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P15

  ..續本文上一頁:⑴如來,⑵菩薩,⑶獨覺,⑷有學聲聞,⑸無學聲聞。或合有學無學聲聞爲一,加一切衆生爲五。

  

  ①勸請轉*輪支者,「十方所有」等一頌。謂于十方刹土之中,現證菩提,獲得無著無障礙智,②未經久時,③變爾許身,勸請說法。智軍阿阇黎作「現證菩提”,而爲解釋。

  

  ①勸請轉*輪支:對治謗法業力,並感清淨妙梵音聲果相(屬積資分)。

  ②未經久時:成佛未經久時。

  ③變爾許身:我即變爾許身。

  ①請住世支者,「諸佛若欲」等一頌。謂于十方刹土之中,諸欲示現般涅槃者,爲令發起一切衆生究竟利益,現前安樂,故變無量身,勸住佛刹,微塵數劫,不般涅槃。

  

  ①請住世支:對治違師命罪,及亂師意罪,又爲修長壽法之殊勝緣起(得長壽)(屬積資分)。

  

  ①回向支者,「所有禮贊」等一頌。以上六支善,表舉所有一切善根,悉與一切有情共同,以猛利欲樂回向令成大菩提因,永無罄盡。如是了解,此諸文義,意不余散,具如文中所說而行,則能攝持無量德聚。此中禮敬供養勸請請住隨喜五者,是爲順緣,積集資糧,悔者是除違緣,淨治罪障。隨喜支中一支,于自造善,修歡喜者,亦是增長自所作善。其回向者,是使積集,淨治長養諸善,雖極微少,令增廣多。又使現前諸已感果將罄盡者,終無窮盡,總之攝于一積集、二淨治、叁增長無盡叁事之中。

  

  ①回向支者:對治邪見(撥無因果,撥無後有)。果爲得佛之四身。

  *帕繃喀大師雲:七支對治叁毒:禮敬對治我慢,供養對治悭吝,忏悔對治叁毒,隨喜對治嫉妒,勸轉*輪對治謗法,請不入涅槃對治輕毀上師,回向對治瞋恚。(《掌中解脫》二七五頁)

  

  六次令所緣明了顯現,供①曼陀羅,應以猛利欲樂,多返祈禱,謂「②維願加持,㈠從不恭敬善知識起,乃至執著二種我相,所有一切顛倒分別,速當滅除。㈡從敬知識,乃至通達無我真實,所有一切無顛倒心,速當發起。㈢及其③內外一切障緣,悉當寂滅」。

  ①曼陀羅:或作曼遮羅,藏語爲金科,義爲清淨壇場。曼遮盤最上爲金,次銀,次銅,下至土木亦可。上等用寶物堆,中等用雜糧,最下乃至小石。供曼陀羅屬積資分。

  ②維願加持:叁事求加。見文中㈠㈡㈢。

  ③內外一切障緣:外障難分四:⑴與人作賤卒走仆;⑵被惡友誘惑;⑶王官(所在地主官)不能如理信法(謂非正淨意樂);⑷兵災、王難(尚不止此,僅舉其著者)。

  內障難有叁:⑴病災;⑵魔難;⑶乏食。此外尚有密難,如行者不修尚好,修時,則怠惰貪瞋等過患叢起,是屬密障難。(《略論釋》一六九頁)

  

  正行分二:一總共修法,二此處修法。 今初

  所言①修者,謂其數數于善所緣,令心安住,②將護修習所緣行相。蓋從無始,自爲③心所自在,心則不爲自所自在,心複隨向煩惱等障,而爲發起一切罪惡。此修即是,爲令其心,隨自自在,堪如所欲,住善所緣。此複若隨,任遇所緣,④即便修者,則于所欲,如是次第,修習爾許,善所緣境,定不隨轉。返于如欲善所緣境,堪任安住,成大障礙。若從最初⑤令成惡習,則終生善行,悉成過失。故于所修諸所緣境,⑥數量次第,先須決定。次應發起猛利誓願,⑦謂如所定,不令修余。即應⑧具足憶念正知,而正修習,如所決定,令無增減。

  

  ①修:《俱舍頌》:“等引善名修,極能熏心故。”

  《俱舍論頌疏》卷十八:“釋曰:等引者,定也。謂離沈掉,名之爲等,引生功德,名之爲引。此定地善,極能熏心,令成德類,故獨名修。”

  ②將護:調護,調養護理也。

  ③心:意識。

  ④即便修者:《略論》作“隨意修者”。

  ⑤令成惡習:令成任意之惡習。

  ⑥數量:指量。

  ⑦謂如所定,不令修余:不得輕易增減,隨時變易。定:決定。

  ⑧具足憶念正知,而正修習:《略論》作“具足正念正知,而修習之”。以正念專注一緣,猛利堅固而修,憶念即正念。正知者,觀察、監視,防治沈掉。

  

  此處修法者。先應思惟依止勝利速成佛等,及不親近所有過患,謂能引發現法後世諸大苦等。次應多起防護之心,謂不容蓄,分別尊長過失之心。①隨自所知,應當思惟,戒定智慧聞等諸德,乃至自心未起清淨行相信時,應恒修習。②次應思惟如前經說,③于自已作當作諸恩,乃至未發④誠敬而修。

  

  ①隨自所知,應當思惟……應恒修習:觀德生信。

  ②次應思惟……乃至未發誠敬而修:觀恩生敬。

  ③于自已作當作諸恩:念師對自己已作當作諸多恩德。

  ④誠敬:至誠、恭敬。

  

