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軌則。此中是事是處是時應行,名所應行。如量如理如其品類而行,名如所行。”
⑶若受用事者:《攝事分》(卷九十九)中說有五種不淨受用,及有五種清淨受用。
⑷若安置事者:如說不應置缽在雜穢處,若坑澗處,若崖岸處應知。(義如《瑜伽師地論》卷廿四)
⑸《披尋記》卷二十二:“若于如法宣白加行等者,若舉羯磨,若擯羯磨,是名如法宣白加行。于爾所時,以饒益心不以衰損,以柔軟語不以粗犷,以善友意不以憎恚,是名住慈悲心,展轉與欲。”
⑹唱令家:《瑜伽師地論》卷十六:“唱令家者,謂屠羊等,由徧宣告此屠羊等,成極重罪,多造惡業,殺害羊等故。”
⑺旃荼羅羯恥那家:旃荼羅,在四姓之外,以屠殺爲業者。羯恥那,譯曰煮狗人、斷獄官。
《瑜伽論遁倫記》曰:羯恥那家者,謂旃陀羅即根本執惡。依執惡家更作極惡,名羯恥那,如屠兒名執惡,執惡執刀杖等名羯恥那,此即典獄之類。
⑻得所未得指預流果,觸所未觸指上學果,證所未證指阿羅漢,于諸惑斷能作證故。(依《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六意)
⑤四樂住成就:心學。
《瑜伽師地論》卷十一:“(靜慮)或名樂住,謂于此中,受極樂故。所以者何,依諸靜慮,領受喜樂、安樂、舍樂、身心樂故。又得定者,于諸靜慮數數入出,領受現法安樂住故。由此定中現前領受現法樂住,從是起已,作如是言:我已領受如是樂住。』
《大毗婆娑》卷八十一:“複次唯靜慮中,具二種樂,故名樂住,一樂受樂,二輕安樂。前叁靜慮皆具二樂,第四靜慮雖無受樂,而輕安樂勢用廣大,勝前二樂。……複次根本靜慮現在前時,長養大種徧身中生,令身充悅,故名樂住。……複次四靜慮中,止觀力等,故名樂住。……複次四靜慮中,增上舍斷,離染可得,故名樂住。謂離染時,有二種斷,一增上舍斷,二有功用斷,依近分無色離諸染時,名有功用斷,極艱難故。依根本靜慮離諸染時,名增上舍斷,任運轉故。……複次四靜慮中,無功用道,離染可得,故名樂住。近分無色,有功用道而得離染,故非樂住。”
⑥于四各四行:慧學,達四谛十六行相。(《俱舍論頌疏》卷二十六)
⑦于諸小罪見大怖畏:恭敬十方叁世諸佛所製法幢故。廣如所引《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二文(本書四一五頁)。
⑧受學學處:正見來自學習,故應受學。廣如所引《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二文(本書四一五頁)。
⑨然非如是:本論非僅爲中士道說。
⑩故修止觀心慧二學,于上士時茲當廣釋,今不繁述:先發菩提心,再入無我慧,能快速圓滿自他二利,不滯二乘偏空涅槃。故修止觀心慧二學,于上士道時廣釋。
