚落邊寺(解雲乳等等取酪、生蘇、熟蘇、醍醐。此五名著味。余文可知) 又婆沙一百一十六雲:雲何五法?一者盡壽著糞掃衣,二者盡壽常乞食,叁者盡壽唯一坐食,四者盡壽常居迥露,五者盡壽不食一切魚肉、血味、鹽蘇、乳等(婆沙五法。與正理不同)。」
[11]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五:「時舍利弗目連聞此事往到佛所。佛遙見逆歎言。善來舍利弗目連。汝等可往調達衆中將五百比丘還。二人受教禮足而去。時須陀洹比丘隨阿難來者。見舍利弗目連去。既便啼泣。佛問比丘。何故啼泣。答言。舍利弗目連是佛第一弟子。今往調達衆中。恐學其法是以啼泣。佛語比丘。汝止勿泣。舍利弗目連須臾自當將五百比丘還。于是舍利弗目連往詣彼衆。叁聞達多遙見便走語調達言。今沙門瞿昙第一弟子舍利弗目連來。或破諸比丘意。當莫共語亦莫令坐。調達自以五法爲道。不受其語不著心中。舍利弗目連既至。調達便言。善來舍利弗目連可就此坐。語言。若人有智先所未聞聞便受行。汝等先是沙門瞿昙第一弟子。今複來爲吾作第一弟子不亦善乎。舍利弗目連默然不答。調達便謂已受其語。即効佛常法。告舍利弗目連。汝可爲衆說法。吾背小痛當自消息。便四疊僧伽梨枕之。右脅著地累腳而臥。不系念在前須臾眠熟。轉左脅著地呼聲駭人。時目連現種種神力如常所說。舍利弗說種種妙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梵行之相。五百比丘聞已。即于座上遠塵離垢于諸法中得法眼淨。見法得果已。更相語言。我等可起還到佛所。舍利弗目連即從坐起。與五百比丘俱還佛所。時叁聞達多以足指蹴調達罵言。釋奴起舍利弗目連以余方便將諸比丘去矣。調達驚起罵言。是惡欲比丘始有善意。如何忽生惡心以方便將我比丘去。便大怖懼熱血從鼻孔出。即以生身墮大地獄。」
[12]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叁:「唯破異生非破聖者,他不能引得證淨故,有說得忍亦不可破,由決定忍佛所說故。」
[13] 《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叁:「論曰。無間加行若必定成中間決無離染得果。余惡業道加行中間。若聖道生業道不起。轉得相續定違彼故。非已見谛者業道罪所觸。無間加行爲有可轉。而言若彼不可轉耶。有作是言。皆不可轉故本論說。頗有未害生殺生未滅。此業受異熟定生地獄耶。曰有。如作無間業加行位命終指鬘。雖發欲害母心而未正興害母加行。于世尊所雖有害心亦未正興害佛加行。彼作是意近方下手。世尊爲遮彼業障故。至未生信不令得近室利毱多。于薄伽梵亦不全起。無所顧心以發意言。世尊若是一切智者自知避故。有余師說。亦有可轉本論不言無間加行皆不可轉。但說加行不息。死者定生地獄。加行息者非彼所論。然我所宗無間加行總說有二。一近二遠。于中近者不可轉故。本論依之而興問答。謂有于母起害加行。纔擊無間母命未終。或母力強反害其子。或爲王等擒捉而殺。或子壽盡自致命終。本論依斯作如是說。于中遠者由尚未至不可轉位容有可轉。」
[14] 《大毗婆沙論》卷一八叁:「問何故世尊不決定說法住時分耶。答欲顯正法隨行法者住久近故。謂行法者若行正行恒如佛在世時。及如滅度未久時者則佛正法常住于世無有滅沒。若無如是行正法者則彼正法速疾滅沒。如佛告阿難陀言。于我善說法毗柰耶中。若當不度女人出家者我之正法應住千歲。或複過此。由度女人出家故令我正法減五百歲。問若正法住猶滿千年何故世尊作如是說。答此依解脫堅固密意而說。謂若不度女人出家應經千歲解脫堅固。而今後五百歲唯有戒聞等持堅固非解脫者。皆是度女人出家之過失耳。有余師說。此依若不行八尊重法密意而說。謂若度女人出家不令行八尊重法者則佛正法應減五百歲住。由佛令彼行八尊重法故正法住世還滿千歲。」
《俱舍論頌疏講記 業品二》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