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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頌疏講記 根品▪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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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一 明得差別

  

  就初明得差別中,文複分二:一、正辨差別,二、隨難別解。

  

  一個是講差別,一個是其它的問難的時候,解釋問難。

  

  

  

  

  辛一 正辨差別

  

  且初明正辨差別者,論雲:已辨自性,差別雲何?總問。且應辨得?別問。頌曰

  

  叁世法各叁  善等唯善等  有系自界得  無系得通四

  

  非學無學叁  非所斷二種

  

  自性講完了,它的差別相如何?“且應辨得”,那麼我們要辨差別呢,先辨得,非得擺在後邊。

  

  這個比前面《大毗婆沙》的文字好講一點,但是如果你前面的文,得、非得根本沒有搞通呢,這個也不好講了。自性都沒有搞通的話,差別就無從談起。我們經常說,《俱舍》是一環扣一環,前面的不懂,後面的沒有辦法懂,那麼經常打的比喻就是加減乘除,加減不會,乘法、除法也會不了;加減乘除不會的話,四則應用題解不了;四則運算解不了,代數幾何學不了;代數幾何學不了,微積分學不了,那麼高等數學都學不了。一連串,這是一環一環。如果下邊基礎打好的話,上邊並不難。跟《廣論》一樣的,下士道學好了,中士道上去,並不是很困難。如果下士道沒有,跳上中士道,甚至于下、中士道都沒有,跳上上士道,決定沒有成就的——成就不了!這叁個是一個環節一個環節扣起的,下邊的基礎沒有,上邊上不去。學《俱舍》一樣,前面的基礎沒有,後面的懂不了的。即使你說“我懂了”,你這個“懂”是假懂。一下子,我們來兩個問題給你一問的話,你馬上就慌倒了,沒有辦法解答,因爲前面的東西都是基礎,你沒有,你怎麼解答後面的呢?

  

  下邊就是講“叁世法各叁”,叁世的法各有叁種得,有過去得、現在得、未來得。那麼“善等唯善等”,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它的得也是善的、不善的、無記的。“有系自界得”,“有系”的就是有漏法,它的得,你有漏法在哪一界,得也在哪一界。“無系得通四”,無漏得可以通四個。“非學無學叁,非所斷二種”,這個話裏隱了很多的話在裏邊,等到後邊講。

  

  

  釋曰:叁世法各叁者,叁世門也。叁世法得,各有叁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如是未來,及現在法,各有叁種得。

  

  “叁世門”,就是差別門了,反正它裏邊講它的差別,用各式各樣的門來解釋它們。自性講完了,就是差別,差別跟前面的二十二門來分別十八界一樣的。這是叁世來看,從叁世的角度來看得、非得。“叁世法(的)得,各有叁種,謂過去法,有過去得,有未來得,有現在得。”那麼未來的法跟現在的法也有過去得、未來得、現在得。每一世的法都有叁種得,叁叁九種,“各有叁種得”。那麼一個一個講了。

  

  

  

  

  且過去法有過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後,此約能得與所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世也。然過去法,唯有一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也。或有二得,如過去世別解脫戒等。有通叁得,如過去世道共戒等也。若一得,若二得,若叁得,皆名過去法中過去得也。故過去得,通叁種得,宜善思之。

  

  “且過去法有過去得者,或是法前,或是法俱,或是法後,此約能得與所得法,今時同在過去世也。”能得的得,跟所得的法,就現在來說,都在過去了。過去不是一剎那了,過去時間很長。這個得跟法的關系呢,法前、法俱、法後都可以有,雖然它們都已在過去了。因爲過去的時候,它們有法前得、法後得、法俱得,那個叁種情況都可以有。

  

  “然過去法,唯有一得,如過去世異熟生等也。”過去的法,裏邊也有差別或不同的:或者它祗有一個得的,過去世異熟生,祗有法俱得;或者有兩個得的,“如過去世(的)別解脫戒”,它有法俱得、法後得;或者有叁個得的,“如過去世(的)道共戒”,它是強力,要強了,叁個得都有。“若一得,若二得,若叁得,皆名過去法中過去得也”,不管你一個得也好,二個得也好,叁個得也好,法也過去,得也過去了,都叫過去法中的過去得。“故過去得,通叁種得”,過去法裏邊有叁種得:法前、法後、法俱。“宜善思之”,這個不太好懂,叫你好好地去考慮、思惟思惟。

  

  “過去法有過去得”講完了。這個裏邊又分法俱、法前、法後,或者是一個,祗有法俱,或者法俱、法後,或者法前、法後、法俱都有。總的來說,都是過去法中過去得。

  

  

  

  

  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如別解脫戒,落謝過去,現在不失,起得得之。此即法在過去,得居現在,得居法後,故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唯法後得也。

  

  第二個,“過去法家現在得”:“如別解脫戒,落謝過去”,戒是過去了,但是你人還在,沒有破戒,沒有失掉,那麼“現在不失”,現在這個戒還在。“起得得之”,那麼有個得了,得到這個戒,這個無表色。

  

