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藏以上好青稞面和酥油,爲食之佳者,名梅烏,甚屬難得。有母以梅烏分饷數子,一子心貪,將自份隱于背中,伸手複乞其余,犬出背後,竊之而去,子大哭。問何故?答:談何容易一得梅烏,今爲犬竊去矣,安得不哭?行人悲空失此身,亦當如是。”
第叁思惟極難得者。如是暇身如①《事教》中說,從惡趣死複生彼者。如大地土,從彼死沒生善趣者,②如爪上塵。從③二善趣死生惡趣者,如大地土,從彼沒已生善趣者,如爪上塵。故從善趣惡趣二俱難得,若作是念,彼由何故如是難得。如《四百頌》雲:「諸人多受行,非殊勝善品,是故諸異生,多定往惡趣。」謂善趣人等,亦多受行十不善等,非勝妙品,由是亦多往惡趣故。又如于菩薩所,起瞋恚心,一一刹那,尚須經劫住阿鼻獄,況④內相續現有往昔多生所造衆多惡業,⑤果未出生,對治未壞,豈能不經多劫住惡趣耶,如是若能決定淨治往昔所造惡趣之因,防護新造,則諸善趣雖非希貴,然⑥能爾者,實極稀少。若未如是修則定往惡趣,既入惡趣則不能修善,相續爲惡,故經多劫,雖善趣名亦不得聞,故極難得。
①《事教》:《律經十七事》。
②如爪上塵:指佛爪。佛爪沾塵,其少可知。
③二善趣:人、天二趣。
④內相續:自身心。
⑤果未出生,對治未壞:《略論》:“既然尚未受果,又未加以對治壞滅。”
《略論釋》:“夙世未加治毀之惡業。”
⑥能爾者:能如此作者。
①《入行論》雲:「②我以如是行,且不得人身,人身若不得,③唯惡全無善。④若時能善行,然我不作善,惡趣⑤苦蒙蔽,⑥爾時我何爲。未能作諸善,然已作衆惡,經百俱胝劫,不聞善趣名。是故薄伽梵,說人極難得,如龜項趣入,海漂⑦轭木孔。⑧雖刹那作罪,尚住無間劫,況無始生死,⑨作惡豈善趣。」
①《入行論》雲:《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宗大師引《入行論》此文,以證前“若未如是修”至“故極難得”一段結論。
②我以如是行:如我今所行。
③唯惡:造罪。全無善:不能作善。
④若時能善行:若時有機緣能作善行,指暇滿人身時。
⑤苦:身心受苦。蒙蔽:迷于取舍。謂“若生惡趣後,長時恒爲苦受之所逼惱,于取舍處,悉皆愚迷莫辨。”(《入行論廣解》)
⑥爾時我何爲,未能作諸善:《入行論廣解》:“其時我纖毫善事亦不能作,故應及今得暇滿時,勵力勤修也。”無能爲善,惡趣極難解脫。
⑦轭:音[厄]駕車時擱在牛頸上之曲木。
⑧雖刹那作罪,尚住無間劫:《略論》:“于菩薩前若起瞋恚,隨其一一刹那,須經一一劫數處無間獄。”
又《略論釋》(二四O頁):“佛雲:于有情施主,若起不善意,隨所經刹那,一一處無間。”
又《入行論廣解》:“如于菩薩起瞋恚心,僅一刹那所作之罪,亦當曆劫墮無間獄。”
⑨作惡豈善趣:所積衆罪,豈能生善趣。
若作是念,由受惡趣苦盡昔惡業已,仍可生樂趣,故非難脫也。即受彼苦之時,時時爲惡,從惡趣沒後,仍須轉惡趣,故難脫離。①如雲:「非唯受彼已,即便能脫離,謂正受彼時,複起諸余惡。」如是思惟難得之後,應作是念,而發欲樂攝取心要,謂若使此身爲惡行者,是徒耗費,應修正法而度時期。如《親友書》雲:「從旁生出得人身,較龜處海遇轭木,孔隙尤難故大王,應行正法令有果。若以衆寶飾金器,而用除棄吐穢等,若生人中作惡業,此極愚蒙過于彼。」《弟子書》中亦雲:「得極難得人身已,應勤修證所思義。」此又如大瑜伽師謂慬哦雲:「應略休息。」答雲:「實當如是,然此暇滿,實爲難得。」又如博朵瓦雲:「如昔②坌宇有一雕房,如③瑪卡喀,甚爲壯麗,次爲敵人所劫,經久失壞。有一老人因此房故,心極痛惜,後有一次聞說其房爲主所得,自不能走,憑持一矛④逶迤而至,如彼喜曰,今得瑪卡喀,甯非夢欤。今得暇滿,亦應獲得如是歡喜,而修正法。”乃至未得如是心時,應勤修學。
①如雲:《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
②坌宇:地名,在拉薩北方。
③瑪卡喀:雕樓,壯麗之樓房。
④逶迤:音“委”“怡”,原意爲道路彎曲而長。此引伸爲此老人單獨不能行走,靠持一矛(拐杖)經過長途曲折,步履艱難而行至其所。
如是若于暇身,能發一具相取心要一欲樂,須思四法。其中一須修行者,謂一切有情,皆唯愛樂而不愛苦,然引樂除苦亦唯依賴于正法故。二能修行者,謂外緣知識,內緣暇滿,悉具足故。此複叁必須現世修者,現世不修,次多生中,暇滿之身極難得故。四須于現在而修行者,謂何日死無決定故。其中第叁,能破推延于後生中修法懈怠。①第四能破雖于現法定須修行,然于前前諸年月日,不起修行,而念後後修行,亦可不趣懈怠。②總攝此二爲應速修,作叁亦可。是則念死亦與此系屬,然恐文繁至下當說。
①“第四”一段文:《略論》:“第四者,能滅是念,謂雖當于此生中修,而(更推之)來年來月尚可修等之懈怠也。”
②總攝此二爲應速修,作叁亦可:《略論》:“設將此二(第叁、第四)攝爲(應)速修,則作叁法亦可。念死一事,雖亦與此有關,恐繁且止,于下當說。”
如是若由種種門中正思惟者,變心力大,故應思惟如前所說。若不能者則應攝爲,㈠如何是爲暇滿體性,㈡①現竟門中利大道理,㈢因果門中難得道理,隨所相宜從前說中,取而修習。其中因門難獲得者,謂僅總得生于善趣,亦須戒等修②一淨善,特若獲得暇滿具足,則須淨戒而爲根本,施等助伴,無垢淨願爲結合等,衆多善根。現見修積如是因者,極爲希少,比此而思善趣身果,若總若別,皆屬難得。由果門中難獲得者,觀非同類諸惡趣衆,僅得善趣,③亦屬邊際,觀待同類諸善趣衆,殊勝暇身④極屬希少,如格喜铎巴雲:「殷重修此,余一切法由此引生。」故應勵力。
