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⑴如来,⑵菩萨,⑶独觉,⑷有学声闻,⑸无学声闻。或合有学无学声闻为一,加一切众生为五。
①劝请转*轮支者,「十方所有」等一颂。谓于十方刹土之中,现证菩提,获得无着无障碍智,②未经久时,③变尔许身,劝请说法。智军阿阇黎作「现证菩提”,而为解释。
①劝请转*轮支:对治谤法业力,并感清净妙梵音声果相(属积资分)。
②未经久时:成佛未经久时。
③变尔许身:我即变尔许身。
①请住世支者,「诸佛若欲」等一颂。谓于十方刹土之中,诸欲示现般涅槃者,为令发起一切众生究竟利益,现前安乐,故变无量身,劝住佛刹,微尘数劫,不般涅槃。
①请住世支:对治违师命罪,及乱师意罪,又为修长寿法之殊胜缘起(得长寿)(属积资分)。
①回向支者,「所有礼赞」等一颂。以上六支善,表举所有一切善根,悉与一切有情共同,以猛利欲乐回向令成大菩提因,永无罄尽。如是了解,此诸文义,意不余散,具如文中所说而行,则能摄持无量德聚。此中礼敬供养劝请请住随喜五者,是为顺缘,积集资粮,悔者是除违缘,净治罪障。随喜支中一支,于自造善,修欢喜者,亦是增长自所作善。其回向者,是使积集,净治长养诸善,虽极微少,令增广多。又使现前诸已感果将罄尽者,终无穷尽,总之摄于一积集、二净治、三增长无尽三事之中。
①回向支者:对治邪见(拨无因果,拨无后有)。果为得佛之四身。
*帕绷喀大师云:七支对治三毒:礼敬对治我慢,供养对治悭吝,忏悔对治三毒,随喜对治嫉妒,劝转*轮对治谤法,请不入涅槃对治轻毁上师,回向对治瞋恚。(《掌中解脱》二七五页)
六次令所缘明了显现,供①曼陀罗,应以猛利欲乐,多返祈祷,谓「②维愿加持,㈠从不恭敬善知识起,乃至执着二种我相,所有一切颠倒分别,速当灭除。㈡从敬知识,乃至通达无我真实,所有一切无颠倒心,速当发起。㈢及其③内外一切障缘,悉当寂灭」。
①曼陀罗:或作曼遮罗,藏语为金科,义为清净坛场。曼遮盘最上为金,次银,次铜,下至土木亦可。上等用宝物堆,中等用杂粮,最下乃至小石。供曼陀罗属积资分。
②维愿加持:三事求加。见文中㈠㈡㈢。
③内外一切障缘:外障难分四:⑴与人作贱卒走仆;⑵被恶友诱惑;⑶王官(所在地主官)不能如理信法(谓非正净意乐);⑷兵灾、王难(尚不止此,仅举其著者)。
内障难有三:⑴病灾;⑵魔难;⑶乏食。此外尚有密难,如行者不修尚好,修时,则怠惰贪瞋等过患丛起,是属密障难。(《略论释》一六九页)
正行分二:一总共修法,二此处修法。 今初
所言①修者,谓其数数于善所缘,令心安住,②将护修习所缘行相。盖从无始,自为③心所自在,心则不为自所自在,心复随向烦恼等障,而为发起一切罪恶。此修即是,为令其心,随自自在,堪如所欲,住善所缘。此复若随,任遇所缘,④即便修者,则于所欲,如是次第,修习尔许,善所缘境,定不随转。返于如欲善所缘境,堪任安住,成大障碍。若从最初⑤令成恶习,则终生善行,悉成过失。故于所修诸所缘境,⑥数量次第,先须决定。次应发起猛利誓愿,⑦谓如所定,不令修余。即应⑧具足忆念正知,而正修习,如所决定,令无增减。
①修:《俱舍颂》:“等引善名修,极能熏心故。”
《俱舍论颂疏》卷十八:“释曰:等引者,定也。谓离沉掉,名之为等,引生功德,名之为引。此定地善,极能熏心,令成德类,故独名修。”
②将护:调护,调养护理也。
③心:意识。
④即便修者:《略论》作“随意修者”。
⑤令成恶习:令成任意之恶习。
⑥数量:指量。
⑦谓如所定,不令修余:不得轻易增减,随时变易。定:决定。
⑧具足忆念正知,而正修习:《略论》作“具足正念正知,而修习之”。以正念专注一缘,猛利坚固而修,忆念即正念。正知者,观察、监视,防治沉掉。
此处修法者。先应思惟依止胜利速成佛等,及不亲近所有过患,谓能引发现法后世诸大苦等。次应多起防护之心,谓不容蓄,分别尊长过失之心。①随自所知,应当思惟,戒定智慧闻等诸德,乃至自心未起清净行相信时,应恒修习。②次应思惟如前经说,③于自已作当作诸恩,乃至未发④诚敬而修。
①随自所知,应当思惟……应恒修习:观德生信。
②次应思惟……乃至未发诚敬而修:观恩生敬。
③于自已作当作诸恩:念师对自己已作当作诸多恩德。
④诚敬:至诚、恭敬。
后时如何行者。应将所集众多福善,以猛利欲由①《普贤行愿》,及②《七十愿》等,回向现时③毕竟诸可愿处。如是应于晨起、午前、午后、初夜,四次修习。此复初修,若时长久,易随④掉沉自在而转。此若串习,极难医改,故应时短,次数增多。如云:「有欲修心,即便截止,则于⑤后次心欲趣入。若不尔者,见座位时,即觉发呕。」若待稍固时渐延长,于一切中,应离太急太缓加行过失。由此能令障碍减少,疲倦惛沉等亦当消灭。
①《普贤行愿》:经名。。
②《七十愿》:《七十祈愿经》。
③毕竟:究竟。诸可愿处:所应希愿处。
④掉:贪相应。沉:痴相应。
⑤后次:下次修。
