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使戒爲咒基礎、根本。
③令密咒爲調伏伴:密咒令戒圓滿。
④忽然事:突然、意外之事。
⑤遮:違背。
⑥于此安住:依此而行。
⑦毘迦:迦濕彌羅。瑪拉希拉:《略論》作“蓮花戒寺”。瑪拉希拉諸師:蓮花戒等諸師。
⑧安欲根本隨持律轉:《略論》譯作“凡有一事,皆以律師(文)爲依據而處理焉”。安欲:總希望。
如是戒淨,又如內邬蘇巴雲:「現在于①內與煩惱鬥,唯此爲要,不鬥煩惱戒不能淨,②若爾不生伏、斷煩惱定學、慧學,當須畢竟漂流生死。」又如前說認識煩惱,思彼過患離彼勝利,以念正知而爲防慎。煩惱稍出,即應用矛數數擊刺,此複自心隨何煩惱生已無間,視如怨敵與之鬥戰。若不爾者,初起忍受非理作意,令其資養成無可敵,唯隨彼行。如是勵力縱未能遮,亦當速斷莫令相續。應如畫水莫如畫石,如③《親友書》雲:「當了知自心,④如畫水土石,煩惱初爲上,樂法應如後。」若于法品,與上相違。⑤《入行論》亦雲:「⑥我應記恨此,與此共戰爭,如是相煩惱,除能壞煩惱。我甯被燒殺,或被斷我頭,然于煩惱敵,終不應屈敬。」善知識樸窮瓦亦雲:「我雖忽被煩惱壓伏,後我從下而爲切齒。」博朵瓦聞之曰:「若能如是,當下即退。」世庸怨敵,一次擯逐遂居他方,待得力時仍來報怨,煩惱不同。煩惱于身,若能一次拔出根本,無往他方亦無報複,然由我等,不能精勤破壞煩惱之所致耳。⑦《入行論》雲:「擯庸敵出國,攝受住他方,養力仍返報,煩惱敵不爾。⑧煩惱爲惑慧眼斷,遣離我⑨意能何往,豈能住余返報我,唯我志弱無精進。」女絨巴雲:「煩惱起時不應懈怠,當下應以對治遮除,若不能遮,應即起立設曼陀羅及諸供具,供養祈禱尊長本尊,次緣煩惱,忿怒念誦,即能折伏。」朗日塘巴亦雲:「⑩彼又雲移動住處,勁舉項頸,亦能折伏,可見彼與煩惱鬥爭。」此複應如阿蘭若師雲:「晝夜唯應觀察自心,豈有余事。」依此而行乃能生起。又傳說大覺一日隨見幾次,爾時定問:「生善心否。」
①內:自內心。
②若爾不生伏、斷煩惱定學、慧學:若戒不能淨,則不生伏煩惱之定學及斷煩惱之慧學。
③《親友書》雲:《親友書·忍辱波羅蜜多品》。
④如畫水土石:衆生心態有叁種,⑴不穩重,如畫水;⑵較穩重,如畫土;⑶極穩重(穩定不變也),如畫石。
⑤《入行論》亦雲:《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
⑥我應記恨此,與此共戰爭,如是相煩惱,除能壞煩惱:又譯作“我于此事應貪著,懷恨不舍而遣除,雖如是具煩惱相,能斷煩惱非所斷”。于煩惱對治品應當貪著,于煩惱應執惡不舍,鬥爭摧伏。現如是相之相似煩惱,是能摧煩惱之對治品,非所斷類。
⑦《入行論》雲:《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
⑧煩惱爲惑慧眼斷:煩惱以識煩惱之慧眼斷。
⑨意:心。
⑩彼:指女絨巴。
觀察自心:防護自心。