①現竟:現前、究竟。
②一淨善:一種淨善。依昂旺堪布(《略論釋》二四叁頁),此一種淨善指戒。如文“得善趣身,如修羅等,亦須以戒律爲主”。
③亦屬邊際:少。《略論》作“已較爲少有”。
④極屬希少:《略論》:“則尤爲寶貴。”意即更希少也。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二終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叁
第二如何取心要之理分二:一于道總建立發決定解,二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初中分二:一叁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二顯示由叁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 今初
佛初發心,中集資糧,最後現證圓滿正覺,一切皆是爲利有情,故所說法一切亦唯爲利有情。如是所成有情利義,略有二種,謂①現前增上生,及②畢竟決定勝。其中依于成辦現前增上生事,盡其所說,一切皆悉攝入下士,或共下士所有法類。殊勝下士者,是于現世不以爲重,希求後世善趣圓滿,以集能往善趣因故。《道炬論》雲:「若以③諸方便,唯于④生死樂,希求自利義,知彼爲下士。」
①現前增上生:《略論釋》(二五五頁):“現前義利,爲人天果,佛說人天果法,仍著眼在究竟義利上,因有人天權時現上善(增上生),乃能進入出世間究竟善(決定勝)。權時現上善屬于世間分。”
②畢竟決定勝:畢竟決定勝者,究竟義利也。本論下文“決定勝中,略有二種……”廣說。
③諸方便:《略論》作“正方便”。《略論釋》(二五六頁):“即十善業”。
④生死樂:《略論》作“人天樂”。
決定勝中,略有二種,謂證解脫①僅出生死及②一切種智位,其中若依諸聲聞乘及獨覺乘,盡其所說一切皆悉攝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類。中士夫者,謂發厭患一切③諸有,爲求自利,欲得度出叁有解脫,以趣解脫④方便之道叁種學故。⑤《道炬論》雲:「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爲性,若惟求自靜,說名中士夫。」如⑥覺所造《攝行炬論》雲:「⑦尊長佛說依,⑧密咒度彼岸,能辦菩提故,此當書彼義。」謂修種智方便有二,謂密咒大乘及波羅蜜多大乘。此二攝入上士法類。上士夫者,謂由大悲自在而轉,爲盡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學習六度及⑨二次第等故。《道炬論》雲:「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爲勝士夫。」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謂波羅蜜多及咒,下當廣說。
①僅出生死:聲聞、緣覺。
②一切種智位:佛。
③諸有:叁有。
④方便之道:戒定慧。
⑤《道炬論》雲:“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爲性,若惟求自靜,說名中士夫”:《略論釋》(二五七頁):“上頌即包括四谛。叁有樂即苦谛,惡業即集谛,叁學爲道谛,自利涅槃是爲滅谛。”惡業:輪回叁有業。自靜:自利涅槃。
⑥覺:阿底峽尊者。
⑦尊長:上師。佛:諸佛。
⑧密咒:金剛乘。度彼岸:波羅蜜乘。
⑨二次第等:密乘修法,生起次第及圓成次第等。
叁士之名,①《攝決擇》曰:「複有叁士,謂有成就正受②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亦有成就正受③聲聞相應淨戒律儀,亦有成就正受菩薩淨戒律儀。其中初者爲下,第二爲中,第叁爲勝。」與此義同,複說多種上中下士建立道理。如《道炬》所說,世親阿阇黎于④《俱舍釋》中,亦說叁士之相。下士夫中,雖有二類,謂樂現法及樂後世,此是第二。複須趣入⑤增上生無謬方便。
①《攝決擇》:《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一。
②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一般善事、性善、十善戒。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叁:“複次雲何非律儀非不律儀,謂除如先所說律儀不律儀業所有善不善等身語意業,當知一切皆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業所攝。”
《略論釋》(二五九頁):“雲非戒者,以十善法未出離世間,不能謂戒,戒必須具足出離心故。雲非非戒者,十善法雖未具足出離心,然亦能止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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