  “此即法在過去”,受戒的事情已經過去了,“得居現在”,而得還在現在。這是過去法裏邊的現在得,“得居法後,故過去法家現在得者,唯(祗有)法後得也”,過去法,得還在現在,那當然了,得還在的話,得在法的後頭,決定是法後得,不能說法前得;法前得,法都過去了,你在法前的得肯定過去了,怎麼現在還有那個得呢?當然不能說了,決定是法後得。所以說過去法的現在得,決定是祗有 法後得。

  

  過去法裏邊有過去、未來、現在得,裏邊又有法前、法後、法俱得,裏邊搞起來,很麻煩一筆帳。難也不見得難,就是明細的,你把它一筆一筆搞清楚呢,確實麻煩。我經常打這個比喻,一團絲線,我們小時候,要把它拿來用,這麼一拉,唉!扯不通;那裏一扯,又扯不通。結果呢,亂成一團麻,亂七八糟一團,就是打不開來。會的人,就把它頭一拉,一卷,成了一卷線,那很容易用起來。我們有的時候著急了,越著急,越扯不出來。那就是麻煩了,不是困難。你說這有好困難呢,先扯一個頭緒出來,哪個都會,但是你不善巧的話,一著急,弄成一團亂的線,再也打不開了。那個越扯越亂。那麼這也是,你要細心地去思惟呢,“宜善思之”,叫你好好地思惟,不要著急:哎呀,這個東西到底怎麼搞啊?我搞不清楚了。

  

  

  

  

  過去法家未來得者,謂法過去,得在未來,此未來得,名法後得。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得也。如過去世道共戒等,有法前得,已謝過去,其法前得,種類衆多,起未盡者,仍在未來得。此未來得,不起即已,起必在彼過去法前得。故過去法未來得者,亦有法前得也,宜善思之。

  

  下邊,“過去法家未來得”,“謂法過去”了,得還沒出來,“此未來得,名法後得”。“據世橫望,雖皆法後,若約起用先後,未來亦有過去法家法前得也”,因爲法過去了,得還沒來,那麼得皆在法的後頭了。因爲它還沒有生出來了,法早已生出來、過去了,在一般地說呢,是法後。但是以作用呢,過去法裏邊也有法前得。

  

  我們說過去的法,法過去了,“得在未來”,還沒有生出來,當然是法後得了,得在後頭。但是再從作用上說,過去法裏邊也有法前得,得在未來了,還沒有生出來。從時間上說嘛,得在後頭了,還沒生嘛,當然,一個法是過去了,但是從作用上說,過去的法也有法前得,得在未來。

  

  什麼原因呢?他打個比喻。比如說“道共戒”,道共戒“有法前得”。道共戒力量強,法前、法俱、法後都有了,它有法前得的。那這個道共戒沒有了,落謝過去了。那麼法前得呢,種類很多,它很多的法前得,沒有起完;那些沒有起的,還留在未來世——這是有部的特殊的情況,因爲過去、未來都是有——那麼很多的法前得還沒有生出來,留在未來世。雖然說道共戒已經過去了,這個得還在未來,得在後頭,但是,這個得要麼不起,要起的時候,決定在前,法前得。所以從它的作用來說,過去法也有法前得,在未來世的那個得裏邊,也有法前得。這個從事實來看呢,好象是不可能;從它的作用來說,容許有。這樣子的事實不會有了,因爲法已經過去了,法前得沒有起完的,當然不會再起來了。但是要麼不起,起的時候,決定是法前得。所以說過去的法在未來的得裏邊,也有法前得。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情況,“宜善思之”,這個也不太好思惟的,好好地想一想啊。

  

  那麼這是過去的叁世說完了,講現在的了。“現在法家……”,時間差不多了,好了,我們不要說了。現在的說起來,又是一大套,今天的時間講不完了。反正今天這個東西呢,很難消化,是一個硬骨頭,看你們吃下去嘛,不要把肚子撐壞了。那就是要好好地去消化一下。我們說螞蟻啃骨頭,螞蟻那麼小,骨頭還啃得住,爲什麼?螞蟻耐得煩,一口一口慢慢咬,若一下子吞下就完了,跟一個小貓一樣的,把老鼠吞下去嘛,就脹死了,那麼你們現在學法不要脹死哦,好好地消化,那就耐著煩,慢慢地,一口一口去吞。

  

  

  

  

  第叁十叁講

  

  (《俱舍論頌疏》87頁上1行——89頁上8行)(35A25:35——36A07:22)

  

  昨天我們講了得、非得的一些差別相。討論的情況怎麼樣,有沒有問題?我看問題肯定是有了。我們兩組啊,第一組,這個(文)把它銷起來;第二組,有幾個學得好的,可以把它銷一下文,那麼還有一些呢,這一段跳掉也可以。但是要求呢,文一定要順得下去,它講的什麼都知道,這是最低的要求,爲什麼暫時就不要去問了。

  

  我們想某些地方,再說一遍。在他講的幾類法,有一類比較困難的。第四類,就是前面的,所得的法分六類,其中第四類就是“有所得法,唯有(法)俱得、(法)前得”,沒有法後得,“如道類智忍等”。那麼這裏呢,先要知道道類忍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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