當略宣說學戒之理。此中最初當數思惟屍羅勝利,令其至心增長歡喜,如《大涅槃經》雲:「戒是一切善法之梯,戒是根本,猶如地是樹等根本,戒是一切善法前導,如大商主是爲一切商人前導,戒是一切法幢如①帝釋幢,戒畢竟斷一切罪惡及惡趣道,戒如藥樹治療一切罪惡病故,戒是險惡叁有道糧,戒是②甲劍能摧煩惱諸怨敵故,戒是明咒能除煩惱諸毒蛇故,戒是橋梁度罪河故。」龍猛菩薩亦雲:「戒是一切德依處,如動不動依于地。」《妙臂請問經》雲:「一切稼穑依于地,無諸災患而生長,如是依戒勝白法,悲水灌澆而生長。」應如思惟。若受不護過患極重,如《苾刍珍愛經》雲:「或有戒爲樂,或有戒爲苦,具戒則安樂,毀戒則成苦。」此說受學通于勝利過患二品,是故亦應善思過患,敬重學處。
①帝釋幢:幢者,爲華柱高出,以種種絲帛莊嚴者,籍表麾群生,製魔衆。麾通揮,指揮號臺。帝釋與阿修羅戰,以幢麾天兵,亦表勝利的象征。此謂一切法以戒爲幢也。
②甲:防。劍:摧。
如何修學之理者。四犯因中,一無知對治者,謂當聽聞,了知學處。二放逸對治者,謂于取舍所緣行相,不忘憶念及以正知,①率爾率爾觀察叁門了知轉趣,若善若惡,依自或法增上力故,羞恥作惡是爲知慚,恐他譏毀羞恥爲愧,及由怖畏惡行異熟,懷恐懼等,當如是學。叁不敬對治者,謂于②大師、師所製立,同梵行所,③應修恭敬。四煩惱熾盛對治者,應觀自心,④何煩惱盛,勵修對治。若不如是策勵修學,思違越此,許其罪輕微,于諸佛製放縱而轉,當獲純苦。如《分別阿笈摩》雲:“若于大師大悲教,起輕微心少違犯,由是而獲苦增上,折⑤籬失壞庵沒林。現或有于王重禁,⑥違越而未受治罰,非理若違能仁教,如⑦醫缽龍墮旁生。”故應勵力,莫爲罪染。
①率爾率爾:刹那刹那。
②大師:佛。師所製立:法。同梵行所:僧。
③應修恭敬:清淨持戒,以法供養集資。
④何煩惱盛,勵修對治:如:對治瞋心——慈心觀,對治貪心——不淨觀。
⑤籬:竹籬,保護林者。
⑥違越而未受治罰:《略論釋》(五九六頁):“犯王法者,尚有時可邀幸免。”赦免也。
⑦醫缽龍墮旁生:《略論釋》(五九五頁):“昔迦葉佛世,有比丘因當門有樹礙出入,斷其枝,僅屬遮戒。後得龍身,即依缽龍王,頭上生夜拉樹,每遇風動樹枝,辄感痛苦。”
假設已染,莫不思慮而便棄舍,當如佛說還出罪犯,勵力悔除。《梵問經》雲:「于彼學尋求,及勤修彼行,終不應棄舍,命難亦無虧,常住正行中,隨毗奈耶轉。」《成就真實屍羅經》雲:「諸苾刍甯可離命而死,非可毀壞屍羅。何以故,離命而死,唯令此生壽量窮盡。毀壞屍羅,乃至百俱胝生,①常離種姓,永失安樂,當受墮落。」此具因說,故當舍命而善守護。若不能爾,則應審思,我剃須發披壞色衣,空無所義。如《叁摩地王經》雲:「于佛聖教出家已,仍極現行諸惡業,于財谷起堅實想,貪諸乘具及象車。諸不殷重持學處,此等何故而薙頭。」若欲逃出有爲生死,趣解脫城壞戒足者,非僅不能實行,反當流轉生死,衆苦逼惱,並及譬喻如《叁摩地王經》雲:「若人爲諸盜賊逼,欲活命故而逃避,如其人足不能行,仍爲賊執而摧壞。如是愚人毀淨戒,而欲脫離②諸有爲,由戒壞故不能逃,爲老病死所摧壞。”故此經又雲:「③爲著居家服,我所說學處,爾時諸苾刍,亦無此學處。」爲近事說五種學處圓滿守護,苾刍亦無。若于此時精修學處,其果猶大故應勵策。即此經雲:「若經俱胝恒沙劫,淨心以諸妙飲食,傘蓋幢幡及燈鬘,承事百億俱胝佛。若于正法極失壞,善逝聖教將滅時,晝夜能行一學處,其福勝前俱胝倍。」
①常離種姓:《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雲何種性?謂住種性補特伽羅有種子法,由現有故,安住種性補特伽羅若遇勝緣,便有堪任,便有勢力,于其涅槃能得能證。”
