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若是益自他 增長戒定慧
諸善性所攝 能感樂異熟 不生起衆苦 不妨于余善
應速勤勵行 反是宜即止 過去行爲緣 或未來現在
而生起念慮 應以正意觀 若是損自他 妨失戒定慧
諸惡性所攝 招感苦異熟 不生起衆善 亦礙余善業
應嚴行責止 如利忍斷絲 勿少與方便 稍縱則難製
反此應勵行 勿緩待亡遺
屍羅次第淨之法,由戒生定。
若如法思擇 此業益自他 此自他無利 是名善觀察
若一分攝斂 不作不與便 誤犯不由己 加行或本罪
能發露悔除 乃至無持犯 不方便加行 清淨心安住
屍羅若清淨 功德無量聚
戒清淨之十種功德:
一、若具戒士夫 自觀戒清淨 便得無憂悔 無悔生歡喜
(五分法身以戒爲首)
歡喜生輕安 輕安受勝樂 由樂而心定 心定如實知
(定) (慧)
如實見谛理 于諸有爲法 能起厭離意 離染得解脫
(解脫)
能自知自見 我已得解脫 乃至當涅槃 如來五分身
(解脫知見)
次第而生起 無戒不能成
二、若具戒士夫 臨終觀業行 無罪不悔恨 善稱遍方域
必往人天趣 隨願生淨土
叁、寢身心調 遠離諸熱惱
四、日夜諸天護 不爲鬼魔娆
五、于他凶暴類 一切惡有情 不懷恐怖心 驚狂顛倒行
六、又諸惡有情 或仇怨惡友 雖得其暇隙 不害反相親
七、藥叉諸鬼神 一切非人類 不俟其便隙 而常作護佑
八、求法無艱難 四緣不勞獲 王臣諸長者 商主衆黎庶
皆敬重尊仰 樂于作護助
九、若願當轉生 刹利大族姓 婆羅門居士 長者富貴家
欲天色無色 兜率彌陀土 十方淨佛刹 隨願定往生
十、若發願欲證 無上大涅槃 由戒清淨故 離欲得現證
“修飾名字美”
《瑜伽師地論》:不觀待義,安立假名,謂是阿羅漢等,此中顯示,邪妄語相應。
“軌則有虧損”
《瑜伽師地論》:雲何軌則虧損所攝,謂如有一,于威儀路,或所作事,或諸善品,加行處所,所有軌則,不順世間,違越世間,不順毗奈耶,違越毗奈耶,准前廣說,是名軌則虧損所攝。
“大欲不知足 難養亦難滿”
《瑜伽師地論》:爲性大欲者,謂欲令他知己有德,當有所施,當有所作,是名爲性大欲。不于隨一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等事便生歡喜,不生知足,是名不知喜足。不得獨一自得怡養,又複追求長財寶,是名難養。若得微少或得粗敝,難自支持,是名難滿。
《瑜伽師地論》卷第二十叁:
雲何根律儀。謂如有一能善安住。密護根門。防守正念。常委正念。乃至廣說。
雲何名爲密護根門。謂防守正念。常委正念。廣說乃至防護意根。及正修行意根律儀。如是名爲密護根門。
又根律儀略有二種。一者思擇力所攝。二者修習力所攝。思擇力所攝根律儀者。謂于境界深見過患。不能于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修習力所攝根律儀者。謂于境界深見過患。亦能于此所有過患除遣斷滅。又由思擇力所攝根律儀故。于所緣境,令煩惱纏,不複生起,不複現前。而于依附所依隨眠,不能斷除,不能永拔。由修習力所攝根律儀故。于所緣境煩惱隨眠,不複生起,不複現前。一切時分,依附所依所有隨眠,亦能斷除,亦能永拔。如是思擇力所攝根律儀,修習力所攝根律儀,有此差別,有此意趣,有此殊異。當知此中思擇力所攝根律儀,是資糧道所攝。修習力所攝根律儀,當知墮在離欲地攝。
“恒久如是作 複委細所作”
雲何名爲常委正念。謂于此念,恒常所作,委細所作。當知此中恒常所作,名無間作。委細所作,名殷重作。即于如是無間所作,殷重所作,總說名爲常委正念。如其所有防守正念,如是于念能不忘失。如其所有常委正念,如是即于無忘失念得任持力。即由如是功能勢力,製伏色聲香味觸法。
“眼與色爲緣……舍心正意住”
雲何名爲念防護意。謂眼色爲緣生眼識。眼識無間生分別意識。由此分別意識,于可愛色色將生染著。于不可愛色色將生憎恚。即由如是念增上力,能防護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令其不生所有煩惱。如是耳鼻舌身廣說,當知亦爾。意法爲緣生意識。即此意識,有與非理分別俱行,能起煩惱。由此意識,于可愛色法將生染著。于不可愛色法將生憎恚。亦由如是念增上力,能防護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令其不生所有煩惱。如是名爲念防護意。
雲何名爲防守正念。謂如有一密護根門增上力故,攝受多聞思維修習。由聞思修增上力故,獲得正念。爲欲令此所得正念,無忘失故,能趣證故,不失壞故。于時時中,即于多聞若思若修。正作瑜伽。正勤修習。不息加行。不離加行。如是由此多聞思修所集成念,于時時中善能防守,正聞思修瑜伽作用。如是名爲防守正念。
雲何名爲行平等位。平等位者,謂或善舍,或無記舍。由彼于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善防護已,正行善舍無記舍中,由是說名行平等位。如是名爲行平等位。雲何于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能善防護。謂于色聲香味觸法不取其相不取隨好,終不依彼發生諸惡不善尋思令心流漏。若彼有時忘失念故或由煩惱極熾盛故,雖離取相及取隨好而複發生惡不善法令心流漏,便修律儀。由是二相,故能于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能善防護。