此諸煩惱如何斷者。謂癡罪重極難遠離,爲余一切煩惱所依。彼之對治,多修緣起,善巧生死流轉還滅。若能修此,則五見等一切惡見悉不得生。瞋與現後二世大苦,斷諸善根是大怨敵。①如《入行論》雲:「②無罪能如瞋。」故一切種莫令生起,③勵修忍辱,若不生瞋,則于現法,亦極安樂。④如《入行》雲:「若能勵摧瞋,此現後安樂。」貪愛能令先造一切善不善業,漸增勢力能生生死,又欲界者,從受用境,觸緣生受,味著生愛,應多修習內外不淨及貪欲塵所有過患,而正遮除。世親大阿阇黎雲:「⑤鹿象蛾魚蠅,五類被五害,一害況恒常,近五何不害。」又易生難離,謂愛四事,利譽稱樂及于此⑥等四相違品,意不歡喜當修對治。此複總修生死過患,特修念死,即能退除。慢于現法最能障礙當生之道,及是當來奴賤等因,故應斷除。斷除道理,如⑦《親友書》雲:「⑧當數思惟老病死,親愛別離及諸業,終不能越自受果,由對治門莫憍慢。」若于四谛叁寶業果獲得定解,則不複生疑惑隨眠。
①如《入行論》雲: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②無罪能如瞋:瞋,障道、斷善根故。
③勵修忍辱:能忍辱是摧煩惱熱惱之難行。
④如《入行》雲: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⑤鹿象蛾魚蠅:鹿愛聽音樂,被笛聲誘惑,而爲獵人斷命。象耽著搔癢而被人所捕。蛾貪燈光而被燒。魚著味而引上鈎。蠅嗜蜂蜜之香味而死。
⑥等:衰、毀、譏、苦。
⑦《親友書》:見《親友書·般若波羅蜜品》。
⑧當數思惟老病死,親受別離及諸業,終不能越自受果,由對治門莫憍慢:唐譯作“病苦死愛別,斯皆自業爲,未度可勤修,對品忘嬌恣”。自己還未從惡業與苦果中度脫,應依世間諸苦來修對治,息滅憍慢。老病死親愛別離:謂苦果。諸業:謂能感苦果之惡業。
又睡眠昏沈掉舉懈怠放逸無慚無愧忘念不正知等,諸隨煩惱最易生起,障修善品,當知過患修習對治,率爾率爾令漸微劣。其過患者,如①《親友書》雲:「掉悔,瞋恚,及昏沈睡眠,貪欲,並疑惑,應知如是五種蓋,劫善法財諸盜賊。」《勸發增上
①《親友書》:《親友書·禅定波羅蜜品》。
②諸界極擾亂:四大不調。
③失法欲:失善法欲。
④黑闇:惡趣。
⑤無諸法:無諸善法。
⑥舍慚爲天王,意違于正法,甯瓦缽蔽衣,觀敵家盛事:縱使爲了獲得帝釋天王的安樂,亦不能無慚愧心,違于正法,作非法事。甯可出家,手持瓦缽,身著褴褛法衣,哪怕到怨敵家行乞,心修忍辱,而決不作違背正法之事。
⑦《親友書》雲:《親友書·般若波羅蜜多品》。
⑧大王應知念身住,善逝說爲唯一道:唐譯作“于身住身念,茲路善修常。”觀照身口意生起出離心的坦途,應該善于修持,恒常觀照使正念不失。
⑨《入行論》:《入行論·守護正知品》卷五。
⑩無正知:昧于取舍。
犯染:罪墮。
不能如是斷諸煩惱及隨煩惱,然當不順煩惱,不執彼品,視如怨敵,是爲現在必不容少,故應勵力攝對治品,破除煩惱,清淨自內所受屍羅。大覺弟子吉祥阿蘭若師謂內邬蘇巴雲:「智然,後有人問汝弟子衆,以何而爲教授中心,則定答爲已發神通或見本尊,然實應說于業因果漸漸決定,于所受戒清淨護持。」故修之成就,當知亦是無明等惑,漸趣輕微。①能感現後二世純大罪苦,謂②與他鬥爭,然于爾時一切衆苦,舍命強忍,其傷疤等返自顯示,謂此即彼時所傷,若斷煩惱發精進時,忍耐苦行,極爲應理。③《入行論》雲:「無義被敵所毀傷,若尚愛爲身莊嚴,爲④大義故正精進,小苦于我豈爲損。」若能如是戰勝煩惱,乃名勇士。戰余怨敵如割死屍,雖不殺害自亦當死。⑤《入行論》雲:「⑥輕蔑一切苦,摧伏瞋等敵,勝⑦此名勇士,⑧余者如斬屍。」⑨故又如論雲:「住煩惱聚中,千般能安住,如野幹圍獅,煩惱不能侵。」⑩道所治品,莫令侵害而當勝彼。已說共中士道次第。
