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醫。彼若數數勤訪求,獲遇黠慧明了醫,醫亦安住其悲愍,教令服用如是藥。受其珍貴衆良藥,若不服用療病藥,非醫致使非藥過,唯是病者自過失。如是于此教出家,徧了⑤力根靜慮已,若于修行不精進,不勤現證豈涅槃。」又雲:「我雖宣說極善法,汝若聞已不實行,如諸病者負藥囊,終不能醫自體病。」⑥《入行論》亦雲:「此等應⑦身行,唯言說何益,若唯誦藥方,豈益諸病者。」故于殷重修,應當發起療病之想。言殷重者,謂于善知識教授,諸取舍處,如實行持。此複行持,須先了知,知則須聞,聞已了知所有須要,即是行持。故于聞義,應隨力能,而起行持,是極扼要。
①殷重:殷切、慎重。
②圓具一切道分:圓滿無缺之教授。
③如瀑流水:晝夜不斷,一味勇進。
④疴:音“科”。
⑤力根靜慮:五根、五力、四禅八定等,修行之法相名詞也。意謂雖徧學解了,而不精進修行、求證,豈能證得涅槃。
⑥《入行論》:《入行論·守護正知品》卷五。
⑦身行:兼攝語、意,謂應叁業奉行。
如是亦如《聽聞集》雲:「設雖有多聞,不善護屍羅,①由戒故呵彼,其聞非圓滿。設雖聞寡少,能善護屍羅,②由戒故贊彼,③其聞爲圓滿。若人既少聞,不善護屍羅,由具故呵彼,其禁行非圓。若人聞廣博,及善護屍羅,由俱故贊彼,其禁行圓滿。」又雲:「雖聞善說知心藏,修諸叁昧知④堅實,若⑤行放逸令⑥粗暴,其聞及知無大義。若喜聖者所說法,身語如之起正行,是等具忍友伴喜,根護得聞⑦知彼岸。」《勸發增上意樂》亦雲:「⑧謂我失修今何作,殁時凡愚起憂悔,未獲⑨根底極苦惱,此是愛著言說失。」又雲:「如有處居觀戲場,談說其余勇士德,自己失壞殷重修,此是愛著言說失。」又雲:「甘蔗之皮全無實,所喜之味處于內,若人嚼皮故非能,獲得甘蔗精美味,如其外皮言亦爾,思此中義如其味,⑩故應遠離言說著,常不放逸思惟義。」
①由戒故:由不善護戒故。
②由戒故:由善護戒故。
③其聞爲圓滿:圓滿謂夠格、殊勝。昂旺堪布:“聞者總以不失戒爲圓滿。”
④堅實:藏語:心要,精華。
⑤行放逸:行十惡。
⑥粗暴:粗重、暴惡,如狂象。
⑦知彼岸:終必證果,登彼岸義。
⑧謂我失修今何作:我無修行今雲何。
⑨根底:心要。
⑩故應遠離言說著,常不放逸思惟義:帕繃喀大師設“教油子”喻,極堪深思:“應該致力于實修而不是單注重于文字。如若不然,沒有比這個更能使我們成爲“教油子”的原由了。據說聽聞數量多而修習數量少乃“教油子”之因。我們在最初聽法的時候,似乎覺得有些受益,但如果不以經常回憶和修習來加以鞏固的話,以後再聽時,這種感覺便會較以前減弱些,每次聽講,感覺愈來愈弱,最後發展成不論所聞之法是如何精深,都會以爲全是老生常談,因而對自心沒有絲毫的益處;這時候就變成“教油子”了,那是很下流的。”(《掌中解脫》一二九頁)
不放逸:昂旺堪布:“雲不放逸者,謂應常守十善道,遠十惡道。”
①五于如來所住善士想者。②隨念世尊是說法師,發起恭敬。
①于如來所住善士想者:最早宣說本法的佛陀,現證諸果與道,爲人如實宣說,開示取舍關要,絲毫無誤,是“善士夫”。以此心態而修“念佛”。另說:善士指上師,當思上師爲釋迦佛化身。(《掌中解脫》一叁一頁)
②隨念世尊是說法師:《略論》:“隨念說法者如薄伽梵。”
六于正法理起久住想者,作是思惟,何能由其聞如是法,令勝者教,久住于世。
*《掌中解脫》(一叁二頁):五想是修憶念如來恩德,六想是修報答佛恩。
複次于法若講若聽,將自相續若置余處,另說余法,是則任其講何法事,不關至要。故須正爲決擇自身,而聽聞之。譬如欲知面上有無黑汙等垢,照鏡知已即除其垢。若自行爲,有諸過失,由聞正法現于①法鏡,爾時意中便生②熱惱,謂我相續何乃至此。次乃除過,修習功德,是故須應隨法修學。③《本生論》雲:「我鄙惡行影,明見于法鏡,意極起痛惱,我當趣正法。」是如④蘇達薩子,請⑤月王子宣說法時,菩薩了知彼之意樂,⑥成聞法器而爲說法。總之應作是念發心,謂我爲利一切有情,願當成佛,爲成佛故,現見應須修學⑦其因,因須先知,知須聽法,是故應當聽聞正法,思念聞法勝利,發勇悍心,斷器過等而正聽聞。
①法鏡:聽聞正法,猶如照鏡,謂從聽聞正法中,能檢驗自己叁業,有諸過失。法即是鏡,持業釋也。
②熱惱:心極不安貌。
③《本生論》:詳見《掌中解脫》(一叁二-一叁六頁)。
④蘇達薩子:斑足王。
⑤月王子:佛本生。
⑥成聞法器:斷叁過,依六想。
⑦其因:成佛之因。
第二說法軌理分四: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二發起承事①大師及法,叁以何意樂加行而說,四于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今初
①大師:佛。
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染事,而說法者勝利極大。《勸發增上意樂》中雲:「慈氏,無染法施,謂不希欲,利養恭敬,而施法施。此二十種是其勝利。何等二十,謂一①成就念,二成就②勝慧,叁成就③覺慧,四④成就堅固,五⑤成就智慧,六隨順證達⑥出世間慧,七貪欲微劣,八瞋恚微劣,九愚癡微劣,十⑦魔羅于彼不能得便,十一諸佛世尊而爲護念,十二諸非人等于彼守護,十叁諸天于彼助發威德,十四諸怨敵等不能得便,十五其諸⑧親愛終不破離,十六⑨言教威重,十七其人當得無所怖畏,十八得多喜悅,十九智者稱贊,二十其行法施是所堪念。」于衆經中所說勝利,皆應至心發起勝解。其中成就堅固者,新譯《集學論》中,譯爲成就勝解,諸故譯中,譯爲成就勇進。