雲何此意由是二相善防護已正行善舍或無記舍。謂即由是二種相故。雲何二相。謂如所說防護眼根,及正修行眼根律儀。如說眼根防護律儀。防護耳鼻舌身意根,及正修行意根律儀,當知亦爾。由是二相,于其善舍無記舍中令意正行。
“雲何能防護……縛殺諸苦怖”
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言取相者,謂于眼識所行色中由眼識故取所行相,是名于眼所識色中執取其相。若能遠離如是眼識所行境相,是名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取隨好者,謂即于眼所識色中眼識無間俱生分別意識,執取所行境相或能起貪或能起瞋或能起癡,是名于眼所識色中執取隨好。若能遠離此所行相,于此所緣不生意識,是名于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複有余類執取其相執取隨好。言取相者。謂色境界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衆色,如是名爲執取其相。取隨好者。謂即色境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色已,然彼先時從他聞有如是如是眼所識色,即隨所聞名句文身爲其增上爲依爲住,如是士夫補特伽羅隨其所聞種種分別眼所識色,如是名爲執取隨好。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又此取相及取隨好。或有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或有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不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若于此中執取其相執取隨好不如正理由此因緣,由此依處由此增上發生種種惡不善法令心流漏,彼于如是色類境界,遠離取相及取隨好。
雲何名爲惡不善法。謂諸貪欲,及貪所起諸身惡行諸語惡行諸意惡行,若諸瞋恚若諸愚癡,及二所起諸身惡行,諸語惡行,諸意惡行,是名種種惡不善法。雲何由彼令心流漏。謂若于彼彼所緣境界心意識生遊行流散,即于彼彼所緣境界與心意識種種相應能起所有身語惡行貪瞋癡生遊行流散,是名由彼令心流漏。
如是于眼所識色中乃至于意所識法中執取其相及取隨好由是發生種種雜染,彼于取相及取隨好能遠離故便不發生種種雜染。若由忘念或由煩惱極熾盛故,雖獨閑居由先所見眼所識色增上力故或先所受耳鼻舌身意所識法增上力故,發生種種惡不善法,隨所發生而不執著尋便斷滅,除棄變吐,是名于彼修行律儀。
(尋便斷滅除棄變吐者:令彼現行不相續故,是名斷滅;令彼諸纏不現行故,是名除棄;令彼種子不隨逐故,是名變吐。)
“複于眼所識……刻刻應念知”
(策根)若于其眼所識色中應策眼根,及于其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應策意根,即便于彼作意策發,如是策發令不雜染。由是因緣于此雜染防護眼根,廣說乃至防護意根。如是名爲防護眼根,廣說乃至防護意根。若于其眼所識色中不應策發所有眼根,及于其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不應策發所有意根,即便于彼遍一切種而不策發,不策發故令不雜染。由是因緣于此雜染修根律儀。如是名爲能正修行眼根律儀,廣說乃至能正修行意根律儀。
《披尋記》:若于其眼所識色中應策眼等根者,如下自說。複于已往或正往時,觀見衆色,于此衆色,一分應觀,或有一分所不應觀。于不應觀所有衆色,當攝其眼善護諸根。于所應觀所有衆色,應善住念而正觀察。
此中于所識色應策眼根者,謂于一類所應觀色,如諸衰老朽邁上氣者身,伛偻憑杖戰掉者身,或諸疾苦重病者身,乃至廣說。又于所識色不應策發眼根者,謂于一類不應觀色,如諸伎樂戲笑歡娛,或余遊戲所作歌舞音樂等事,乃至廣說。由應觀色令不雜染,是故應策眼根,由是道理,所余諸根于所行境,或應策發,或不應策,當知亦爾。
《瑜伽師地論》;
如是應知已廣分別根律儀相。雲何當知此中略義。此略義者。謂若能防護。若所防護。若從防護。若如防護。若正防護。如是一切,總略爲一,名根律儀。今于此中誰能防護。謂防守正念,及所修習常委正念。是能防護。何所防護。謂防護眼根,防護耳鼻舌身意根。是所防護。從何防護。謂從可愛不可愛色。廣說乃至從其可愛不可愛法,而正防護。如何防護。謂不取相,不取隨好。若依是處發生種種惡不善法…
《《定道資糧頌》講義 及思考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