①能感現後二世純大罪苦:無明等惑能感現後二世純大罪苦。
②與他鬥爭:指世間發與敵人鬥爭時。
③《入行論》雲:見《入行論·不放逸品》卷四。
《入行論廣解》:“世人爲無義小事,身爲敵所創傷,常指以示人曰,此某時所負傷也,如身莊嚴而炫耀自得。今爲成圓滿正覺之大義,發正精進之時,我縱受難行之苦,何足爲害,唯是利益應當依止也。”
④大義:成佛。
⑤《入行論》雲: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⑥輕蔑一切苦:雖受身心衆苦所傷,仍能勇敢。
⑦此:瞋等諸煩惱。
⑧余者:世怨敵,謂殺其余不殺自死之世間怨敵,如殺死屍,不應稱爲勇士也。
⑨“故又如論雲”一頌:見《入行論·精進品》卷七。
《譯注》:“如果不小心陷入貪瞋等煩惱窩的時候,一定要千方百計地忍耐對治,就像獅子處在狐狸等群獸(圍攻)中一般,平靜鎮定而不被煩惱所擾亂(侵犯)。”安住:忍耐、對治。
⑩道所治品:謂煩惱。
莫令侵害:莫令受彼侵害。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七終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八
敬禮至尊①成就大悲諸善士足。
①成就大悲諸善士:菩薩大乘僧。
①如是恒長修習生死種種過患,見②一切有如同火坑,欲證③解脫息滅惑苦,由此希求策逼其意,學叁學道,能得解脫脫離生死。又此解脫無所退失,④非如善趣,⑤然所斷過及所證德僅是一分,故于自利且非圓滿,由此利他亦唯少分,後佛勸發⑥當趣大乘。故具慧者,理從最初即入大乘。如《攝波羅蜜多論》雲:「無力引發世間利,⑦畢竟棄舍此二乘,一味利他爲性者,⑧應趣佛乘由悲說。」又雲:「知樂非樂等如夢,見癡過逼諸衆生,舍棄利他殊勝業,此于自利何精勤。」如是見諸衆生墮叁有海與我相同,盲閉慧眼不辨取舍,履步蹎蹶不能離險,諸有成就佛種性者,不悲愍他,不勤利他不應正理。即前論雲:「盲閉慧目步蹎蹶,欲利世間有佛種,何人不起悲愍心,誰不精勤⑨除其愚。」當知此中,⑩士夫安樂,士夫威德,士夫勝力,謂能擔荷利他重擔,唯緣自利共旁生故。故諸大士本性,謂專一趣注行他利樂。《弟子書》雲:「易得少草畜亦食,渴逼獲水亦歡飲,士夫此爲勤利他,此聖威樂士夫力。日勢乘馬照世遊,地不擇擔負世間,大士無私性亦然,一味利樂諸世間。」如是見諸衆生衆苦逼惱,爲利他故而發怱忙,是名士夫亦名聰叡。即前書雲:“見世無明煙雲覆,衆生迷墮苦火中,如救頭然意勤忙,是名士夫亦聰睿。」是故能生自他一切利樂本源,能除一切衰惱妙藥,一切智士所行大路,見聞念觸,悉能長益一切衆生,由行利他兼成自利,無所缺少具足廣大善權方便。有此大乘可趣入者,當思希哉,我今所得誠爲善得,當盡所有士夫能力,趣此大乘。此如《攝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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