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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P21

  ..續本文上一頁雲非戒非非戒。”

  ③聲聞相應淨戒律儀:即別解脫戒,與聲聞、緣覺乘相應。

  ④《俱舍釋》中,亦說叁士之相:《俱舍論頌疏》卷十二:“下士勤方便,恒求自身樂,中士求滅苦,非樂苦依故。上士恒勤求,自苦他安樂,及他苦永滅,以他爲己故。”

  ⑤增上生:後世增上生。

  

  第二顯示由叁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分二:一顯示何爲由叁士道引導之義,二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  今初

  如是雖說叁士,然①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攝納余二士道無所缺少,故彼二種是大乘道或分或支。馬鳴阿阇黎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論》雲:「②無害與谛實,與取及梵行,③舍一切所執,此是善趣行。④遍觀生死苦,斷故修谛道,斷除二種罪,此是寂靜行。⑤亦應取此等,是出離道支。由達諸法空,⑥生悲衆生流,無邊⑦巧便行,是勝出離行。」是故此中非導令趣,唯以叁有之樂,爲所欲得下士夫道,及爲自利唯脫生死,爲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將⑧少許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導前行,爲修上士道之支分。

  

  ①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攝納余二士道無所缺少:此指上士道次第中,攝二士道法,無所缺少,但除彼自利下劣之心。

  《基本叁學》(一O六頁):“持聲聞律舍劣心。”大乘菩薩亦須持聲聞乘律儀,而不起一念小乘自利之心。

  《略論釋》(二六一頁):“頗公雲:譬如叁人西行,有至甘孜而止者,有至昌都而止者,有至拉薩而止者。所行雖同,而意在昌都者與意在甘孜者,其心各不同。其一心至拉薩者,又與至昌都者之心不同,故上士與中下士唯在心境上分,而所行之路初實相同。如修離叁塗行,上士非爲求自身離叁塗發心,乃爲利益衆生故,願離叁塗而發心。如此發心,雖非真菩提心,然已具菩提心輪廓……上士修下士行,非修下士,而是畫像之輪廓也。故稱下士行人,不稱正下士行,而爲共下士行。”

  ②無害:不傷害。谛實:不妄語。與取:不偷盜。梵行:不淫欲。

  ③舍一切所執:布施。

  ④遍觀生死苦:知苦。

  斷故修谛道:修道。斷生死苦故,修無漏道。谛者,無漏。

  斷除二種罪:斷集。二種罪:《略論釋》:一業,二煩惱。

  此是寂靜行:證滅。寂靜行:希求涅槃。

  ⑤亦應取此等:上士應亦修如上諸法。

  ⑥生悲衆生流:對衆生起悲心之流。菩提心之加行爲大悲。

  ⑦巧:善巧。便:方便。

  ⑧少許共彼二道:《略論釋》(二六O頁):“謂上士所修法中之一部,中下士亦應修。于上士道中,有相似于中下士道處,故名共中下士道也。”

  

  是故若發如前所說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觀心論》雲:「誰不將無堅,如①蕉沫之身,由行利他緣,修②須彌堅實。上士具悲故,將刹那老死,病根本之身,爲他安樂本。具正法炬時,斷八無暇③暇,應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謂應念雲:我身無實,如蕉如沫,衆病④巢穴,老等衆苦所出生處,應以上士所有現行度諸晝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若爾理應先從上士引導,雲何令修共下中耶。謂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發起前行,此中道理後當宣說。

  

  ①蕉沫:芭蕉,聚沫。

  ②須彌:如須彌山。

  ③暇:修暇滿。

  ④巢:音“潮”。

  

  第二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分二:一正明因相,二所爲義。  今初

  轉趣大乘能入之門者,謂即發心于勝菩提。若于相續中生起此心,如①《入行論》雲:「若發大心刹那頃,②系生死獄諸苦惱,應說是諸善逝子。」謂即獲得佛子之名,或菩薩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數。若退此心,亦從大乘還退出故。是故諸欲入大乘者,須以衆多方便勵力令發,然發此心須先修習發心勝利。令于勝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廣,及須歸依七支願行,是能開示菩薩道次最勝教典,《集學處論》及《入行論》中所說。

  

  ①《入行論》雲:《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②系生死獄諸苦惱:系縛于生死牢獄之諸苦惱有情。《入行論廣解》:“若人能發願行菩提心者,彼無間刹那之間,即得殊勝名,稱爲諸如來子。此名有殊勝義。謂是世間天人俱應合掌恭敬之處也。不唯諸登地菩薩有如是功德,即輪回牢獄系縛之一切苦惱有情,纔一發心,無間即得如是功德也。”

  

  如是所說勝利略有二種,謂諸①現前及畢竟勝利。初中複二,謂不墮惡趣及生善趣。若發此心能淨宿造衆多惡趣之因,能斷當來相續積集。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攝故,增長廣大,諸新作者,亦由此心爲等起故,無窮盡際。畢竟利義者,謂諸解脫及一切種智,亦依此心易于成辦。若于現時、畢竟勝利,先無真實欲得樂故,雖作是言,此諸勝利從發心生,故應勵力發起此心,亦唯空言,②觀自相續,極明易了。若于增上生及決定勝,二種勝利發欲得者,故須先修共中下士所有③意樂。如是若于二種勝利,發欲得已,趣修具有勝利之心者,則須發起④此心根本大慈大悲。⑤此複若思,自于生死安樂匮乏,衆苦逼惱,流轉道理,身毛全無⑥若動若轉,則于其他有情流轉生死之時,樂乏苦逼,定無不忍。⑦《入行論》雲:「⑧于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夢中尚未夢,何能生利他。」故于下士之時,思惟自于諸惡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之時,思惟善趣,無寂靜樂,唯苦道理。⑨次于親屬諸有情所,比度自心,而善修習,即是發生慈悲之因,菩提之心從此發生。故修共同中下心者,即是生起真菩提心所有方便,非是引導令趣余途。