未修中间如何行者。总之虽有礼拜、旋绕及读诵等,多可行事,然今此中正主要者,谓于正修时励力修已,未修之间,若于所修行相所缘,不依①念知,任其逸散,则所生德,极其微鮮。故于中间应阅显说此法经论,数数忆持。应由多门,②修集资粮生德顺缘。亦由多门,净治所有违缘罪障。一切之根本应如所知,励力守护所受律仪。故亦㈠有于所缘行相净修其心,及㈡律仪戒、㈢积集资粮三法之上,名为③三合而引导者。
①念知:正念正知。
②修集资粮生德顺缘:积集助道顺缘资粮。
③三合而引导者:以“三合”来引导行人学修。
复应学习四种资粮,是易引发奢摩他道、毗钵舍那道之正因,所谓一密护根门,二正知而行,三饮食知量,四精勤修习悎寤瑜伽,于眠息时应如何行。
①初中有五。㈠以何防护者,谓②徧护正念及③于正念起常委行。其中初者,谓于防护根门诸法,数数修习令不忘失。二者谓于正念,④常恒委重⑤而修习之。㈡何所防护者,谓六种根。㈢从何防护者,谓从可爱及非可爱,六种境界。⑥㈣如何防护,其中有二。⑴守护根者,谓根境合,起六识后,意识便于六可爱境六非爱境,发生贪瞋,应当励力,从彼诸境护令不生。⑵即以六根而防护者,若于何境,由瞻视等,能起烦恼,即于此境,不纵诸根而正止息。其守护根者,是于六境,⑦不取行相,不取随好。若由忘念烦恼炽盛,起罪恶心,亦由防护而能止息。取行相者,谓于非应观视色等,正为境界,或现在前,即便作意彼等行相,现前往观。取随好者,谓于六识起后,能引贪瞋痴三之境,意识执持,或其境界,虽未现前,由从他闻,分别彼等。⑧㈤防护为何者,谓从杂染守护其意,令住善性,或无记性。此中所住无覆无记者,谓威仪等时,非是持心住善缘时。
①初中有五:《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三:“此略义者,谓若能防护,若所防护,若从防护,若如防护,若正防护,如是一切,总略为一,名根律仪。今于此中谁能防护,谓防守正念,及所修习常委正念,是能防护。何所防护,谓防护眼根,防护耳鼻舌身意根,是所防护。从何防护,谓从可爱不可爱色,广说乃至从其可爱不可爱法,而正防护。如何防护,谓不取相,不取随好。若依是处发生种种恶不善法,令心流漏,即于此处修行律仪,防守根故,名修律仪。如是防护。何者正防护,谓由正念防护于意,行平等位,是名正防护。”
②徧护正念:即防守正念。《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三:“如是由此多闻思修所集成念,于时时中,善能防守正闻思修瑜伽作用,如是名为防守正念。”
③于正念起常委行:即常委正念。《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三:“云何名为常委正念,谓于此念,恒常所作,委细所作。当知此中恒常所作,名无间作。委细所作,名殷重作。即于如是无间所作,殷重所作,总说名为常委正念。如其所有防守正念,如是于念能不忘失。如其所有常委正念,如是即于无忘失念得任持力。”
④常恒:无间。委重:委细殷重,殷重真切。
⑤而修习之:得任持力。
⑥如何防护,其中有二:《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三:“云何名为念防护意:谓眼色为缘生眼识,眼识无间生分别意识,由此分别意识,于可爱色色将生染着,于不可爱色色将生憎恚。即由如是念增上力,能防护此非理分别起烦恼意,令其不生所有烦恼。如是耳鼻舌身广说当知亦尔。”
“云何于此非理分别起烦恼意能善防护:谓于色声香味触法不取其相不取随好,终不依彼发生诸恶不善寻思令心流漏。若彼有时忘失念故或由烦恼极炽盛故,虽离取相及取随好而复发生恶不善法令心流漏,便修律仪。由是二相,故能于此非理分别起烦恼意能善防护。”
⑦不取行相,不取随好:《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三:“云何于眼所识色中不取其相。言取相者,谓于眼识所行色中,由眼识故,取所行相,是名于眼所识色中执取其相。若能远离如是眼识所行境相,是名于眼所识色中不取其相。如于其眼所识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识法中,当知亦尔。”
“复有余类执取其相执取随好。言取相者,谓色境界在可见处,能生作意,正现在前,眼见众色,如是名为执取其相。取随好者,谓即色境在可见处,能生作意,正现在前,眼见色已,然彼先时从他闻有如是如是眼所识色,即随所闻名句文身为其增上,为依为住,如是士夫补特伽罗,随其所闻,种种分别眼所识色,如是名为执取随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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