  後時如何行者。應將所集衆多福善,以猛利欲由①《普賢行願》,及②《七十願》等,回向現時③畢竟諸可願處。如是應于晨起、午前、午後、初夜,四次修習。此複初修,若時長久,易隨④掉沈自在而轉。此若串習,極難醫改,故應時短,次數增多。如雲:「有欲修心,即便截止,則于⑤後次心欲趣入。若不爾者,見座位時,即覺發嘔。」若待稍固時漸延長,于一切中,應離太急太緩加行過失。由此能令障礙減少,疲倦惛沈等亦當消滅。

  

  ①《普賢行願》:經名。。

  ②《七十願》:《七十祈願經》。

  ③畢竟:究竟。諸可願處:所應希願處。

  ④掉:貪相應。沈:癡相應。

  ⑤後次:下次修。

  

  未修中間如何行者。總之雖有禮拜、旋繞及讀誦等,多可行事,然今此中正主要者,謂于正修時勵力修已,未修之間,若于所修行相所緣,不依①念知,任其逸散,則所生德,極其微鮮。故于中間應閱顯說此法經論,數數憶持。應由多門,②修集資糧生德順緣。亦由多門,淨治所有違緣罪障。一切之根本應如所知,勵力守護所受律儀。故亦㈠有于所緣行相淨修其心,及㈡律儀戒、㈢積集資糧叁法之上,名爲③叁合而引導者。

  

  ①念知:正念正知。

  ②修集資糧生德順緣:積集助道順緣資糧。

  ③叁合而引導者:以“叁合”來引導行人學修。

  

  複應學習四種資糧,是易引發奢摩他道、毗缽舍那道之正因,所謂一密護根門,二正知而行,叁飲食知量,四精勤修習悎寤瑜伽,于眠息時應如何行。

  ①初中有五。㈠以何防護者,謂②徧護正念及③于正念起常委行。其中初者,謂于防護根門諸法,數數修習令不忘失。二者謂于正念,④常恒委重⑤而修習之。㈡何所防護者,謂六種根。㈢從何防護者,謂從可愛及非可愛,六種境界。⑥㈣如何防護,其中有二。⑴守護根者,謂根境合,起六識後,意識便于六可愛境六非愛境,發生貪瞋,應當勵力,從彼諸境護令不生。⑵即以六根而防護者,若于何境,由瞻視等,能起煩惱,即于此境,不縱諸根而正止息。其守護根者,是于六境,⑦不取行相,不取隨好。若由忘念煩惱熾盛,起罪惡心,亦由防護而能止息。取行相者,謂于非應觀視色等,正爲境界,或現在前,即便作意彼等行相,現前往觀。取隨好者,謂于六識起後,能引貪瞋癡叁之境,意識執持,或其境界,雖未現前,由從他聞,分別彼等。⑧㈤防護爲何者,謂從雜染守護其意,令住善性,或無記性。此中所住無覆無記者,謂威儀等時,非是持心住善緣時。

  

  ①初中有五:《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叁:“此略義者,謂若能防護,若所防護,若從防護,若如防護,若正防護,如是一切,總略爲一,名根律儀。今于此中誰能防護,謂防守正念,及所修習常委正念,是能防護。何所防護,謂防護眼根,防護耳鼻舌身意根,是所防護。從何防護,謂從可愛不可愛色,廣說乃至從其可愛不可愛法,而正防護。如何防護,謂不取相,不取隨好。若依是處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即于此處修行律儀,防守根故,名修律儀。如是防護。何者正防護,謂由正念防護于意,行平等位,是名正防護。”

  ②徧護正念:即防守正念。《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叁:“如是由此多聞思修所集成念,于時時中,善能防守正聞思修瑜伽作用,如是名爲防守正念。”

  ③于正念起常委行:即常委正念。《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叁:“雲何名爲常委正念,謂于此念,恒常所作,委細所作。當知此中恒常所作,名無間作。委細所作,名殷重作。即于如是無間所作,殷重所作,總說名爲常委正念。如其所有防守正念,如是于念能不忘失。如其所有常委正念,如是即于無忘失念得任持力。”

  ④常恒:無間。委重:委細殷重,殷重真切。

  ⑤而修習之:得任持力。

  ⑥如何防護,其中有二:《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叁:“雲何名爲念防護意:謂眼色爲緣生眼識,眼識無間生分別意識,由此分別意識,于可愛色色將生染著,于不可愛色色將生憎恚。即由如是念增上力,能防護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令其不生所有煩惱。如是耳鼻舌身廣說當知亦爾。”

  “雲何于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能善防護:謂于色聲香味觸法不取其相不取隨好,終不依彼發生諸惡不善尋思令心流漏。若彼有時忘失念故或由煩惱極熾盛故,雖離取相及取隨好而複發生惡不善法令心流漏,便修律儀。由是二相,故能于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能善防護。”

  ⑦不取行相,不取隨好:《瑜伽師地論》卷二十叁:“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言取相者,謂于眼識所行色中,由眼識故,取所行相,是名于眼所識色中執取其相。若能遠離如是眼識所行境相,是名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複有余類執取其相執取隨好。言取相者,謂色境界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衆色,如是名爲執取其相。取隨好者,謂即色境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色已,然彼先時從他聞有如是如是眼所識色,即隨所聞名句文身爲其增上,爲依爲住,如是士夫補特伽羅,隨其所聞,種種分別眼所識色,如是名爲執取隨好。如…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