①成就念:《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爲不忘失正法。”念:正念。
②勝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爲勝義修所成定解慧。”修所成慧。
③覺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爲世俗思所成定解慧。”思所成慧。
④成就堅固:《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爲不能劫奪。”成就勝解。
⑤成就智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指資糧道和加行道位的世間智。”
⑥出世間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指見道和修道位的智慧。”
⑦魔羅于彼不能得便:內由貪等微劣,外有諸佛護念,非人守護等,故魔不得便。
⑧親愛:指以淨法相親之法眷,非同世間有漏親愛。
⑨言教威重:戒德莊嚴,複由承傳法流所加持故。
*⑴等流果有六:成就念,成就勝慧,成就覺慧,成就堅固,成就智慧,隨順證達出世間慧;⑵離系果有四:貪欲微劣,瞋恚微劣,愚癡微劣,魔羅于彼不能得便;⑶增上果有九:諸佛世尊而爲護念,諸非人等于彼守護,諸天于彼助發威德,諸怨敵等不能得便,其諸親愛終不破離,言教威重,其人當得無所怖畏,得多喜悅,智者稱贊;⑷異熟果有一:其行法施是所堪念。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如薄伽梵說《佛母》時,自設座等,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因,故應于法,起大尊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敬重。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中,其意樂者,謂應安住《海慧問經》所說五想。謂一于自所應起醫想,二于法起藥想,叁于聞法者起病人想,四于如來所起善士想,五于正法理起久住想,①及于徒衆修習慈心。應斷②恐他高勝嫉姤,推延懈怠,數數宣說所生疲厭,贊自功德舉他過失,于法悭悋,③顧著財物謂衣食等。應作是念,爲令自他得成佛故,④說法功德,即是我之安樂資具。其加行者,謂先沐浴具足潔淨,著鮮淨服,于其清潔悅意處所,坐于座已,若能誦持伏魔真言,《海慧經》說則其周匝百逾繕那,魔羅及其魔衆諸天所不能至,縱使其來亦不能障,故應誦咒。次以舒顔,⑤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而爲宣說。⑥《妙法白蓮經》雲:「智者常應無嫉姤,說具衆義和美言,複應遠離諸懈怠,不應起發厭患想。智者應⑦離一切戚,應于徒衆修慈力,晝夜善修最勝法,智以俱胝阿庾喻。令衆愛樂生歡喜,于彼終無少希欲,亦不思欲諸飲食,啖嚼衣服及臥具。法衣病緣醫藥等,于諸徒衆悉無求,余則智者恒願自,及諸有情當成佛,爲利世故而說法,思⑧彼即我安樂⑨具。」
①及于:此五想之外。
②恐他高勝嫉姤:怕他人勝過自己之嫉妒心。
③顧著財物謂衣食等:“法施謂如實,無染辨經等。”說法無倒稱爲如實,不求名利是無染心。(《俱舍論頌疏》卷十八)
④說法功德,即是我之安樂資具:謂具善法欲,樂爲說法也。見下《妙法白蓮經》。
⑤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而爲宣說:以充分足以成立宗義之因喻及聖教量,作爲依據,而爲說法。
⑥《妙法白蓮經》:《妙法白蓮經·安樂行品》文。
⑦離一切戚:漢譯《法華經》作“離諸憂惱”。
⑧彼:說法所獲之功德。
⑨具:資具。
于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者。如《毘奈耶經》雲:「未請不應說。」謂未啓請不應爲說,雖其請白亦應觀器,若知是器,縱未勸請,亦可爲說。如《叁摩地王經》雲:「若爲法施故,請白于汝者,應先說是語,我學未廣博,汝是知善巧,我于大士前,如何能宣說。汝應說彼語,不應忽爾說。觀器而後行,若已知是器,未請亦應說。」複次《毘奈耶經》雲:「立爲坐者不應說法,坐爲臥者不應說法,坐于底座爲坐高座不應說法,妙惡亦爾。在後行者爲前行者不應說法,在道側者爲道行者不應說法,爲諸覆頭①抄衣雙抄抱肩及抱項者不應說法,爲頭結髻著帽著冠著鬘纏首不應說法,爲乘象馬坐辇余乘,及著鞋履不應說法,爲手執杖傘器劍钺,及被甲者,不應說法。」返是應說,②依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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