  

  ①現前(勝利):指增上生。《略論釋》(二七四頁):“又下士固須求增上生,即上中二士,于求畢竟勝外,亦須求增上生。以大乘有情爲接引小乘有情,必須小乘解脫法,而後使小乘有情得以轉入大乘。大乘有情亦複必須得下士道增上生,倘不得增上生(即得人身善果)不能入于佛果。其所以別于正下士者,以正下士專求人天果,而修十善等,尚在集谛中。上士爲求佛果,而依十善修人天果,則不屬于集谛。故須知本論所特別調伏者,乃上士夫,同時對于中下根,亦在調伏中。”

  生極樂世界也是增上生之一種,屬格魯教法中本有,非淨土宗獨有也。《宗大師傳》(四八七頁):“大師說:“總的說來,我的化身是有許多,徧于空行刹土、兜率、贍洲等處,現在我(的化身)在漢地五臺山。”所說的刹土,依那時的字句來說,雖說的是五臺山,但不能認定唯一指的是那裏,主要是大師即身現證雙運身,應是在報身刹土,以及化身的刹土極樂世界、空行刹土、兜率等處,尤其是大師示現成佛——獅子吼如來時,刹土爲稀有卓越莊嚴刹土等,是隨其所願,隨住一切刹土。”淨土宗行人不願學格魯教,謂格魯不提倡生極樂。此段說宗大師本身在極樂世界也有化身。

  淨土宗也要修信及修止、觀。蓮池大師《彌陀疏鈔》:“初事一心者,如前憶念,念念相續,無有二念,信力成就,名事一心,屬定所攝,未有慧故。理一心者,如前體究,獲自本心,故名一心……此純理故,不專事相,觀力成就,名理一心,屬慧門攝,兼得定故。”

  叁輩往生,都要發菩提心。如《無量壽經》雲:“叁輩往生,皆應發無上菩提之心。”

  此皆證明格魯與淨土宗不但沒有矛盾,而且提供了許多必要的修行方法。

  ②觀自相續:返觀自心。

  ③意樂:旨趣。

  ④此心根本(之)大慈大悲:此心指菩提心。

  ⑤此複若思……定無不忍:昂旺堪布:“故初業有情,仍以自利爲重。如自尚不利,何能利他。”(《略論釋》二六五頁)

  ⑥若動若轉:身毛豎動。

  ⑦《入行論》:《入行論·贊菩提心功德品》卷一。

  ⑧于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于利諸有情之前,且不思自苦。自利:出輪回苦。

  ⑨次于親屬諸有情所……:《略論釋》(二六六頁):“如前說菩提心爲上士道正行,共中下一切法類,即菩提心之加行。”

  

  ①如是又于彼二時中,思惟歸依及業果等,多門勵力,集福淨罪。如其所應,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續之方便,七支行願及歸依等。故應了知此等即是發心方便。此中下中法類,即是發無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②尊重亦當善爲曉喻,弟子于此應獲定解。每次修時當念此義,修菩提心發生支分,極應愛重,若不爾者,則此諸道與上士道別別無關。乃至未至實上士道,于菩提心未得定解,③而成此心發生障礙,④或于此間失大利義,故于此事應殷重修。如是修習

  中下之道,及善修習⑤如上士時所說道已,于相續中,隨力令生真菩提心。

  

  ①如是又于彼二時中……故應了知此等即是發心方便:《略論》:“如是當知,于修彼二士道時,思惟歸依、業果諸意樂等,于諸門中,集淨勵力者,如其所應,成菩提心前行修心之方便。當知七支歸依等,亦即爲發起彼心方便也。”彼二時中:修下中士共道。相續:身心。

  《略論釋》(二六六頁):“發菩提心有叁:一、爲生起菩提心故,應先知其勝利,發起欲樂。二、爲令菩提心真實顯現,應修共下中士道。叁、爲令身心相續中于菩提心如其勝利生起故,應修七支。故集福忏罪,在共下中士道修習歸依、業果及七支等,皆爲積忏之方便,亦即修菩提心之方便。積忏非空言可得,必先生起積忏之欲樂,欲生起積忏之欲樂,對于下士道中業果一門,尤應注意。又如歸依叁寶,懇求救護,任修何法,皆須于事前修之,如正信叁寶之心,尚生不起,則菩提心更無從說起,故中下士道諸門,皆上士道之前引。再簡明言之,如前說菩提心爲上士道正行,共中下一切法類,即菩提心之加行,是爲本論扼要處,于此應當生起定解。”

  ②尊重:爲師者。

  ③而成此心發生障礙:純爲自利,離叁塗,得人天,離生死,得自利涅槃,則于發菩提心而成障礙。

  ④或于此間失大利義:謂菩提心習氣未能種下。

  ⑤如上士時所說道已:《廣論》卷八:“修習希求利他之心。”(本書四六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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