②諸有爲:此處指輪回生死。
③爲著居家服,我所說學處,爾時諸苾刍,亦無此學處:佛陀給在家居士宣說、傳授的五戒,若能圓滿守護,就勝過那時那些破戒的比丘,因他們已失去了此五種學處。
又若念雲:毀犯可悔,無後不犯防護之心,放逸轉者,說可還出,如食毒藥。如《彌勒獅子吼經》雲:「慈氏,末世末劫後五百歲,有諸在家出家菩薩,出現于世。彼作是雲:悔除惡業能無余盡,造作衆罪造已當悔,增上毀犯而不防護,我說彼等是作死業。雲何爲死,謂如人食毒,此亦同彼,命終之後,①顛倒墮落。」又雲:「慈氏,于此聖法毗奈耶說爲毒者,謂諸違越所製學處,故說汝等莫自食毒。」若具別解脫律儀,應以如是道理守護,密咒亦然。如《妙臂請問經》雲:「佛我所說別解脫,淨戒調伏盡無余,在家咒師除形相,軌則諸余盡當學。」此說雖諸在家咒師,除出家相,羯摩軌則少分遮罪,尚如調伏所出而行,況出家咒師,又能成就密咒根本亦是屍羅。《妙臂請問經》雲:「②咒本初爲戒,次精進忍辱,信佛菩提心,密咒無懈怠。如王具七寶,無厭調衆生,如是咒成就,七支能調罪。」《曼殊室利根本續》雲:「念誦若毀戒,此無③勝成就,④中悉地亦無,又無⑤下成就。能仁未曾說,毀戒咒能成,非趣涅槃城,境域及方所。于此愚惡人,何有咒能成,此毀戒有情,何能生善趣,且不得天趣,又無勝安樂,何況佛所說,諸咒豈能成。」康垅巴亦雲:「若年饑荒,⑥一切事情皆至糧麥,如是一切皆繞于戒,當勤學此。又戒清淨,不思業果必不得成,故思業果是真教授。」霞惹瓦亦雲:「⑦總有禍福皆依于法,其中若依《毗奈耶》說,無須改易內心清淨,堪忍觀察,心意安泰,邊際善妙。」
①顛倒:謂入地獄。
②咒本初爲戒…七支能調罪:七支者,⑴戒,⑵精進,⑶忍辱,⑷信佛,⑸菩提心,⑹密咒,⑺無懈怠。咒本:密宗根本。信:淨心信佛。密咒:密咒成就。調罪:調伏罪業。
③勝成就:成佛。
④中悉地:證空性。
⑤下成就:八種共成就。
⑥一切事情皆至糧麥:謂一切事情皆注向于糧食,糧食爲最要事也。至:注向于。
⑦總有禍福皆依于法……邊際善妙:《略論》譯作:“總之生何善惡,皆依于法,于佛法中,若依戒律所說而依止行之,則無須猶豫。內心既淨,則常喜樂,後亦善妙也。”
《略論釋》(五九七頁):“最初即依律而行,便無中途改變之事。否則初學雖高,及至中途不通,仍須改轉,回頭學戒。住持律儀者,外慎威儀,人見恭敬(信任),內懷清淨,自生喜樂。生于善趣,最後成佛,尤爲妙善。此乃夏惹瓦從經驗中得來之語。”
善知識敦巴雲:「有一類人依律毀咒,依咒輕律,除我①尊長教授無余能②使調伏爲咒助伴,及③令密咒爲調伏伴。」覺亦雲:「我印度中,凡有大事或④忽然事,集諸受持叁藏法師,問叁藏中不曾⑤遮耶,既決擇已,⑥于此安住。我⑦毘迦 瑪拉希拉諸師,則于其上,更須問雲:菩薩行中不曾遮耶,不違彼耶,⑧安欲根本隨持律轉。」
①尊長:阿底峽尊者。
②使調伏爲咒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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